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履行控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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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是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第一道门线,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那么控申部门应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体现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所在,是一种科学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要求我们说实话、办实事,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求在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子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客观事实,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正确处理每一个监督案子。通过履行控申的法律监督职能,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平,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
  1、依法纠错,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在办理种类案子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审查案子事实,确保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但是由于案子的复杂性、多变性以及办案人员的工作水平等因素,也不一定保证每个案子都能正确无误,出现差错也是有可能,因此国家有了《赔偿法》来维护受害人的利益,检察机关对受害人提出的赔偿要求,控申部门就要履行监督职能,对错捕错诉的案子进行赔偿,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利益,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性。2003年,罗某同某酒家在供货和收货生意中产生了经济纠纷,罗某采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和方法进行讨债。后公机关以敲诈将罗某刑拘,检察机关以抢劫批捕。经公安进一步侦查,公安作出了撤销案子决定。随后罗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要求,控申部门受理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审查了案卷材料,走访调查了有关单位,冲破了面子关系,克服了胳膊朝里弯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公正执法,公平对待。经审查认为此案没有抢劫的犯罪事实,属错误逮捕,符合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罗某有权获得赔偿权利。于是经法律程序给予罗某一万余元的赔偿决定。罗某拿到钱后十分激动,连连向承办人员鞠躬,感谢检察机关维护了一个外地人的合法权益,使其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性。控申部门办理刑事赔偿案,严格执法,敢于纠错,维护了司法公正,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2、依法审查,维护司法权威。
  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中,控申部门通过依法审查后,申诉人的理由大都得不到支持。因为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也随之提高,案子差错极少存在。因此申诉的情况大都是维持原结论,这对申诉人来讲是一个很难接受的事实。他们都认为自己的申诉很有理由 ,是承办单位、承办人对他们不公正处理,产生偏激的情绪,于是就出现不断上访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控申部门就要依据法律,根据事实求是的原则做耐心解释疏导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解释有关的法律,使其真正从思想上明白申诉理由得不到支持的原因,从而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2004年,潘某同他人合伙开厂,将销售款占为已有,被法院以侵占定性判刑。其不服判决,几十次来控申部门上访,要求申诉,并扬言进京访。控申部门受理后,审查了所有的案卷材料,核对了所有的涉案财务怅册,调查了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分析说服解释工作,从侵占的主观上、手段、数额上分析,用事实说明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终于接受维持原判的结论,并对检察机关承办人员仔细工作表示满意,长达一年多的申诉案终于息诉罢访。控申部门办理刑事申诉案子,不枉不纵,坚持实事求是,维护了司法权威,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3、依法复议,控制越级信访。
  在控申信访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来访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范围、立案标准不了解,不清楚,他们把所发生的大小事情都来向检察院反映,要求检察机关处理。如果达不到他们的期望,就闹情绪,认为下级检察院不管,工作不负责,于是就越级向上信访,给上级部门带来压力,给稳定工作带来影响。2003年,唐某来控申举报某幼儿园领导在基建项目、物品采购等方面有贪污受贿重大经济问题。线索移送反贪部门后作出不立案决定。唐某不服,要求复议。经控申部门复议,维持反贪不立案决定,并说明不立案理由是数额小达不到立案标准。唐某情绪激动,反复举报,多次来访,扬言去上级部门上访。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做好稳定工作。控申承办人员除了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外,动用社会上可利用的关系,反复做疏导说服工作,肯定其举报的积极性,但告知其执法必须实事求是,坚持立案标准,大家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凭个人的感情用事。经过几十次的工作,终于使其放弃了继续上访的念头。控申部门复议不立案申诉案子,严格执法,实事求是,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平息了重复访、多次访,控制了越级访。
  
  二、规范控申信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控申部门的接待窗口是面对面接触群众的一个平台,是了解社情民意的、倾听群众呼声的一个途径,是实施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不仅体现法律监督职能,也体现稳定工作的社会职能,我们需要群众遵守社会规范,我们首先必须规范自己的执法工作行为。通过认真执行《信访条例》、《高检控申工作细侧》、《高检关于加强控申工作的决定》等规定,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控申的信访制度,坚持以稳定工作为重点,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维护窗口形象。
  1、热情接待。就是对每一位来访者做到笑脸相迎,良言暖心。体现在接待语言上要文明用语,规范用语,堵绝忌语,接待行为上实行关怀式接待,一杯开水温暖来访人的心,注意倾听来访者的诉说,运用心理学知识深入其心理,有的放矢做思想工作。接待工作要作中堅持热情接待、文明接待,这样可以对来访者起到稳定情绪的作用,达到双方在平静对话中完成交谈。同时,接待人员要不断提高接待水平,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文明接待同增强接待力度结合起来,让来访者感到亲切满意。
  2、正确引导。就是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需解决的途径加以指导。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多而杂,大多不在检察环节上,特别是当前在开发动拆迁、企业转制等工作中,存在操作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财务不公开等情况,干部与群众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等容易产生矛盾,这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引起激化,诱发不稳定因素,引起上访。对于这些来检察控申部门反映情况的来访者,控申部门首先要做好稳定工作,加以引导,把举报工作同法律宣传结合起来,宣传检察院的职能、管辖范围。对于属于检察院管辖的举报,控申部门认真受理,对于那些不属于检察院环节上的来访,正确引导来访者解决问题的途径,指出问题的关键,告知信访人解决问题的有关职能部门。做到回答问题通俗易懂,引导工作清楚、正确,使来访人少走弯路,减少多环节流转。必要时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做好稳定工作。
  3、依法受理。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受理检察机关管辖的来信来访。依法受理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对规定的内容进行分流,及时催办、及时答复,把依法治访同首办责任制结合起来。减少重复访,控制越级访,堵绝进京访。依法受理申诉案子,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进行审查,做好息诉工作。坚持检察长周四接待制度,认真办理检察长及上级部门交办案子。
  4、完善制度。就是对于控申工作中发理问题,不断改进,勇于创新,建立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控申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制度,有章可循,规范操作,是控申的工作要求。通过建立一系列工作制度,使控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更符合群众的要求。自2003年以来,控申部门制定了《分片包干制度》,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及时下访,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同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推出《专业信访制度》,针对来访事由,确定专业分类,如民事、刑事、自侦等,定人定案定时间落实专业人员接待。实行“三式”信访制度,接待来访关怀式,办信落实跟踪式,办案实行息诉式。这些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规范了控申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促进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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