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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发展和健全是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既要从根本上解决国民的就医困难,还要有效控制资金投入。而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能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能够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让中医药在新农合中发挥更大优势成为大势所趋。
关键词:中医药;治未病;新农合
2005 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5】54号),强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医疗试点中的作用,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农民健康和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有利于更好的促进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更好的满足农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但是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本文通过数据资料分析,为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1新农合的基金支出情况
1.1 2004年以来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不断上涨。
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7.43%[1],新农合从2003年开始试点运行以来,全国农民参合率由2004年的75.20%增加到2012年的98.26 %,基金支出由2004年的26.37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408.0亿元[2],增长了90.3倍。这说明,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基本覆盖和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快速提高,新农合基金费用支出已进入快速增长的通道。
1.2 2012年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
2012年全國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24079973万元,其中住院补偿金额1928111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0.07%;门诊补偿金额33646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3.97%[3](表1)。由表1可以看出,新农合基金的分配与支出体现以大病统筹为主,住院支出所占比重很高,门诊支出和其他各项支出所占比重很低,体现了新农合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的原则。
1.3 2012年全国新农合补偿受益人次构成情况
2012年全国新农合补偿受益总人次为1745073065人次。其中住院补偿84535402人次,占4.84%;门诊补偿1541426614人次,占88.33%[3]。(表2)
1.4 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情况。
以山东省为例,2010 年山东省新农合报销中药费用和中医项目费用分别为1.55 亿元和 0.61 亿元,仅占新农合补偿总额的 2%和0.79%;中医医院住院补偿人次数为 399600 人次,仅占新农合住院总补偿人次数的 8.54%;中医医院门诊补偿人次为6376138 人次,仅占新农合门诊总补偿人次数的5.77%。补偿比例偏低[4]。
2 存在的问题
2.1新农合基金压力日益突出。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基本覆盖和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快速提高,新农合基金支出已进入快速增长的通道。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是世界各国面对的难题也是制约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难点和瓶颈。在欧洲,许多国家的医学专家也公认,面对无法消除的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难题,中医的针灸和中草药是解决成千上万处于无助状态的慢性病患者疾病的最好治疗方法[5]。其临床疗效确切、用药相对安全、副作用小、服务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等优势十分突出。
2.2新农合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的原则,随着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内涵也应不断扩展。
从表1和表2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2012年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中住院补偿金额1928111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0.07%;门诊补偿金额3364647万元,仅占支出总额的13.97%;而住院补偿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4.84%;门诊补偿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88.33%。也就是说4.84%的人次因住院使用了80.07%的新农合基金。由于很多中医药服务的费用都是发生在门诊,因此新农合目前保大病的政策措施限制了对中医药的利用。医疗保障制度初级阶段的主要功能是济贫,避免“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随着健康理念的转变、疾病谱的变化和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压力,医疗保障逐步演进到高级阶段,一些国家已将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等内容纳入保障范畴。将疾病控制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避免小病不治成大病,中医学的“治未病”在养生保健和疾病预防中均具有独特优势和发展前景。
2.3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比例偏低利用不够。
尽管各地出台了一系列的促进中医药利用的政策,据调查显示,中医药费用占住院费用的比例极低,中医药补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医药服务的利用,但效果十分有限,总体利用不佳[6]。2010 年山东省新农合报销中药费用占新农合总补偿额的平均比例仅为2%;报销中医项目费用占新农合总补偿额的平均比例为 0.79%。可见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的补偿力度很小,无法充分利用中医事业对新农合保障制度的促进作用。
2.4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匮乏严重制约中医药在新农合中发挥作用。
据《2013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仅为 14.6%,设有中医类临床科室的乡镇卫生院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27.6%,设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占总数的32.8%[7]。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农村居民中医服务最主要的提供者,但目前尚有大量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能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影响了农村居民中医服务的可及性。中医药人员的严重不足,难以满足中医药服务需求。
3.讨论与建议
新农合的关键在于解决筹资和资金使用问题,这关系到新农合能否稳定和持续发展。如何更好的使用有限的资金来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中医参与新农合是一种较好的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模式。
3.1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信息化水平。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中医药补偿政策缺乏了解,最好是印制宣传手册,每户一份,增强政策透明性。引导农民正确理解中医,部分农民对中医药的理解存在误区,有些农民对中医的期望值太高,认为中医过于神奇,也有部分人员怀疑中医。农民对中医药的误解直接影响了中医药在服务群众中的发挥。 3.2加强乡村医生的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加中医药服务的可得性。目前农村中医药人员不仅少而且学历不高,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提高乡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技术水平。鼓励省市级中医药专家下乡帮扶、多点执业等措施提高乡、镇医生的诊疗水平。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3.3改善农村中医基础卫生保健设施,优化农村卫生资源的配置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加强专科建设,打造中医药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发挥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科作用,以专科促进和带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3.4鼓励参合农民选择中医药服务。措施具体可有以下诸种:(1)提高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在门诊的补偿范围和比例,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避免因门诊补偿的限制而住院产生过度医疗的道德损害。(2)通过新农合制度优惠政策鼓励中医适宜技术的开展,推广农村经常使用的、疗效好、成本低的中医适宜技术,满足群众健康需求,降低人民群眾医疗费用。(3)降低参合农民选择中医药服务的起付线,选择中医免挂号费等。
3.5落实各项政策,健全管理机制。各地政府都综合采用了上述政策手段推广中医药及其诊疗项目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应用,部分地区反映医疗成本并未因中医药的应用而呈现降低的趋势;服务补偿政策也已到位,但中医药并未在新农合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农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认知度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8]。从目前国家及各地的各项政策措施而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给予的各项倾斜或优惠政策均已制订,但由于体制不健全,管理层面弱化,上级的好政策难以落实到基层。要彻底扭转这种不利和被动局面,必须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2013中国统计年鉴[EB/OL].[2014-09-25].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2]陈竺,张茅.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报告[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58-71.
[3]卫生部农卫司,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统计手册[G]. 2012:16-25.
[4]杨洪亨,宋咏梅.山东省新农合制度在促进中医药服务发展中的作用[J].社区医学杂志,2012,10(8):32-33。
[5]楚廷勇.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2.
[6]张立强,李 强,汪早立,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药补偿政策实施效果制约因素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2,5(2):49-52.
[7]2013中国卫生统计年鉴[EB/OL].[2014-09-25].http://www.moh.gov.cn/zwgkzt/tjnj/list.shtml
[8]朱文轶,王绚璇,黄明安,等.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途径与模式的现状和评价研究[C].清华医疗管理学术会议论文集,2012:164-168.
关键词:中医药;治未病;新农合
2005 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5】54号),强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医疗试点中的作用,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农民健康和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有利于更好的促进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更好的满足农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但是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本文通过数据资料分析,为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1新农合的基金支出情况
1.1 2004年以来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不断上涨。
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7.43%[1],新农合从2003年开始试点运行以来,全国农民参合率由2004年的75.20%增加到2012年的98.26 %,基金支出由2004年的26.37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408.0亿元[2],增长了90.3倍。这说明,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基本覆盖和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快速提高,新农合基金费用支出已进入快速增长的通道。
1.2 2012年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
2012年全國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24079973万元,其中住院补偿金额1928111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0.07%;门诊补偿金额33646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3.97%[3](表1)。由表1可以看出,新农合基金的分配与支出体现以大病统筹为主,住院支出所占比重很高,门诊支出和其他各项支出所占比重很低,体现了新农合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的原则。
1.3 2012年全国新农合补偿受益人次构成情况
2012年全国新农合补偿受益总人次为1745073065人次。其中住院补偿84535402人次,占4.84%;门诊补偿1541426614人次,占88.33%[3]。(表2)
1.4 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情况。
以山东省为例,2010 年山东省新农合报销中药费用和中医项目费用分别为1.55 亿元和 0.61 亿元,仅占新农合补偿总额的 2%和0.79%;中医医院住院补偿人次数为 399600 人次,仅占新农合住院总补偿人次数的 8.54%;中医医院门诊补偿人次为6376138 人次,仅占新农合门诊总补偿人次数的5.77%。补偿比例偏低[4]。
2 存在的问题
2.1新农合基金压力日益突出。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基本覆盖和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快速提高,新农合基金支出已进入快速增长的通道。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是世界各国面对的难题也是制约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难点和瓶颈。在欧洲,许多国家的医学专家也公认,面对无法消除的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难题,中医的针灸和中草药是解决成千上万处于无助状态的慢性病患者疾病的最好治疗方法[5]。其临床疗效确切、用药相对安全、副作用小、服务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等优势十分突出。
2.2新农合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的原则,随着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内涵也应不断扩展。
从表1和表2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2012年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中住院补偿金额1928111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0.07%;门诊补偿金额3364647万元,仅占支出总额的13.97%;而住院补偿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4.84%;门诊补偿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88.33%。也就是说4.84%的人次因住院使用了80.07%的新农合基金。由于很多中医药服务的费用都是发生在门诊,因此新农合目前保大病的政策措施限制了对中医药的利用。医疗保障制度初级阶段的主要功能是济贫,避免“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随着健康理念的转变、疾病谱的变化和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压力,医疗保障逐步演进到高级阶段,一些国家已将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等内容纳入保障范畴。将疾病控制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避免小病不治成大病,中医学的“治未病”在养生保健和疾病预防中均具有独特优势和发展前景。
2.3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比例偏低利用不够。
尽管各地出台了一系列的促进中医药利用的政策,据调查显示,中医药费用占住院费用的比例极低,中医药补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医药服务的利用,但效果十分有限,总体利用不佳[6]。2010 年山东省新农合报销中药费用占新农合总补偿额的平均比例仅为2%;报销中医项目费用占新农合总补偿额的平均比例为 0.79%。可见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的补偿力度很小,无法充分利用中医事业对新农合保障制度的促进作用。
2.4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匮乏严重制约中医药在新农合中发挥作用。
据《2013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仅为 14.6%,设有中医类临床科室的乡镇卫生院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27.6%,设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占总数的32.8%[7]。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农村居民中医服务最主要的提供者,但目前尚有大量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能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影响了农村居民中医服务的可及性。中医药人员的严重不足,难以满足中医药服务需求。
3.讨论与建议
新农合的关键在于解决筹资和资金使用问题,这关系到新农合能否稳定和持续发展。如何更好的使用有限的资金来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中医参与新农合是一种较好的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模式。
3.1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信息化水平。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中医药补偿政策缺乏了解,最好是印制宣传手册,每户一份,增强政策透明性。引导农民正确理解中医,部分农民对中医药的理解存在误区,有些农民对中医的期望值太高,认为中医过于神奇,也有部分人员怀疑中医。农民对中医药的误解直接影响了中医药在服务群众中的发挥。 3.2加强乡村医生的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加中医药服务的可得性。目前农村中医药人员不仅少而且学历不高,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提高乡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技术水平。鼓励省市级中医药专家下乡帮扶、多点执业等措施提高乡、镇医生的诊疗水平。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3.3改善农村中医基础卫生保健设施,优化农村卫生资源的配置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加强专科建设,打造中医药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发挥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科作用,以专科促进和带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3.4鼓励参合农民选择中医药服务。措施具体可有以下诸种:(1)提高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在门诊的补偿范围和比例,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避免因门诊补偿的限制而住院产生过度医疗的道德损害。(2)通过新农合制度优惠政策鼓励中医适宜技术的开展,推广农村经常使用的、疗效好、成本低的中医适宜技术,满足群众健康需求,降低人民群眾医疗费用。(3)降低参合农民选择中医药服务的起付线,选择中医免挂号费等。
3.5落实各项政策,健全管理机制。各地政府都综合采用了上述政策手段推广中医药及其诊疗项目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应用,部分地区反映医疗成本并未因中医药的应用而呈现降低的趋势;服务补偿政策也已到位,但中医药并未在新农合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农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认知度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8]。从目前国家及各地的各项政策措施而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给予的各项倾斜或优惠政策均已制订,但由于体制不健全,管理层面弱化,上级的好政策难以落实到基层。要彻底扭转这种不利和被动局面,必须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2013中国统计年鉴[EB/OL].[2014-09-25].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2]陈竺,张茅.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报告[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58-71.
[3]卫生部农卫司,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统计手册[G]. 201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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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楚廷勇.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2.
[6]张立强,李 强,汪早立,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药补偿政策实施效果制约因素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2,5(2):49-52.
[7]2013中国卫生统计年鉴[EB/OL].[2014-09-25].http://www.moh.gov.cn/zwgkzt/tjnj/list.shtml
[8]朱文轶,王绚璇,黄明安,等.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途径与模式的现状和评价研究[C].清华医疗管理学术会议论文集,2012:16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