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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引入三重开放的理念,试图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解读自主创新的内涵,并据此提出区域自主创新的三个经验法则,进而利用定量对比分析、无量纲化处理和加权平均法,对云南的科技实力进行了综合测评;在分析云南科技发展存在主要问题和日本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践基础上,针对“十一五”期间云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自主创新;综合测评
自主创新是指创新主体依赖自身所具有的能力和资源进行并完成的创新活动。自主创新中知识、技术或制度等方面的关键性突破是依靠自身力量实现的,这是自主创新的本质特点。当前之所以强调自主创新是由于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受到自主知识产权的困扰,希望通过自主创新尽快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摆脱受制于人的景况。本文通过引入三重开放的理念,试图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解读自主创新的内涵,并据此提出区域自主创新的三个经验法则,进而利用定量对比分析、无量纲化处理和加权平均法,对云南省的科技实力进行了综合测评;在分析云南科技发展存在主要问题和日本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践基础上,针对“十一五”期间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了建议。
一、“十一五”期间云南自主创新能力的定位
创新是不断实践、学习和积累的过程。因此,学习能力和组织能力决定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持久竞争力,同时也决定了产业的竞争能力,对一个地区而言,亦如此。基于此,对目前的云南而言,必须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环境下,重塑企业、行业的学习能力和组织能力,亦即自主创新能力。
科技部部张徐冠华指出:“自主创新不是自己创新、更不是封闭创新。创新是开放的。……自主创新决不是封闭的,排他的。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因此,我们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就要从开放这个基本概念谈起。这里开放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区域层面的开放,即区域间的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管理流的流动性。二是产业层面的开放,指产业布局是按何种原则展开的。三是企业层面的开放,特指企业间的经济活动往来,如创新项目的合作、技术人员的交流等。以创新为立足点,对于这三个层面的开放,有以下三个基本经验法则:
——法则1自主创新能力离不开组织能力和学习能力,而这些能力提升的前提是开放;因此,没有开放就没有创新;创新的手段是合作,没有合作就没有超越;创新的主体是独立决策的企业,没有独立决策就没动力;创新的根本是人才,没有人才就没有创新的源泉。
——法则2区域层面的开放带来了物质资源、信息资源以及人力资源;产业层面的开放强化了企业创新主体的地位;企业层面的开放强化了企业间的合作,合作的结果促进了创新。
——法则3区域层面的开放会降低市场进入壁垒,进入壁垒的降低使得产业层面的开放具备了应有的条件;如果企业是独立竞争的主体,两个层面的开放必将推动企业层面的开放。
依据上述三个基本法则,结合云南实际可知,云南是一个区域层面开放较高的地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云南的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较大。但有个重要障碍是企业层面的开放程度还很低,企业间的相互联系较少,尤其是创新合作活动的往来更少。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国企比重较高,仍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特征和官僚作风。二是云南的企业在国内同行中往往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这使得他们的战略眼光聚焦在国内,而没有放在全球的竞争中考虑自身的定位。
随着“入世”过渡期的结束,云南许多产业必然对内、对外双重开放,但云南国企比重较高、政府作用强大,这就不一定能必然引致企业层面的开放。因此,云南的自主创新能力表现出非均衡性的特征,即省域层面和产业层面开放将确保科教资源不断扩充,而企业层面较为封闭的特征必将制约云南自主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
尽管已在理念上对云南的自主创新能力有了一个初步的经验判断,但云南的自主创新能力究竟如何呢?由于自主创新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为能够对其有一个整体的认识,我们尝试性地对云南省的科技实力现况作个评估。评估的角度主要从科技的战略性投入和产出出发进行评估,重点考察了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支撑环境等三个方面,涉及20项指标。
(一)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区域科技实力的内涵,我们设计了包括20个评价指标的云南科技实力评价指标体系,参见表1。
(二)评价的实施。
(1)权重的确定。由于各指标对评估的意义和作用不同,对每项指标应加不同权重。我们根据经验并参考了有关研究专家意见,给出了各指标的权重,然后进行综合评价与排序。(权重参见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数值)
(2)指标数值的确定。指标体系中共20个指标,均为客观定量指标,这主要是为简便起见,同时考虑到便于与其他省市的科技实力进行定量对比分析。指标数值主要从云南省科委、北京市科委、云南省统计局等单位所编《云南年鉴》、《R&D清查数据汇编》和科技部发展计划司所编《科技统计报告》中获取,每个省(市、区)的表现按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估。
由于各指标值有不同的量纲,我们将这些数值转换为处于0至100之间的无量纲标准化数据,最后的评价结果是基于无量纲化处理后所得的末级指标的水平值,再经计算得到的。
(3)综合评价方法的选择。在综合评价计算时,我们采用加权平均法,将末级指标的水平值逐级向上进行加权求和,最后得到百分制评价结果。
(三)科技实力综合测评与区域比较。
根据上述指标体系,我们选择云南、北京、上海、广东的科技实力进行综合测评,这4个地区2000年科技实力发展现状的末级指标评价得分(百分制)参见表1阴影部分数据,经过加权计算可以得到4个地区的科技实力综合评价结果分别为:云南33.96;89.95;北京89.95;上海53.64;广东53.29。
从表1阴影部分云、京、沪、粤科技实力比较(百分制)数据中可以看出,与北京、上海、广东相比,云南的总体科技实力较差,但也在个别单项指标中显出强势。那么制约云南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障碍有哪些呢?
二、制约云南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障碍
从战略实施角度看,培育自主创新要具备三个主导因素:一是人才。人才是实施自主创新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及人才创新理念的培育等问题;二是制度。它是保证自主创新效率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主体的定位、协同研究机制的建立、科教资源的有效配置、“市场-政府-社会”在创新中全面互动的组织结构设计等问题;三是资金。它是确保自主创新效果的内部条件,主要包括创新资金的来源、使用等问题。
基于这种认识,鉴于前文计算结果,结合云南近年来实际情况,我们将从更深层面挖掘潜藏在上述指标或因素背后的原因。
(一)创新理念滞后,创业动力不足。 2005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显示,云南在人才竞争力、企业竞争力、生活环境竞争力、商务环境竞争力等4项中暴露出不少问题。首先,在人才竞争力方面,反映辛劳精神、闯荡意识、竞争心理的创业精神指数以及体现诚信意识、法制观念与协作精神上云南所辖城市均未进入前10位。其次,企业竞争力方面,个别排名虽靠前,但关键能体现本地产品营销深度和顾客满意度的营销服务方面,未能进入前10名,甚至在突出企业家欲望、雇主作风、员工精神的企业文化上,云南也是名落孙山。再次,商务环境竞争力方面,硬环境中,要素资源环境是又一重要缺陷,因为云南在条件较差的后10名之列。此外,体现软环境的制度成本指数更是居于倒数第五位。
综合竞争力排名反映的是整体评价,但在一些与创业相关的关键指标上,云南表现令人失望,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重视并加以改善。必将影响云南的综合竞争力。2004年,在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指标排序中为18.39列第29位,略高于第30位的宁夏(18)和31位的西藏(12.45),而与位于前三名的上海(57.16)、北京(54.82)、广东(49.32)相差甚远。
(二)人才培养缺乏总体规划,重心失衡。
按照云南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及战略规划,没有形成相应的人才储备和支撑体系,除与冶金、新材料有关专业拥有一级博士及硕士授予权外,其他如生物医药、石化及精细化工、精品钢等相关专业都没有博士授予权。很多专业缺少博士点和硕士点。一些本科院校培养目标和方式大多仅限于工程设计方面的人才,不能满足制造业对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目前云南高校工科类重点专业建设缺乏优势。
(三)创新主体和政府职能的双重缺位。
当前“创新主体缺位”和“政府职能缺位”同时存在。一方面,政府对专业化技术人才的培育、信息的披露和提供仍存在较多纰漏。另一方面,国企改革虽有所突破,但总量依旧偏高,且在自主创新上的弊端依旧存在,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制度推动国企创新能力的改善,企业尚未形成真正的创新主体。在全国区域创新能力综合得分中2002年排序为29位,知识创造得分10.97。排27位;知识流动12.3,排26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分23.43排29位;创新环境得分17.07,排25位;创新的经济效益12.55得分17.07,排28位,平均得分16.28,在全国综合排名中为第29位,较2001年排名25位有所下降。由此可见,大力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刻不容缓。
(四)协同研究能力不强。
迄今为止,云南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还没有能够真正形成一套比较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还缺乏一个比较有效的社会科研资源整合机制。
(五)基础性研究受忽视。
云南省R&D活动的经费投入规模与水平偏低2002年在全国排序为24位,2003年R&D经费支出为11亿元,排序为25位,比上年增长12.3%,地方财政拨款9.2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1.56%。
2002年,基础研究经费投入仅占全部研究经费的7,8%,R&D活动人力投入为1.4万人年,投人人力仅占全省全部科技活动人员投入总量26%,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对于原始创新或破坏性创新更是如此。
(六)企业研发资金受制约。
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受资金来源的限制,现实情况是融资渠道不通,政府投入也严重不足,这势必导致难以整合科技力量和人才资源,难以提升创新能力和形成创新成果,进而影响技术创新的行为和绩效。
三、日本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实践与启示
日本实际上走的是“模仿创新一合作创新一自主创新”道路。现虽未真正走到自主创新阶段,但其整体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效率是较高的。这种优势,除与日本国民的危机意识和民族意识有关外,还与其长期形成的开放式企业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
日本企业的显著特征是:企业是完全开放的,企业间联系非常密切、合作非常频繁,企业问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型结构。正因为具有这样的产业结构,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速度提高的非常快。当然,这种结构的形成是有条件的,它往往是现有创新资源不足的小型区域谋求快速发展时的必然选择。
在开放式企业结构不断推动创新能力快速提高的同时,日本企业和政府有非常强烈的自主创新意识,并在实践中对各类创新资源的培育投入很大努力,这一点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样起到重要作用。
对云南而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决不能再单纯走日本模仿创新的老路,但是,完全撇开模仿创新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完全搞自主创新也是有前提的,暂不说纯搞自主创新究竟要花费多大代价和多长时间,仅就目前云南所拥有的创新资源和基础条件而言,还差的很远。此外,还应搞清两个区分点:第一,模仿创新不是仿制,包含着自主创新成分;第二,自主创新未必能形成知识产权(别人可能已经有了),而模仿创新也可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在模仿道路上,我们云南没有做到位,对引进的先进技术主要停留在仿制和一般使用,没有很好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还有,引进方式也存在很大缺陷,比如运用外商直接投资方式时我们是通过引进设备来引进技术,这显然不是最佳选择,甚至可能抑制国内技术能力提高。
此外,还有一种要认真分析的形式就是合作创新。在开放条件下合作包括国内、国外合作。云南把发展眼光和目标定在国际性大区域合作与发展上,但决不能过分强调对外国或跨国公司的依赖,因为,跨国公司的到来并没带来更多的创新资源,相反的,它们会利用我们不少的创新资源。因此,我们要把合作创新向内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环渤海地区拓展,尽可能的充分利用更多资源。因此,我们认为:现阶段的云南在创新方式的定位上,应该确立以自主创新为主,以模仿创新为辅。以合作创新为基础的基本指导思想。值得强调的是,这里的自主创新决不是封闭式的和闭门造车式的创新,而是在开放式的,在模仿与合作中的创新。同时,对自主创新的评价也决不能以几项所谓的尖端成果为标准,更多是要以树立起自主创新的意识为目标。
四、“十一五”期间云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构想与建议
“十一五”期间云南既面临着新的难题,也面临着新的机遇。难题之一就是赖以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因素可能逐步弱化。
(一)加速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嵌入型社会激励机制的作用。
政府干预之所以在云南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发展程度较低。因此,要想培育出互动性创新结构,就必须解决“双重缺位”现象,加强发展各类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它们自身具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即非正式约束,这些约束可以对行为主体的非理性行 为进行有效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比经济利益驱动的企业制度和以强制性约束的法律制度要有效的多;因此,在鼓励行业协会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将推动创新的作用作为其存在的重要任务之一;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凭借其独立的行为主体身份,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有效推动产学研的合作,这可能要比政府行为更有作为。此外,完善社会的激励机制还要加强各类公开媒体对创新理念的宣传,在整个社会层面营造出一种“以创新为荣”的氛围。
(二)在全力落实上述措施的同时,将加速国有企业改革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确立结合在一起。
云南在构建社会创新体系和推进自主创新战略的时候,必须要把加速国企改革作为战略性的任务来抓,这是因为:真正充当市场竞争主体的企业终究才是创新的真正主体。目前,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任寄托在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上,应当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问题是,在国企比重仍旧较高的前提下,驱动企业家实施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受到很大局限。在发达国家,企业是实施自主创新的主体,但推动创新行为发生的条件并完全是行政命令,而是因市场竞争所引发的利益纷争所致。因此,云南必须要从战略高度上将国企改革与自主创新作为一个整体加以通盘考虑。比如,国资委可以考虑将国企实施创新活动的创新绩效作为考核目标之一。
(三)加速发展云南头脑产业,加强各类创新要素的整合。
发展头脑产业是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普遍的理解上,头脑产业是由各类具体的头脑集团组成。从广义上讲,头脑集团是由资质优秀的专家、学者组成,从事多学科、跨学科、综合型研究或咨询机构。这类机构既有以独立身份接受委托研究为主要业务的,也有附属于企业开展独立研究的研究所;既有营利性的,也有非营利性的,还有介于大学、产业、政府间的研究机构。他们有的从事科技研究和推广与应用,有的从事政策、体制思想等社科领域的研究。由此可见,头脑集团泛指从事研究和咨询业务的机构。在“十一五”期间,云南应把发展头脑产业的问题放在战略的高度上给予重视,可以考虑以下四种形式发展头脑集团:(1)由富豪或私营企业主出资建立;(2)政府直接出面建立或资助;(3)由社会名人发起建立资助;(4)由公益事业团体合作或赞助。其中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是当前关注的重点,第三种要加强鼓励,最后一种要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协调。
(四)加速制度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的有效运转。
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除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有着密切的联系以外,制度环境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此,应该从制度平台建设着手,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创新。具体而言,应该形成以高校、研究机构为核心,以企业对学研的合作为前提,构建综合型的产学研合作机制。(1)需要形成一个有效的资本运作机制和创业人才汇集机制,以加强整合社会层面的科研力量,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社会合作。当前尤其需要鼓励大中型企业或行业建立起各自领域的研发中心。推进高科技产业的转化和孵化基地的建设,力争在一些优势领域(如生命科学等)取得重大突破性的进展。如果有实质性的进展,将有利于科研机构向市场型的转化。对企业本身来说,也需要改制转型,需要走市场化科技开发道路,当前可以发挥技改信息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来加快企业发展模式结构、组织结构、经营机制的创新,实现技术改造与企业改革的有机结合和联动发展。(2)完善技术转让与技术指导的制度。首先,要明确技术转让原则。一方面,要明确高校、研究机构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以及政府部门的委托研究的成果向企业转化,或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业的原则,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技术使用费及其分配原则;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技术转让机构,为产学之间的转化搭桥梁。其次,建立技术指导制度。技术指导是构成产学研协作的重要手段。要建立一个激励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在外进行技术指导的机制,同时也要对其活动——技术指导的时间、报酬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再次,要加强产学研之间的信息交流。对此,必须支持和鼓励产学研之间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主动搭建平台促进沟通。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由政府相关部门发起的,由企业、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参与构成的非正式的创业创新联谊会,定期交流心得,经过一段时间,对于那些取得有效创新效果的人员给予公开奖励。
(五)理顺科技经济大循环的运行机制,提高区域创新系统整合效率。
建立并完善区域创新体系,需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加强协调互动。但这并不等于要让大学和科研院所纷纷去办企业。在硅谷,60%至70%的企业都是由斯坦福大学的学生或教师创办的,但是斯坦福大学没有一个校办企业。现代社会分工很细,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办企业,不仅很难办得好,而且在这种特殊类型的国有企业中。发明家和企业家缺乏切身利益的联系,也使企业难于有效地经营。这些校、院、所通常只能从它们所办的企业中拿到有限的收入,可是由于精力和资源分散,却削弱了科研和教学的本业。
从长远看,高校还是应立足于教育和培养人才,提供技术,为企业输送人才。目前一些科研机构和大学在改革中只注重强化面向经济的微观动力机制,却弱化了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宏观机制。
关键词:自主创新;综合测评
自主创新是指创新主体依赖自身所具有的能力和资源进行并完成的创新活动。自主创新中知识、技术或制度等方面的关键性突破是依靠自身力量实现的,这是自主创新的本质特点。当前之所以强调自主创新是由于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受到自主知识产权的困扰,希望通过自主创新尽快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摆脱受制于人的景况。本文通过引入三重开放的理念,试图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解读自主创新的内涵,并据此提出区域自主创新的三个经验法则,进而利用定量对比分析、无量纲化处理和加权平均法,对云南省的科技实力进行了综合测评;在分析云南科技发展存在主要问题和日本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践基础上,针对“十一五”期间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了建议。
一、“十一五”期间云南自主创新能力的定位
创新是不断实践、学习和积累的过程。因此,学习能力和组织能力决定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持久竞争力,同时也决定了产业的竞争能力,对一个地区而言,亦如此。基于此,对目前的云南而言,必须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环境下,重塑企业、行业的学习能力和组织能力,亦即自主创新能力。
科技部部张徐冠华指出:“自主创新不是自己创新、更不是封闭创新。创新是开放的。……自主创新决不是封闭的,排他的。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因此,我们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就要从开放这个基本概念谈起。这里开放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区域层面的开放,即区域间的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管理流的流动性。二是产业层面的开放,指产业布局是按何种原则展开的。三是企业层面的开放,特指企业间的经济活动往来,如创新项目的合作、技术人员的交流等。以创新为立足点,对于这三个层面的开放,有以下三个基本经验法则:
——法则1自主创新能力离不开组织能力和学习能力,而这些能力提升的前提是开放;因此,没有开放就没有创新;创新的手段是合作,没有合作就没有超越;创新的主体是独立决策的企业,没有独立决策就没动力;创新的根本是人才,没有人才就没有创新的源泉。
——法则2区域层面的开放带来了物质资源、信息资源以及人力资源;产业层面的开放强化了企业创新主体的地位;企业层面的开放强化了企业间的合作,合作的结果促进了创新。
——法则3区域层面的开放会降低市场进入壁垒,进入壁垒的降低使得产业层面的开放具备了应有的条件;如果企业是独立竞争的主体,两个层面的开放必将推动企业层面的开放。
依据上述三个基本法则,结合云南实际可知,云南是一个区域层面开放较高的地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云南的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较大。但有个重要障碍是企业层面的开放程度还很低,企业间的相互联系较少,尤其是创新合作活动的往来更少。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国企比重较高,仍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特征和官僚作风。二是云南的企业在国内同行中往往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这使得他们的战略眼光聚焦在国内,而没有放在全球的竞争中考虑自身的定位。
随着“入世”过渡期的结束,云南许多产业必然对内、对外双重开放,但云南国企比重较高、政府作用强大,这就不一定能必然引致企业层面的开放。因此,云南的自主创新能力表现出非均衡性的特征,即省域层面和产业层面开放将确保科教资源不断扩充,而企业层面较为封闭的特征必将制约云南自主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
尽管已在理念上对云南的自主创新能力有了一个初步的经验判断,但云南的自主创新能力究竟如何呢?由于自主创新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为能够对其有一个整体的认识,我们尝试性地对云南省的科技实力现况作个评估。评估的角度主要从科技的战略性投入和产出出发进行评估,重点考察了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支撑环境等三个方面,涉及20项指标。
(一)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区域科技实力的内涵,我们设计了包括20个评价指标的云南科技实力评价指标体系,参见表1。
(二)评价的实施。
(1)权重的确定。由于各指标对评估的意义和作用不同,对每项指标应加不同权重。我们根据经验并参考了有关研究专家意见,给出了各指标的权重,然后进行综合评价与排序。(权重参见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数值)
(2)指标数值的确定。指标体系中共20个指标,均为客观定量指标,这主要是为简便起见,同时考虑到便于与其他省市的科技实力进行定量对比分析。指标数值主要从云南省科委、北京市科委、云南省统计局等单位所编《云南年鉴》、《R&D清查数据汇编》和科技部发展计划司所编《科技统计报告》中获取,每个省(市、区)的表现按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估。
由于各指标值有不同的量纲,我们将这些数值转换为处于0至100之间的无量纲标准化数据,最后的评价结果是基于无量纲化处理后所得的末级指标的水平值,再经计算得到的。
(3)综合评价方法的选择。在综合评价计算时,我们采用加权平均法,将末级指标的水平值逐级向上进行加权求和,最后得到百分制评价结果。
(三)科技实力综合测评与区域比较。
根据上述指标体系,我们选择云南、北京、上海、广东的科技实力进行综合测评,这4个地区2000年科技实力发展现状的末级指标评价得分(百分制)参见表1阴影部分数据,经过加权计算可以得到4个地区的科技实力综合评价结果分别为:云南33.96;89.95;北京89.95;上海53.64;广东53.29。
从表1阴影部分云、京、沪、粤科技实力比较(百分制)数据中可以看出,与北京、上海、广东相比,云南的总体科技实力较差,但也在个别单项指标中显出强势。那么制约云南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障碍有哪些呢?
二、制约云南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障碍
从战略实施角度看,培育自主创新要具备三个主导因素:一是人才。人才是实施自主创新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及人才创新理念的培育等问题;二是制度。它是保证自主创新效率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主体的定位、协同研究机制的建立、科教资源的有效配置、“市场-政府-社会”在创新中全面互动的组织结构设计等问题;三是资金。它是确保自主创新效果的内部条件,主要包括创新资金的来源、使用等问题。
基于这种认识,鉴于前文计算结果,结合云南近年来实际情况,我们将从更深层面挖掘潜藏在上述指标或因素背后的原因。
(一)创新理念滞后,创业动力不足。 2005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显示,云南在人才竞争力、企业竞争力、生活环境竞争力、商务环境竞争力等4项中暴露出不少问题。首先,在人才竞争力方面,反映辛劳精神、闯荡意识、竞争心理的创业精神指数以及体现诚信意识、法制观念与协作精神上云南所辖城市均未进入前10位。其次,企业竞争力方面,个别排名虽靠前,但关键能体现本地产品营销深度和顾客满意度的营销服务方面,未能进入前10名,甚至在突出企业家欲望、雇主作风、员工精神的企业文化上,云南也是名落孙山。再次,商务环境竞争力方面,硬环境中,要素资源环境是又一重要缺陷,因为云南在条件较差的后10名之列。此外,体现软环境的制度成本指数更是居于倒数第五位。
综合竞争力排名反映的是整体评价,但在一些与创业相关的关键指标上,云南表现令人失望,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重视并加以改善。必将影响云南的综合竞争力。2004年,在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指标排序中为18.39列第29位,略高于第30位的宁夏(18)和31位的西藏(12.45),而与位于前三名的上海(57.16)、北京(54.82)、广东(49.32)相差甚远。
(二)人才培养缺乏总体规划,重心失衡。
按照云南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及战略规划,没有形成相应的人才储备和支撑体系,除与冶金、新材料有关专业拥有一级博士及硕士授予权外,其他如生物医药、石化及精细化工、精品钢等相关专业都没有博士授予权。很多专业缺少博士点和硕士点。一些本科院校培养目标和方式大多仅限于工程设计方面的人才,不能满足制造业对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目前云南高校工科类重点专业建设缺乏优势。
(三)创新主体和政府职能的双重缺位。
当前“创新主体缺位”和“政府职能缺位”同时存在。一方面,政府对专业化技术人才的培育、信息的披露和提供仍存在较多纰漏。另一方面,国企改革虽有所突破,但总量依旧偏高,且在自主创新上的弊端依旧存在,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制度推动国企创新能力的改善,企业尚未形成真正的创新主体。在全国区域创新能力综合得分中2002年排序为29位,知识创造得分10.97。排27位;知识流动12.3,排26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分23.43排29位;创新环境得分17.07,排25位;创新的经济效益12.55得分17.07,排28位,平均得分16.28,在全国综合排名中为第29位,较2001年排名25位有所下降。由此可见,大力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刻不容缓。
(四)协同研究能力不强。
迄今为止,云南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还没有能够真正形成一套比较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还缺乏一个比较有效的社会科研资源整合机制。
(五)基础性研究受忽视。
云南省R&D活动的经费投入规模与水平偏低2002年在全国排序为24位,2003年R&D经费支出为11亿元,排序为25位,比上年增长12.3%,地方财政拨款9.2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1.56%。
2002年,基础研究经费投入仅占全部研究经费的7,8%,R&D活动人力投入为1.4万人年,投人人力仅占全省全部科技活动人员投入总量26%,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对于原始创新或破坏性创新更是如此。
(六)企业研发资金受制约。
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受资金来源的限制,现实情况是融资渠道不通,政府投入也严重不足,这势必导致难以整合科技力量和人才资源,难以提升创新能力和形成创新成果,进而影响技术创新的行为和绩效。
三、日本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实践与启示
日本实际上走的是“模仿创新一合作创新一自主创新”道路。现虽未真正走到自主创新阶段,但其整体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效率是较高的。这种优势,除与日本国民的危机意识和民族意识有关外,还与其长期形成的开放式企业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
日本企业的显著特征是:企业是完全开放的,企业间联系非常密切、合作非常频繁,企业问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型结构。正因为具有这样的产业结构,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速度提高的非常快。当然,这种结构的形成是有条件的,它往往是现有创新资源不足的小型区域谋求快速发展时的必然选择。
在开放式企业结构不断推动创新能力快速提高的同时,日本企业和政府有非常强烈的自主创新意识,并在实践中对各类创新资源的培育投入很大努力,这一点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样起到重要作用。
对云南而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决不能再单纯走日本模仿创新的老路,但是,完全撇开模仿创新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完全搞自主创新也是有前提的,暂不说纯搞自主创新究竟要花费多大代价和多长时间,仅就目前云南所拥有的创新资源和基础条件而言,还差的很远。此外,还应搞清两个区分点:第一,模仿创新不是仿制,包含着自主创新成分;第二,自主创新未必能形成知识产权(别人可能已经有了),而模仿创新也可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在模仿道路上,我们云南没有做到位,对引进的先进技术主要停留在仿制和一般使用,没有很好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还有,引进方式也存在很大缺陷,比如运用外商直接投资方式时我们是通过引进设备来引进技术,这显然不是最佳选择,甚至可能抑制国内技术能力提高。
此外,还有一种要认真分析的形式就是合作创新。在开放条件下合作包括国内、国外合作。云南把发展眼光和目标定在国际性大区域合作与发展上,但决不能过分强调对外国或跨国公司的依赖,因为,跨国公司的到来并没带来更多的创新资源,相反的,它们会利用我们不少的创新资源。因此,我们要把合作创新向内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环渤海地区拓展,尽可能的充分利用更多资源。因此,我们认为:现阶段的云南在创新方式的定位上,应该确立以自主创新为主,以模仿创新为辅。以合作创新为基础的基本指导思想。值得强调的是,这里的自主创新决不是封闭式的和闭门造车式的创新,而是在开放式的,在模仿与合作中的创新。同时,对自主创新的评价也决不能以几项所谓的尖端成果为标准,更多是要以树立起自主创新的意识为目标。
四、“十一五”期间云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构想与建议
“十一五”期间云南既面临着新的难题,也面临着新的机遇。难题之一就是赖以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因素可能逐步弱化。
(一)加速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嵌入型社会激励机制的作用。
政府干预之所以在云南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发展程度较低。因此,要想培育出互动性创新结构,就必须解决“双重缺位”现象,加强发展各类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它们自身具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即非正式约束,这些约束可以对行为主体的非理性行 为进行有效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比经济利益驱动的企业制度和以强制性约束的法律制度要有效的多;因此,在鼓励行业协会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将推动创新的作用作为其存在的重要任务之一;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凭借其独立的行为主体身份,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有效推动产学研的合作,这可能要比政府行为更有作为。此外,完善社会的激励机制还要加强各类公开媒体对创新理念的宣传,在整个社会层面营造出一种“以创新为荣”的氛围。
(二)在全力落实上述措施的同时,将加速国有企业改革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确立结合在一起。
云南在构建社会创新体系和推进自主创新战略的时候,必须要把加速国企改革作为战略性的任务来抓,这是因为:真正充当市场竞争主体的企业终究才是创新的真正主体。目前,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任寄托在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上,应当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问题是,在国企比重仍旧较高的前提下,驱动企业家实施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受到很大局限。在发达国家,企业是实施自主创新的主体,但推动创新行为发生的条件并完全是行政命令,而是因市场竞争所引发的利益纷争所致。因此,云南必须要从战略高度上将国企改革与自主创新作为一个整体加以通盘考虑。比如,国资委可以考虑将国企实施创新活动的创新绩效作为考核目标之一。
(三)加速发展云南头脑产业,加强各类创新要素的整合。
发展头脑产业是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普遍的理解上,头脑产业是由各类具体的头脑集团组成。从广义上讲,头脑集团是由资质优秀的专家、学者组成,从事多学科、跨学科、综合型研究或咨询机构。这类机构既有以独立身份接受委托研究为主要业务的,也有附属于企业开展独立研究的研究所;既有营利性的,也有非营利性的,还有介于大学、产业、政府间的研究机构。他们有的从事科技研究和推广与应用,有的从事政策、体制思想等社科领域的研究。由此可见,头脑集团泛指从事研究和咨询业务的机构。在“十一五”期间,云南应把发展头脑产业的问题放在战略的高度上给予重视,可以考虑以下四种形式发展头脑集团:(1)由富豪或私营企业主出资建立;(2)政府直接出面建立或资助;(3)由社会名人发起建立资助;(4)由公益事业团体合作或赞助。其中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是当前关注的重点,第三种要加强鼓励,最后一种要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协调。
(四)加速制度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的有效运转。
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除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有着密切的联系以外,制度环境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此,应该从制度平台建设着手,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创新。具体而言,应该形成以高校、研究机构为核心,以企业对学研的合作为前提,构建综合型的产学研合作机制。(1)需要形成一个有效的资本运作机制和创业人才汇集机制,以加强整合社会层面的科研力量,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社会合作。当前尤其需要鼓励大中型企业或行业建立起各自领域的研发中心。推进高科技产业的转化和孵化基地的建设,力争在一些优势领域(如生命科学等)取得重大突破性的进展。如果有实质性的进展,将有利于科研机构向市场型的转化。对企业本身来说,也需要改制转型,需要走市场化科技开发道路,当前可以发挥技改信息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来加快企业发展模式结构、组织结构、经营机制的创新,实现技术改造与企业改革的有机结合和联动发展。(2)完善技术转让与技术指导的制度。首先,要明确技术转让原则。一方面,要明确高校、研究机构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以及政府部门的委托研究的成果向企业转化,或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业的原则,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技术使用费及其分配原则;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技术转让机构,为产学之间的转化搭桥梁。其次,建立技术指导制度。技术指导是构成产学研协作的重要手段。要建立一个激励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在外进行技术指导的机制,同时也要对其活动——技术指导的时间、报酬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再次,要加强产学研之间的信息交流。对此,必须支持和鼓励产学研之间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主动搭建平台促进沟通。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由政府相关部门发起的,由企业、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参与构成的非正式的创业创新联谊会,定期交流心得,经过一段时间,对于那些取得有效创新效果的人员给予公开奖励。
(五)理顺科技经济大循环的运行机制,提高区域创新系统整合效率。
建立并完善区域创新体系,需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加强协调互动。但这并不等于要让大学和科研院所纷纷去办企业。在硅谷,60%至70%的企业都是由斯坦福大学的学生或教师创办的,但是斯坦福大学没有一个校办企业。现代社会分工很细,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办企业,不仅很难办得好,而且在这种特殊类型的国有企业中。发明家和企业家缺乏切身利益的联系,也使企业难于有效地经营。这些校、院、所通常只能从它们所办的企业中拿到有限的收入,可是由于精力和资源分散,却削弱了科研和教学的本业。
从长远看,高校还是应立足于教育和培养人才,提供技术,为企业输送人才。目前一些科研机构和大学在改革中只注重强化面向经济的微观动力机制,却弱化了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宏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