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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于幼儿园实践,以“明确家长学校的工作性质”“完善家长学校的工作制度”及“扩展家长学校的工作内容”三个方面入手,针对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模式进行了初步分析与探索。
家長学校是指以在校学生的家长为主要教育对象、以传授科学家庭教育知识为主要目的的一种非正式教育形式。幼儿正处于与父母频繁接触的时期,父母的一举一动都会对他们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为此,引导幼儿家长及时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对于幼儿的健康茁壮成长来说格外必要。
明确家长学校的工作性质是首要前提
幼儿家长学校创设的目的在于使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两者互为补充、有效融合。我园将家长学校的工作性质定义为“具有独立运转性质的系统”,与幼儿园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而是两大平行主体,幼儿园负责引导家长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至于学校里面的各职务,则完全由各班级、各年级的幼儿家长自愿承担,幼儿园一方无权干涉,这种平行关系有助于幼儿家长能以足够客观、真实的态度深入幼儿园,及时对园内出现的种种情况进行监督,并同幼儿园一方进行及时的反映与沟通。
另外,我园的家长学校配备了班级、年级、校级三级联动机构。其中,班级家长委员会是最基础的家长委员会成员,负责对同一班级内的幼儿家长进行协商与沟通。以班级家长委员会为前提,又设置了年级家长委员会,该层家长委员会负责与整个年级的家长针对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与沟通;以年级家长委员会为前提,又进一步设置了校级家长委员会,该层家长委员会成员负责对整个幼儿园内所有的家长进行管理。这种层层递进的结构使得我园的家长学校真正成为沟通幼儿家长与幼儿园的重要桥梁,既让幼儿家长了解到了幼儿园实时更新的状态,更让幼儿园一方了解到了家长关于幼儿园教育的需求,以便接下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调整。可以说,明确家长学校的工作性质为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顺利组织与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完善家长学校的工作制度是重要保障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家长学校工作制度是幼儿园创设家长学校并确保其最大限度发挥实效的重要保障。我园对此给予高度重视,从多方面制定了家长学校得以运行的规章制度,并获取了良好的效果。以《家长学校培训制度》为例,该项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家长学校相关培训活动并不是漫无目的的培训,更不是毫无根由的培训,而是基于幼儿家长真实需求的“四有”培训活动,包括“有计划”,即要对培训活动做出详细的计划与安排;“有目标”,即培训活动要具备切实可行的目标,而不是幼儿家长们聚到一起突发奇想的培训活动;“有课时”,即培训活动要有具体的培训安排,规定好什么时间培训什么内容,而不是想到哪里就培训到哪里、想到什么就培训什么;“有时间”,即明确规定了家长学校培训的时间,而不是毫无原则,想什么时候培训就什么时候培训。“四有”制度的确立使得家长学校相关的培训活动变得有据可循、有目标可期、有内容可参考、有时间可依。
除了《家长学校培训制度》之外,我园家长学校还设有《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家长学校学习制度》《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等多项制度,这些充分细化的制度为家长学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大的制度保障。
扩展家长学校的工作内容是关键所在
家长学校开设的一大目的在于让家长获取关于幼儿最新信息。因此,幼儿园一方应当想方设法实现这一预期目标。
对此,我园精心组织了一支由教育专家、优秀教师、优秀家长等组成的师资培训队伍,通过讲座、书籍分享、先进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家长学校中的成员传授育儿方面的先进知识。此外,我园还会在每月固定的一天时间内对家长开放幼儿园,鼓励家长走进幼儿园内的各个角落,对幼儿园各个方面的教育教学管理进行监督与学习。在幼儿园开放日这一天,幼儿家长可以随同幼儿一起进入班级上课,幼儿做什么,家长就做什么,教师教什么,家长就学什么,这一亲身体验的活动使得众家长意识到了幼儿教师在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能让家长以一种更加理解的态度与幼儿教师进行交流。更为重要的是,家长还从教师教育教学的行为中受到了积极启示,即开始从内心进行深刻反思,如自身的家庭教育是否如此、尚存在哪些不足、应当如何改进等等。可以说,丰富多彩的工作内容使得家长学校成员切实掌握了优秀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并能以此为基础,在全校家长的培训工作中真正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大量的教育实践已表明,家长学校工作的恰当组织与开展有助于家长掌握最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在配合学校教育的同时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渗透式教育。日后,我园将进一步总结家长学校办学的先进经验,始终将探索来的积极启示运用到自身家长学校创设的实践工作之中,以达到家园共育目标,推动幼儿园、幼儿及其家长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家長学校是指以在校学生的家长为主要教育对象、以传授科学家庭教育知识为主要目的的一种非正式教育形式。幼儿正处于与父母频繁接触的时期,父母的一举一动都会对他们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为此,引导幼儿家长及时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对于幼儿的健康茁壮成长来说格外必要。
明确家长学校的工作性质是首要前提
幼儿家长学校创设的目的在于使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两者互为补充、有效融合。我园将家长学校的工作性质定义为“具有独立运转性质的系统”,与幼儿园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而是两大平行主体,幼儿园负责引导家长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至于学校里面的各职务,则完全由各班级、各年级的幼儿家长自愿承担,幼儿园一方无权干涉,这种平行关系有助于幼儿家长能以足够客观、真实的态度深入幼儿园,及时对园内出现的种种情况进行监督,并同幼儿园一方进行及时的反映与沟通。
另外,我园的家长学校配备了班级、年级、校级三级联动机构。其中,班级家长委员会是最基础的家长委员会成员,负责对同一班级内的幼儿家长进行协商与沟通。以班级家长委员会为前提,又设置了年级家长委员会,该层家长委员会负责与整个年级的家长针对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与沟通;以年级家长委员会为前提,又进一步设置了校级家长委员会,该层家长委员会成员负责对整个幼儿园内所有的家长进行管理。这种层层递进的结构使得我园的家长学校真正成为沟通幼儿家长与幼儿园的重要桥梁,既让幼儿家长了解到了幼儿园实时更新的状态,更让幼儿园一方了解到了家长关于幼儿园教育的需求,以便接下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调整。可以说,明确家长学校的工作性质为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顺利组织与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完善家长学校的工作制度是重要保障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家长学校工作制度是幼儿园创设家长学校并确保其最大限度发挥实效的重要保障。我园对此给予高度重视,从多方面制定了家长学校得以运行的规章制度,并获取了良好的效果。以《家长学校培训制度》为例,该项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家长学校相关培训活动并不是漫无目的的培训,更不是毫无根由的培训,而是基于幼儿家长真实需求的“四有”培训活动,包括“有计划”,即要对培训活动做出详细的计划与安排;“有目标”,即培训活动要具备切实可行的目标,而不是幼儿家长们聚到一起突发奇想的培训活动;“有课时”,即培训活动要有具体的培训安排,规定好什么时间培训什么内容,而不是想到哪里就培训到哪里、想到什么就培训什么;“有时间”,即明确规定了家长学校培训的时间,而不是毫无原则,想什么时候培训就什么时候培训。“四有”制度的确立使得家长学校相关的培训活动变得有据可循、有目标可期、有内容可参考、有时间可依。
除了《家长学校培训制度》之外,我园家长学校还设有《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家长学校学习制度》《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等多项制度,这些充分细化的制度为家长学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大的制度保障。
扩展家长学校的工作内容是关键所在
家长学校开设的一大目的在于让家长获取关于幼儿最新信息。因此,幼儿园一方应当想方设法实现这一预期目标。
对此,我园精心组织了一支由教育专家、优秀教师、优秀家长等组成的师资培训队伍,通过讲座、书籍分享、先进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家长学校中的成员传授育儿方面的先进知识。此外,我园还会在每月固定的一天时间内对家长开放幼儿园,鼓励家长走进幼儿园内的各个角落,对幼儿园各个方面的教育教学管理进行监督与学习。在幼儿园开放日这一天,幼儿家长可以随同幼儿一起进入班级上课,幼儿做什么,家长就做什么,教师教什么,家长就学什么,这一亲身体验的活动使得众家长意识到了幼儿教师在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能让家长以一种更加理解的态度与幼儿教师进行交流。更为重要的是,家长还从教师教育教学的行为中受到了积极启示,即开始从内心进行深刻反思,如自身的家庭教育是否如此、尚存在哪些不足、应当如何改进等等。可以说,丰富多彩的工作内容使得家长学校成员切实掌握了优秀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并能以此为基础,在全校家长的培训工作中真正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大量的教育实践已表明,家长学校工作的恰当组织与开展有助于家长掌握最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在配合学校教育的同时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渗透式教育。日后,我园将进一步总结家长学校办学的先进经验,始终将探索来的积极启示运用到自身家长学校创设的实践工作之中,以达到家园共育目标,推动幼儿园、幼儿及其家长的共同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