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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中国网民数量逐年递增,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成为民众能够表达情绪、发表观点的重要平台,使得民众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对公共政策的话语权,对当前我国的公共政策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文章试着通过对网络舆情特点的分析,指出了网络舆情对公共政策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舆情;公共政策;积极影响;消极影响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0)-08-0007-02
一、网络舆情概述
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人。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同时,报告得出结论,互联网正成为舆论形成的新型重要大众媒介,对我国的公共政策产生重大的影响。
关于网络舆情的概念,国内已有研究对舆情进行了界定,但尚未形成共识。舆情研究所王来华研究员在国内最早对舆情进行系统性定义,其研究认为“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刘毅在此基础上扩充了舆情所指向的主体和客体,认为”舆情是由个人以及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曾润喜认为“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网络舆情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参与主体平等、隐蔽性。互联网自由性和平等性的特点决定了人们可以用匿名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一直以来,由于我国行政体制、文化传统的制约,人们在发言时不得不考虑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角色,导致公众舆论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但是在互联网上每个表达者都是平等的,话语权是通过言论本身的说服力凸显,而非其现实社会的角色规定性。较传统民意表达方式而言,发言者能够摆脱社会角色身份和群体规范、利益的限制,从而避免了现实社会的群体规范对其形成的压力,可以用一种更直接、更真实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二)传播方式开放、直接性。传统的民意表达一般有个加工、筛选的过程,往往一些更真实、第一手的舆论、呼声得不到传达,而互联网就省略了这道“工序”,往往更能显示出一些更真实、第一手的舆论和呼声,言论能在更大程度上呈现出事实的“原生态”面貌,因此,网络舆情具有其他民意表达方式不可比拟的直接性和开放性。这种宽松、自由的环境便于人们无拘束地发言,真实地表现自己。
(三)传播速度即时性。传统的三大媒体,即报纸、广播、电视,需要经过记者采集信息、信息加工处理、编辑发稿或新闻制作播出等环节,它们均在不同程度上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互聯网信息的瞬时传播的特点打破了这些限制。它传播速度的快捷可以用秒来计算的。一个帖子一经贴出,瞬间便可为全世界所知,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引起最广泛的注意,即使相关责任者再想更改,却也为时已晚。它压缩了空间距离,减少了时间延迟,能够在第一时间收到公众的反应,更能发起讨论,影响力也比较大。
(四)内容指向公共性。网络的传播特性决定了只有网民感兴趣的议题,才会被网络关注并放大。因此在很多事件的报道与传播中,传统媒体是“投石问路”,而网络则通过不断转载和引发网民议论起到广而告之并“激起千层浪”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郭良主持的《2003年中国12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都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网络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网络,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从调查结果来看,网民对于网络舆情的内容指向还是持肯定和赞许态度的。
二、网络舆情对公共政策的积极影响
(一)形成公共政策问题方面。所谓公共政策问题,是指由政府加以体察和认定并列入政策议程的社会问题。因此,一个公共政策问题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能否被政府接受,二是能否进入政策议程。分析网络舆情对公共政策问题形成方面的影响,也可以从上述两方面着手探讨。
首先,网络舆情产生强大舆论压力推动着公共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现行的体制下,一项公共政策问题要通过体制外的渠道纳入体制内的决策程序,前提是这项公共政策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并使政府感受到了强大的舆论压力。而网络的放大效应更能使一些民众关心的问题和代表民众迫切需求在网上迅速形成舆论声势,凝聚成主流民意,对政府形成压力。
其次,网络舆情拓宽了政府对公共政策问题的视野。政府机构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信息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组织。政府官员几乎都是信息工作者,政府的原材料是输入的信息,然后转换为政策,而政策又是权威形式的信息。中国传统的决策体制决定了政府的信息来源的局限性,在信息传达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维护本部门的利益有意通过“过滤”信息或制造虚假失实信息,对决策部门对公共政策问题形成的判断造成干扰。而网络信息的共享性,打破了政府与公众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有助于公众的自我表达。
(二)公共政策的制定方面。政策制定是公共政策发挥效力的基础。因此,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制定出符合国情民意的科学、民主的公共政策,一直是政府决策部门所追寻的目标。是否合乎民意无疑是评判公共政策的最为重要的指标之一。
首先,关注网络舆情有助于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一直以来,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系统中的信息采集都存在着严重的失真情况。官员往往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导致决策部门很难从例行的工作汇报中了解到真实情况。而受其管理的传统媒体,也往往不敢报道有悖于上级政令的内容,这就使得在公共政策的信息采集过程中,很容易发生信息梗阻,从而影响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而网络舆情则弥补了这一缺陷。网络舆情主体的匿名性,使得公众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看法。
其次,促进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在互联网上,网民的身份在这里都是平等的,可以享受充分的自由。只要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任何网民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政治主张、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而不受身份地位和地理位置的影响,只要个体愿意参与,就会有均等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政治言论,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性。
(三)公共政策执行方面。公共政策的执行是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政策运行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其中既包括政策的制定,也包括政策的执行、评估和调整修正。只有使政策有效地执行,才能使政策达到预期的目标。
首先,网络舆情有利于营造良好政策执行环境。网络信 息双向传递的特点,实现了官民的“零距离”接触,使得网络舆情不仅有精英阶层言论,还有来自其他阶层的声音,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体系。人们在虚拟空间的公共领域可以就各种政策议题进行公开自由的辩论,不仅可以促进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而且可以使人们在参与政治讨论过程中充分认可政治秩序的价值,为公共政策的顺利执行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其次,网络舆情促进政策执行透明化、法制化。现代公共政策理论认为,政策执行弹性越大、中介环节越多,意味着不同层次政治利益主体发生冲突的概率越大;政策执行所经受的利益筛选次数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失真冲动能量越大,政策失真的频率和幅度也就越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减少政策传播环节有助于减少执行梗阻的发生。
(四)公共政策的评估与调整方面。公共政策的评估是公共政策得以改进的动力来源。但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政策评估主体过于单一,政策评估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我国公共政策的评估不够客观、准确,使政策评估难以发挥作用。网络舆情的出现,为公共政策的评估带来了新的契机。
首先,实现了公共政策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在传统方式上,我国的公共政策评估的主體都是以政府机关为主的,而政府机构本身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管理学认为,从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角度,他们总是希望政策评估有利于自身。
其次,改变公共政策评估中的信息不对称。政策的评估中如果没有足够全面、客观、真实的信息作为保障,就无法进行科学的政策评估。然而,在实际的运作中,有些政府部门在公共政策评估的过程中,会基于自身的利益而提供虚假的信息,或者提供一些误导性信息。评估的主体在缺乏全面真实信息的情况下,对于一项政策的评估很难做到公正、科学。
三、网络舆情对公共政策的消极影响
(一)网络舆论表达主体存在结构上的局限性。根据2010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39岁以下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82.9%,40岁及以上的网民占17.1%;在城乡结构上,城市中网民的数量占网民总数72.2%,乡村中网民占有27.8%的比例:从网民的职业结构来看,网民的最大构成群体是占28.8%的学生,除了学生之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企业公司管理者、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文职人员占有较大比重,而占中国人口最大比重的农民、产业服务业工人在网民中所占比重还比较低,分别仅占有5.2%和4.4%。这意味着,网络民意主要来自发达地区和城市里的年轻人,欠发达地区的百姓特别是农村中老年入的民意在网络上则反映得很不充分,甚至基本上不可能反映。
(二)网络舆情的表达带有情绪性。舆情一般都隐含着民众的情绪。网络舆情因为其表达平台的自由性,使得民众表达更为直接,反映的情绪更为外露甚至激烈。这种情绪可能是理性化的,也可能带有非理性的成分。由于我国长期封闭式的政策和管理体制,信息的高度不对称,使得民众对公权机关缺乏信任感。尤其是在一些复杂的问题上,网民可能并不了解事务的本质,而仅凭片面理解而作出情绪化的反映。一旦非理性的情绪表达体现在声势浩大的网络舆情中,就会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性判断造成干扰。
(三)网络舆情可能形成负面的价值导向作用。在网络传播中,一些资深网友充当了“意见领袖”的角色,在复杂的辩论中,他们的观点往往能够左右网民的判断并最终引导网络舆论的走向。由于这些“意见领袖”的身份林林总总,少数别有用心的组织正式利用这些意见型领袖的带动作用,达到组织的利益目标。但大多数网民面对这样的消息,却很少质疑其真实性。这直接导致网络的舆论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但是由于网络舆情强大的影响力,其对政府公共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很可能会产生误导作用,或增加公共管理的难度。
民意是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在政策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项要索,网络舆情作为原生态民意尤其需要重视。因此,我们要认真分析网络舆情的特点,牢牢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导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3]舆情研究综述[J].天津大学学报,2005.7.
关键词:网络舆情;公共政策;积极影响;消极影响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0)-08-0007-02
一、网络舆情概述
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人。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同时,报告得出结论,互联网正成为舆论形成的新型重要大众媒介,对我国的公共政策产生重大的影响。
关于网络舆情的概念,国内已有研究对舆情进行了界定,但尚未形成共识。舆情研究所王来华研究员在国内最早对舆情进行系统性定义,其研究认为“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刘毅在此基础上扩充了舆情所指向的主体和客体,认为”舆情是由个人以及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曾润喜认为“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网络舆情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参与主体平等、隐蔽性。互联网自由性和平等性的特点决定了人们可以用匿名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一直以来,由于我国行政体制、文化传统的制约,人们在发言时不得不考虑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角色,导致公众舆论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但是在互联网上每个表达者都是平等的,话语权是通过言论本身的说服力凸显,而非其现实社会的角色规定性。较传统民意表达方式而言,发言者能够摆脱社会角色身份和群体规范、利益的限制,从而避免了现实社会的群体规范对其形成的压力,可以用一种更直接、更真实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二)传播方式开放、直接性。传统的民意表达一般有个加工、筛选的过程,往往一些更真实、第一手的舆论、呼声得不到传达,而互联网就省略了这道“工序”,往往更能显示出一些更真实、第一手的舆论和呼声,言论能在更大程度上呈现出事实的“原生态”面貌,因此,网络舆情具有其他民意表达方式不可比拟的直接性和开放性。这种宽松、自由的环境便于人们无拘束地发言,真实地表现自己。
(三)传播速度即时性。传统的三大媒体,即报纸、广播、电视,需要经过记者采集信息、信息加工处理、编辑发稿或新闻制作播出等环节,它们均在不同程度上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互聯网信息的瞬时传播的特点打破了这些限制。它传播速度的快捷可以用秒来计算的。一个帖子一经贴出,瞬间便可为全世界所知,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引起最广泛的注意,即使相关责任者再想更改,却也为时已晚。它压缩了空间距离,减少了时间延迟,能够在第一时间收到公众的反应,更能发起讨论,影响力也比较大。
(四)内容指向公共性。网络的传播特性决定了只有网民感兴趣的议题,才会被网络关注并放大。因此在很多事件的报道与传播中,传统媒体是“投石问路”,而网络则通过不断转载和引发网民议论起到广而告之并“激起千层浪”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郭良主持的《2003年中国12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都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网络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网络,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从调查结果来看,网民对于网络舆情的内容指向还是持肯定和赞许态度的。
二、网络舆情对公共政策的积极影响
(一)形成公共政策问题方面。所谓公共政策问题,是指由政府加以体察和认定并列入政策议程的社会问题。因此,一个公共政策问题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能否被政府接受,二是能否进入政策议程。分析网络舆情对公共政策问题形成方面的影响,也可以从上述两方面着手探讨。
首先,网络舆情产生强大舆论压力推动着公共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现行的体制下,一项公共政策问题要通过体制外的渠道纳入体制内的决策程序,前提是这项公共政策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并使政府感受到了强大的舆论压力。而网络的放大效应更能使一些民众关心的问题和代表民众迫切需求在网上迅速形成舆论声势,凝聚成主流民意,对政府形成压力。
其次,网络舆情拓宽了政府对公共政策问题的视野。政府机构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信息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组织。政府官员几乎都是信息工作者,政府的原材料是输入的信息,然后转换为政策,而政策又是权威形式的信息。中国传统的决策体制决定了政府的信息来源的局限性,在信息传达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维护本部门的利益有意通过“过滤”信息或制造虚假失实信息,对决策部门对公共政策问题形成的判断造成干扰。而网络信息的共享性,打破了政府与公众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有助于公众的自我表达。
(二)公共政策的制定方面。政策制定是公共政策发挥效力的基础。因此,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制定出符合国情民意的科学、民主的公共政策,一直是政府决策部门所追寻的目标。是否合乎民意无疑是评判公共政策的最为重要的指标之一。
首先,关注网络舆情有助于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一直以来,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系统中的信息采集都存在着严重的失真情况。官员往往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导致决策部门很难从例行的工作汇报中了解到真实情况。而受其管理的传统媒体,也往往不敢报道有悖于上级政令的内容,这就使得在公共政策的信息采集过程中,很容易发生信息梗阻,从而影响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而网络舆情则弥补了这一缺陷。网络舆情主体的匿名性,使得公众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看法。
其次,促进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在互联网上,网民的身份在这里都是平等的,可以享受充分的自由。只要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任何网民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政治主张、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而不受身份地位和地理位置的影响,只要个体愿意参与,就会有均等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政治言论,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性。
(三)公共政策执行方面。公共政策的执行是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政策运行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其中既包括政策的制定,也包括政策的执行、评估和调整修正。只有使政策有效地执行,才能使政策达到预期的目标。
首先,网络舆情有利于营造良好政策执行环境。网络信 息双向传递的特点,实现了官民的“零距离”接触,使得网络舆情不仅有精英阶层言论,还有来自其他阶层的声音,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体系。人们在虚拟空间的公共领域可以就各种政策议题进行公开自由的辩论,不仅可以促进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而且可以使人们在参与政治讨论过程中充分认可政治秩序的价值,为公共政策的顺利执行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其次,网络舆情促进政策执行透明化、法制化。现代公共政策理论认为,政策执行弹性越大、中介环节越多,意味着不同层次政治利益主体发生冲突的概率越大;政策执行所经受的利益筛选次数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失真冲动能量越大,政策失真的频率和幅度也就越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减少政策传播环节有助于减少执行梗阻的发生。
(四)公共政策的评估与调整方面。公共政策的评估是公共政策得以改进的动力来源。但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政策评估主体过于单一,政策评估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我国公共政策的评估不够客观、准确,使政策评估难以发挥作用。网络舆情的出现,为公共政策的评估带来了新的契机。
首先,实现了公共政策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在传统方式上,我国的公共政策评估的主體都是以政府机关为主的,而政府机构本身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管理学认为,从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角度,他们总是希望政策评估有利于自身。
其次,改变公共政策评估中的信息不对称。政策的评估中如果没有足够全面、客观、真实的信息作为保障,就无法进行科学的政策评估。然而,在实际的运作中,有些政府部门在公共政策评估的过程中,会基于自身的利益而提供虚假的信息,或者提供一些误导性信息。评估的主体在缺乏全面真实信息的情况下,对于一项政策的评估很难做到公正、科学。
三、网络舆情对公共政策的消极影响
(一)网络舆论表达主体存在结构上的局限性。根据2010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39岁以下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82.9%,40岁及以上的网民占17.1%;在城乡结构上,城市中网民的数量占网民总数72.2%,乡村中网民占有27.8%的比例:从网民的职业结构来看,网民的最大构成群体是占28.8%的学生,除了学生之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企业公司管理者、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文职人员占有较大比重,而占中国人口最大比重的农民、产业服务业工人在网民中所占比重还比较低,分别仅占有5.2%和4.4%。这意味着,网络民意主要来自发达地区和城市里的年轻人,欠发达地区的百姓特别是农村中老年入的民意在网络上则反映得很不充分,甚至基本上不可能反映。
(二)网络舆情的表达带有情绪性。舆情一般都隐含着民众的情绪。网络舆情因为其表达平台的自由性,使得民众表达更为直接,反映的情绪更为外露甚至激烈。这种情绪可能是理性化的,也可能带有非理性的成分。由于我国长期封闭式的政策和管理体制,信息的高度不对称,使得民众对公权机关缺乏信任感。尤其是在一些复杂的问题上,网民可能并不了解事务的本质,而仅凭片面理解而作出情绪化的反映。一旦非理性的情绪表达体现在声势浩大的网络舆情中,就会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性判断造成干扰。
(三)网络舆情可能形成负面的价值导向作用。在网络传播中,一些资深网友充当了“意见领袖”的角色,在复杂的辩论中,他们的观点往往能够左右网民的判断并最终引导网络舆论的走向。由于这些“意见领袖”的身份林林总总,少数别有用心的组织正式利用这些意见型领袖的带动作用,达到组织的利益目标。但大多数网民面对这样的消息,却很少质疑其真实性。这直接导致网络的舆论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但是由于网络舆情强大的影响力,其对政府公共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很可能会产生误导作用,或增加公共管理的难度。
民意是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在政策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项要索,网络舆情作为原生态民意尤其需要重视。因此,我们要认真分析网络舆情的特点,牢牢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导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3]舆情研究综述[J].天津大学学报,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