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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我国领导人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一带一路”倡议已逐步从理念发展为实践,并且“一带一路”作为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的补充,获得了多数沿线国家的支持,为我国和沿线国家的发展带来重要机会。
随着沿线经贸投资往来的频繁,相应产生的跨境税收问题也日渐增多。对此,我国与沿线国家主要是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消除双重征税、解决税收争议、避免偷漏税等问题。但面临新的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现有的双边税收协定由于签订时间过早,并且协定的部分条款过于原则或模糊,使双边税收协定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不利于“一带一路”道路畅通。论文共有四章内容:
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内容、方法,以及创新点和不足。
第二章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现状。分为三节:第一节介绍双边税收协定概念、特征,在了解两个税收协定范本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探析双边税收协定的理论依据,为之后的理论分析打下基础。第二节介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情况,以及双边税收协定的部分内容和税收协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以此来展示我国与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的发展现状和重要性。第三节是分析《BEPS多边公约》对双边税收协定带来的影响和我国采纳的主要内容,这对完善税收协定具有借鉴意义。
第三章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要包含六节(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存在的问题,常设机构面临的挑战,税收饶让中的不足,相互协商程序不足以全面解决税收争端,现行情报交换制度难以应对偷漏税,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下税收协定需要协商调整),以此揭示出我国双边税收协定中存在的法律局限性。
第四章是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完善建议。主要分为三节:第一节分析新型税收理念对双边税收协定的影响。第二节通过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完善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的方法、强化常设机构认定标准、推进税收饶让条款的签订和修订、适当引入强制仲裁、强化信息交换条款、在税收协定中可增加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税收政策手段。通过这些措施来完善我国与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的内容。第三节是结合目前税收协定发展趋势以及增长友好型税收理念,提出在“一带一路”区域内构建多边税收协定的设想。
随着沿线经贸投资往来的频繁,相应产生的跨境税收问题也日渐增多。对此,我国与沿线国家主要是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消除双重征税、解决税收争议、避免偷漏税等问题。但面临新的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现有的双边税收协定由于签订时间过早,并且协定的部分条款过于原则或模糊,使双边税收协定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不利于“一带一路”道路畅通。论文共有四章内容:
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内容、方法,以及创新点和不足。
第二章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现状。分为三节:第一节介绍双边税收协定概念、特征,在了解两个税收协定范本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探析双边税收协定的理论依据,为之后的理论分析打下基础。第二节介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情况,以及双边税收协定的部分内容和税收协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以此来展示我国与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的发展现状和重要性。第三节是分析《BEPS多边公约》对双边税收协定带来的影响和我国采纳的主要内容,这对完善税收协定具有借鉴意义。
第三章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要包含六节(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存在的问题,常设机构面临的挑战,税收饶让中的不足,相互协商程序不足以全面解决税收争端,现行情报交换制度难以应对偷漏税,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下税收协定需要协商调整),以此揭示出我国双边税收协定中存在的法律局限性。
第四章是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完善建议。主要分为三节:第一节分析新型税收理念对双边税收协定的影响。第二节通过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完善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的方法、强化常设机构认定标准、推进税收饶让条款的签订和修订、适当引入强制仲裁、强化信息交换条款、在税收协定中可增加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税收政策手段。通过这些措施来完善我国与沿线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的内容。第三节是结合目前税收协定发展趋势以及增长友好型税收理念,提出在“一带一路”区域内构建多边税收协定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