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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例,以2007年至2010年毕业的签三方协议硕士生为研究对象,详细分析了北京地区师范院校毕业生教育领域近几年就业比例逐年下降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到高等教育单位和科研单位就业比例逐年下降明显,到中等教育单位就业比例逐年上升明显。
【关键词】硕士毕业生;就业;教育系统
不同系统的高校都有自己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随着毕业生的增多以及他们在高校优势学科领域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从而提升和确立了学校的地位和知名度。社会由此对高校形成一定的刻板印象,这种印象引导着学生高考时对高校的选择和毕业生对就业领域的选择,同时也影响着招聘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认可与首选。比如,喜欢理科专业的同学会选择理工类院校就读,航空航天院校毕业生就业时会倾向航空航天领域,招聘教师的单位会首选师范院校发布招聘信息。因此,分析历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及其变化有助于更好的了解市场需求,也可以为就业指导有效开展提供参考。
本文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例,以2007届至2010届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①(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的硕士研究生为分析对象,详细分析了北京地区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就业单位性质的发展变化。
一、硕士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数据分析
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的实际选择,毕业生的主要毕业去向分为出国、升学、就业、创业及其他。当今社会,工作形式多种多样,新型工作形态和工作岗位不断涌现,高校毕业生落实工作意向的具体形式也表现多样,其中最普遍也是相对比较规范的形式就是签署。对于师范院校而言,硕士毕业生的就业领域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见表1)。因此,本文分析的重点在近四年硕士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的变化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出,四年来,在已签约的硕士毕业生中,他们的主要就业领域是教育系统,但是所占比例在逐年下降,由2007年的56.45%下降到2010年的43.74%,仅四年时间就下降了接近12.71%,下降趋势明显。
我们对教育系统进一步分解,按照高等教育单位、科研单位、中等教育单位、小学+幼儿园的分类进行深入统计分析,发现我校从事教育工作的硕士毕业生主要在高等教育单位和中等教育单位工作,其中到高等教育单位就业的人数下降尤其明显,自2007年至2010年四年间下降了12.63%,而四年间,我校硕士毕业生到中学就业的人数比例在逐年上升,该比例上升了大约16%,上升趋势明显(见表2)。
为更详细而全面的掌握学生的去向情况,我们对签约高等教育单位的毕业生进行深度分析,按照211院校、一般本科院校、成人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学校的大概标准把高等教育单位分成四类,统计分析发现四年间,到高等教育单位就业比例下降的主要来源是毕业生到一般本科院校就业的人数比例明显下降,自2007年的22.72%下降到2010年的12.60%,下降比例为10.12%。而到211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就业的人数比例总体呈现出下降趋势,但下降不明显;到成人院校和独立院校就业的人数比例四年间有所波动,但总体趋势上有所上升(见表3)。
二、四年间硕士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呈现的特点
根据四年来硕士毕业生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我校硕士毕业研究生的主要就业领域是教育系统,但呈现明显的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到高等教育单位和科研单位就业的比例逐年下降,尤其到高等教育单位就业的比例明显下降;详细分析发现到一般本科院校就业比例明显下降是高等教育单位就业比例下降的主要来源;到中等教育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比例逐年增加,上升趋势明显。
三、四年间硕士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原因分析
一直以来,我校传统的师范教育特色在社会上深受认可,前来招聘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选择以教育系统单位居多。但近几年到教育系统就业的人数比例逐年下降,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个方面:
一是,随着向综合性大学的成功转型,我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上有所调整,专业更加多元,优势学科更加综合,我校硕士毕业生的就业选择领域更加广泛,价值观和就业观都相应有所调整,不再仅仅局限于教育系统就业,他们的就业领域开始向多个行业扩散,行业布局有所调整,尤其是选择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比例四年来明显增加,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随着近几年硕士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以及用人单位招聘门槛的不断提高,当前硕士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已不再占有优势,原来我校硕士毕业研究生的一个重要就业领域是高等院校,现在也受到国外留学毕业生和博士生的强烈冲击,在高等教育单位的就业受到严峻挑战。硕士毕业生一直以来进入211院校的难度就非常大,因此近几年在211院校就业的人数较少,受到的冲击和影响较小,所以四年间比例变化不大。而硕士生进入比较多的是一般本科院校,受到上述多方面因素影响,他们的就业市场受到挤占,就业难度加大,更多的本科院校开始招聘博士生,甚至是国外留学生,这也使得硕士毕业生的就业选择有所调整,由高等教育系统和科研单位向中等教育系统转移,这也是为什么,硕士毕业生到中等教育领域就业的人数比例逐年明显增加的原因之一。
三是,由于教育系统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不断提高和调整,教师招聘尤其是基础教育系统的教师招聘不再局限于师范院校或者是师范专业,只要是考取相应学科或者相应年级的教师资格证,都有录用机会。甚至有些学校考虑到教师队伍的多元化和学习背景的多样性,更倾向于招收非师范院校毕业生,使得师范院校的硕士毕业生应聘不再具有明显优势,也面临更大竞争和挑战,这也是导致近几年我校教育系统就业比例下降的原因之一。
四、对高校的建议
1、强化硕士生的就业指导,增强其自身竞争力
无论从毕业人数还是实际就业人数来看,硕士毕业生都是我校毕业生的主要求职群体。除了严峻的就业形式外,硕士生自身在求职中表现出的种种问题也给他们的就业造成了很大阻碍。比如不恰当的就业观、自我认知偏差、就业技巧缺乏等问题,而现在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发展还不是非常完善,因此建立和健全硕士生的就业指导体系,加强硕士生的生涯规划教育,帮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增强竞争力,成为帮助硕士生缓解就业竞争压力的重要途径。
2、巩固已有的就业市场,拓宽新的就业市场和领域
作为我校的传统特色师范教育一直在社会上备受用人单位认可,教育领域也是我校毕业生的一个主要就业领域,因此在保证综合性院校发展的同时,巩固并扩大我校毕业生在教育领域的影响和竞争力,要求我校必须不断深挖和强化师范教育特色,提高毕业生的教育教学技能,创立我校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优势品牌。另外,随着我校综合性进程的不断推进,毕业生在就业选择和就业需求上多元性大大增强,要求学校必须积极拓宽新的就业市场和就业领域。
在就业市场开拓方面,一方面要内部挖掘,充分利用积累下来的宝贵校友资源,举办校友专场招聘会,以及其他可以开展的招聘形式和合作形式。外请企业,通过举办讲座、宣讲会等形式,邀请相关企业来我校选聘毕业生。除积极开拓京内市场,我们还千方百计开拓京外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信息。网络市场也是当前毕业生求职就业的主要信息渠道,除了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举办的网络“双选会”,降低毕业生的择业成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就业信息网络系统,使其更加充分的发挥搭建平台、信息推介、咨询指导、答疑解惑等方面的作用,成为功能齐备、及时高效、便捷通畅的服务渠道。
注释:
①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简而言之就是学校、学生、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工作落实情况所签署的一份协议,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
作者简介:张爱芹,女,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助理研究员。
【关键词】硕士毕业生;就业;教育系统
不同系统的高校都有自己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随着毕业生的增多以及他们在高校优势学科领域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从而提升和确立了学校的地位和知名度。社会由此对高校形成一定的刻板印象,这种印象引导着学生高考时对高校的选择和毕业生对就业领域的选择,同时也影响着招聘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认可与首选。比如,喜欢理科专业的同学会选择理工类院校就读,航空航天院校毕业生就业时会倾向航空航天领域,招聘教师的单位会首选师范院校发布招聘信息。因此,分析历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及其变化有助于更好的了解市场需求,也可以为就业指导有效开展提供参考。
本文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例,以2007届至2010届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①(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的硕士研究生为分析对象,详细分析了北京地区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就业单位性质的发展变化。
一、硕士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数据分析
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的实际选择,毕业生的主要毕业去向分为出国、升学、就业、创业及其他。当今社会,工作形式多种多样,新型工作形态和工作岗位不断涌现,高校毕业生落实工作意向的具体形式也表现多样,其中最普遍也是相对比较规范的形式就是签署。对于师范院校而言,硕士毕业生的就业领域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见表1)。因此,本文分析的重点在近四年硕士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的变化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出,四年来,在已签约的硕士毕业生中,他们的主要就业领域是教育系统,但是所占比例在逐年下降,由2007年的56.45%下降到2010年的43.74%,仅四年时间就下降了接近12.71%,下降趋势明显。
我们对教育系统进一步分解,按照高等教育单位、科研单位、中等教育单位、小学+幼儿园的分类进行深入统计分析,发现我校从事教育工作的硕士毕业生主要在高等教育单位和中等教育单位工作,其中到高等教育单位就业的人数下降尤其明显,自2007年至2010年四年间下降了12.63%,而四年间,我校硕士毕业生到中学就业的人数比例在逐年上升,该比例上升了大约16%,上升趋势明显(见表2)。
为更详细而全面的掌握学生的去向情况,我们对签约高等教育单位的毕业生进行深度分析,按照211院校、一般本科院校、成人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学校的大概标准把高等教育单位分成四类,统计分析发现四年间,到高等教育单位就业比例下降的主要来源是毕业生到一般本科院校就业的人数比例明显下降,自2007年的22.72%下降到2010年的12.60%,下降比例为10.12%。而到211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就业的人数比例总体呈现出下降趋势,但下降不明显;到成人院校和独立院校就业的人数比例四年间有所波动,但总体趋势上有所上升(见表3)。
二、四年间硕士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呈现的特点
根据四年来硕士毕业生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我校硕士毕业研究生的主要就业领域是教育系统,但呈现明显的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到高等教育单位和科研单位就业的比例逐年下降,尤其到高等教育单位就业的比例明显下降;详细分析发现到一般本科院校就业比例明显下降是高等教育单位就业比例下降的主要来源;到中等教育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比例逐年增加,上升趋势明显。
三、四年间硕士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原因分析
一直以来,我校传统的师范教育特色在社会上深受认可,前来招聘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选择以教育系统单位居多。但近几年到教育系统就业的人数比例逐年下降,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个方面:
一是,随着向综合性大学的成功转型,我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上有所调整,专业更加多元,优势学科更加综合,我校硕士毕业生的就业选择领域更加广泛,价值观和就业观都相应有所调整,不再仅仅局限于教育系统就业,他们的就业领域开始向多个行业扩散,行业布局有所调整,尤其是选择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比例四年来明显增加,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随着近几年硕士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以及用人单位招聘门槛的不断提高,当前硕士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已不再占有优势,原来我校硕士毕业研究生的一个重要就业领域是高等院校,现在也受到国外留学毕业生和博士生的强烈冲击,在高等教育单位的就业受到严峻挑战。硕士毕业生一直以来进入211院校的难度就非常大,因此近几年在211院校就业的人数较少,受到的冲击和影响较小,所以四年间比例变化不大。而硕士生进入比较多的是一般本科院校,受到上述多方面因素影响,他们的就业市场受到挤占,就业难度加大,更多的本科院校开始招聘博士生,甚至是国外留学生,这也使得硕士毕业生的就业选择有所调整,由高等教育系统和科研单位向中等教育系统转移,这也是为什么,硕士毕业生到中等教育领域就业的人数比例逐年明显增加的原因之一。
三是,由于教育系统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不断提高和调整,教师招聘尤其是基础教育系统的教师招聘不再局限于师范院校或者是师范专业,只要是考取相应学科或者相应年级的教师资格证,都有录用机会。甚至有些学校考虑到教师队伍的多元化和学习背景的多样性,更倾向于招收非师范院校毕业生,使得师范院校的硕士毕业生应聘不再具有明显优势,也面临更大竞争和挑战,这也是导致近几年我校教育系统就业比例下降的原因之一。
四、对高校的建议
1、强化硕士生的就业指导,增强其自身竞争力
无论从毕业人数还是实际就业人数来看,硕士毕业生都是我校毕业生的主要求职群体。除了严峻的就业形式外,硕士生自身在求职中表现出的种种问题也给他们的就业造成了很大阻碍。比如不恰当的就业观、自我认知偏差、就业技巧缺乏等问题,而现在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发展还不是非常完善,因此建立和健全硕士生的就业指导体系,加强硕士生的生涯规划教育,帮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增强竞争力,成为帮助硕士生缓解就业竞争压力的重要途径。
2、巩固已有的就业市场,拓宽新的就业市场和领域
作为我校的传统特色师范教育一直在社会上备受用人单位认可,教育领域也是我校毕业生的一个主要就业领域,因此在保证综合性院校发展的同时,巩固并扩大我校毕业生在教育领域的影响和竞争力,要求我校必须不断深挖和强化师范教育特色,提高毕业生的教育教学技能,创立我校毕业生教育领域就业优势品牌。另外,随着我校综合性进程的不断推进,毕业生在就业选择和就业需求上多元性大大增强,要求学校必须积极拓宽新的就业市场和就业领域。
在就业市场开拓方面,一方面要内部挖掘,充分利用积累下来的宝贵校友资源,举办校友专场招聘会,以及其他可以开展的招聘形式和合作形式。外请企业,通过举办讲座、宣讲会等形式,邀请相关企业来我校选聘毕业生。除积极开拓京内市场,我们还千方百计开拓京外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信息。网络市场也是当前毕业生求职就业的主要信息渠道,除了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举办的网络“双选会”,降低毕业生的择业成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就业信息网络系统,使其更加充分的发挥搭建平台、信息推介、咨询指导、答疑解惑等方面的作用,成为功能齐备、及时高效、便捷通畅的服务渠道。
注释:
①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简而言之就是学校、学生、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工作落实情况所签署的一份协议,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
作者简介:张爱芹,女,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