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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闻专业主义自诞生以来,便在研究与实践中处于建构与解构的循环过程中。本文结合《南方都市报》个案分析,指出对于置身于政治、经济等权力网络中的新闻实践而言,在权力与商业两大主要逻辑的控制下,其专业主义理念面临着现实的诸多困境,其在中国的实践是“碎片和局域的呈现”,但是作为一种将“客观性”、“社会责任”、“公共服务”等作为核心元素的职业理念,它具有塑造现实的力量,是新闻媒体实践的指针。
关键词:新闻专业主义 新闻需求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于今年8月20日以整版篇幅刊发了一则专题广告。这则被称作“小三逆袭宣言”的广告,因其用词低俗及所体现出的价值观引发了巨大争议。
针对这个事件,可以从广告营销、社会伦理等领域作出不同解读,而就媒体运作来看,人们的质疑与批评集中于《南方都市报》此举所表现出的媒体职业道德缺失,折射出公众对于媒体社会功能的强烈期待。媒体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话语生产系统,是社会守望者,又是大众的公共论坛,其有监督权力运行、协调社会关系、传承先进文化等责任。而《南方都市报》此举,如同一位网民所评论的:让媒体的大众道德“守门”功能顿时丧失。
在西方自由报刊时代,当新闻自由权利被滥用、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等变得严重时,报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被新闻界提出并逐步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职业理念体系,并为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的新闻工作者认同、共享和应用,这就是新闻专业主义。新闻专业主义虽然自诞生以来便在研究与实践中处于建构与解构的循环过程中,但是,作为一种将“客观性”、“社会责任”、“公共服务”等视作核心元素的职业理念,它具有塑造现实的力量,是新闻媒体实践的指针。对于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及其在中国实践的探讨,有助于我国新闻业更好地胜任其“论坛”、“监视者”、“教育者”等角色。
一、新闻专业主义的内涵
新闻专业主义是西方一种主导性的新闻职业意识形态,其伴随着美国独立报刊的发展,在新闻工作职业化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而成。其整合了三个领域的理念:新闻传媒的社会功能,新闻从业者的使命和社会责任,新闻从业者的行为准则。在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中,传媒是社会的公器,新闻工作必须服务于公众利益,而非仅仅服务于任何政治或经济利益集团;新闻从业者是社会的观察者、事实的报道者,而不是某一利益集团的宣传员;新闻从业者是信息流通的“把关人”,而非政治、经济利益冲突的参与者或鼓动者;新闻从业者以实证科学的理性标准评判事实的真伪,服从于事实这一最高权威,而不是臣服于任何政治权力或经济势力;新闻从业者受制于建立在上述原则之上的专业规范,接受专业社区的自律,而不接受在此之外的任何权力或权威的控制。
在我国,自改革开放后,新闻界便又兴起了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实践与探讨。在新闻教育和改革过程中,专业主义理念与实践成为重构媒介和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角色、功能、改变新闻从业者群体结构的重要象征资源,具有解放的作用。而在实践层面,“中国新闻界呈现出‘政治家办报、企业家办报和专业主义办报交错’的局面”,诸如《南方周末》、《财经》、央视的《新闻调查》栏目等秉承社会责任感,以服务公众为目标,恪守独立、理性与平衡,被视作实践新闻专业主义追求的媒体代表。
二、新闻专业主义的困境
秉承新闻专业主义的媒体,如同传播学者詹姆斯·凯瑞所言,作为社会守望者,代表公众利益,应从纷繁复杂的观点中搜寻专业知识告知普通公众。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在于对新闻客观性的信念,相信可以从非党派、非团体的立场准确报道新闻事实。然而,新闻业置身于政治、经济等权力网络中,在权力与商业两大主要逻辑的控制下,其专业主义理念面临着现实的诸多困境。
首先,权力逻辑影响到新闻从业者与传媒生产的所有环节,不仅从宏观上影响媒体属性、媒体议程设置等,媒体对权力的舆论监督也常会遭遇源自被监督权力方所制造的种种阻碍,诸如暴力抗拒、打击报复等。以2001年广西南丹矿区特大事故报道为例,被刁难的《人民日报》记者与强行曝光的胶卷反映出被监督者对于舆论监督的阻抗。
而商业逻辑的钳制,体现在媒体被视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客户具有两重性,一个是新闻产品的消费者即受众,另一个是广告商。这两者都能制约新闻生产。
一方面,为了追逐商业化利益,媒体定位上将社会主流人群设置为目标读者和发行对象,讨好都市中的专业和商业阶级,内容制作上也会相应作主动调整。在市场化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中国媒体行业,可以看到媒体受制于商业资本逻辑而导致其传媒公共性受到侵蚀。具体表现在:新闻传播目标受众结构上,媒体将目光是聚焦于政、商、市民群体,而农民、工人等弱势群体被忽略;在内容制作上,新闻低俗化、娱乐化,甚至是策划新闻事件的现象大行其道。
另一方面,自媒体推向市场化运作后,在盈利模式上以广告为主要收入来源,广告商某种程度上左右了媒体的运作。随着竞争压力增大,有些媒体广告数量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甚至超过了其所提供的新闻内容的比重,且广告内容上也缺乏底线把控,出现了庸俗广告、虚假广告等现象。从这次《南方都市报》整版刊登有关“小三”商业炒作广告,可见商业资本逻辑对媒体的影响。
《南方都市报》创刊于1997年,被视作是坚持新闻专业主义操作理念的先驱媒体之一。在业务管理上,其对采编人员提出了新闻专业主义操作的理念要求与严格标准,采取调查员制度。2005年建立的南都新闻奖学金,如其章程所言,旨在鼓励与嘉奖“怀揣新闻理想、秉持专业精神,并积极赋予传媒实践”的高校学子。在其发展历程中有许多体现传媒责任感、树立舆论旗帜的标志性事件,如2001年重力出击质问收容制度;2003年策划了不仅在深圳也在全国影响深远的《深圳,你被抛弃了吗?》,促成并推进了领导与市民关于深圳如何发展的互动。
从该报对某些重要事件的报道以及运作管理等可以一窥其以服务公众为目标的新闻专业主义实践,这也是其一直以来比较受社会关注和尊重,被视作是一家有责任、有担待的媒体的原因之一。而这次刊发广告中所传播的价值观明显违背社会良好风俗,已然触及人们对于媒体伦理道德的底线。 面对新媒体的冲击,我国报业、尤其是都市报遭遇重大危机。2012年,报业成为唯一一家广告收入下滑的传统媒体,而其最大的替代性竞争对手——互联网广告则发展迅猛,报纸业态转型生存压力凸显。但是一份以市民为目标群体、以服务公众为口号的都市报的经营如果没有坚守底线,与资本走得太近,忽视社会效应,就会损害自身的公信力。媒体作为影响广泛的社会公器,理应秉承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加强、突出和强调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三、如何坚守新闻专业主义
我周的新闻传媒初涉市场经济时,“没有作为职业或专业精神的熏陶,在各方面都显现出缺乏职业意识和职业规范。”尽管有些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但是,党管媒体体制下被推向市场的媒体,在没有建立职业行业伦理、商业纪律、公平竞争、公民参与规范等的情况下,其市场化竞争是瘸腿的。不仅有权力逻辑对媒体的宣传与意识形态控制,商业逻辑更使得新闻媒体的公共性被商品性所遮蔽,新闻专业主义在中国新闻的实践是“碎片和局域的呈现”。
在西方新闻业发展中,其新闻专业主义得以形成的基础在于一系列相关机制的建设与有效运作,如专业组织的建立、专业行为准则的建立公布、新闻专业教育、专业自律机制等,从而形成了“公共服务”的职业机制。相对而言,我国已经在新闻专业教育、专业组织建立、专业行为准则公布等方面有所发展,但仍需要加强法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法律作为他律的最高表现形式,可在宏观层面明确新闻传播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合法权益,实现刚性制约。如果有新闻传播法律明文规定,也就不会有《南方都市报》的刊登出位广告的事件了。而职业道德自律除了细化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并以《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1)、《中国报业自律》(1999)等文件形式呈现之外,更需要配置监督措施,如真正赋权媒体行业协会,让其能够自由组织并规范媒体及其从业者行为,发挥其中层管理的桥梁作用。如此,才能真正将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外化为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内化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良知。”
当然,无论中外,新闻媒体都难以完全摆脱政治和经济等权力因素的影响,但是,新闻专业主义作为一种规范性理念,其具有塑造现实的力量。没有理念作为理想状态存在,便无法对比并认识到现在环境的恶劣,从而产生改变和重建的迫切需求。因而,从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出发,将“自由、客观、公正、公共利益”等理想化成一种“绝对价值”,以发挥其引领、塑造与规范的作用,促进媒体实现传媒公共性,更好满足社会新闻需求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新闻专业主义 新闻需求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于今年8月20日以整版篇幅刊发了一则专题广告。这则被称作“小三逆袭宣言”的广告,因其用词低俗及所体现出的价值观引发了巨大争议。
针对这个事件,可以从广告营销、社会伦理等领域作出不同解读,而就媒体运作来看,人们的质疑与批评集中于《南方都市报》此举所表现出的媒体职业道德缺失,折射出公众对于媒体社会功能的强烈期待。媒体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话语生产系统,是社会守望者,又是大众的公共论坛,其有监督权力运行、协调社会关系、传承先进文化等责任。而《南方都市报》此举,如同一位网民所评论的:让媒体的大众道德“守门”功能顿时丧失。
在西方自由报刊时代,当新闻自由权利被滥用、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等变得严重时,报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被新闻界提出并逐步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职业理念体系,并为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的新闻工作者认同、共享和应用,这就是新闻专业主义。新闻专业主义虽然自诞生以来便在研究与实践中处于建构与解构的循环过程中,但是,作为一种将“客观性”、“社会责任”、“公共服务”等视作核心元素的职业理念,它具有塑造现实的力量,是新闻媒体实践的指针。对于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及其在中国实践的探讨,有助于我国新闻业更好地胜任其“论坛”、“监视者”、“教育者”等角色。
一、新闻专业主义的内涵
新闻专业主义是西方一种主导性的新闻职业意识形态,其伴随着美国独立报刊的发展,在新闻工作职业化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而成。其整合了三个领域的理念:新闻传媒的社会功能,新闻从业者的使命和社会责任,新闻从业者的行为准则。在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中,传媒是社会的公器,新闻工作必须服务于公众利益,而非仅仅服务于任何政治或经济利益集团;新闻从业者是社会的观察者、事实的报道者,而不是某一利益集团的宣传员;新闻从业者是信息流通的“把关人”,而非政治、经济利益冲突的参与者或鼓动者;新闻从业者以实证科学的理性标准评判事实的真伪,服从于事实这一最高权威,而不是臣服于任何政治权力或经济势力;新闻从业者受制于建立在上述原则之上的专业规范,接受专业社区的自律,而不接受在此之外的任何权力或权威的控制。
在我国,自改革开放后,新闻界便又兴起了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实践与探讨。在新闻教育和改革过程中,专业主义理念与实践成为重构媒介和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角色、功能、改变新闻从业者群体结构的重要象征资源,具有解放的作用。而在实践层面,“中国新闻界呈现出‘政治家办报、企业家办报和专业主义办报交错’的局面”,诸如《南方周末》、《财经》、央视的《新闻调查》栏目等秉承社会责任感,以服务公众为目标,恪守独立、理性与平衡,被视作实践新闻专业主义追求的媒体代表。
二、新闻专业主义的困境
秉承新闻专业主义的媒体,如同传播学者詹姆斯·凯瑞所言,作为社会守望者,代表公众利益,应从纷繁复杂的观点中搜寻专业知识告知普通公众。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在于对新闻客观性的信念,相信可以从非党派、非团体的立场准确报道新闻事实。然而,新闻业置身于政治、经济等权力网络中,在权力与商业两大主要逻辑的控制下,其专业主义理念面临着现实的诸多困境。
首先,权力逻辑影响到新闻从业者与传媒生产的所有环节,不仅从宏观上影响媒体属性、媒体议程设置等,媒体对权力的舆论监督也常会遭遇源自被监督权力方所制造的种种阻碍,诸如暴力抗拒、打击报复等。以2001年广西南丹矿区特大事故报道为例,被刁难的《人民日报》记者与强行曝光的胶卷反映出被监督者对于舆论监督的阻抗。
而商业逻辑的钳制,体现在媒体被视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客户具有两重性,一个是新闻产品的消费者即受众,另一个是广告商。这两者都能制约新闻生产。
一方面,为了追逐商业化利益,媒体定位上将社会主流人群设置为目标读者和发行对象,讨好都市中的专业和商业阶级,内容制作上也会相应作主动调整。在市场化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中国媒体行业,可以看到媒体受制于商业资本逻辑而导致其传媒公共性受到侵蚀。具体表现在:新闻传播目标受众结构上,媒体将目光是聚焦于政、商、市民群体,而农民、工人等弱势群体被忽略;在内容制作上,新闻低俗化、娱乐化,甚至是策划新闻事件的现象大行其道。
另一方面,自媒体推向市场化运作后,在盈利模式上以广告为主要收入来源,广告商某种程度上左右了媒体的运作。随着竞争压力增大,有些媒体广告数量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甚至超过了其所提供的新闻内容的比重,且广告内容上也缺乏底线把控,出现了庸俗广告、虚假广告等现象。从这次《南方都市报》整版刊登有关“小三”商业炒作广告,可见商业资本逻辑对媒体的影响。
《南方都市报》创刊于1997年,被视作是坚持新闻专业主义操作理念的先驱媒体之一。在业务管理上,其对采编人员提出了新闻专业主义操作的理念要求与严格标准,采取调查员制度。2005年建立的南都新闻奖学金,如其章程所言,旨在鼓励与嘉奖“怀揣新闻理想、秉持专业精神,并积极赋予传媒实践”的高校学子。在其发展历程中有许多体现传媒责任感、树立舆论旗帜的标志性事件,如2001年重力出击质问收容制度;2003年策划了不仅在深圳也在全国影响深远的《深圳,你被抛弃了吗?》,促成并推进了领导与市民关于深圳如何发展的互动。
从该报对某些重要事件的报道以及运作管理等可以一窥其以服务公众为目标的新闻专业主义实践,这也是其一直以来比较受社会关注和尊重,被视作是一家有责任、有担待的媒体的原因之一。而这次刊发广告中所传播的价值观明显违背社会良好风俗,已然触及人们对于媒体伦理道德的底线。 面对新媒体的冲击,我国报业、尤其是都市报遭遇重大危机。2012年,报业成为唯一一家广告收入下滑的传统媒体,而其最大的替代性竞争对手——互联网广告则发展迅猛,报纸业态转型生存压力凸显。但是一份以市民为目标群体、以服务公众为口号的都市报的经营如果没有坚守底线,与资本走得太近,忽视社会效应,就会损害自身的公信力。媒体作为影响广泛的社会公器,理应秉承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加强、突出和强调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三、如何坚守新闻专业主义
我周的新闻传媒初涉市场经济时,“没有作为职业或专业精神的熏陶,在各方面都显现出缺乏职业意识和职业规范。”尽管有些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但是,党管媒体体制下被推向市场的媒体,在没有建立职业行业伦理、商业纪律、公平竞争、公民参与规范等的情况下,其市场化竞争是瘸腿的。不仅有权力逻辑对媒体的宣传与意识形态控制,商业逻辑更使得新闻媒体的公共性被商品性所遮蔽,新闻专业主义在中国新闻的实践是“碎片和局域的呈现”。
在西方新闻业发展中,其新闻专业主义得以形成的基础在于一系列相关机制的建设与有效运作,如专业组织的建立、专业行为准则的建立公布、新闻专业教育、专业自律机制等,从而形成了“公共服务”的职业机制。相对而言,我国已经在新闻专业教育、专业组织建立、专业行为准则公布等方面有所发展,但仍需要加强法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法律作为他律的最高表现形式,可在宏观层面明确新闻传播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合法权益,实现刚性制约。如果有新闻传播法律明文规定,也就不会有《南方都市报》的刊登出位广告的事件了。而职业道德自律除了细化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并以《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1)、《中国报业自律》(1999)等文件形式呈现之外,更需要配置监督措施,如真正赋权媒体行业协会,让其能够自由组织并规范媒体及其从业者行为,发挥其中层管理的桥梁作用。如此,才能真正将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外化为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内化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良知。”
当然,无论中外,新闻媒体都难以完全摆脱政治和经济等权力因素的影响,但是,新闻专业主义作为一种规范性理念,其具有塑造现实的力量。没有理念作为理想状态存在,便无法对比并认识到现在环境的恶劣,从而产生改变和重建的迫切需求。因而,从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出发,将“自由、客观、公正、公共利益”等理想化成一种“绝对价值”,以发挥其引领、塑造与规范的作用,促进媒体实现传媒公共性,更好满足社会新闻需求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