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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安吉,人们知道那里是竹子和森林覆盖的地方。维护安吉一方净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动足了脑筋。
今年6月5日,安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坤方代表45万安吉人民,从国家有关部门领导手中接过了“国家生态县”牌匾。同一天,该县的天荒坪、章村、皈山等11个乡镇同时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至此,安吉县已有12个乡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占全部乡镇的80%。安吉县也成为浙江省唯一获“国家生态县”的县。
安吉生态县建设取得世人瞩目的成绩,这与该县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持续有力的监督密不可分。
特别关注: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前些年,奥斯卡获奖影片《卧虎藏龙》展示了安吉大竹海之美,让国人惊讶万分——地处浙江西北部的安吉还有一方幽幽竹海养育的净土。
数字显示,安吉植被覆盖率达75%,森林覆盖率达71%。
安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为有安吉这块尚未被污染的绿色净土感到欣慰。但是,他们同时也十分担心:在隆隆的开山炮声中,一片片青山被铲光削平,大地留下无数的疤痕;采砂船只往来穿梭,河床留下无数坑洼;随着电动车工业的飞速发展,重污染的蓄电池企业步步紧逼。安吉,能长期保持生态优势吗?
安吉县的老百姓和人大代表们反映:“环境保护,危机四伏!”
1999年3月,安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就实施“绿色工程”开展了会前视察。
会议期间,围绕实施“绿色工程”,代表们向大会提交了32项议案和建议。
主席团经过审查,一致同意将审议县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绿色工程”的议案》列入大会议程。
在审议议案时,代表们普遍认为,实施“绿色工程”是安吉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建设“蓝天、青山、碧水”的优美环境的需要,是发展生态旅游业、建设旅游大县的需要,是造福子孙、民心所向的重大工程。
经过认真审议,代表们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快实施“绿色工程”的决议》。
生态保护,必须规划先行,而安吉县生态建设规划的出台,却遭到了人大常委会的“阻拦”。
2003年12月,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吉生态县建设规划〉说明的报告》。
审议中,张培新委员发言认为:“规划草案表现出单打一的情况,没有与城市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这个规划对安吉的地理、气候、生物等生态系统把握不准确,错误较多,而且没有体现出安吉特色。”其他委员也纷纷提出意见。
会议决定暂缓通过这个生态县建设规划,并向县政府发送了审议意见书,要求县政府对规划作进一步修改。
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重新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并认真查阅了其他相关的规划文本,及时将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突出了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的要求和打造“生态经济强县”、“生态文化大县”、“生态人居名县”的目标。
2004年2月18日,安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重新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吉生态县建设规划(草案)》修改情况说明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认为:“新修改的规划基本体现了安吉经济社会发展特色,能够指导安吉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县建设。”会议最后批准了生态县建设规划。
经过县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反复修改,才批准政府的规划,这在安吉的历史上并不多见。
强势监督:视察、督查、跟踪检查
从实施“绿色工程”到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从打造“生态经济强县、生态文化大县、生态人居名县”三张名片到创建“生态型百强县”,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对生态建设进行跟踪监督,做到强势推进。
1998年下半年,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组对孝丰造纸厂、安吉啤酒厂、县城附近的几家石矿等污染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强治理的意见。
2001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情况,并对10家重点小纸厂、小化工企业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委员和代表们既检查治污设备的使用情况,也查看企业流程中产生污染的各个环节,有时还拨开柴草、踏入污泥、赶走蚊蝇,仔细检查排污口的排污情况。在下汤乡,督查组成员发现了一家企业的秘密排污口,就及时要求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加强对这家企业的监控。经过有力督促,这些小纸厂负责人逐步转变了观念,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加快了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有效减轻了污水排放。上墅乡的几家小纸厂通过异地搬迁、合并经营,壮大了企业规模,降低了生产成本,扩大了市场,创出了品牌,企业效益明显提高。
2004年6月23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坤方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提出安吉要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首批生态县”。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安吉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监督的力度。
2004年和2005年,安吉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外地蓄电池企业有向安吉转移的趋势,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进行调研。
2005年5月底的一天,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在良朋镇某地一个工地上进行检查,看见一幢紧挨一幢正在新建的厂房很高兴,当了解到有几家企业是从附近县迁入的蓄电池企业时,心头一震,坚持要到现场去看一看。委员们发现,正在新建的蓄电池企业,有的经过审批,有一定的治污设施,但也有几家既未审批,又没有治污方面的考虑,有的甚至就建在几户农户附近。委员们指着这些工地,严厉地对陪同检查的环保局负责人说:“你们要有责任感啊!这样的企业不能听之任之,应该马上让他们停下来!”之后,县人大常委会农业环境保护工委的同志带着负责环境监测、项目审批的人员和医务人员,到外县生产蓄电池的相关地区进行考察,并到蓄电池企业附近的农田、村庄提取泥土样品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还走访了附近的医院和因蓄电池企业污染致病的病人家庭,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交县政府,要求县政府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新的重大污染源。
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关于蓄电池行业项目验收的两个规定,将该行业列入限制类产业目录,暂停审批。同时积极做好已经审批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使1家企业申请撤消投资,4家企业转产,保留的企业都进行了达标排放整治。
2005年,结合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西苕溪黄砂无序开采、递铺港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7大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后明确提出了限制开采石矿、不得将矿产开采作为引资项目、扶贫项目等原则。针对西苕溪黄砂无序开采问题,提出要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管理体制,遏制无序采砂行为的要求。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及时修编了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了矿山复绿方案,对一批违规开采企业进行了关停整治。对全县31家机制砂生产企业开展了全面整顿,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长效管理制度。
2006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前几年生态建设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再次进行督查。
督查组成员对04省道、11省道、天荒坪公路沿线企业烟尘污染监控点进行再次检查时发现,有少数小企业还在使用老式水锅炉,导致一些路段仍然存在烟尘污染。督查组成员要求相关部门严把审批关,引导企业尽可能使用生态环保型锅炉。同时,要列出规划,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现锅炉的更新换代。不久,县环保局就指导140余家企业安装了水膜除尘装置,40余家企业引进安装了先进型链条炉,基本解决了全县交通沿线烟尘的污染问题。
更高要求:生态和谐走在前列
在获得第一个“全国生态县”荣誉称号后,安吉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以此为新的起点,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
就在安吉被命名为“全国生态县”之后不久,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又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生态县长效管理机制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安吉生态县建设卓有成效,第一个“全国生态县”来之不易,一定要十分珍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向明在审议发言中说:“作为生态县,要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要把生态建设从专业性工作变成经常性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安吉生态县建设规划》。”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正坚结合广泛调研掌握的情况,提出了“现代生态”的概念。他认为,原始的环境是生态的,但生态并不代表原始。生态立县,要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生态立县也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也就是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发展经济,推动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因此,要科学正确地处理好“生态立县”与“生态经济强县”的关系,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
安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坤方曾告诉一名在安吉采访的记者,他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要把安吉打造成“东方奥地利”。目前,就是要着力保持安吉生态建设的先发优势,力争早日实现“全国生态型百强县”。
为了幽幽竹海,为了蓝天碧水,安吉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脚步将继续前行。
今年6月5日,安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坤方代表45万安吉人民,从国家有关部门领导手中接过了“国家生态县”牌匾。同一天,该县的天荒坪、章村、皈山等11个乡镇同时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至此,安吉县已有12个乡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占全部乡镇的80%。安吉县也成为浙江省唯一获“国家生态县”的县。
安吉生态县建设取得世人瞩目的成绩,这与该县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持续有力的监督密不可分。
特别关注: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前些年,奥斯卡获奖影片《卧虎藏龙》展示了安吉大竹海之美,让国人惊讶万分——地处浙江西北部的安吉还有一方幽幽竹海养育的净土。
数字显示,安吉植被覆盖率达75%,森林覆盖率达71%。
安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为有安吉这块尚未被污染的绿色净土感到欣慰。但是,他们同时也十分担心:在隆隆的开山炮声中,一片片青山被铲光削平,大地留下无数的疤痕;采砂船只往来穿梭,河床留下无数坑洼;随着电动车工业的飞速发展,重污染的蓄电池企业步步紧逼。安吉,能长期保持生态优势吗?
安吉县的老百姓和人大代表们反映:“环境保护,危机四伏!”
1999年3月,安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就实施“绿色工程”开展了会前视察。
会议期间,围绕实施“绿色工程”,代表们向大会提交了32项议案和建议。
主席团经过审查,一致同意将审议县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绿色工程”的议案》列入大会议程。
在审议议案时,代表们普遍认为,实施“绿色工程”是安吉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建设“蓝天、青山、碧水”的优美环境的需要,是发展生态旅游业、建设旅游大县的需要,是造福子孙、民心所向的重大工程。
经过认真审议,代表们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快实施“绿色工程”的决议》。
生态保护,必须规划先行,而安吉县生态建设规划的出台,却遭到了人大常委会的“阻拦”。
2003年12月,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吉生态县建设规划〉说明的报告》。
审议中,张培新委员发言认为:“规划草案表现出单打一的情况,没有与城市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这个规划对安吉的地理、气候、生物等生态系统把握不准确,错误较多,而且没有体现出安吉特色。”其他委员也纷纷提出意见。
会议决定暂缓通过这个生态县建设规划,并向县政府发送了审议意见书,要求县政府对规划作进一步修改。
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重新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并认真查阅了其他相关的规划文本,及时将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突出了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的要求和打造“生态经济强县”、“生态文化大县”、“生态人居名县”的目标。
2004年2月18日,安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重新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吉生态县建设规划(草案)》修改情况说明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认为:“新修改的规划基本体现了安吉经济社会发展特色,能够指导安吉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县建设。”会议最后批准了生态县建设规划。
经过县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反复修改,才批准政府的规划,这在安吉的历史上并不多见。
强势监督:视察、督查、跟踪检查
从实施“绿色工程”到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从打造“生态经济强县、生态文化大县、生态人居名县”三张名片到创建“生态型百强县”,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对生态建设进行跟踪监督,做到强势推进。
1998年下半年,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组对孝丰造纸厂、安吉啤酒厂、县城附近的几家石矿等污染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强治理的意见。
2001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情况,并对10家重点小纸厂、小化工企业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委员和代表们既检查治污设备的使用情况,也查看企业流程中产生污染的各个环节,有时还拨开柴草、踏入污泥、赶走蚊蝇,仔细检查排污口的排污情况。在下汤乡,督查组成员发现了一家企业的秘密排污口,就及时要求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加强对这家企业的监控。经过有力督促,这些小纸厂负责人逐步转变了观念,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加快了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有效减轻了污水排放。上墅乡的几家小纸厂通过异地搬迁、合并经营,壮大了企业规模,降低了生产成本,扩大了市场,创出了品牌,企业效益明显提高。
2004年6月23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坤方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提出安吉要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首批生态县”。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安吉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监督的力度。
2004年和2005年,安吉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外地蓄电池企业有向安吉转移的趋势,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进行调研。
2005年5月底的一天,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在良朋镇某地一个工地上进行检查,看见一幢紧挨一幢正在新建的厂房很高兴,当了解到有几家企业是从附近县迁入的蓄电池企业时,心头一震,坚持要到现场去看一看。委员们发现,正在新建的蓄电池企业,有的经过审批,有一定的治污设施,但也有几家既未审批,又没有治污方面的考虑,有的甚至就建在几户农户附近。委员们指着这些工地,严厉地对陪同检查的环保局负责人说:“你们要有责任感啊!这样的企业不能听之任之,应该马上让他们停下来!”之后,县人大常委会农业环境保护工委的同志带着负责环境监测、项目审批的人员和医务人员,到外县生产蓄电池的相关地区进行考察,并到蓄电池企业附近的农田、村庄提取泥土样品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还走访了附近的医院和因蓄电池企业污染致病的病人家庭,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交县政府,要求县政府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新的重大污染源。
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关于蓄电池行业项目验收的两个规定,将该行业列入限制类产业目录,暂停审批。同时积极做好已经审批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使1家企业申请撤消投资,4家企业转产,保留的企业都进行了达标排放整治。
2005年,结合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西苕溪黄砂无序开采、递铺港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7大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后明确提出了限制开采石矿、不得将矿产开采作为引资项目、扶贫项目等原则。针对西苕溪黄砂无序开采问题,提出要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管理体制,遏制无序采砂行为的要求。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及时修编了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了矿山复绿方案,对一批违规开采企业进行了关停整治。对全县31家机制砂生产企业开展了全面整顿,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长效管理制度。
2006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前几年生态建设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再次进行督查。
督查组成员对04省道、11省道、天荒坪公路沿线企业烟尘污染监控点进行再次检查时发现,有少数小企业还在使用老式水锅炉,导致一些路段仍然存在烟尘污染。督查组成员要求相关部门严把审批关,引导企业尽可能使用生态环保型锅炉。同时,要列出规划,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现锅炉的更新换代。不久,县环保局就指导140余家企业安装了水膜除尘装置,40余家企业引进安装了先进型链条炉,基本解决了全县交通沿线烟尘的污染问题。
更高要求:生态和谐走在前列
在获得第一个“全国生态县”荣誉称号后,安吉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以此为新的起点,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
就在安吉被命名为“全国生态县”之后不久,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又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生态县长效管理机制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安吉生态县建设卓有成效,第一个“全国生态县”来之不易,一定要十分珍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向明在审议发言中说:“作为生态县,要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要把生态建设从专业性工作变成经常性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安吉生态县建设规划》。”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正坚结合广泛调研掌握的情况,提出了“现代生态”的概念。他认为,原始的环境是生态的,但生态并不代表原始。生态立县,要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生态立县也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也就是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发展经济,推动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因此,要科学正确地处理好“生态立县”与“生态经济强县”的关系,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
安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坤方曾告诉一名在安吉采访的记者,他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要把安吉打造成“东方奥地利”。目前,就是要着力保持安吉生态建设的先发优势,力争早日实现“全国生态型百强县”。
为了幽幽竹海,为了蓝天碧水,安吉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脚步将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