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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们在从事调查研究活动的时候,实际上经历着两个认识过程。调查,就是时特定客观情况的如实把握;研究,就是对调查来的客观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可以说,调查者在调查研究活动中正确的因果分析,是提高调查研究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本文将介绍“休谟问题”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内容,并提出两条因果分析的方法,帮助高校学生提升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的视角、能力。
【关键词】:休谟问题;社会研究;因果分析
一、休谟的因果分析理论
休谟之所以提出因果问题,与他区分两类不同的知识有关。在休谟看来,整个人类的知识可以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直观的确定性或解证的确定性的知识,另一类是以经验为根据的知识。两类知识的对象不同,性质和特点也不一样。作为一个典型的经验主义者,休谟区分两类知识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深入探究经验知识,揭示经验知识的性质、特点,捍卫经验论。正是在探究经验知识的本性中,休谟提出了因果问题。
休谟在对因果关系的考察中,首先分析了因果概念之所以能够独立所需具备的条件。这些条件有三个:一个是原因和结果的接近关系,即原因和结果在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两方面都是互相接近的。当看起来原因和结果是互相远隔的时候,它们实际上也是被一连串相互接近的因果链条联系起来的。第二个条件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接续关系,即在时间上,原因总是发生于结果之前。对于因果关系的这两个条件,休谟是根据当时哲学的一般理解提出来的,他本人并不认为它们对于因果关系的概念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它们不是描述出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真正关系,所以完全可以把它们当做“假设”来看待。休谟认为对于因果关系概念真正重要和必不可少的,是它的第三個条件即原因和结果的必然联系。虽然哲学家们都普遍承认因果关系中蕴涵着必然联系,并把它当作自然的真理接受下来,休谟却对因果必然联系的本性发出了疑问,并将弄清这个本性当作因果关系理论的核心。
关于第三个条件,休谟本人用了两个术语,一是必然联系,二是恒定关联。二者在语义上有细微不同,恒定关联强调经验伴随现象的重复性,用現代统计学术语就是统计相关。而必然联系则是超越感官经验的,是人类对恒定关联的心理印象。这种定义上的微妙矛盾蕴含了经验主义的基本问题。“总的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自然的联系是我们能够感识的。所有事件都是离散的。一事件跟随另一事件之后而发生,但我们永远无法观察到它们之间的联系。他们似乎相伴而生,但并无联系”。[1]
休谟从感觉经验论出发,强调一切知识最终都来源于感觉经验,观念只不过是感觉印象在人们心中的自由结合。他说:“人心所具有的全部创造力,只不过是把感官和经验提供给我们的材料混合、调换、增加或减小罢了,像‘金山’这样的观念不过是‘金’和‘山’两个观念的结合。”[2]休谟根据“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和“观念是印象的复合”观点,把因果观念看作是事物之间的某种关联多次重复之后在我们心灵引起的主观联想。他说:“对象之间并没有可以发现的联系,我们之所以能根据一个对象的出现推断另一个对象的存在,并不是凭着其他的原则,而只是凭着作用于想像上的习惯。”[3]这就是说,所谓因果推理的“必然性”只不过是心理习惯在起作用。休谟认为这种必然性只能来自于我们心灵的习惯而形成的信念。并且说所谓习惯就是“凡不经过任何新的推理或结论而单是由过去的经验重复所产生的一切我们都称为习惯,所以我们可以把下面一种说法立为一条确定的真理,即凡由任何当前印象而来的信念,都是由习惯那个根源来的。”[4]休谟说:“各种事实的反面总是可能的。……‘太阳明天不出来’的这个命题,和‘太阳明天要出来’的这个断言,是一样可以理解的,一样不矛盾的。”[5]休谟把事物的因果关系看作两类事件多次重复的恒常连合,这是最令人感到震惊的结论。
二、因果分析的方法
(一)社会研究的“反事实”分析技巧
1.叙事法
叙事法常用“反事实分析技巧”,是指叙述个案事件发生序列后,假设大环境不变,应该发生的事件没有发生,或者不该发生的事件发生了,那么其后的事件序列会有何不同。叙事法对时间序列的关注似乎是对休谟因果概念中的时空毗连的回归。休谟定义毗连为事物在时空上的联接,是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事件发生链与因果机制的概念有某种类似,分析事件发生链能否揭示因果机制,事件发生链与因果机制并非同一个概念。因果机制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概念,而事件发生链则指具体经验现象的发生过程。
2.反事实框架
另外,谢宇认为因果关系的判定主要基于反事实框架,在社会研究分析中可以采用简单比较的分析方法。谢宇以大学教育为例说明比较试验组和控制组的问题。在分析大学教育对于个体的收入是否有因果效应时,直接把在上大学的人和没有上大学的人放在一起比较是不科学的。对一个上大学的学生,我们不可能获得他不上大学的情况的数据。当一个同学在上大学时,我们就不知道如果他不上大学会是什么样,如果一个人没有上大学,我们也不会知道如果他上了大学会是怎么样,这是无法通过试验来获得对这个问题的了解的。谢宇认为:“归根结底,因果关系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反事实问题,就是你要反过来想一想你在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你没有做的事情。因此,在做因果推理的时候我们必须考虑反事实的问题,对于那些接受了‘试验’的人,你要想如果他们没有接受这种试验会是怎样的情况。”[8]
(二)社会研究的“层次”分析技巧
1.多层起因的选择
社会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面对的是多元起因,所以我们面临着选择。在《自杀论》中,涂尔干令人信服地拒绝了那些现时和即刻的倾向性因素,例如自杀的动机和外部刺激的解释,对于涂尔干而言,社会因素才是解释自杀率参数的真正起因因素。而那些现时和即刻因素,仅仅是影响独立的个案、并使它们围绕总体趋势波动的局部因素而已。这里所说的选择并不是指选择某些因果机制加以分析而忽略另外的东西,而是说,在操控起因的取值时,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实验变量作为我们分析的中心。[9]
2.来自多层次的证明
所谓“来自层次的证明”实际上是来自其它层次的学科理论的证明。[10]这些理论成果本身已经是普遍的命题或模型,比如自由落体定律、动量守恒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休谟的“太阳每天都会升起”的命题。对原始人而言,该命题同样是一个以习惯为基础的未经检验的常识命题。在成熟的天文学建立以后,通过天体模型的建立,该命题开始获得确实性。“来自层次的证明”表明科学是一个整体的事业,社会研究应该从不同层次进行系统分析。
注释:
[1] 彭玉生.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分析[J].社会学研究.2011.3.
[2] 休谟.人类理解研究[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20.
[3] 休谟.人性论(上册)[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8.
[4] 休谟.人性论(上册)[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8.
[5] 休谟.人类理解研究[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20.
[8] 谢宇.2002年10月23日在北京大学的方法论系列讲座讲话稿.社会学视野[OL].
[9] 王天夫.社会研究中的因果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6.4.
[10] 陈刚.论休谟问题:从层次的观点看[J].哲学研究.2008(12).
参考文献:
[1] 彭玉生.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分析[J].社会学研究.2011.3.
[2] 休谟.人类理解研究[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3] 休谟.人性论(上册)[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4] 王天夫.社会研究中的因果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6.4.
[5] 陈刚.论休谟问题:从层次的观点看[J].哲学研究.2008(12).
[6] 谢宇.社会学方法与定量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7 1.3
【关键词】:休谟问题;社会研究;因果分析
一、休谟的因果分析理论
休谟之所以提出因果问题,与他区分两类不同的知识有关。在休谟看来,整个人类的知识可以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直观的确定性或解证的确定性的知识,另一类是以经验为根据的知识。两类知识的对象不同,性质和特点也不一样。作为一个典型的经验主义者,休谟区分两类知识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深入探究经验知识,揭示经验知识的性质、特点,捍卫经验论。正是在探究经验知识的本性中,休谟提出了因果问题。
休谟在对因果关系的考察中,首先分析了因果概念之所以能够独立所需具备的条件。这些条件有三个:一个是原因和结果的接近关系,即原因和结果在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两方面都是互相接近的。当看起来原因和结果是互相远隔的时候,它们实际上也是被一连串相互接近的因果链条联系起来的。第二个条件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接续关系,即在时间上,原因总是发生于结果之前。对于因果关系的这两个条件,休谟是根据当时哲学的一般理解提出来的,他本人并不认为它们对于因果关系的概念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它们不是描述出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真正关系,所以完全可以把它们当做“假设”来看待。休谟认为对于因果关系概念真正重要和必不可少的,是它的第三個条件即原因和结果的必然联系。虽然哲学家们都普遍承认因果关系中蕴涵着必然联系,并把它当作自然的真理接受下来,休谟却对因果必然联系的本性发出了疑问,并将弄清这个本性当作因果关系理论的核心。
关于第三个条件,休谟本人用了两个术语,一是必然联系,二是恒定关联。二者在语义上有细微不同,恒定关联强调经验伴随现象的重复性,用現代统计学术语就是统计相关。而必然联系则是超越感官经验的,是人类对恒定关联的心理印象。这种定义上的微妙矛盾蕴含了经验主义的基本问题。“总的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自然的联系是我们能够感识的。所有事件都是离散的。一事件跟随另一事件之后而发生,但我们永远无法观察到它们之间的联系。他们似乎相伴而生,但并无联系”。[1]
休谟从感觉经验论出发,强调一切知识最终都来源于感觉经验,观念只不过是感觉印象在人们心中的自由结合。他说:“人心所具有的全部创造力,只不过是把感官和经验提供给我们的材料混合、调换、增加或减小罢了,像‘金山’这样的观念不过是‘金’和‘山’两个观念的结合。”[2]休谟根据“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和“观念是印象的复合”观点,把因果观念看作是事物之间的某种关联多次重复之后在我们心灵引起的主观联想。他说:“对象之间并没有可以发现的联系,我们之所以能根据一个对象的出现推断另一个对象的存在,并不是凭着其他的原则,而只是凭着作用于想像上的习惯。”[3]这就是说,所谓因果推理的“必然性”只不过是心理习惯在起作用。休谟认为这种必然性只能来自于我们心灵的习惯而形成的信念。并且说所谓习惯就是“凡不经过任何新的推理或结论而单是由过去的经验重复所产生的一切我们都称为习惯,所以我们可以把下面一种说法立为一条确定的真理,即凡由任何当前印象而来的信念,都是由习惯那个根源来的。”[4]休谟说:“各种事实的反面总是可能的。……‘太阳明天不出来’的这个命题,和‘太阳明天要出来’的这个断言,是一样可以理解的,一样不矛盾的。”[5]休谟把事物的因果关系看作两类事件多次重复的恒常连合,这是最令人感到震惊的结论。
二、因果分析的方法
(一)社会研究的“反事实”分析技巧
1.叙事法
叙事法常用“反事实分析技巧”,是指叙述个案事件发生序列后,假设大环境不变,应该发生的事件没有发生,或者不该发生的事件发生了,那么其后的事件序列会有何不同。叙事法对时间序列的关注似乎是对休谟因果概念中的时空毗连的回归。休谟定义毗连为事物在时空上的联接,是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事件发生链与因果机制的概念有某种类似,分析事件发生链能否揭示因果机制,事件发生链与因果机制并非同一个概念。因果机制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概念,而事件发生链则指具体经验现象的发生过程。
2.反事实框架
另外,谢宇认为因果关系的判定主要基于反事实框架,在社会研究分析中可以采用简单比较的分析方法。谢宇以大学教育为例说明比较试验组和控制组的问题。在分析大学教育对于个体的收入是否有因果效应时,直接把在上大学的人和没有上大学的人放在一起比较是不科学的。对一个上大学的学生,我们不可能获得他不上大学的情况的数据。当一个同学在上大学时,我们就不知道如果他不上大学会是什么样,如果一个人没有上大学,我们也不会知道如果他上了大学会是怎么样,这是无法通过试验来获得对这个问题的了解的。谢宇认为:“归根结底,因果关系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反事实问题,就是你要反过来想一想你在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你没有做的事情。因此,在做因果推理的时候我们必须考虑反事实的问题,对于那些接受了‘试验’的人,你要想如果他们没有接受这种试验会是怎样的情况。”[8]
(二)社会研究的“层次”分析技巧
1.多层起因的选择
社会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面对的是多元起因,所以我们面临着选择。在《自杀论》中,涂尔干令人信服地拒绝了那些现时和即刻的倾向性因素,例如自杀的动机和外部刺激的解释,对于涂尔干而言,社会因素才是解释自杀率参数的真正起因因素。而那些现时和即刻因素,仅仅是影响独立的个案、并使它们围绕总体趋势波动的局部因素而已。这里所说的选择并不是指选择某些因果机制加以分析而忽略另外的东西,而是说,在操控起因的取值时,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实验变量作为我们分析的中心。[9]
2.来自多层次的证明
所谓“来自层次的证明”实际上是来自其它层次的学科理论的证明。[10]这些理论成果本身已经是普遍的命题或模型,比如自由落体定律、动量守恒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休谟的“太阳每天都会升起”的命题。对原始人而言,该命题同样是一个以习惯为基础的未经检验的常识命题。在成熟的天文学建立以后,通过天体模型的建立,该命题开始获得确实性。“来自层次的证明”表明科学是一个整体的事业,社会研究应该从不同层次进行系统分析。
注释:
[1] 彭玉生.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分析[J].社会学研究.2011.3.
[2] 休谟.人类理解研究[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20.
[3] 休谟.人性论(上册)[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8.
[4] 休谟.人性论(上册)[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8.
[5] 休谟.人类理解研究[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20.
[8] 谢宇.2002年10月23日在北京大学的方法论系列讲座讲话稿.社会学视野[OL].
[9] 王天夫.社会研究中的因果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6.4.
[10] 陈刚.论休谟问题:从层次的观点看[J].哲学研究.2008(12).
参考文献:
[1] 彭玉生.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分析[J].社会学研究.2011.3.
[2] 休谟.人类理解研究[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3] 休谟.人性论(上册)[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4] 王天夫.社会研究中的因果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6.4.
[5] 陈刚.论休谟问题:从层次的观点看[J].哲学研究.2008(12).
[6] 谢宇.社会学方法与定量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7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