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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所喜爱的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它不仅在购物形式上为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也促进了市场竞争,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然而这种非面对面的交易形式必然会带来另一个领域的更新,即支付方式的更新。本文将以大陆地区的阿里巴巴所推行的支付宝付款平台与台湾的网络购物平台pchome为例,进行相关支付方式的对比,并分析新型支付方式对金融经济发展的利弊,从而总结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兴起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一、两岸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现状
1.大陆网络商品交易
(1)网络交易现状
近些年大陆的电子交易占据了相当大的交易份额,如淘宝网络购物平台、京东商城网络购物平台以及聚美优品、天猫等,都让消费者可以在家中足不出户就享受到购物的乐趣和满足感。这种购物方式迅速的带动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最典型的例子即为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支付方式,与此同时,因市场经济竞争的影响,京东商城等其他网络购物平台也纷纷推出类似于“京东支付”的相对应的购物支付平台,这是第三方支付产业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之下不对推陈出新,打造更多方便且可信赖的支付方式。
(2)以阿里巴巴为例之网购产业之发展
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支付解决方案。旗下有“支付宝”与“支付宝钱包”两个独立品牌。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厂商。
支付宝主要提供支付及理财服务。包括网购担保交易、网络支付、转账、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个人理财等多个领域。在进入移动支付领域后,为零售百货、电影院线、连锁商超和出租车等多个行业提供服务。还推出了余额宝等理财服务。
支付宝与国内外180多家银行以及VISA、MasterCard国际组织等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金融机构在电子支付领域最为信任的合作伙伴。2016年5月31日,支付宝与深圳人社局合作上线的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开始在深圳 6 家医院落地试运行。8月,支付宝与微信同获香港首批支付牌照,意欲争夺新市场。9月,宣布支付宝自2016年10月12日起,将对个人用户超出免费额度的提现收取0.1%的服务费,个人用户每人累计享有2万元基础免费提现额度。11月1日支付宝入住苹果App Store。中国大陆用户已经能在App Store的付款方式和充值两个地方看到支付宝的加入,可以用于购买应用,给账户充值,或给Apple Music等订阅服务付费等。
值得说明的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在全球狂欢节,旗下中國及国际零售平台通过支付宝结算的商品成交额达人民币 1,207 亿元,覆盖 23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多数交易是通过支付宝进行结算。阿里巴巴集团CEO表示2016年的网络交易完美的展现了未来的零售形态。据悉,支付宝当天的交易最高值达到每秒处理十二万笔交易买卖。
2.台湾电商交易
(1)台湾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台湾普遍被定义为是为了解决“双方契约无法同時履行”且“缺乏信任基础”的买卖,而衍生出来的支付方式。2009年1月23日“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公告施行,但为因应实务运作,于2015年4月23日废止“银行发行现金储值卡许可及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6月24日大幅修正「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总共修正14条、新增3条、删除1条,并于公告日施行。 金融管理委员会(金管会)于2015年5月3日确认实施《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为台湾继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之后,第二个针对非金融业者从事电子支付的管理条例,条例中明定电子支付机构是指以网络或电子支付平台为中介,接受用户注册及开立记录资金移转与储值情形之帐户,并利用电子设备以联机方式传递收付讯息,于付款方及收款方间经营下列业务之公司。不过在管理条例中并未明定暂停支付或是价金保管机制于支付中的必要性,业者可以自行设计暂停支付的机制,或是与银行合作利用既有的价金保管机制,提供消费者网络购物的保障。
(2)以pchome为例之电商业发展
现如今,在台湾地区最大的电子交易平台既是pchome网络购物平台,在其购物过程中最经常适用的支付方式为visa卡支付和ATM支付以及超商货到付款。
就台湾状况而言,这三种支付方式已经相对而言足够便捷,台湾作为超商密度最大的城市,随处可见的超商以以及银行分行和ATM已经让民众习惯了这样的电商交易方式。然而visa卡支付以及ATM的方式无法确认消费者的交易安全。此种付款方式是在消费者收到现实货物之前需要支付货款,而对于不满意之商品,则无法给予其应有的保障,若货物有瑕疵或缺陷,消费者就有可能会面临钱货两空的局面,而对于这种现象,第三方支付则可以很好的解决此类问题。第三方支付为消费中的买卖双方建造出独立的支付平台,在双方认可支付后再进行货款的支付,从而保障交易安全,也从另一个角度促进了商品交易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的进步。
二、第三方支付之发展对银行业之影响
1、利,加快交易进度
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借用网络的便捷改变了原始的支付方式,使得人们可以不需要携带大量的现金和银行储值卡以及信用卡出门,而仅仅携带一部手机便可以进行购物和消费,例如乘坐出租车、外出购物、购买门票等等,以2016年双十一为例,在狂欢节当天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成就了1200亿人民币的交易额。这足以证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便捷性,此种便捷的性质也注定将会带动经济交易的迅猛发展。
2、弊,增加不安风险
第三方支付的兴起意味着将会有大量的资金涌入第三方平台,然而相比较银行本身而言,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没有银行业者对资金的保障能力,仅仅是起到了资金的暂时性存储的功能,而对于资金所有者本身应当得到的孳息等利益,第三方支付平台短期内是无法进行支付的,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不失为是一种经济上的损失,且该经济利益短期内是无法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计算的。相对于银行业者看来,第三方支付的安全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作者简介:胡东宇,女,汉族,辽宁沈阳,学生,硕士研究生,沈阳师范大学民商法学,民法方向。
一、两岸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现状
1.大陆网络商品交易
(1)网络交易现状
近些年大陆的电子交易占据了相当大的交易份额,如淘宝网络购物平台、京东商城网络购物平台以及聚美优品、天猫等,都让消费者可以在家中足不出户就享受到购物的乐趣和满足感。这种购物方式迅速的带动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最典型的例子即为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支付方式,与此同时,因市场经济竞争的影响,京东商城等其他网络购物平台也纷纷推出类似于“京东支付”的相对应的购物支付平台,这是第三方支付产业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之下不对推陈出新,打造更多方便且可信赖的支付方式。
(2)以阿里巴巴为例之网购产业之发展
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支付解决方案。旗下有“支付宝”与“支付宝钱包”两个独立品牌。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厂商。
支付宝主要提供支付及理财服务。包括网购担保交易、网络支付、转账、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个人理财等多个领域。在进入移动支付领域后,为零售百货、电影院线、连锁商超和出租车等多个行业提供服务。还推出了余额宝等理财服务。
支付宝与国内外180多家银行以及VISA、MasterCard国际组织等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金融机构在电子支付领域最为信任的合作伙伴。2016年5月31日,支付宝与深圳人社局合作上线的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开始在深圳 6 家医院落地试运行。8月,支付宝与微信同获香港首批支付牌照,意欲争夺新市场。9月,宣布支付宝自2016年10月12日起,将对个人用户超出免费额度的提现收取0.1%的服务费,个人用户每人累计享有2万元基础免费提现额度。11月1日支付宝入住苹果App Store。中国大陆用户已经能在App Store的付款方式和充值两个地方看到支付宝的加入,可以用于购买应用,给账户充值,或给Apple Music等订阅服务付费等。
值得说明的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在全球狂欢节,旗下中國及国际零售平台通过支付宝结算的商品成交额达人民币 1,207 亿元,覆盖 23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多数交易是通过支付宝进行结算。阿里巴巴集团CEO表示2016年的网络交易完美的展现了未来的零售形态。据悉,支付宝当天的交易最高值达到每秒处理十二万笔交易买卖。
2.台湾电商交易
(1)台湾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台湾普遍被定义为是为了解决“双方契约无法同時履行”且“缺乏信任基础”的买卖,而衍生出来的支付方式。2009年1月23日“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公告施行,但为因应实务运作,于2015年4月23日废止“银行发行现金储值卡许可及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6月24日大幅修正「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总共修正14条、新增3条、删除1条,并于公告日施行。 金融管理委员会(金管会)于2015年5月3日确认实施《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为台湾继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之后,第二个针对非金融业者从事电子支付的管理条例,条例中明定电子支付机构是指以网络或电子支付平台为中介,接受用户注册及开立记录资金移转与储值情形之帐户,并利用电子设备以联机方式传递收付讯息,于付款方及收款方间经营下列业务之公司。不过在管理条例中并未明定暂停支付或是价金保管机制于支付中的必要性,业者可以自行设计暂停支付的机制,或是与银行合作利用既有的价金保管机制,提供消费者网络购物的保障。
(2)以pchome为例之电商业发展
现如今,在台湾地区最大的电子交易平台既是pchome网络购物平台,在其购物过程中最经常适用的支付方式为visa卡支付和ATM支付以及超商货到付款。
就台湾状况而言,这三种支付方式已经相对而言足够便捷,台湾作为超商密度最大的城市,随处可见的超商以以及银行分行和ATM已经让民众习惯了这样的电商交易方式。然而visa卡支付以及ATM的方式无法确认消费者的交易安全。此种付款方式是在消费者收到现实货物之前需要支付货款,而对于不满意之商品,则无法给予其应有的保障,若货物有瑕疵或缺陷,消费者就有可能会面临钱货两空的局面,而对于这种现象,第三方支付则可以很好的解决此类问题。第三方支付为消费中的买卖双方建造出独立的支付平台,在双方认可支付后再进行货款的支付,从而保障交易安全,也从另一个角度促进了商品交易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的进步。
二、第三方支付之发展对银行业之影响
1、利,加快交易进度
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借用网络的便捷改变了原始的支付方式,使得人们可以不需要携带大量的现金和银行储值卡以及信用卡出门,而仅仅携带一部手机便可以进行购物和消费,例如乘坐出租车、外出购物、购买门票等等,以2016年双十一为例,在狂欢节当天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成就了1200亿人民币的交易额。这足以证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便捷性,此种便捷的性质也注定将会带动经济交易的迅猛发展。
2、弊,增加不安风险
第三方支付的兴起意味着将会有大量的资金涌入第三方平台,然而相比较银行本身而言,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没有银行业者对资金的保障能力,仅仅是起到了资金的暂时性存储的功能,而对于资金所有者本身应当得到的孳息等利益,第三方支付平台短期内是无法进行支付的,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不失为是一种经济上的损失,且该经济利益短期内是无法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计算的。相对于银行业者看来,第三方支付的安全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作者简介:胡东宇,女,汉族,辽宁沈阳,学生,硕士研究生,沈阳师范大学民商法学,民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