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知识性与技能性相结合的基础课程,由于课程的特殊性,常用的终结性评价即高中会考或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也无法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变化发展情况,因此,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中需要有切实可行的过程性评价。
一、从信息技术教学的三维目标出发,全面构建过程性评价的内容体系
教学评价的内容是教育目标的具体体现,其内容应该是多元化的,对任何一个方面的忽视都可能造成学生发展的偏颇。《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无疑我们的评价应该围绕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这一最终目标进行,而描述课程目标的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因此,我们应当从这三个维度出发,全面建构过程性评价的内容体系。
1.“知识与技能”要全面客观认识
在以往的信息技术课程评价中,知识与技能是评价的重要部分甚至是唯一部分,这充分说明此部分内容在评价中的重要性,对此要有一个较为客观的认识,不否认也不过分夸大。鉴于高中信息技术的学科特点,在评价上,我们应该关注信息技术学科中最基础的、核心的、稳定的知识和技能,或者说对学生的学习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知识与技能,并把它体现在评价标准中,这样才能有利于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对于硬件基础知识每一部分的知识,在学习中应该列出明确的评价要求,让学生可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测,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将教学目标具体化;对于软件基础知识,必须了解系统软件的基本功能,知道应用软件的作用及适用的对象、能解决的问题等。
操作技能的掌握是信息技术教学中的重要内容,它也是学生使用信息系统最基本的能力,评价时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应用软件本身所特有的操作,如Excel中的“图表”操作;二是软件中相似性的操作,如菜单、对话框等,在评价标准上也应该突出这两方面,引导学生在学习中抓住特点、把握规律,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2.“过程与方法”要体现重要地位
过程与方法目标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与方法,针对此能力的评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二是学生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此能力的评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和创新能力。
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形成能力,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信息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评价体系中必须体现出它的重要地位。在评价中,大多通过考查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果进行。解决问题能力一般会涉及对于问题的理解分析能力、信息资源的利用能力以及总结交流评价的能力三个部分,因此,评价体系的构成也应当包括这三个方面。
“理解分析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侧重于对问题梳理与界定,解决“做什么”的问题。信息资源的利用能力涉及信息资源的获取能力、信息资源的分析能力和信息资源的加工创造能力等方面。同时,我们要从学生的识别和理解能力、评价和诊断能力、选择和利用能力以及总结交流评价的能力等方面全面地对学生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凸显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从而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在评价标准中,设置多元主体评价正是这一精神的体现。
3.“情感态度价值观”要渗透教学始终
对学生信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评价主要包括信息意识、信息情感、信息规范及信息责任感等。信息意识是指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动机,信息情感是指学生对使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态度,在实际评价中,意识和情感比较难于评价,一般可通过观察学生的各种表现进行;信息责任感是指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责任意识、情感等,信息规范是指能够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制约使用信息技术,要让学生明确,信息时代的公民必须负责任地使用信息和信息技术工具,在自己的信息技术实践活动中,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针对不同的评价内容采用不同方法,以实现对学生学习的全面评价
显然,在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想使用一种方法实现过程性评价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科学的。我们应当针对不同的评价内容采用不同方法,以实现对学生学习的全面评价。
1.对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对于知识与技能实施评价,大家都熟悉,因为日常的评价大多是为此而进行的,常见的评价方法如问答、演示、作业、测试等。特别是演示,这是由信息技术的学科特征所决定的,利用演示的方法可以评价学生对技能掌握情况,从演示中可以评价学生是否会操作,是否熟练等。如能利用作业与测试的方法实施过程性评价,并成为教学常规,效果则会更好。
2.对过程与方法的评价
对于学生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与方法的评价是过程性评价赋予的使命,这也是过程性评价区别其他评价的一个显著标志,借助于这样的评价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可以请学生描述他是如何理解某个信息技术专业术语的,描述他是如何具体完成操作的等,通过对他的描述进行分析,评价学生知识与技能形成的过程与方法,引导学生运用恰当的学习策略,促进信息技术的学习。
对于学生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一般我们可以通过让学生去解决实际问题而进行,当然这里的问题可以真实问题,也可以是虚拟问题。就其成果来说,一般表现为个人作品、小组作品。因此,我们可采用基于作品评价的方法来实施评价。
3.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
有人认为,过程性评价主要解决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这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在以往的评价中,这方面是被忽视的。对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一般是通过质性评价方法实现,关注复杂而丰富的课堂学习过程,强调过程中完整和真实的表现,采用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访谈法、讨论法等。结合学科特点,交流也可以在网络环境下进行,如QQ、微信等平台,通过对讨论内容的分析,对学生集体或个体做出评价,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实际上,这三维目标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我们在评价中不能人为将三者割裂开来,只有将三者结合起来,才可能使评价更接近真实。当然,在实际评价实施中,我们可以有所侧重。
总之,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必须建立体现素质教育的评价观念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既关注结果,又关注过程,使二者和谐统一,从而将过程性评价贯穿于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活动的始终。
一、从信息技术教学的三维目标出发,全面构建过程性评价的内容体系
教学评价的内容是教育目标的具体体现,其内容应该是多元化的,对任何一个方面的忽视都可能造成学生发展的偏颇。《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无疑我们的评价应该围绕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这一最终目标进行,而描述课程目标的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因此,我们应当从这三个维度出发,全面建构过程性评价的内容体系。
1.“知识与技能”要全面客观认识
在以往的信息技术课程评价中,知识与技能是评价的重要部分甚至是唯一部分,这充分说明此部分内容在评价中的重要性,对此要有一个较为客观的认识,不否认也不过分夸大。鉴于高中信息技术的学科特点,在评价上,我们应该关注信息技术学科中最基础的、核心的、稳定的知识和技能,或者说对学生的学习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知识与技能,并把它体现在评价标准中,这样才能有利于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对于硬件基础知识每一部分的知识,在学习中应该列出明确的评价要求,让学生可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测,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将教学目标具体化;对于软件基础知识,必须了解系统软件的基本功能,知道应用软件的作用及适用的对象、能解决的问题等。
操作技能的掌握是信息技术教学中的重要内容,它也是学生使用信息系统最基本的能力,评价时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应用软件本身所特有的操作,如Excel中的“图表”操作;二是软件中相似性的操作,如菜单、对话框等,在评价标准上也应该突出这两方面,引导学生在学习中抓住特点、把握规律,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2.“过程与方法”要体现重要地位
过程与方法目标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与方法,针对此能力的评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二是学生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此能力的评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和创新能力。
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形成能力,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信息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评价体系中必须体现出它的重要地位。在评价中,大多通过考查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果进行。解决问题能力一般会涉及对于问题的理解分析能力、信息资源的利用能力以及总结交流评价的能力三个部分,因此,评价体系的构成也应当包括这三个方面。
“理解分析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侧重于对问题梳理与界定,解决“做什么”的问题。信息资源的利用能力涉及信息资源的获取能力、信息资源的分析能力和信息资源的加工创造能力等方面。同时,我们要从学生的识别和理解能力、评价和诊断能力、选择和利用能力以及总结交流评价的能力等方面全面地对学生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凸显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从而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在评价标准中,设置多元主体评价正是这一精神的体现。
3.“情感态度价值观”要渗透教学始终
对学生信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评价主要包括信息意识、信息情感、信息规范及信息责任感等。信息意识是指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动机,信息情感是指学生对使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态度,在实际评价中,意识和情感比较难于评价,一般可通过观察学生的各种表现进行;信息责任感是指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责任意识、情感等,信息规范是指能够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制约使用信息技术,要让学生明确,信息时代的公民必须负责任地使用信息和信息技术工具,在自己的信息技术实践活动中,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针对不同的评价内容采用不同方法,以实现对学生学习的全面评价
显然,在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想使用一种方法实现过程性评价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科学的。我们应当针对不同的评价内容采用不同方法,以实现对学生学习的全面评价。
1.对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对于知识与技能实施评价,大家都熟悉,因为日常的评价大多是为此而进行的,常见的评价方法如问答、演示、作业、测试等。特别是演示,这是由信息技术的学科特征所决定的,利用演示的方法可以评价学生对技能掌握情况,从演示中可以评价学生是否会操作,是否熟练等。如能利用作业与测试的方法实施过程性评价,并成为教学常规,效果则会更好。
2.对过程与方法的评价
对于学生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与方法的评价是过程性评价赋予的使命,这也是过程性评价区别其他评价的一个显著标志,借助于这样的评价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可以请学生描述他是如何理解某个信息技术专业术语的,描述他是如何具体完成操作的等,通过对他的描述进行分析,评价学生知识与技能形成的过程与方法,引导学生运用恰当的学习策略,促进信息技术的学习。
对于学生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一般我们可以通过让学生去解决实际问题而进行,当然这里的问题可以真实问题,也可以是虚拟问题。就其成果来说,一般表现为个人作品、小组作品。因此,我们可采用基于作品评价的方法来实施评价。
3.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
有人认为,过程性评价主要解决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这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在以往的评价中,这方面是被忽视的。对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一般是通过质性评价方法实现,关注复杂而丰富的课堂学习过程,强调过程中完整和真实的表现,采用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访谈法、讨论法等。结合学科特点,交流也可以在网络环境下进行,如QQ、微信等平台,通过对讨论内容的分析,对学生集体或个体做出评价,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实际上,这三维目标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我们在评价中不能人为将三者割裂开来,只有将三者结合起来,才可能使评价更接近真实。当然,在实际评价实施中,我们可以有所侧重。
总之,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必须建立体现素质教育的评价观念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既关注结果,又关注过程,使二者和谐统一,从而将过程性评价贯穿于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活动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