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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深入分析工程投资超概的原因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分析建设工程投资“超概”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投资失控;造价控制
前言: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是编制项目投资计划、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存在结算超概算的现象,因此找出并分析工程投资超概的原因,提出有效控制措施,始终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之内是十分必要的。
一、结算超概算的原因分析
(一)建设单位前期工作重视不足
一个建设项目的成败,很大原因集中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上,项目前期工作是控制项目规模和投资的关键环节,也是项目能否管好的前提。很多项目由于前期没有对设计概算进行认真梳理、核对,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漏项,不得不增加建设内容,造成投资增加。
(二)造价部门控制造价的方式单一、被动
目前,造价部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采取事后算账的工作模式,即施工前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后根据竣工图审核结算,而对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处于真空状态,这种模式,其实只能消极地反映已完工程量,并不能够主动将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之内。
(三)设计变更是增加投资的最主要原因
出现大量设计变更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对设计工作的科学认识,设计单位往往没有充裕的时间完成设计任务;二是在设计阶段业主往往不能够提出明确具体的设计要求,导致在施工阶段需要调整设计,出现大量设计变更;三是设计方案缺少必要的审核和评价,造价部门与设计部门长期脱离,致使设计阶段就出现投资超概现象。
(四)施工阶段材料管控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结算人员获取材料价格信息的渠道单一,导致概算价格与实际价格差距大;二是材料领用管理存在漏洞,超额领料现象和材料浪费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材料领用凭证管理不规范,材料用途与各工程不对应,导致无法准确核算工程成本。
(五)施工阶段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有的使用单位在工程完工前,为取得更好的感观效果,提高初步设计标准,造成造价突破概算。如更换原设计的装饰材料等,造成了投资大幅度增加。
(六)政策性取费的变化,引起投资增加
政策性取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逐年提高,主要体现在:取费标准提高、定额更新、人工费和材料费上涨等方面。特别是周期长的项目,这部分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较大。
二、对策和建议
造成超概的主要原因是扩大建设规模、修改原设计,同时材料价格上涨、取费调整也是超概的原因。要想做到控制概算,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必须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为此,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强前期工作,造价部门提早介入
一个项目的成败,关键是抓好前期,而前期的关键是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可研做得充分一些,可以避免超概现象,而初设是保证项目投资的前提,对控制投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建设单位必须认识到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合理的确定建设规模,从源头上为造价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让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提早介入,确保设计概算不留缺口,使其真正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
(二)重视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内推行限额设计
相关资料表明,项目的设计费占工程全部费用的比例不足1%,但它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却高达75%以上,而施工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只有10%左右。由此可见,必须将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转向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要密切协作。技术与经济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二者必须密切协作,力求设计方案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从而达到有效控制造价的目的。
第二,在工程批复的概算总额内,推行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限额进行初步设计,并且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分解工程造价目标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首先,对项目投资进行分解,确定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和工艺各部分投资额度;其次,将投资限额再分解到各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最后,将细化的目标明确到相应的设计人员,制定明确的限额设计方案。通过层层目标分解和限额设计,实现对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第三,建立设计奖罚制度,调动设计单位积极性。可以考虑在设计合同中应当加入造价控制奖罚条款,奖励那些节省工程造价的设计方案,处罚那些不必要功能的设计。这样不仅可以调动设计人员积极性,而且能够提高设计方案质量,还有利于减少设计变更,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通过加强对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不仅是造价控制最有效地手段,而且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项目“超概”问题。
(三)完善工程材料管理制度,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化系统,提高造价管理效率
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到很大的比重,一般是工程直接费的60%—70%,材料管理的漏洞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成本,不必要的材料浪费严重地制约着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必须加强材料精细化管理。
一是规范材料管理,加强材料领用、回收工作。健全材料收发手续,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时,供应部门按照各单项工程认真建立材料领用、退库台帐,明确材料用途,同时领用料单必须填写规范,出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必须完整准确;在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余料进行统计,供应部门按单项工程将余料回收入库。规范材料管理不仅可以强化施工单位成本控制意识,还可以提升建设单位精细化管理体系,提高财务部门成本核算的可靠性。
二是杜绝材料浪费现象,制定奖惩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意识到规范材料管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减少施工浪费,搞好材料节约,從而降低工程成本。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完成的实体工程量核算其实际损耗是否超过定额损耗系数,如果核算的结果显示材料消耗合理,则可以根据情况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奖励,如果领用的材料大于定额水平,超过或浪费的材料成本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实现风险的转移。
三是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化系统,提高设计概算质量。由于材料来源广泛,导致相同材料价格差异较大,仅仅依靠指导价信息容易造成材料价格信息的局限和滞后,影响设计概算准确性。所以,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材料价格信息系统,将过去采购的、稽核的材料,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分类汇总,输入计算机,并随时更新,供相关管理人员快速查询、使用。材料价格信息系统可以使造价人员随时调用,及时准确的把握不同地区、不同规格的材料价格信息,提高造价预测准确性;同时,也可以快速分析价格变化规律,判断价格走向,进而合理预测,防止价格变动带来投资增加。
(三)善项目管理机构
合理设置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权,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用制度控制项目,使各岗位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投资控制任务。
三、结语
工程造价管理与投资控制是一个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管理,任何环节出现管控不到位,都会影响工程的实际支出费用。为了实现项目投资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必须重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只要抓住建设工程各阶段的重点控制环节,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切实可行措施,以主动控制替代事后控制,力求做到工作有目标、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并建立监督、检查及考核一体化措施,使各种资源得到科学且合理的利用,工程造价就必然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5
[2]柯洪,建设工程计价,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5
【关键词】 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投资失控;造价控制
前言: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是编制项目投资计划、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存在结算超概算的现象,因此找出并分析工程投资超概的原因,提出有效控制措施,始终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之内是十分必要的。
一、结算超概算的原因分析
(一)建设单位前期工作重视不足
一个建设项目的成败,很大原因集中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上,项目前期工作是控制项目规模和投资的关键环节,也是项目能否管好的前提。很多项目由于前期没有对设计概算进行认真梳理、核对,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漏项,不得不增加建设内容,造成投资增加。
(二)造价部门控制造价的方式单一、被动
目前,造价部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采取事后算账的工作模式,即施工前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后根据竣工图审核结算,而对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处于真空状态,这种模式,其实只能消极地反映已完工程量,并不能够主动将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之内。
(三)设计变更是增加投资的最主要原因
出现大量设计变更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对设计工作的科学认识,设计单位往往没有充裕的时间完成设计任务;二是在设计阶段业主往往不能够提出明确具体的设计要求,导致在施工阶段需要调整设计,出现大量设计变更;三是设计方案缺少必要的审核和评价,造价部门与设计部门长期脱离,致使设计阶段就出现投资超概现象。
(四)施工阶段材料管控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结算人员获取材料价格信息的渠道单一,导致概算价格与实际价格差距大;二是材料领用管理存在漏洞,超额领料现象和材料浪费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材料领用凭证管理不规范,材料用途与各工程不对应,导致无法准确核算工程成本。
(五)施工阶段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有的使用单位在工程完工前,为取得更好的感观效果,提高初步设计标准,造成造价突破概算。如更换原设计的装饰材料等,造成了投资大幅度增加。
(六)政策性取费的变化,引起投资增加
政策性取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逐年提高,主要体现在:取费标准提高、定额更新、人工费和材料费上涨等方面。特别是周期长的项目,这部分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较大。
二、对策和建议
造成超概的主要原因是扩大建设规模、修改原设计,同时材料价格上涨、取费调整也是超概的原因。要想做到控制概算,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必须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为此,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强前期工作,造价部门提早介入
一个项目的成败,关键是抓好前期,而前期的关键是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可研做得充分一些,可以避免超概现象,而初设是保证项目投资的前提,对控制投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建设单位必须认识到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合理的确定建设规模,从源头上为造价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让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提早介入,确保设计概算不留缺口,使其真正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
(二)重视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内推行限额设计
相关资料表明,项目的设计费占工程全部费用的比例不足1%,但它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却高达75%以上,而施工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只有10%左右。由此可见,必须将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转向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要密切协作。技术与经济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二者必须密切协作,力求设计方案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从而达到有效控制造价的目的。
第二,在工程批复的概算总额内,推行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限额进行初步设计,并且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分解工程造价目标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首先,对项目投资进行分解,确定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和工艺各部分投资额度;其次,将投资限额再分解到各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最后,将细化的目标明确到相应的设计人员,制定明确的限额设计方案。通过层层目标分解和限额设计,实现对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第三,建立设计奖罚制度,调动设计单位积极性。可以考虑在设计合同中应当加入造价控制奖罚条款,奖励那些节省工程造价的设计方案,处罚那些不必要功能的设计。这样不仅可以调动设计人员积极性,而且能够提高设计方案质量,还有利于减少设计变更,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通过加强对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不仅是造价控制最有效地手段,而且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项目“超概”问题。
(三)完善工程材料管理制度,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化系统,提高造价管理效率
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到很大的比重,一般是工程直接费的60%—70%,材料管理的漏洞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成本,不必要的材料浪费严重地制约着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必须加强材料精细化管理。
一是规范材料管理,加强材料领用、回收工作。健全材料收发手续,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时,供应部门按照各单项工程认真建立材料领用、退库台帐,明确材料用途,同时领用料单必须填写规范,出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必须完整准确;在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余料进行统计,供应部门按单项工程将余料回收入库。规范材料管理不仅可以强化施工单位成本控制意识,还可以提升建设单位精细化管理体系,提高财务部门成本核算的可靠性。
二是杜绝材料浪费现象,制定奖惩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意识到规范材料管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减少施工浪费,搞好材料节约,從而降低工程成本。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完成的实体工程量核算其实际损耗是否超过定额损耗系数,如果核算的结果显示材料消耗合理,则可以根据情况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奖励,如果领用的材料大于定额水平,超过或浪费的材料成本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实现风险的转移。
三是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化系统,提高设计概算质量。由于材料来源广泛,导致相同材料价格差异较大,仅仅依靠指导价信息容易造成材料价格信息的局限和滞后,影响设计概算准确性。所以,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材料价格信息系统,将过去采购的、稽核的材料,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分类汇总,输入计算机,并随时更新,供相关管理人员快速查询、使用。材料价格信息系统可以使造价人员随时调用,及时准确的把握不同地区、不同规格的材料价格信息,提高造价预测准确性;同时,也可以快速分析价格变化规律,判断价格走向,进而合理预测,防止价格变动带来投资增加。
(三)善项目管理机构
合理设置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权,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用制度控制项目,使各岗位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投资控制任务。
三、结语
工程造价管理与投资控制是一个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管理,任何环节出现管控不到位,都会影响工程的实际支出费用。为了实现项目投资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必须重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只要抓住建设工程各阶段的重点控制环节,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切实可行措施,以主动控制替代事后控制,力求做到工作有目标、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并建立监督、检查及考核一体化措施,使各种资源得到科学且合理的利用,工程造价就必然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5
[2]柯洪,建设工程计价,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