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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大田县检察院按照三明市院的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积极探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高了干警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守纪意识,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搭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管理平台,形成了大宣教、大预防的整体工作格局;提升了全院整体工作水平,2010年我院被评为省、市先进检察院,市院案件质效优胜单位,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院21项检察工作有17项进入全市检察机关考评前三名。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筑牢做好防控工作的思想基础
采取层层动员、交流研讨、网上宣传,集中学习、下发文件、重点讲解等多种形式,使干警认识到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需要,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对公共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工作规范高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使干警树立“从检有风险、防范除隐患”意识,变要求防范风险为自觉防范风险,有效提高干警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参与意识与责任意识,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打下了良好思想基础。
二、围绕查找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找准风险点是廉政防控工作的关键。一是在市院《公正廉洁执法风险防控示意图》基础上,组织全院干警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和岗位)和风险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并公示结果”的程序,围绕“班子、案子、车子、杯子、机子”五个重点方面,全面查找岗位、思想道德廉政风险;二是针对信访举报、上级院检务督察通报、案件评比、基层院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查找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制度机制、岗位流程风险;三是通过征求意见、案件回访、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进行视察和评议,征求意见和建议,从中发现廉政风险。经过严密排查,共查找出153个廉政风险点,经院党组审定后,在全院予以公布,使全院干警对自身廉政风险一目了然,增强了廉政风险意识。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提出了岗位防范对策158条,经汇集整理《公正廉洁执法风险防控示意图》,要求每位检察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风险自查,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分析会,检务督察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提醒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组织干警参加规范执法、文明礼仪竞赛,帮助干警识险、辨险。制定《设立公正廉洁执法督导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各部门任命廉政执法督导员,组织梳理部门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对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纪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提醒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将各类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围绕“四个结合”,建立防控运行机制
一是与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队伍建设责任书》增加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内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考核的范围,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不执行、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失职而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与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一是对办案安全制度落实的监督制约。加强办案安全防范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各办案部门必须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监督检查。深入办案一线进行办案安全检查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地对办案点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办案一线的实情,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立即纠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由于措施得力,制度落实,我院从未发生任何办案安全事故。二是强化人事、财物、事务权力运行的重点监控,人事变动、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制约。聘请10位党风廉政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建立黨组成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明确责任,定期走访,专题汇报,征求意见。通过组织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查询系统等形式,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检调对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如我院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是与检务督察工作相结合。案管中心重点抓好初查不立案、不批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不起诉等“八类重点案件”督察,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督察,通过由业务科室自查、职能科室抽查、检委会研究通报、科室整改的形式,对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审查意见中承办人意见不明确等问题进行查纠,使全院的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部门、政治处着力抓好对干警遵章守纪情况的日常监控,对执行会议纪律、工作纪律、车辆管理纪律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在时间上不留空档,内容上不留死角,工作中不走过场,杜绝了干警涉酒、涉酒等纪违违规行为发生,确保了干警办公、办案行为的规范、文明,有效地促进了风险防控。推行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相衔接机制。对自侦案件、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撤案、改变定性、减少罪名等案件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检务督察部门在注重纠正程序或实体处理不当的同时,注意从中发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问题,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纪检监察部门对检务督察办公室的抄送的督察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或作必要的调查,发现检察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还要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
四是坚持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一是强化办案流程的网上监控,利用办案软件系统,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送达,实现网上法律文书处理,网上流转、网上签批、网上归档,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达到过程控制、超前预防的目的;二是坚持自侦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发现不规范苗头、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三是利用驻检察室与看守所信息联络平台,规范驻干警日常工作;四是利用执法电子档案系统,为43名助检员以上干警建立了执法档案,实行一案一记,定期检查,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了强有力的依托。
(作者通讯地址: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大田 366100)
一、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筑牢做好防控工作的思想基础
采取层层动员、交流研讨、网上宣传,集中学习、下发文件、重点讲解等多种形式,使干警认识到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需要,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对公共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工作规范高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使干警树立“从检有风险、防范除隐患”意识,变要求防范风险为自觉防范风险,有效提高干警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参与意识与责任意识,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打下了良好思想基础。
二、围绕查找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找准风险点是廉政防控工作的关键。一是在市院《公正廉洁执法风险防控示意图》基础上,组织全院干警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和岗位)和风险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并公示结果”的程序,围绕“班子、案子、车子、杯子、机子”五个重点方面,全面查找岗位、思想道德廉政风险;二是针对信访举报、上级院检务督察通报、案件评比、基层院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查找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制度机制、岗位流程风险;三是通过征求意见、案件回访、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进行视察和评议,征求意见和建议,从中发现廉政风险。经过严密排查,共查找出153个廉政风险点,经院党组审定后,在全院予以公布,使全院干警对自身廉政风险一目了然,增强了廉政风险意识。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提出了岗位防范对策158条,经汇集整理《公正廉洁执法风险防控示意图》,要求每位检察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风险自查,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分析会,检务督察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提醒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组织干警参加规范执法、文明礼仪竞赛,帮助干警识险、辨险。制定《设立公正廉洁执法督导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各部门任命廉政执法督导员,组织梳理部门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对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纪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提醒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将各类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围绕“四个结合”,建立防控运行机制
一是与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队伍建设责任书》增加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内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考核的范围,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不执行、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失职而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与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一是对办案安全制度落实的监督制约。加强办案安全防范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各办案部门必须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监督检查。深入办案一线进行办案安全检查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地对办案点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办案一线的实情,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立即纠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由于措施得力,制度落实,我院从未发生任何办案安全事故。二是强化人事、财物、事务权力运行的重点监控,人事变动、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制约。聘请10位党风廉政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建立黨组成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明确责任,定期走访,专题汇报,征求意见。通过组织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查询系统等形式,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检调对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如我院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是与检务督察工作相结合。案管中心重点抓好初查不立案、不批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不起诉等“八类重点案件”督察,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督察,通过由业务科室自查、职能科室抽查、检委会研究通报、科室整改的形式,对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审查意见中承办人意见不明确等问题进行查纠,使全院的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部门、政治处着力抓好对干警遵章守纪情况的日常监控,对执行会议纪律、工作纪律、车辆管理纪律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在时间上不留空档,内容上不留死角,工作中不走过场,杜绝了干警涉酒、涉酒等纪违违规行为发生,确保了干警办公、办案行为的规范、文明,有效地促进了风险防控。推行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相衔接机制。对自侦案件、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撤案、改变定性、减少罪名等案件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检务督察部门在注重纠正程序或实体处理不当的同时,注意从中发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问题,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纪检监察部门对检务督察办公室的抄送的督察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或作必要的调查,发现检察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还要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
四是坚持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一是强化办案流程的网上监控,利用办案软件系统,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送达,实现网上法律文书处理,网上流转、网上签批、网上归档,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达到过程控制、超前预防的目的;二是坚持自侦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发现不规范苗头、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三是利用驻检察室与看守所信息联络平台,规范驻干警日常工作;四是利用执法电子档案系统,为43名助检员以上干警建立了执法档案,实行一案一记,定期检查,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了强有力的依托。
(作者通讯地址: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大田 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