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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去年的“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备受业界关注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又称《办法》正式实施。本文结合中国游客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的现状,从前期准备工作、内容细节和执行方式三个方面提出了《办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使相关立法机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
关键词: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 记录管理 政策失真
一、引言
近年来,旅游成为让人们对享受的一种生活要求,但随着旅游景点的增加和参游人数的大量增加,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也层出不穷。《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游客不文明行为的产生,但却没有彻底改善其中很多的细节问题。要想游客不文明行为彻底消失,必须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在细节方面做到完善,才能更好的减少游客不文明行为。为表述简便,以下均用《办法》来替代《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
二、我国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法律规范现状
由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升温和多年的实践和经验的积累,我国旅游业在近些年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但是我国现在旅游业的情况和发展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完善,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游客不文明行为。自公布以后引起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过规范。这部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一样,由于在旅游活动中,常常有旅游者不顾及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在名胜古迹、文物上涂污,新《旅游法》规定旅行者应当恪守旅行文明行动规范。但是,这些规定因其惩罚力度小,执行能力差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不文明行为仍然屡屡发生。去年的“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备受业界关注的《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但在2015年5月2日,新西兰吐槽中国游客任性,“伤不起的行李”、“ 管不住的恶习”、 “要命的任性” 引起当地人不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政府的坚决的态度。《办法》实施仅一个月,已有亚航事件张艳、王声,云南“开舱门”事件周跃,攀爬红军雕塑照相事件李文春等4人的不文明行为被记录在案。
三、《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问题分析
1.《办法》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办法》制定的前期没有进行听证,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导致“五一”期间游客不文明行为仍然出现。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前出师表》石刻,被一位旅客刻字“路培国一游”,并刻明到来时间。2015年5月2日,新西兰吐槽中国游客任性,“伤不起的行李”、“ 管不住的恶习”、“要命的任性” 引起当地人不满。如果进行宣传与听证,公众的接受能力就会加强,更加有利于政策的实施。
2.《办法》的内容在细节上不全面。第一,《辦法》约束范围有限。国家严格规范游客旅游行为,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管理,确实必要。其有震慑不文明游客的作用。但是,从《办法》中界定不文明行为的条款看,触犯了法律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才能被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从目前来看,游客常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并不是严重的触犯法律或者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还无法受《办法》约束,需要通过提升国民旅游素质等多途径改善。第二,《办法》实施程序不明确。在明确社会举报管道和核实媒体报导、公众举报方面《办法》执行起来必须要有一定操作程序,各地才可参照执行。目前这个程序并不清晰,而且游客一旦违法,与旅游部门衔接的执法部门也不确定。其相关旅游法律法规并不十分配套,依然存在许多空白点。其根本原因在法律法规中没能有更加明确地规定。第三,记录信息采集管道多样,易造成政策失真。根据《办法》,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导和社会举报等管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导和社会举报等管道采集。这些规定有一定的意义和作用。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采集管道十分多样,在采集、汇总、报告各方面易容易出现象征性实施情况,导致政策失真。例如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出现“肠梗阻”。
3.政策执行方式过于单一。《办法》中的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游客“黑名单”只能短期治标,如果从根本上解决文明旅游的问题,还需要各方面一起努力,制定长期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方案。面对如此广泛的目标群体,记录、处罚不是唯一的有效果的手段。教育也是提高政策服从性很重要的手段,对推进公众的理解和赞同,最低程度上使用惩处手段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办法》的颁布,虽然使其在“五一”期间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一些相对根深蒂固的“不文明通病”在现在看来,好像依然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善效果,《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详细的司法解释与细则方面的完善,从而达到其出台目标。除此之外,要学习国外对旅游行业的行为做法,通过多种方式来减少乃至消除游客不文明行为。虽然《办法》仍有很多的不完善之处,但是它的地位与作用却是不容忽视的。我们应不断完善《办法》,从而促进社会的健康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常武.不文明行为记录不能成为“羞辱罚”[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5-04-09(05).
[2]林捷兴、刘羽洁.管得住手脚管不住心 文明旅游要教育入手[N].深圳特区报,2015-04-24(A23).
[3]陆尚.“旅游黑名单”震慑不文明之举[N].中国艺术报,2015-04-08(01).
[4]沈仲亮.“黑名单”: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N].中国旅游报,2015-04-06(01).
[5]王文娟.游客任性不文明将成“污点”影响个人信用[N].遵义晚报,2015-04-16(17).
[6]张理想、李跃波.“黑名单”能否治游客“任性”[N].安徽日报,2015-05-22(12).
[7]应琛.黑名单来了,旅游还敢任性吗[J/OL]. http://www.xinminweekly.com.cn/News/Content/5477?bsh_bid=662268247&mb=1,2015-04-16/2015-06-13.
作者简介:赵艳(1995—),女,山西太原人,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在读,行政管理专业。
关键词: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 记录管理 政策失真
一、引言
近年来,旅游成为让人们对享受的一种生活要求,但随着旅游景点的增加和参游人数的大量增加,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也层出不穷。《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游客不文明行为的产生,但却没有彻底改善其中很多的细节问题。要想游客不文明行为彻底消失,必须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在细节方面做到完善,才能更好的减少游客不文明行为。为表述简便,以下均用《办法》来替代《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
二、我国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法律规范现状
由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升温和多年的实践和经验的积累,我国旅游业在近些年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但是我国现在旅游业的情况和发展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完善,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游客不文明行为。自公布以后引起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过规范。这部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一样,由于在旅游活动中,常常有旅游者不顾及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在名胜古迹、文物上涂污,新《旅游法》规定旅行者应当恪守旅行文明行动规范。但是,这些规定因其惩罚力度小,执行能力差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不文明行为仍然屡屡发生。去年的“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备受业界关注的《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但在2015年5月2日,新西兰吐槽中国游客任性,“伤不起的行李”、“ 管不住的恶习”、 “要命的任性” 引起当地人不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政府的坚决的态度。《办法》实施仅一个月,已有亚航事件张艳、王声,云南“开舱门”事件周跃,攀爬红军雕塑照相事件李文春等4人的不文明行为被记录在案。
三、《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问题分析
1.《办法》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办法》制定的前期没有进行听证,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导致“五一”期间游客不文明行为仍然出现。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前出师表》石刻,被一位旅客刻字“路培国一游”,并刻明到来时间。2015年5月2日,新西兰吐槽中国游客任性,“伤不起的行李”、“ 管不住的恶习”、“要命的任性” 引起当地人不满。如果进行宣传与听证,公众的接受能力就会加强,更加有利于政策的实施。
2.《办法》的内容在细节上不全面。第一,《辦法》约束范围有限。国家严格规范游客旅游行为,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管理,确实必要。其有震慑不文明游客的作用。但是,从《办法》中界定不文明行为的条款看,触犯了法律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才能被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从目前来看,游客常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并不是严重的触犯法律或者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还无法受《办法》约束,需要通过提升国民旅游素质等多途径改善。第二,《办法》实施程序不明确。在明确社会举报管道和核实媒体报导、公众举报方面《办法》执行起来必须要有一定操作程序,各地才可参照执行。目前这个程序并不清晰,而且游客一旦违法,与旅游部门衔接的执法部门也不确定。其相关旅游法律法规并不十分配套,依然存在许多空白点。其根本原因在法律法规中没能有更加明确地规定。第三,记录信息采集管道多样,易造成政策失真。根据《办法》,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导和社会举报等管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导和社会举报等管道采集。这些规定有一定的意义和作用。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采集管道十分多样,在采集、汇总、报告各方面易容易出现象征性实施情况,导致政策失真。例如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出现“肠梗阻”。
3.政策执行方式过于单一。《办法》中的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游客“黑名单”只能短期治标,如果从根本上解决文明旅游的问题,还需要各方面一起努力,制定长期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方案。面对如此广泛的目标群体,记录、处罚不是唯一的有效果的手段。教育也是提高政策服从性很重要的手段,对推进公众的理解和赞同,最低程度上使用惩处手段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办法》的颁布,虽然使其在“五一”期间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一些相对根深蒂固的“不文明通病”在现在看来,好像依然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善效果,《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详细的司法解释与细则方面的完善,从而达到其出台目标。除此之外,要学习国外对旅游行业的行为做法,通过多种方式来减少乃至消除游客不文明行为。虽然《办法》仍有很多的不完善之处,但是它的地位与作用却是不容忽视的。我们应不断完善《办法》,从而促进社会的健康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常武.不文明行为记录不能成为“羞辱罚”[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5-04-09(05).
[2]林捷兴、刘羽洁.管得住手脚管不住心 文明旅游要教育入手[N].深圳特区报,2015-04-24(A23).
[3]陆尚.“旅游黑名单”震慑不文明之举[N].中国艺术报,2015-04-08(01).
[4]沈仲亮.“黑名单”: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N].中国旅游报,2015-04-06(01).
[5]王文娟.游客任性不文明将成“污点”影响个人信用[N].遵义晚报,2015-04-16(17).
[6]张理想、李跃波.“黑名单”能否治游客“任性”[N].安徽日报,2015-05-22(12).
[7]应琛.黑名单来了,旅游还敢任性吗[J/OL]. http://www.xinminweekly.com.cn/News/Content/5477?bsh_bid=662268247&mb=1,2015-04-16/2015-06-13.
作者简介:赵艳(1995—),女,山西太原人,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在读,行政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