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互联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依附于网络虚拟空间存在的网络虚拟财产的种类、数量,呈不断扩张趋势;对权利人来说其经济附加值、情感附加值亦不断提升。近年来,围绕此类财产产生的纠纷也迅速增加,但因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做法比比皆是。网络用户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网络虚拟财产权具有其合法性,侵害网络虚拟财产权的行为亟待法律做出具体规制。本文拟从四个章节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研究。
第一章,网络虚拟财产的实证分析。选取司法实践中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纠纷、债权纠纷和继承纠纷三类典型案例,指出当前在实践中,存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认定模糊、法律定位不统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法律保护规则缺位的这三项现实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专项法学研究。
第二章,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进行界定。在论证上,第一步,从网络虚拟财产的网络性、虚拟性、财产性三个角度,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进行初步辨析。第二步,综合学者们的研究观点,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内涵进行查漏补缺,概括网络虚拟财产的共识性内涵。第三步,列举网络虚拟财产的外延,具体化研究对象。
第三章,对网络虚拟财产权进行法律定位。首先抛出当前学界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主流学说的主要观点: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权说。其次指出物权说负有物化思维缺陷与逻辑疏漏、知识产权说存在混淆相关概念的问题、新型财产权说具有过于激进的弊端。进而提出自己的观点:网络虚拟财产权是债权且是特别债权。将网络虚拟财产权定位为债权说,不仅能契合网络虚拟财产的共识性特征,还能实现债权体系上的贯通,但是因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的技术性、公示性、排他性特性,在转让债权的方式、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救济等行为中,与传统债权有着不同之处,因而有待进一步探讨。
第四章,在认定网络虚拟财产权是特别债权的基础之上,结合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性,以单行法的形式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规则进行具体构建。在债权规则中,使网络虚拟财产服务合同有名化,并具体填充网络虚拟财产服务合同规则;在继承规则中,具体建构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规则、继承中的举证责任规则;在侵权规则中,新增网络虚拟财产权第三人侵权制度,并在此制度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特殊过错程度、被侵权人的侵权救济规则。
第一章,网络虚拟财产的实证分析。选取司法实践中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纠纷、债权纠纷和继承纠纷三类典型案例,指出当前在实践中,存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认定模糊、法律定位不统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法律保护规则缺位的这三项现实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专项法学研究。
第二章,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进行界定。在论证上,第一步,从网络虚拟财产的网络性、虚拟性、财产性三个角度,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进行初步辨析。第二步,综合学者们的研究观点,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内涵进行查漏补缺,概括网络虚拟财产的共识性内涵。第三步,列举网络虚拟财产的外延,具体化研究对象。
第三章,对网络虚拟财产权进行法律定位。首先抛出当前学界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主流学说的主要观点: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权说。其次指出物权说负有物化思维缺陷与逻辑疏漏、知识产权说存在混淆相关概念的问题、新型财产权说具有过于激进的弊端。进而提出自己的观点:网络虚拟财产权是债权且是特别债权。将网络虚拟财产权定位为债权说,不仅能契合网络虚拟财产的共识性特征,还能实现债权体系上的贯通,但是因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的技术性、公示性、排他性特性,在转让债权的方式、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救济等行为中,与传统债权有着不同之处,因而有待进一步探讨。
第四章,在认定网络虚拟财产权是特别债权的基础之上,结合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性,以单行法的形式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规则进行具体构建。在债权规则中,使网络虚拟财产服务合同有名化,并具体填充网络虚拟财产服务合同规则;在继承规则中,具体建构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规则、继承中的举证责任规则;在侵权规则中,新增网络虚拟财产权第三人侵权制度,并在此制度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特殊过错程度、被侵权人的侵权救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