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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哈萨克斯坦税法在2009年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新税法不仅从税收秩序方面更加规范了,使国家的税收收入有所增加,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使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民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充满了信心。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都是发展中国家,两国毗邻,贸易交往日益频繁,自然人流动和商业存在的大力发展使得自然人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或者定居成为普遍现象,作为义务性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研究中哈两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重点。本文通过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重点剖析,以期抛砖引玉。
关键词 哈萨克斯坦 个人所得税 单一税
中图分类号: D922 文献标识码:A
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见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中的,由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税法是统一立法,各种税收都是在新税法当中,除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海关法》,将关税独立立法,其余的税收法律制度都在统一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当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中的第六部分,称作个人所得税,这一部分共分为四章。其中第十八章是对哈萨克斯坦个人所得税收的一般性规定;第十九章规范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个人收入来源的所得应当缴纳的税款;第二十章规定了不纳税的个人收入所得;第二十一章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制度。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中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新税法的效力,“税法适用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所有自然人”。
由上可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是调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中关于规范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条款、总统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的命令、各地、州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免规定的条令等规范性文件。所以这里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为研究所作的广义表述,具有学理上的价值。
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单一税
单一税理论最早由美国学者罗伯特提出的,是指按单一税率课征,单一税主要特点是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简化征管。豎哈萨克斯坦个人所得税的单一税改革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在2009年正式执行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为10%的单一税率,实践表明这一改革是成功的。目前,采用单一税制的国家日渐增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单一税的特征主要有:
1、税基为非生产税基。单一税征税范围不是纳税人的全部所得,而是设计了各种扣除,对所得减去成本费用的余额进行征税,只对个人的消费部分征税,从而使税基成为非生产税基也就是消费税基,其优点在于能够鼓励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2、税率一般为单一比例税率。纳税人都按单一税率纳税,一般情况下是采用单一比例税率。
3、限制税收优惠,税基未受削弱。单一税取消或限制了对特定投资行为或消费行为的税收优惠,例如哈萨克斯坦就加大了对这些税收优惠或针对特定纳税人的税收特惠,没有因为对这些行为给予过多的税收优惠,降低了税基削弱程度,而是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较大程度地使税制更趋中性,税负更加公平。
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内容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条文单独作为一章列在税法的第六章,被称作“个人所得税”。这点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独立为一部法律是不相一致的,称呼上也有所区别。《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从第一百四十一条到一百七十四条是介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条文。豑这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纳税人的介绍、课税对象的介绍。
2、税率。2009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基本不变,依旧是10%,但是改变的是减少了个人财产,比如基本的生活物品、非物质财产到不动产等个人所得的征收种类,这一改变,虽然不大,但是对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内的多数人来说,个人所得税是有所减少的,税负也是减轻的。其中个人所得的红利税降低到15%,个人所得的利息税也降低为15%。
3、收入所得税款的扣除及其顺序。第一,纳税人的收入所得税款的扣除。第二,工作人员的收入所得税款的扣除。第三,非扣除形式缴纳所得税的收入。包括:第一,财产税;第二,个体企业获得的收入;第三,律师和私营公证处获得的收入;第四,根据本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获得的其他收入。 □
注释:
刘剑文.财政税收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3 年版.169-170.
解学智.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中国财经出版社,2006.7-8.
陈志楣.税收制度国际比较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80-81
吕建锁.单一税思想及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示.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9年7月,第 4 期.
财政部税收制度国际比较课题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130-131.
关键词 哈萨克斯坦 个人所得税 单一税
中图分类号: D922 文献标识码:A
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见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中的,由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税法是统一立法,各种税收都是在新税法当中,除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海关法》,将关税独立立法,其余的税收法律制度都在统一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当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中的第六部分,称作个人所得税,这一部分共分为四章。其中第十八章是对哈萨克斯坦个人所得税收的一般性规定;第十九章规范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个人收入来源的所得应当缴纳的税款;第二十章规定了不纳税的个人收入所得;第二十一章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制度。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中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新税法的效力,“税法适用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所有自然人”。
由上可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是调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中关于规范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条款、总统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的命令、各地、州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免规定的条令等规范性文件。所以这里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为研究所作的广义表述,具有学理上的价值。
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单一税
单一税理论最早由美国学者罗伯特提出的,是指按单一税率课征,单一税主要特点是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简化征管。豎哈萨克斯坦个人所得税的单一税改革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在2009年正式执行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为10%的单一税率,实践表明这一改革是成功的。目前,采用单一税制的国家日渐增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单一税的特征主要有:
1、税基为非生产税基。单一税征税范围不是纳税人的全部所得,而是设计了各种扣除,对所得减去成本费用的余额进行征税,只对个人的消费部分征税,从而使税基成为非生产税基也就是消费税基,其优点在于能够鼓励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2、税率一般为单一比例税率。纳税人都按单一税率纳税,一般情况下是采用单一比例税率。
3、限制税收优惠,税基未受削弱。单一税取消或限制了对特定投资行为或消费行为的税收优惠,例如哈萨克斯坦就加大了对这些税收优惠或针对特定纳税人的税收特惠,没有因为对这些行为给予过多的税收优惠,降低了税基削弱程度,而是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较大程度地使税制更趋中性,税负更加公平。
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内容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条文单独作为一章列在税法的第六章,被称作“个人所得税”。这点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独立为一部法律是不相一致的,称呼上也有所区别。《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从第一百四十一条到一百七十四条是介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条文。豑这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纳税人的介绍、课税对象的介绍。
2、税率。2009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税法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基本不变,依旧是10%,但是改变的是减少了个人财产,比如基本的生活物品、非物质财产到不动产等个人所得的征收种类,这一改变,虽然不大,但是对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内的多数人来说,个人所得税是有所减少的,税负也是减轻的。其中个人所得的红利税降低到15%,个人所得的利息税也降低为15%。
3、收入所得税款的扣除及其顺序。第一,纳税人的收入所得税款的扣除。第二,工作人员的收入所得税款的扣除。第三,非扣除形式缴纳所得税的收入。包括:第一,财产税;第二,个体企业获得的收入;第三,律师和私营公证处获得的收入;第四,根据本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获得的其他收入。 □
注释:
刘剑文.财政税收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3 年版.169-170.
解学智.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中国财经出版社,2006.7-8.
陈志楣.税收制度国际比较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80-81
吕建锁.单一税思想及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示.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9年7月,第 4 期.
财政部税收制度国际比较课题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1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