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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学校纪律生活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当前学校纪律生活存在两种失范典型——一味顺从纪律与盲目反抗纪律,这两类情况都是对纪律精神的误解,不利于学生的人格成长。纪律精神含有的要素:行为的一致性与习惯所构成的“常规性”,其合法性来源于赋予纪律命令能力的“权威性”。它并非与人性冲突,相反,它符合人性的内在要求。在学校纪律生活中,应首先考察学校纪律本身是否符合促进学生学会自我控制的要求,其次应引导学生在智识上产生对纪律精神的真正认同,最后应正确发挥教师的权威示范功能。
纪律教育 纪律精神 纪律失范
在学校的道德教育中,纪律扮演着重要角色。教师作为学校纪律规范的代表,通过纪律规范学生的行为,同时教师本身也受到学校纪律的规约。学生通过纪律生活融入学校生活,形成遵守规范的意识,为日后顺利地踏入社会打下基础。然而,现实的学校纪律生活存在着一定的困境。
一、顺从与反抗:纪律生活的困境
学校纪律是在一定规则下对学生行为举止的规约与引领,是为了保障正常教学工作而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制度规章或行为规范[1]。面对这种外在于自身的规范,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认知与应答,部分学生能正确认识学校纪律的作用,部分学生却将之视为束缚、控制、压抑自己的桎梏。这类学生在学校纪律生活中会出现两种典型的失范状态:一味顺从或全面反抗。这两种纪律生活的失范状态对学生的个人成长以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隐秘却难以忽视的负面作用。
1.消极顺从
一味顺从纪律的学生往往将学校纪律作为某种外在于自身的事务,为了某些目的而去执行、遵守。这类学生在学校纪律生活中的目的性十分强烈,属于外在驱动型顺从,而非内在认同型顺从。因此,这类学生往往严格甚至接近死板地遵守所有的纪律规范,制造一幅表面乖巧的假象,却不能真正触及自己的灵魂。根据学生内心对纪律的态度,“顺从”型学生可以分为两类:“阳奉阴违”式顺从与“全盘接受”式顺从。
“阳奉阴违”式顺从的学生表面顺从学校的纪律与规范,以此在教师心目中留下“好学生”的印象。究其根本,他们仅仅为了得到这类奖赏或逃避惩罚而遵守纪律,将纪律作为外在目的的手段与工具,而并非真正认同、理解纪律,甚至可能厌恶、反对某些规范。因此,教师、管理者等在场时,这类学生表现出良好的纪律顺从性,而当重要他人不在场时,他们便处于戈夫曼笔下的“后臺”中,流露出对纪律的轻蔑与违抗。由此可见,表面型的顺从并不稳定,依赖于一定的外在条件,如若失去外在的奖赏与惩罚的刺激,学校的纪律也就不能得到根本的落实。
“全盘接受”式顺从纪律的学生则是机械地将自己的理智交于纪律准则,将之作为学校生活的道德金律,从未思考纪律是否存在不合理处以及自己为何需要遵守纪律,甚至从未产生对纪律进行批判思考的念头。这类学生不仅在学校中积极遵守所有的纪律与规范,甚至离开学校场域依然恪守纪律观念,而这种观念往往是无意识的,是学校生活的惯性延续。“全盘接受”式顺从纪律的学生并不能从学校纪律生活中学习到纪律背后的精神,亦不能将之转化为自己人格与精神的成长。这不仅不利于个人成长,也不利于构建良好的学校纪律生活生态。
“阳奉阴违”式的顺从与“全盘接受”式的顺从之间的最大差别在于对规则与纪律本身是否存在思考与批判,“阳奉阴违”式顺从的学生对纪律的思考是简单化、片面化与抽象化的,而“全盘接受”式顺从的学生则不思考纪律本身的德性问题。
2.全面反抗
反抗型学生对纪律精神存在各种程度的误解与偏见,质疑纪律存在的正当性与必要性,他们对纪律有着不同程度的思考,但这种思考往往不成熟、不全面。根据学生内心对纪律的态度,反抗纪律的学生亦可分为两类:积极反抗型与消极反抗型。
积极反抗型学生公开表达对纪律的不满与蔑视,并从行动上表现出对纪律的破坏与对抗。他们在纪律生活中感到痛苦、压迫,无时无刻不想逃脱制度的牢笼,与学校纪律及代表着学校纪律权威的教师之间形成了巨大的矛盾与张力:教师将学生作为“眼中钉”,学生将教师作为“监视者”。这严重异化了师生关系,不仅不利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更对学生的个人成长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作用。此类学生与纪律对抗的底气有时来自一个宠溺的家庭与恃宠而骄的成长过程,在学生的反抗背后,是家长对学校纪律的漠视与不尊重。
消极的反抗型学生则更为常见,此类学生表现为不与规范起正面冲突,不公开表达对纪律的抱怨,却在行动上暗暗违反纪律,私下里亦不尊重纪律,漠视纪律。在教师的提醒与纠正下,学生往往口头改正,行动上却一如往常,屡教屡犯。另外,反抗型学生中也存在着一些盲目从众的学生,抑或持“法不责众”的想法,在大众中找到对抗纪律的勇气。当他们选择反抗纪律时,往往也不存在对纪律本身的思考。
二、常规与需要:纪律生活的底色
造成学校纪律生活中这两种典型失范状态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来自于师生各方对纪律精神的误解,因此,澄清纪律精神的内涵对于纠正学校纪律生活中的不良风气有重要的意义。涂尔干(Emile
纪律教育 纪律精神 纪律失范
在学校的道德教育中,纪律扮演着重要角色。教师作为学校纪律规范的代表,通过纪律规范学生的行为,同时教师本身也受到学校纪律的规约。学生通过纪律生活融入学校生活,形成遵守规范的意识,为日后顺利地踏入社会打下基础。然而,现实的学校纪律生活存在着一定的困境。
一、顺从与反抗:纪律生活的困境
学校纪律是在一定规则下对学生行为举止的规约与引领,是为了保障正常教学工作而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制度规章或行为规范[1]。面对这种外在于自身的规范,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认知与应答,部分学生能正确认识学校纪律的作用,部分学生却将之视为束缚、控制、压抑自己的桎梏。这类学生在学校纪律生活中会出现两种典型的失范状态:一味顺从或全面反抗。这两种纪律生活的失范状态对学生的个人成长以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隐秘却难以忽视的负面作用。
1.消极顺从
一味顺从纪律的学生往往将学校纪律作为某种外在于自身的事务,为了某些目的而去执行、遵守。这类学生在学校纪律生活中的目的性十分强烈,属于外在驱动型顺从,而非内在认同型顺从。因此,这类学生往往严格甚至接近死板地遵守所有的纪律规范,制造一幅表面乖巧的假象,却不能真正触及自己的灵魂。根据学生内心对纪律的态度,“顺从”型学生可以分为两类:“阳奉阴违”式顺从与“全盘接受”式顺从。
“阳奉阴违”式顺从的学生表面顺从学校的纪律与规范,以此在教师心目中留下“好学生”的印象。究其根本,他们仅仅为了得到这类奖赏或逃避惩罚而遵守纪律,将纪律作为外在目的的手段与工具,而并非真正认同、理解纪律,甚至可能厌恶、反对某些规范。因此,教师、管理者等在场时,这类学生表现出良好的纪律顺从性,而当重要他人不在场时,他们便处于戈夫曼笔下的“后臺”中,流露出对纪律的轻蔑与违抗。由此可见,表面型的顺从并不稳定,依赖于一定的外在条件,如若失去外在的奖赏与惩罚的刺激,学校的纪律也就不能得到根本的落实。
“全盘接受”式顺从纪律的学生则是机械地将自己的理智交于纪律准则,将之作为学校生活的道德金律,从未思考纪律是否存在不合理处以及自己为何需要遵守纪律,甚至从未产生对纪律进行批判思考的念头。这类学生不仅在学校中积极遵守所有的纪律与规范,甚至离开学校场域依然恪守纪律观念,而这种观念往往是无意识的,是学校生活的惯性延续。“全盘接受”式顺从纪律的学生并不能从学校纪律生活中学习到纪律背后的精神,亦不能将之转化为自己人格与精神的成长。这不仅不利于个人成长,也不利于构建良好的学校纪律生活生态。
“阳奉阴违”式的顺从与“全盘接受”式的顺从之间的最大差别在于对规则与纪律本身是否存在思考与批判,“阳奉阴违”式顺从的学生对纪律的思考是简单化、片面化与抽象化的,而“全盘接受”式顺从的学生则不思考纪律本身的德性问题。
2.全面反抗
反抗型学生对纪律精神存在各种程度的误解与偏见,质疑纪律存在的正当性与必要性,他们对纪律有着不同程度的思考,但这种思考往往不成熟、不全面。根据学生内心对纪律的态度,反抗纪律的学生亦可分为两类:积极反抗型与消极反抗型。
积极反抗型学生公开表达对纪律的不满与蔑视,并从行动上表现出对纪律的破坏与对抗。他们在纪律生活中感到痛苦、压迫,无时无刻不想逃脱制度的牢笼,与学校纪律及代表着学校纪律权威的教师之间形成了巨大的矛盾与张力:教师将学生作为“眼中钉”,学生将教师作为“监视者”。这严重异化了师生关系,不仅不利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更对学生的个人成长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作用。此类学生与纪律对抗的底气有时来自一个宠溺的家庭与恃宠而骄的成长过程,在学生的反抗背后,是家长对学校纪律的漠视与不尊重。
消极的反抗型学生则更为常见,此类学生表现为不与规范起正面冲突,不公开表达对纪律的抱怨,却在行动上暗暗违反纪律,私下里亦不尊重纪律,漠视纪律。在教师的提醒与纠正下,学生往往口头改正,行动上却一如往常,屡教屡犯。另外,反抗型学生中也存在着一些盲目从众的学生,抑或持“法不责众”的想法,在大众中找到对抗纪律的勇气。当他们选择反抗纪律时,往往也不存在对纪律本身的思考。
二、常规与需要:纪律生活的底色
造成学校纪律生活中这两种典型失范状态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来自于师生各方对纪律精神的误解,因此,澄清纪律精神的内涵对于纠正学校纪律生活中的不良风气有重要的意义。涂尔干(Em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