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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民营化不仅可以为公共事业的发展推波助澜,还能有效地改善政府财政的资金短缺,是一种现行环境下经济、理性的选择。但由于现实中“玻璃门”和特殊利益集团的长期存在,民营资本始终遭遇困阻。事实上,公共事业领域的相关项目,比基础设施的投建更具有吸引性和参与性,现阶段比较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文化产业的发展。
按照传统,提供公共服务理当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今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事业等领域。
然而,民营企业究竟可以多大程度地参与其中,公共事业的民营化除了为政府、社会带来福利又可以多大程度地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共事业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非赢利性和社会效益第一性的特点。因此,如若不加强引导和开放,对民营经济的吸引仍然有限。”
受阻“玻璃门”
一般而言,公共服务事业民营化主要包括政府撤资;基础设施(如电力、公路、自来水等)领域的放松管制,鼓励私人机构进入传统的公用事业领域以促进竞争、提高效率;教育改革和福利国家的民营化。这其中,开放性很重要。
很多民营企业家有这样的苦恼,早在2005年就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在类似公共事业等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投资领域,仍然只是冠冕堂皇地开放。现实操作中“名放实不放”的“玻璃门”仍然存在。
保育钧对此表示认同。他特别指出,“玻璃门”始终不破的原因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存在十分有关。利益分配一旦有权力的介入,就必然导致公平的缺失和监控的漏洞,因此,在很多名义上开放的领域,特殊利益集团利用权力还是会想方设法提高门槛,这严重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公共事业通常包括电力、供水、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燃气供应、交通、通讯等。其中有一些领域如果公平开放对民营资本的发展还是十分有利。但目前为止,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非公经济在近30个产业领域仍然存在“限进”情况,市场准入的不公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绝大部分项目都包给了国有企业。
“文化”新亮点
尽管“玻璃门”仍然存在,在2009年新的经济环境下,文化产业却已经在逐渐成为公共事业领域新的增长亮点。有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中国文化消费平均增幅达到17%,其中电影、图书和舞台剧收入增长均超过20%。
保育钧对此进行了肯定,保育钧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分析,文化产业具有反经济周期的特点,经济危机时期反倒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时期。例如美国上世纪30年代的电影水平就是在经济危机之下达到了历史最高点,当时海明威、迪斯尼等十分走红的文化现象的出现,都证明了它的反经济周期原理。此外,保育钧还指出,中国现今愈演愈繁荣的网络文化和山寨文化也是一个很好的明证。民营资本在这两个领域进入有比较好的突破口。
今年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们也看到了文化产业的增长亮点而纷纷提议支持民营资本兴办文化产业。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王勇超指出,现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外部环境总体上来讲比较宽松,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例如前期投资比较大,周期比较长,后期经济效益不明显,金融机构又因种种限制难以放贷等,造成大多投资商认为无利可图不愿投资。这些年,尽管国家在文化方面增加了投入,但由于没有列入国家计划的大盘,在资金扶持上也是杯水车薪。另外,支持民营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也不健全。这些都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帮助。
无论公共事业还是基础设施领域,由于他们的公共性和非营利性等特点,民营资本的进入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阻碍。保育钧比较看好法、德两国成功经验:一是非盈利性或社会效益大的项目应由政府投资建设,如城市道路、地铁等;二是经营性或可收费项目政府可利用市场竞争和民间资本来投资建设,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这样才能比较实际地协调社会效益和经济的关系,最终实现共同发展。
■观察:公用事业民营化是世界潮流
说起公共事业的民营化,不得不提湖北省十堰市的公交民营化改革。
2003年,湖北省十堰市对城市公交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把经营权和所有权全部出售给私营企业,实行市场化经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此举过后,当地政府不仅能够每年坐收“线路营运资源费800万元”,还可以获得税收200万元,可谓既甩掉了包袱,又赚取了银两。
可惜,好景不长,公交民营化不久便矛盾丛生,随后的5年间竟先后引发了4次职工集体罢运,至2008年,改制搁浅。
作为全国首例公交全面民营化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找,那么它的失败值得总结的经验就很多。
专家表示,公用事业民营化是世界性潮流,其核心和主旨是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服务领域,打破政府垄断,实现行政分散化,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缓解财政困难。
十堰市公交民营化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不能全盘否定。但问题是步子太快,暴露了公交事业的公共服务、非营利性质与民营资本营利属性的深层次矛盾,提出了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面临的共同课题。
因此,公用事业民营化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方式和运作模式,如委托授权、特许经营等。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政府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程序到位;另一方面,鉴于公用事业的公共服务和非营利性质,政府要履行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责,对因政策和市场变化造成的企业亏损采取财政补贴等配套措施。
(李卓)
按照传统,提供公共服务理当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今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事业等领域。
然而,民营企业究竟可以多大程度地参与其中,公共事业的民营化除了为政府、社会带来福利又可以多大程度地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共事业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非赢利性和社会效益第一性的特点。因此,如若不加强引导和开放,对民营经济的吸引仍然有限。”
受阻“玻璃门”
一般而言,公共服务事业民营化主要包括政府撤资;基础设施(如电力、公路、自来水等)领域的放松管制,鼓励私人机构进入传统的公用事业领域以促进竞争、提高效率;教育改革和福利国家的民营化。这其中,开放性很重要。
很多民营企业家有这样的苦恼,早在2005年就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在类似公共事业等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投资领域,仍然只是冠冕堂皇地开放。现实操作中“名放实不放”的“玻璃门”仍然存在。
保育钧对此表示认同。他特别指出,“玻璃门”始终不破的原因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存在十分有关。利益分配一旦有权力的介入,就必然导致公平的缺失和监控的漏洞,因此,在很多名义上开放的领域,特殊利益集团利用权力还是会想方设法提高门槛,这严重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公共事业通常包括电力、供水、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燃气供应、交通、通讯等。其中有一些领域如果公平开放对民营资本的发展还是十分有利。但目前为止,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非公经济在近30个产业领域仍然存在“限进”情况,市场准入的不公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绝大部分项目都包给了国有企业。
“文化”新亮点
尽管“玻璃门”仍然存在,在2009年新的经济环境下,文化产业却已经在逐渐成为公共事业领域新的增长亮点。有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中国文化消费平均增幅达到17%,其中电影、图书和舞台剧收入增长均超过20%。
保育钧对此进行了肯定,保育钧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分析,文化产业具有反经济周期的特点,经济危机时期反倒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时期。例如美国上世纪30年代的电影水平就是在经济危机之下达到了历史最高点,当时海明威、迪斯尼等十分走红的文化现象的出现,都证明了它的反经济周期原理。此外,保育钧还指出,中国现今愈演愈繁荣的网络文化和山寨文化也是一个很好的明证。民营资本在这两个领域进入有比较好的突破口。
今年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们也看到了文化产业的增长亮点而纷纷提议支持民营资本兴办文化产业。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王勇超指出,现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外部环境总体上来讲比较宽松,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例如前期投资比较大,周期比较长,后期经济效益不明显,金融机构又因种种限制难以放贷等,造成大多投资商认为无利可图不愿投资。这些年,尽管国家在文化方面增加了投入,但由于没有列入国家计划的大盘,在资金扶持上也是杯水车薪。另外,支持民营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也不健全。这些都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帮助。
无论公共事业还是基础设施领域,由于他们的公共性和非营利性等特点,民营资本的进入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阻碍。保育钧比较看好法、德两国成功经验:一是非盈利性或社会效益大的项目应由政府投资建设,如城市道路、地铁等;二是经营性或可收费项目政府可利用市场竞争和民间资本来投资建设,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这样才能比较实际地协调社会效益和经济的关系,最终实现共同发展。
■观察:公用事业民营化是世界潮流
说起公共事业的民营化,不得不提湖北省十堰市的公交民营化改革。
2003年,湖北省十堰市对城市公交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把经营权和所有权全部出售给私营企业,实行市场化经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此举过后,当地政府不仅能够每年坐收“线路营运资源费800万元”,还可以获得税收200万元,可谓既甩掉了包袱,又赚取了银两。
可惜,好景不长,公交民营化不久便矛盾丛生,随后的5年间竟先后引发了4次职工集体罢运,至2008年,改制搁浅。
作为全国首例公交全面民营化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找,那么它的失败值得总结的经验就很多。
专家表示,公用事业民营化是世界性潮流,其核心和主旨是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服务领域,打破政府垄断,实现行政分散化,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缓解财政困难。
十堰市公交民营化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不能全盘否定。但问题是步子太快,暴露了公交事业的公共服务、非营利性质与民营资本营利属性的深层次矛盾,提出了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面临的共同课题。
因此,公用事业民营化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方式和运作模式,如委托授权、特许经营等。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政府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程序到位;另一方面,鉴于公用事业的公共服务和非营利性质,政府要履行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责,对因政策和市场变化造成的企业亏损采取财政补贴等配套措施。
(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