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既定的议程。这次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取得了多项议决成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审议了社会养老服务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方面的3个条例草案,一揽子修改16件法规、废止8件法规,批准4件报批法规,这有利于加快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更好地适应我省改革开放的新要求。其中,《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从10月份以来,已通过代表联络站等有效载体,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下一步要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抓紧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按时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二是听取和审议了食品安全工作、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有关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在审议和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和改进相关领域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会后,办公厅要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汇总梳理,及时形成审议意见稿,由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有关专门委员会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跟踪,一抓到底,确保监督工作最终取得实效。
三是审议通过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等6个报告,以及“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等3个报告。这标志着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顺利收官。当前,人大机关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评选优秀议案建议,并将继续在明年省人代会期间进行大会表彰。各有关方面要坚持精益求精、优中选优,切实把今年的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出来,以此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还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机制,使明年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审议、办理等质量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经过本次会议审议,今年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等主要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人大年度工作目标得到了较好落实。时间即将进入12月份,岁末年初工作头绪更多、时间更紧、任务更重,需要我们保持一鼓作气、再接再厉的劲头,顺利实现年度工作的衔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下周,我们即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省委也将召开十三届六次全会,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作出决策部署。省委全会结束之后,接着要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就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宣传日的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大工作和建设,更好地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赋予我们的职责神圣而光荣,宪法交给我们的任务重大而艰巨。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都要增强这样的政治责任意识。
二是要认真总结和谋划年度工作。总结2014年工作,谋划2015年工作,起草年度工作报告,是人大、政府、“两院”等省级国家机关共同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12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将增开一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征求对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等3个工作报告稿的意见。省人大和“一府两院”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抓紧起草好、修改好、完善好工作报告稿,按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讨论。新年元旦前后,省委还将专题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省人大机关在起草报告的同时,要同步起草2015年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为顺利启动新一年各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要抓紧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日前,省委在部署安排春节前各项工作任务时,根据人大、政协两家的意见,对明年省“两会”的召开时间统筹作了考虑。根据法律规定和初步工作安排,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拟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12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将就此依法作出决定。做好省人代会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是当前常委会及机关的重要工作。最近,省人大机关召开了大会筹备工作会议,成立了大会秘书处工作班子,明确了责任和分工,提出了时间要求。各个工作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责,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沟通联系,相互支持配合,深入细致抓好任务、人员和责任的落实,有序、有效地做好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省级各有关方面也要积极协同参与,共同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审议了社会养老服务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方面的3个条例草案,一揽子修改16件法规、废止8件法规,批准4件报批法规,这有利于加快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更好地适应我省改革开放的新要求。其中,《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从10月份以来,已通过代表联络站等有效载体,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下一步要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抓紧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按时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二是听取和审议了食品安全工作、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有关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在审议和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和改进相关领域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会后,办公厅要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汇总梳理,及时形成审议意见稿,由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有关专门委员会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跟踪,一抓到底,确保监督工作最终取得实效。
三是审议通过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等6个报告,以及“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等3个报告。这标志着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顺利收官。当前,人大机关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评选优秀议案建议,并将继续在明年省人代会期间进行大会表彰。各有关方面要坚持精益求精、优中选优,切实把今年的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出来,以此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还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机制,使明年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审议、办理等质量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经过本次会议审议,今年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等主要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人大年度工作目标得到了较好落实。时间即将进入12月份,岁末年初工作头绪更多、时间更紧、任务更重,需要我们保持一鼓作气、再接再厉的劲头,顺利实现年度工作的衔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下周,我们即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省委也将召开十三届六次全会,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作出决策部署。省委全会结束之后,接着要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就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宣传日的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大工作和建设,更好地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赋予我们的职责神圣而光荣,宪法交给我们的任务重大而艰巨。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都要增强这样的政治责任意识。
二是要认真总结和谋划年度工作。总结2014年工作,谋划2015年工作,起草年度工作报告,是人大、政府、“两院”等省级国家机关共同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12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将增开一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征求对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等3个工作报告稿的意见。省人大和“一府两院”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抓紧起草好、修改好、完善好工作报告稿,按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讨论。新年元旦前后,省委还将专题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省人大机关在起草报告的同时,要同步起草2015年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为顺利启动新一年各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要抓紧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日前,省委在部署安排春节前各项工作任务时,根据人大、政协两家的意见,对明年省“两会”的召开时间统筹作了考虑。根据法律规定和初步工作安排,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拟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12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将就此依法作出决定。做好省人代会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是当前常委会及机关的重要工作。最近,省人大机关召开了大会筹备工作会议,成立了大会秘书处工作班子,明确了责任和分工,提出了时间要求。各个工作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责,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沟通联系,相互支持配合,深入细致抓好任务、人员和责任的落实,有序、有效地做好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省级各有关方面也要积极协同参与,共同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