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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梳理近年来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状况及工作成效,深度剖析发展中的制约问题,立足经济学理论提出推动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策略。
关键词:事后监督 成效 发展策略
从人民银行内部发展来看,会计改革不断推进,新系统上线后对现有核算监督的模式、重心、手段、内容带来了较大冲击,事后监督作为人民银行资金风险的守护者,为适应会计核算改革发展与风险形势变化趋势,必须进行调整发展。从会计监督发展来看,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在监督手段、方式、理念等方面相对滞后,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梳理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历程,立足现有核算监督,为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提出发展策略。
一、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的发展状况
2004年,人民银行在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两级设置独立的事后监督中心,其组织定位是直接对本级主管行长负责,不实行垂直管理,由总行会计财务司牵头支付结算司、国库局、货币金银局等司局对下级事后监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对辖内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事后监督是人民银行系统内部对同级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复审和检验,负责对会计结果进行独立的非现场监督。其职能定位是对会计核算的再监督,它具有两个职能,一是从基础监督层面上规范会计核算,二是在附加信息的提取、分析的基础上重点防范资金风险。事后监督的成立促使央行核算业务由分散监督转为集中监督,实现事后监督与核算操作的分离,填补分散监督下的监督缺位。
2010年,在新的制度框架下,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监督,事后监督是作为会计核算监督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且事后监督不再限定于事后监督部门,核算部门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事后监督。2014年,人民银行做出决定取消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部门。为此,当前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仅在分行、省会中心支行设置。
二、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成效
从事后监督的工作实践来看,各级事后监督中心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防范资金风险方面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实现了“三个阶梯”的监督作用。一是核算业务操作走向规范化,操作性差错大幅度减少,会计核算质量的提升趋势明显。事后监督部门成立之初,工作重点旨在实现被监督单位核算业务和监督工作规范化。为有效履职,人民银行系统由上到下制订了事后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构建了业务运作的基本框架;制订了会计、国库、货币发行核算业务事后监督操作指引,提供了业务操作的具体依据。在整章建制的基础上规范运作,以事后监督工作指引等制度规程为指导,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及时发出反馈,督促落实整改,把违规会计操作行为解决于萌芽时期。二是风险监督职能被提上日程,基于日常核算的重点监督在保障资金安全上的作用凸现。具体表现在实行核算流程监督、重点部位风险点监督或资金进出关口重点监督等措施,严守资金流出关口。三是立足央行资金不同时期的特点,探索拓展事后监督风险监督的职能,扮演好央行资金安全卫士的角色。事后监督的工作内容及方式是随着央行资金的特点波动的,一层不变的工作方式难以有效捕捉到资金风险信息。当前事后监督工作可以适时开展现场监督,通过现场监督模式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以及参考相关风险评估模型探索建立了会计风险评价预警体系等创新之举。概括地看,事后监督工作兼顾全面与重点的关系,形成“三阶梯”监督模式。
三、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瓶颈
事后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的一分子,囿于多方位影响因素的制约,监督职能还未能实现监督效用最优化。相对于央行实际工作需要来讲,它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由于监督工作手段以手工为主,以及次日监督的时间滞后和非现场监督模式是影响监督效果的“瓶颈”, 是一个突出问题。二是有关监督制度仅对操作流程和审查范围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到实际操作实践没有进一步的细化,对业务部门和事后监督部门在防范资金风险方面的职责界定以及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如何整改等问题没有涉及,且存在技术性不高、审慎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导致难以为被监督单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进而影响在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发挥。三是事后监督作为监督主体,必须要超越被监督单位,从监督运行实际来看,当前事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认识偏差、素质整体不高,这种状况是事后监督部门一直困扰的问题,对现代化监督系统相对匮乏的事后监督部门来说,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是风险监督突破效用瓶颈的一个现实问题。
四、进一步推动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策略
经济学理论上的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是指通过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重新配置,可以在不减少其他人利益或效用的同时提高另一些人的利益或效用。帕累托改进有两种方式:一是改进资源运用效率,即对有限资源充分利用;二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即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立足人民银行现行体制的角度出发,事后监督要提高功能性监督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从改进资源运用效率层面有两个解决办法:一个是从内部控制角度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目前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是提高事后监督现场监督的功能,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对会计业务过程的监督,把监督视角从专注于对核算结果的监督扩展到对核算过程的监督,实现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对会计核算质量的有效控制。另一个是从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的角度提升风险监督水平。按照信息经济学的描述,风险源于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作为央行资金风险监督的防范关口,事后监督工作应立足于日常监督工作,在充分提取会计信息附加值的基础上,对已发现的问题分类识别,分析可能存在的隐蔽风险或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时提供风险评估、预警提示信息,以供被监督单位作风险防范的重要参考。
人民银行系统人力资源是监督资源中的能动性因素,对监督资源的利用、监督效能的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后监督的工作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最现实有效的改进策略是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善监督人员知识结构,对监督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知识、监督技巧、理论知识、研究方法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培训,缩小人力资源现状与监督实际需要的差距,提升监督人员的法规制度精通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问题察觉能力和分析研究等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西方中央银行会计及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易会满,牛刚,戴志华.商业银行事后监督一理论实务与战略转型[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3.
[3]刘潇,周韬,缪学田,毛德勇.数据集中背景下商业银行内部会计监督体系研究[J].金融会计,2011,(6):16-20.
[4]戴志华.商业银行事后监督战略转型设计当议[J].金融会计,2014,(4):36-46.
作者简介:刘亚军(1983.10—)女。民族:汉。河南。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會计师,硕士研究生,财务管理。
关键词:事后监督 成效 发展策略
从人民银行内部发展来看,会计改革不断推进,新系统上线后对现有核算监督的模式、重心、手段、内容带来了较大冲击,事后监督作为人民银行资金风险的守护者,为适应会计核算改革发展与风险形势变化趋势,必须进行调整发展。从会计监督发展来看,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在监督手段、方式、理念等方面相对滞后,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梳理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历程,立足现有核算监督,为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提出发展策略。
一、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的发展状况
2004年,人民银行在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两级设置独立的事后监督中心,其组织定位是直接对本级主管行长负责,不实行垂直管理,由总行会计财务司牵头支付结算司、国库局、货币金银局等司局对下级事后监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对辖内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事后监督是人民银行系统内部对同级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复审和检验,负责对会计结果进行独立的非现场监督。其职能定位是对会计核算的再监督,它具有两个职能,一是从基础监督层面上规范会计核算,二是在附加信息的提取、分析的基础上重点防范资金风险。事后监督的成立促使央行核算业务由分散监督转为集中监督,实现事后监督与核算操作的分离,填补分散监督下的监督缺位。
2010年,在新的制度框架下,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监督,事后监督是作为会计核算监督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且事后监督不再限定于事后监督部门,核算部门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事后监督。2014年,人民银行做出决定取消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部门。为此,当前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仅在分行、省会中心支行设置。
二、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成效
从事后监督的工作实践来看,各级事后监督中心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防范资金风险方面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实现了“三个阶梯”的监督作用。一是核算业务操作走向规范化,操作性差错大幅度减少,会计核算质量的提升趋势明显。事后监督部门成立之初,工作重点旨在实现被监督单位核算业务和监督工作规范化。为有效履职,人民银行系统由上到下制订了事后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构建了业务运作的基本框架;制订了会计、国库、货币发行核算业务事后监督操作指引,提供了业务操作的具体依据。在整章建制的基础上规范运作,以事后监督工作指引等制度规程为指导,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及时发出反馈,督促落实整改,把违规会计操作行为解决于萌芽时期。二是风险监督职能被提上日程,基于日常核算的重点监督在保障资金安全上的作用凸现。具体表现在实行核算流程监督、重点部位风险点监督或资金进出关口重点监督等措施,严守资金流出关口。三是立足央行资金不同时期的特点,探索拓展事后监督风险监督的职能,扮演好央行资金安全卫士的角色。事后监督的工作内容及方式是随着央行资金的特点波动的,一层不变的工作方式难以有效捕捉到资金风险信息。当前事后监督工作可以适时开展现场监督,通过现场监督模式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以及参考相关风险评估模型探索建立了会计风险评价预警体系等创新之举。概括地看,事后监督工作兼顾全面与重点的关系,形成“三阶梯”监督模式。
三、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瓶颈
事后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的一分子,囿于多方位影响因素的制约,监督职能还未能实现监督效用最优化。相对于央行实际工作需要来讲,它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由于监督工作手段以手工为主,以及次日监督的时间滞后和非现场监督模式是影响监督效果的“瓶颈”, 是一个突出问题。二是有关监督制度仅对操作流程和审查范围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到实际操作实践没有进一步的细化,对业务部门和事后监督部门在防范资金风险方面的职责界定以及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如何整改等问题没有涉及,且存在技术性不高、审慎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导致难以为被监督单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进而影响在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发挥。三是事后监督作为监督主体,必须要超越被监督单位,从监督运行实际来看,当前事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认识偏差、素质整体不高,这种状况是事后监督部门一直困扰的问题,对现代化监督系统相对匮乏的事后监督部门来说,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是风险监督突破效用瓶颈的一个现实问题。
四、进一步推动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发展策略
经济学理论上的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是指通过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重新配置,可以在不减少其他人利益或效用的同时提高另一些人的利益或效用。帕累托改进有两种方式:一是改进资源运用效率,即对有限资源充分利用;二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即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立足人民银行现行体制的角度出发,事后监督要提高功能性监督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从改进资源运用效率层面有两个解决办法:一个是从内部控制角度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目前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是提高事后监督现场监督的功能,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对会计业务过程的监督,把监督视角从专注于对核算结果的监督扩展到对核算过程的监督,实现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对会计核算质量的有效控制。另一个是从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的角度提升风险监督水平。按照信息经济学的描述,风险源于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作为央行资金风险监督的防范关口,事后监督工作应立足于日常监督工作,在充分提取会计信息附加值的基础上,对已发现的问题分类识别,分析可能存在的隐蔽风险或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时提供风险评估、预警提示信息,以供被监督单位作风险防范的重要参考。
人民银行系统人力资源是监督资源中的能动性因素,对监督资源的利用、监督效能的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后监督的工作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最现实有效的改进策略是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善监督人员知识结构,对监督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知识、监督技巧、理论知识、研究方法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培训,缩小人力资源现状与监督实际需要的差距,提升监督人员的法规制度精通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问题察觉能力和分析研究等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西方中央银行会计及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易会满,牛刚,戴志华.商业银行事后监督一理论实务与战略转型[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3.
[3]刘潇,周韬,缪学田,毛德勇.数据集中背景下商业银行内部会计监督体系研究[J].金融会计,2011,(6):16-20.
[4]戴志华.商业银行事后监督战略转型设计当议[J].金融会计,2014,(4):36-46.
作者简介:刘亚军(1983.10—)女。民族:汉。河南。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會计师,硕士研究生,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