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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有人认为体现了道家思想,如“橐驼所言为官之理在儒道之间更近于道家的无为而治。老子强调‘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1]“无为而治”源自老子的《道德经》,提倡统治者无欲无为,让百姓自发地生产生活。《种树郭橐驼传》中,橐驼种完树后“勿动勿虑,去不复顾”,确实“无为”。但种树的过程是不是“无为”?橐驼种树时可是“其莳也若子”啊!还有,树种完之后,真的什么都不做?不浇水,不施肥,不除虫,不修枝……树就能长好吗?
这是一篇寓言,重点在“以子之道,移之官理”,借种树养树之道谈为官治民之理。作者说,“传其事以为官戒”,柳宗元究竟要表达怎样的为官之理?
一、“栽树”的官理:制定政令内容有利于百姓生存
文章标题是“种树郭橐驼传”,结尾却说:“吾问养树,得养人术。”措辞由“种树”换为“养树”,一字之差,含义大不相同。养树指栽种树木之后的管理和照顾,包括及时浇水、施肥、修枝、除虫、嫁接等。种树不仅指栽种树木,也包括养树这一环节。文中“驼业种树”,他将树种得好的原因归于“其莳也若子,其置也若弃”,即栽种和养树两个阶段。所以,“以子之道,移之官理”,其实有栽树的官理和养树的官理两层。
怎么栽树?虽然橐驼只用一句“其莳也若子”带过,不过他也说:“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他植者则不然,根拳而土易,其培之也,若不过焉则不及。”从中可以推论,橐驼栽树很是用心:挖好合适大小的坑,让树根能够充分伸展;培上足够的土;将所培之土捣结实……整个过程就像养育自己的孩子一样。将这一过程“移之官理”,则是为官理民要像养育自己的孩子一样,所作所为都要从百姓利益出发。柳宗元明确提出过“吏为民役”。他的《送薛存义序》写道:“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乎于我也。”官吏是百姓雇佣的,百姓所交赋税是给官吏的酬劳。所以,官吏不能“无为”,不能什么都不做,要用心为百姓谋福祉。
官发布政令,内容要有利于百姓生存。橐驼说自己“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移之官理”便是:治民须顺民之性。橐驼说:“则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这里的“性”未必等同于本欲舒、培欲平、土欲故、筑欲密,而是指树木有向阳生长的天性,有张扬生命的活力,需要长高,需要开花结果。由此推理,官吏发布的政令要有利于保全和张扬百姓的天性,百姓需要吃饱穿暖,安有所居,养育子女等。官吏要保障百姓基本需求的实现。文本中的“促尔耕,勖尔植,督尔获”“遂尔鸡豚”,耕作、种植、收获则有粮食,饲养家禽家畜则有肉食,这些可以满足黎民口腹之欲。“早缫而绪,早织而缕”,煮蚕茧抽生丝,织成布制成衣,可为遮羞御寒。“字而幼孩”,可以延续生命,传承家族……这些皆是黎民生存所需。政令内容有此,有利于保全百姓天性,能够让人民“蕃吾生而安吾性”。
二、“养树”的官理:实施政令方式有助于百姓生活
橐驼认为,树种完之后,养树之道为“勿动勿虑,去不复顾”。虽然这从科学的角度看并不合适,但本文是篇寓言,设事明理,我们真正需要探明的是“理”。制定政令之后,官员应该采取合适的方式实施政令。
文本说到旦暮“鸣鼓而聚之,击木而召之”,动不动就把百姓召集起来。百姓为了听候传达、接待官吏忙得饭都顾不上吃了,何来种地织布畜养家禽的时间?“长人者好烦其令”,此处“烦”并非“繁”。“烦,劳也,扰也。”(《广雅》)“烦,从页,从火。”(《说文解字》)从“页”表示与头部有关;从“火”,表示发烧。本义是头痛发烧。“烦”字强调官吏的行为对百姓心理的影响,突出百姓對此的厌烦和头痛。王安石也说:“农时惮烦民。”(《杂咏》)更何况日日如此?官吏这种施政方式实际上违背了政令的初衷,导致“病且怠”,“虽曰爱之,其实害之”。
政令的内容和政令的实施方式是不同的概念。正确的实施方式有利于政令目的达成。本文中的政令内容是爱民忧民的,但政令的实施方式是不合理的。官吏不打扰百姓正常的生产生活过程,不等于什么都不做。官吏要保障社会安定,让百姓安心劳作,要在必要的时候提供帮助和指导。如果百姓怠惰自然也需及时提醒。这篇文章讨论的不是官吏“为”还是“不为”的问题,而是“为什么为”以及“怎么为”的问题,即如何“善为”。柳宗元思考的是如何改进吏治以安天下、济苍生。如浦起龙说:“特为良吏作官箴,诩诩讲惠政。”(《古文眉诠》卷五十四)
三、思考官理:源于作者积极仕进的儒家精神
柳宗元为何要思考为官治民之理?这与他当时的官职和人生理想有关。
在其位谋其政。本文写于永贞革新前,作者当时在长安担任监察御史里行一职。唐朝里行官“职事与正员同”[2]。唐朝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大府出纳皆领焉”(《旧唐书·职官志卷四四》),“若在京都,则分察尚书(省)六司(即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兵部、工部),纠其过失”[3],“若诸道(各监察区)屯田及铸钱,其审功纠过亦如之”[4]……总之,监察御史可以对尚书省六部及其下属九寺、五监和十二道监察区所辖府、州、都护府、县进行全面监察,职权范围广。所以,什么才是理想的吏治,是当时担任监察御史里行的柳宗元考虑的内容,所以他要“传其事以为官戒”。同时创作的还有《梓人传》,通过写梓人“善度材”“善用众工”的故事,生动形象地阐明了当宰相治理国家的道理。柳宗元当时对政治满怀信心,相信通过改革可以实现美政,本文是他为整顿吏治开出的一剂良方。有没有郭橐驼这个人并不重要,种完树是否要浇水除虫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想表达什么道理。金圣叹曾曰:“此文纯是上圣至言,而以寓言出之。”(《天下才子必读书》卷十二)
柳宗元出生在一个世代为官的门阀贵族家庭,在其高伯祖前后,有六人在朝为相,父亲柳镇官至殿中侍御史,众伯父也有多人为官。良好的家教不仅给了柳宗元满腹的才华,更培养了他对国家社会的高度责任感——济天下,安民生。他在《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中写道:“先君之道,得《诗》之群,《书》之政,《易》之直方大,《春秋》之惩劝,以植于内而文于外,垂声当时。”在儒家经典的熏陶濡染下,他早年便立下了“辅时及物”的理想,在《寄许京兆盂容书》中概括为:“唯以中正信义为志,以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即使永贞革新失败后,他还两度向宪宗献雅诗,序云:“臣沦弃即死,言与不言,其罪等耳。犹冀能言,有益国事。”(《唐铙歌鼓吹曲》)为官济民是柳宗元的人生理想,积极仕进是他人生的主旋律。“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冉溪》)这是典型的儒家积极入世精神,在儒家精神引导下写的文章与老庄的无为而治恐怕大相径庭。所以,笔者认为,本文并非提倡道家的“无为”,而是积极入世的儒家的“善为”。
总之,我们不能单看表面文字而认定《种树郭橐驼传》体现了道家无为思想,而要分析文本深层结构,沉浸到文本所构筑的语境中,与文字所唤起的语境对话,知人论世,才能体会出作者积极仕进、思利乎人的良苦用心。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基于南菁书院文化的高中语文审美课堂研究”(课题立项编号:C-b/2016/02/37)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杨保春.《种树郭橐驼传》的道家解读[J].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2(4).
[2]转引自:张东光.唐代御史台的里行官[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3][4]刘树林.《大唐六典》御史监察制度初探[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6(4).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
这是一篇寓言,重点在“以子之道,移之官理”,借种树养树之道谈为官治民之理。作者说,“传其事以为官戒”,柳宗元究竟要表达怎样的为官之理?
一、“栽树”的官理:制定政令内容有利于百姓生存
文章标题是“种树郭橐驼传”,结尾却说:“吾问养树,得养人术。”措辞由“种树”换为“养树”,一字之差,含义大不相同。养树指栽种树木之后的管理和照顾,包括及时浇水、施肥、修枝、除虫、嫁接等。种树不仅指栽种树木,也包括养树这一环节。文中“驼业种树”,他将树种得好的原因归于“其莳也若子,其置也若弃”,即栽种和养树两个阶段。所以,“以子之道,移之官理”,其实有栽树的官理和养树的官理两层。
怎么栽树?虽然橐驼只用一句“其莳也若子”带过,不过他也说:“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他植者则不然,根拳而土易,其培之也,若不过焉则不及。”从中可以推论,橐驼栽树很是用心:挖好合适大小的坑,让树根能够充分伸展;培上足够的土;将所培之土捣结实……整个过程就像养育自己的孩子一样。将这一过程“移之官理”,则是为官理民要像养育自己的孩子一样,所作所为都要从百姓利益出发。柳宗元明确提出过“吏为民役”。他的《送薛存义序》写道:“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乎于我也。”官吏是百姓雇佣的,百姓所交赋税是给官吏的酬劳。所以,官吏不能“无为”,不能什么都不做,要用心为百姓谋福祉。
官发布政令,内容要有利于百姓生存。橐驼说自己“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移之官理”便是:治民须顺民之性。橐驼说:“则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这里的“性”未必等同于本欲舒、培欲平、土欲故、筑欲密,而是指树木有向阳生长的天性,有张扬生命的活力,需要长高,需要开花结果。由此推理,官吏发布的政令要有利于保全和张扬百姓的天性,百姓需要吃饱穿暖,安有所居,养育子女等。官吏要保障百姓基本需求的实现。文本中的“促尔耕,勖尔植,督尔获”“遂尔鸡豚”,耕作、种植、收获则有粮食,饲养家禽家畜则有肉食,这些可以满足黎民口腹之欲。“早缫而绪,早织而缕”,煮蚕茧抽生丝,织成布制成衣,可为遮羞御寒。“字而幼孩”,可以延续生命,传承家族……这些皆是黎民生存所需。政令内容有此,有利于保全百姓天性,能够让人民“蕃吾生而安吾性”。
二、“养树”的官理:实施政令方式有助于百姓生活
橐驼认为,树种完之后,养树之道为“勿动勿虑,去不复顾”。虽然这从科学的角度看并不合适,但本文是篇寓言,设事明理,我们真正需要探明的是“理”。制定政令之后,官员应该采取合适的方式实施政令。
文本说到旦暮“鸣鼓而聚之,击木而召之”,动不动就把百姓召集起来。百姓为了听候传达、接待官吏忙得饭都顾不上吃了,何来种地织布畜养家禽的时间?“长人者好烦其令”,此处“烦”并非“繁”。“烦,劳也,扰也。”(《广雅》)“烦,从页,从火。”(《说文解字》)从“页”表示与头部有关;从“火”,表示发烧。本义是头痛发烧。“烦”字强调官吏的行为对百姓心理的影响,突出百姓對此的厌烦和头痛。王安石也说:“农时惮烦民。”(《杂咏》)更何况日日如此?官吏这种施政方式实际上违背了政令的初衷,导致“病且怠”,“虽曰爱之,其实害之”。
政令的内容和政令的实施方式是不同的概念。正确的实施方式有利于政令目的达成。本文中的政令内容是爱民忧民的,但政令的实施方式是不合理的。官吏不打扰百姓正常的生产生活过程,不等于什么都不做。官吏要保障社会安定,让百姓安心劳作,要在必要的时候提供帮助和指导。如果百姓怠惰自然也需及时提醒。这篇文章讨论的不是官吏“为”还是“不为”的问题,而是“为什么为”以及“怎么为”的问题,即如何“善为”。柳宗元思考的是如何改进吏治以安天下、济苍生。如浦起龙说:“特为良吏作官箴,诩诩讲惠政。”(《古文眉诠》卷五十四)
三、思考官理:源于作者积极仕进的儒家精神
柳宗元为何要思考为官治民之理?这与他当时的官职和人生理想有关。
在其位谋其政。本文写于永贞革新前,作者当时在长安担任监察御史里行一职。唐朝里行官“职事与正员同”[2]。唐朝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大府出纳皆领焉”(《旧唐书·职官志卷四四》),“若在京都,则分察尚书(省)六司(即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兵部、工部),纠其过失”[3],“若诸道(各监察区)屯田及铸钱,其审功纠过亦如之”[4]……总之,监察御史可以对尚书省六部及其下属九寺、五监和十二道监察区所辖府、州、都护府、县进行全面监察,职权范围广。所以,什么才是理想的吏治,是当时担任监察御史里行的柳宗元考虑的内容,所以他要“传其事以为官戒”。同时创作的还有《梓人传》,通过写梓人“善度材”“善用众工”的故事,生动形象地阐明了当宰相治理国家的道理。柳宗元当时对政治满怀信心,相信通过改革可以实现美政,本文是他为整顿吏治开出的一剂良方。有没有郭橐驼这个人并不重要,种完树是否要浇水除虫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想表达什么道理。金圣叹曾曰:“此文纯是上圣至言,而以寓言出之。”(《天下才子必读书》卷十二)
柳宗元出生在一个世代为官的门阀贵族家庭,在其高伯祖前后,有六人在朝为相,父亲柳镇官至殿中侍御史,众伯父也有多人为官。良好的家教不仅给了柳宗元满腹的才华,更培养了他对国家社会的高度责任感——济天下,安民生。他在《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中写道:“先君之道,得《诗》之群,《书》之政,《易》之直方大,《春秋》之惩劝,以植于内而文于外,垂声当时。”在儒家经典的熏陶濡染下,他早年便立下了“辅时及物”的理想,在《寄许京兆盂容书》中概括为:“唯以中正信义为志,以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即使永贞革新失败后,他还两度向宪宗献雅诗,序云:“臣沦弃即死,言与不言,其罪等耳。犹冀能言,有益国事。”(《唐铙歌鼓吹曲》)为官济民是柳宗元的人生理想,积极仕进是他人生的主旋律。“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冉溪》)这是典型的儒家积极入世精神,在儒家精神引导下写的文章与老庄的无为而治恐怕大相径庭。所以,笔者认为,本文并非提倡道家的“无为”,而是积极入世的儒家的“善为”。
总之,我们不能单看表面文字而认定《种树郭橐驼传》体现了道家无为思想,而要分析文本深层结构,沉浸到文本所构筑的语境中,与文字所唤起的语境对话,知人论世,才能体会出作者积极仕进、思利乎人的良苦用心。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基于南菁书院文化的高中语文审美课堂研究”(课题立项编号:C-b/2016/02/37)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杨保春.《种树郭橐驼传》的道家解读[J].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2(4).
[2]转引自:张东光.唐代御史台的里行官[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3][4]刘树林.《大唐六典》御史监察制度初探[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6(4).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