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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招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方式,他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程序。在保证项目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目前机制不完善,规范不健全,致使招投标工作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招投标;重大偏差;细微偏差
项目单位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邀约邀请,提出对于资质、质量、工期等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及应邀;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审查哪家投标单位能够最大限度的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分析投标单位的报价和技术措施,找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之间存在的偏差,并进行分析,确定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下面,就招投标中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认定谈一下自己的浅薄认识。
一、什么是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究竟哪些错误和缺陷属于重大偏差,哪些又属于细微偏差呢?国家法律法规只对细微偏差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但没有对重大偏差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列举了哪些行为属于重大偏差,比如: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以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等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行为。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和七部委30号令等法律法规精神,重大偏差应该是指在招标文件中有要求、有规定、明令禁止的,并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如果不能响应这些规定要求将被认定为重大偏差的行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细微偏差的定义,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所以,判定是否属于重大偏差的依据有两点:第一,是否实质性要求;第二,是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不符合是重大偏差。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点,评审委员会才能认定为重大偏差,否则不能认定。
二、细微偏差的补正原则
在判断是否属于细微偏差时的一个重要考虑是违规行为是否给该投标人带来实质性的优势,而其他投标人未享其利。因此,認定细微偏差的原则是违规行为未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产生影响,未使自身投标地位发生改变。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则可将投标文件的错误和缺陷认定为细微偏差:一是形式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属于非实质性的缺陷,并可以对缺陷进行更正,或者允许缺陷的存在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害;二是缺陷对价格、质量、工程量或工期的影响与整个合同主要条款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三是缺陷不会对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构成影响。
三、目前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
我国实行招投标制度已经30余年,随着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和市场的不断成熟,无论是招标代理机构还是投标单位,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都有了很大进步。一些实质性要求投标单位不能更改,因为一旦更改系统会自动提示错误,所以目前电子招投标中很少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重大偏差。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投标人投标须按照规定格式提供电子标书文件,但现在没有统一的数据标准接口,电子评标系统只能接收指定的计价软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计价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需要通过转换工具进行转换。这样就容易导致投标人在转换过程中出现错误。②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文件的各种瑕疵予以分析,作出是否属于重大偏差或细微偏差的判断。对于大多数情况下首次参加评标的业主单位成员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其他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即使他们受过多次培训,并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但面对花样翻新的各种投标偏差,在纷繁复杂的评标现场,身处高度紧张的评标环境,在短时间内做出的决断,难免有失公允。
四、几点建议和措施
1.尽快建立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统一数据标准。目前,《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已经出台。这两个规范性文件把全国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和及其技术标准数据标准统一,以此实现电子招投标系统互联、兼容、整合、安全、协调运行。并把电子招标投标中有别于传统纸质招标文件的含义、时效、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
2.明确属于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具体行为。招标文件要明确哪些行为是重大偏差,没有明确的行为一律不得被认定为重大偏差。同时,要尽可能的明确哪些是细微偏差,并明确细微偏差的修正方法。比如,投标报价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在出现缺项时按照以下方法进行修正。该项目的数量按照对应的标底数量,综合单价按照对应的标底单价调整,汇总作相应调整;出现增项的则去除该项目,汇总作相应调整(特别提示:若该投标人中标,缺项的中标价按未调整修正前的报价;增项的中标价按调整修正后的报价)。这样既公开透明又让评审委员会在修正时有据可依。
3.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强化评审专家责任意识。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标书的制作审查、评标办法的选择和制定以及评标工作组织实施都是非常重要的阶段,而评标工作是重中之重,关系到整个招标采购是否公平、公正、阳光。评标工作的灵魂则是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法律知识和工作责任感等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因此,要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专业业务知识以及责任意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强化评审专家责任意识,从而有效保证招标质量,维护好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1]侯思蓉.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上海建设科技,2017.
作者简介:田健,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键词:招投标;重大偏差;细微偏差
项目单位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邀约邀请,提出对于资质、质量、工期等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及应邀;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审查哪家投标单位能够最大限度的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分析投标单位的报价和技术措施,找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之间存在的偏差,并进行分析,确定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下面,就招投标中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认定谈一下自己的浅薄认识。
一、什么是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究竟哪些错误和缺陷属于重大偏差,哪些又属于细微偏差呢?国家法律法规只对细微偏差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但没有对重大偏差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列举了哪些行为属于重大偏差,比如: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以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等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行为。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和七部委30号令等法律法规精神,重大偏差应该是指在招标文件中有要求、有规定、明令禁止的,并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如果不能响应这些规定要求将被认定为重大偏差的行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细微偏差的定义,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所以,判定是否属于重大偏差的依据有两点:第一,是否实质性要求;第二,是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不符合是重大偏差。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点,评审委员会才能认定为重大偏差,否则不能认定。
二、细微偏差的补正原则
在判断是否属于细微偏差时的一个重要考虑是违规行为是否给该投标人带来实质性的优势,而其他投标人未享其利。因此,認定细微偏差的原则是违规行为未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产生影响,未使自身投标地位发生改变。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则可将投标文件的错误和缺陷认定为细微偏差:一是形式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属于非实质性的缺陷,并可以对缺陷进行更正,或者允许缺陷的存在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害;二是缺陷对价格、质量、工程量或工期的影响与整个合同主要条款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三是缺陷不会对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构成影响。
三、目前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
我国实行招投标制度已经30余年,随着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和市场的不断成熟,无论是招标代理机构还是投标单位,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都有了很大进步。一些实质性要求投标单位不能更改,因为一旦更改系统会自动提示错误,所以目前电子招投标中很少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重大偏差。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投标人投标须按照规定格式提供电子标书文件,但现在没有统一的数据标准接口,电子评标系统只能接收指定的计价软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计价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需要通过转换工具进行转换。这样就容易导致投标人在转换过程中出现错误。②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文件的各种瑕疵予以分析,作出是否属于重大偏差或细微偏差的判断。对于大多数情况下首次参加评标的业主单位成员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其他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即使他们受过多次培训,并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但面对花样翻新的各种投标偏差,在纷繁复杂的评标现场,身处高度紧张的评标环境,在短时间内做出的决断,难免有失公允。
四、几点建议和措施
1.尽快建立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统一数据标准。目前,《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已经出台。这两个规范性文件把全国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和及其技术标准数据标准统一,以此实现电子招投标系统互联、兼容、整合、安全、协调运行。并把电子招标投标中有别于传统纸质招标文件的含义、时效、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
2.明确属于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具体行为。招标文件要明确哪些行为是重大偏差,没有明确的行为一律不得被认定为重大偏差。同时,要尽可能的明确哪些是细微偏差,并明确细微偏差的修正方法。比如,投标报价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在出现缺项时按照以下方法进行修正。该项目的数量按照对应的标底数量,综合单价按照对应的标底单价调整,汇总作相应调整;出现增项的则去除该项目,汇总作相应调整(特别提示:若该投标人中标,缺项的中标价按未调整修正前的报价;增项的中标价按调整修正后的报价)。这样既公开透明又让评审委员会在修正时有据可依。
3.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强化评审专家责任意识。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标书的制作审查、评标办法的选择和制定以及评标工作组织实施都是非常重要的阶段,而评标工作是重中之重,关系到整个招标采购是否公平、公正、阳光。评标工作的灵魂则是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法律知识和工作责任感等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因此,要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专业业务知识以及责任意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强化评审专家责任意识,从而有效保证招标质量,维护好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1]侯思蓉.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上海建设科技,2017.
作者简介:田健,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