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随着物质需求不断被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个体发展和精神享受的需要对艺术消费形成了新的刺激。本文以太原市艺术消费市场现状为基础,从消费主体培养、客体发掘和保障机制建设三个方面研究其艺术消费的提升策略。
关键词:太原市;艺术消费;消费主体;消费客体;艺术消费保障
引言
经济新常态的到来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升,消费者对精神文化消费有了更高的要求。从全国范围内来看,艺术消费呈现出两极分化现象,优秀的文化资源(如优质演出、会展、文化产品等)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文化消费势头强劲,而在二三线城市,艺术消费则相对疲软,急需强有力的刺激。
一、太原市艺术消费市场现状分析
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省会,承担着经济转型的导向作用,而其文化产业、艺术消费却未能充分发挥调结构促发展的作用。根据先期“太原市居民艺术消费”研究结果,太原市当前艺术消费市场呈现以下特征:
首先,艺术消费种类增加,但刚需不足。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太原市居民艺术消费主观动能有待深度挖掘。研究表明,太原市文化消费种类近年来不断增加,已从过去的电影、单一戏曲演出变得更为多元,话剧、儿童剧、音乐会、演唱会、书画展等艺术消费形式不断涌现。虽然可选种类不断增加,消费数额也呈现增长趋势,但大部分消费者对艺术消费持可有可无态度,认为艺术消费对提升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较为重要的人数较少。
其次,艺术消费结构亟待完善。虽然艺术消费种类不断增加,但消费者主要的文化艺术消费仍集中在电影电视、网络阅读消费上,文化演出和文化娱乐体验(如参观画廊、博物馆及参与艺术工作室活动等)方面的消费占比甚微,比重明显失衡。同时,太原市缺乏专业化的艺术消费信息发布和交流平台,演出类信息主要通过演出机构官方网站、公众号及购票APP进行发布,而文娱体验类信息则渠道受限严重,主要以微信等大众传媒进行点对点传播,限制了受众的接收面,而信息接收的不对等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群众消费结构的失衡。
最后,文化艺术消费体验有待提升。在消费者实际消费过程中,除已发展相对完善的电影产业外,消费者对文化演出及娱乐消费的消费体验满意度一般,票务及现场管理、售后等仍存在管理不当的现象。此外,太原市缺少专业的艺术消费场所,如艺术品交易、文化娱乐体验、艺术展演等都急需从硬件的场所建设到软件的管理提升建立一套完整的提升方案。
二、消費主体培养与艺术消费的刺激
艺术消费是人类所特有的,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为了满足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审美实践。在艺术消费的过程中,消费主体通过艺术产品欣赏和艺术活动参与,进一步强化了自身的审美意识,丰富了审美情趣,并形成了自身审美经验的积累。
1983年赫斯曼将艺术消费主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艺术创作者为主的“自我导向型”(self-oriented),该群体对艺术的消费更加注重自我表达,有较为明确的审美倾向和较高的审美能力,因此,针对此类艺术消费者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培养的投入,而需要在艺术环境塑造、艺术消费内容开发方面下功夫。第二层次是以艺术相关领域从业人员为主的“专家导向型”(peer-oriented),该群体对艺术有一定的了解,是大众艺术审美的“把关人”,对艺术消费起着舆论导向和引领作用,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发和引入有一定深度和审美兴味的文化娱乐活动,并采用多元营销,通过此类“大V”私人公众号及大众传播平台带动大众进行艺术消费。第三层次是以普通消费者为主的“市场导向型”(market-oriented),该群体的审美经验积累较少,可考虑以要素传播为主要形式,力求在第一时间给消费者留下印象,结合“专家导向型”消费者的引流作用,扩大该层次消费者的艺术消费兴趣,缩短踞位周期,尽快培养和形成消费者相对稳定的艺术消费爱好。
而根据文化市场学家科尔伯特的研究,艺术消费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之前的审美经验积淀,只有消费者对艺术产品有所了解,才能在后续消费过程中接受和理解其独特价值。因此,在艺术消费主体培养的过程中,首先要从教育入手,从基础教育开始不断提升消费主体的文化水平,培养对艺术的感情,促进消费主体主动积累审美经验,引导其从小参加各类艺术消费实践,从整体上提升艺术消费群体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其次,要深入研究本地区消费者的消费背景、消费动机及消费实践情况,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消费行为引入适合其需求的文化艺术消费产品,并制定相应的营销推广计划,更具针对性地促进艺术消费。
三、消费客体发掘与艺术消费的提升
艺术消费的客体主要由艺术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组成。文化艺术产品为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具有“抽象性、主观性、非实用性、独特性和整体性”的特征,而文化企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性及以创意为主的产品经营方式而具有很强的独特性。
就主流艺术产品而言,目前大众化趋势明显,艺术生产更加注重对观念和艺术表现手法独特性的追求,而内容生产也趋向大众化的审美趣味,带有较强的娱乐、时尚和快消的世俗性特征,艺术生产的审美教化、本体语言表达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因此,进行艺术客体的挖掘需不断增加现代艺术消费的精神含量。
首先,群众进行的艺术消费质量与其达到的效果呈正相关,消费高雅的艺术,消费者的审美情趣会越来越高雅,并积累积极的艺术消费经验。因此,艺术家对于艺术产品的创造不能一味迎合消费者的偏好,而要在遵循市场经济总体规律的基础上,增加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更赋创造性地使用艺术语言和材料、尊重艺术本身的表达方式,切实提升艺术产品的精神内涵。
其次,对艺术生产企业而言,要从原创性、高质量等方面综合提升自身艺术产品的品质,实现从良品向优品、臻品甚至艺藏品的过度。具体而言,企业一方面要扶持和引入优秀的艺术家,着力为其营造自由的创作环境,鼓励原创和创新;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国内外适合本地消费需求的艺术消费项目和产品,进一步丰富艺术消费种类,提升艺术消费市场的品质;同时,还应积极借鉴先进的艺术消费市场营销推广模式,根据自身产品的独特性设计营销方案,做好消费者的深度开发和市场引导。 四、艺术消费保障机制的建设
完善的艺术消费体系离不开良好的保障机制,除艺术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市场秩序的主动维护外,政府也承担着重要的作用——不仅表现在政策导向、文化事业建设上,也表现为直接的经济促进。
政府可向西方借鉴艺术消费促进经验,加大政府购买艺术产品的力度,直接促进艺术产品的消费。同时,政府购买还可作为“文化惠民工程”的一部分,政府出部分资金用以购买文艺演出、会展类项目,剩余资金由消费者以较低价格购买,达到既普及和推动艺术消费,又丰富群众文化艺术生活的目的。
此外,应加大艺术设施建设。目前太原市艺术消费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直接限制了本地消费者的消费力和艺术消费体验,政府应在艺术基建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进行艺术活动和艺术欣赏的场馆,间接拉动艺术消费。
最后,政府应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和税收保障体系。在艺术消费培育期适当降低部分艺术产品的增值税,鼓励艺术企业落户太原,为其提供相应的政策辅助和补贴,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源头上丰富和活跃太原市艺术消费市场。
五、结束语
艺术消费作为文化艺术产业的终端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文化艺术产业化的总体水平,对区域文化艺术审美修养提升、经济效益拉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提升太原市艺术消费水平,挖掘艺术消费潜力,要积极引入优秀的艺术生产企业,鼓励其开发和引入优质的艺术消费产品,在提高消费者审美品位的基础上不断刺激其艺术消费动力,同时辅佐以完善的政府艺术消费保障机制,太原市艺术消费市场终将呈现出繁荣的新气象。
参考文献:
[1]Hirschman.1983, Aesthetics, Ideologies, and the Limits of Marketing Concepts, Journal of Marketing, Vol 47.
[2]弗朗索瓦·科爾伯特,林一等著,2017.12,《文化艺术营销管理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3]林一.中国文化艺术“走出国门”受众定位及战略建议[J].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06).
作者简介:庞亚婷(1988-),女,讲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文化传播系,主要从事艺术管理及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关键词:太原市;艺术消费;消费主体;消费客体;艺术消费保障
引言
经济新常态的到来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升,消费者对精神文化消费有了更高的要求。从全国范围内来看,艺术消费呈现出两极分化现象,优秀的文化资源(如优质演出、会展、文化产品等)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文化消费势头强劲,而在二三线城市,艺术消费则相对疲软,急需强有力的刺激。
一、太原市艺术消费市场现状分析
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省会,承担着经济转型的导向作用,而其文化产业、艺术消费却未能充分发挥调结构促发展的作用。根据先期“太原市居民艺术消费”研究结果,太原市当前艺术消费市场呈现以下特征:
首先,艺术消费种类增加,但刚需不足。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太原市居民艺术消费主观动能有待深度挖掘。研究表明,太原市文化消费种类近年来不断增加,已从过去的电影、单一戏曲演出变得更为多元,话剧、儿童剧、音乐会、演唱会、书画展等艺术消费形式不断涌现。虽然可选种类不断增加,消费数额也呈现增长趋势,但大部分消费者对艺术消费持可有可无态度,认为艺术消费对提升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较为重要的人数较少。
其次,艺术消费结构亟待完善。虽然艺术消费种类不断增加,但消费者主要的文化艺术消费仍集中在电影电视、网络阅读消费上,文化演出和文化娱乐体验(如参观画廊、博物馆及参与艺术工作室活动等)方面的消费占比甚微,比重明显失衡。同时,太原市缺乏专业化的艺术消费信息发布和交流平台,演出类信息主要通过演出机构官方网站、公众号及购票APP进行发布,而文娱体验类信息则渠道受限严重,主要以微信等大众传媒进行点对点传播,限制了受众的接收面,而信息接收的不对等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群众消费结构的失衡。
最后,文化艺术消费体验有待提升。在消费者实际消费过程中,除已发展相对完善的电影产业外,消费者对文化演出及娱乐消费的消费体验满意度一般,票务及现场管理、售后等仍存在管理不当的现象。此外,太原市缺少专业的艺术消费场所,如艺术品交易、文化娱乐体验、艺术展演等都急需从硬件的场所建设到软件的管理提升建立一套完整的提升方案。
二、消費主体培养与艺术消费的刺激
艺术消费是人类所特有的,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为了满足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审美实践。在艺术消费的过程中,消费主体通过艺术产品欣赏和艺术活动参与,进一步强化了自身的审美意识,丰富了审美情趣,并形成了自身审美经验的积累。
1983年赫斯曼将艺术消费主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艺术创作者为主的“自我导向型”(self-oriented),该群体对艺术的消费更加注重自我表达,有较为明确的审美倾向和较高的审美能力,因此,针对此类艺术消费者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培养的投入,而需要在艺术环境塑造、艺术消费内容开发方面下功夫。第二层次是以艺术相关领域从业人员为主的“专家导向型”(peer-oriented),该群体对艺术有一定的了解,是大众艺术审美的“把关人”,对艺术消费起着舆论导向和引领作用,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发和引入有一定深度和审美兴味的文化娱乐活动,并采用多元营销,通过此类“大V”私人公众号及大众传播平台带动大众进行艺术消费。第三层次是以普通消费者为主的“市场导向型”(market-oriented),该群体的审美经验积累较少,可考虑以要素传播为主要形式,力求在第一时间给消费者留下印象,结合“专家导向型”消费者的引流作用,扩大该层次消费者的艺术消费兴趣,缩短踞位周期,尽快培养和形成消费者相对稳定的艺术消费爱好。
而根据文化市场学家科尔伯特的研究,艺术消费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之前的审美经验积淀,只有消费者对艺术产品有所了解,才能在后续消费过程中接受和理解其独特价值。因此,在艺术消费主体培养的过程中,首先要从教育入手,从基础教育开始不断提升消费主体的文化水平,培养对艺术的感情,促进消费主体主动积累审美经验,引导其从小参加各类艺术消费实践,从整体上提升艺术消费群体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其次,要深入研究本地区消费者的消费背景、消费动机及消费实践情况,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消费行为引入适合其需求的文化艺术消费产品,并制定相应的营销推广计划,更具针对性地促进艺术消费。
三、消费客体发掘与艺术消费的提升
艺术消费的客体主要由艺术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组成。文化艺术产品为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具有“抽象性、主观性、非实用性、独特性和整体性”的特征,而文化企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性及以创意为主的产品经营方式而具有很强的独特性。
就主流艺术产品而言,目前大众化趋势明显,艺术生产更加注重对观念和艺术表现手法独特性的追求,而内容生产也趋向大众化的审美趣味,带有较强的娱乐、时尚和快消的世俗性特征,艺术生产的审美教化、本体语言表达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因此,进行艺术客体的挖掘需不断增加现代艺术消费的精神含量。
首先,群众进行的艺术消费质量与其达到的效果呈正相关,消费高雅的艺术,消费者的审美情趣会越来越高雅,并积累积极的艺术消费经验。因此,艺术家对于艺术产品的创造不能一味迎合消费者的偏好,而要在遵循市场经济总体规律的基础上,增加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更赋创造性地使用艺术语言和材料、尊重艺术本身的表达方式,切实提升艺术产品的精神内涵。
其次,对艺术生产企业而言,要从原创性、高质量等方面综合提升自身艺术产品的品质,实现从良品向优品、臻品甚至艺藏品的过度。具体而言,企业一方面要扶持和引入优秀的艺术家,着力为其营造自由的创作环境,鼓励原创和创新;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国内外适合本地消费需求的艺术消费项目和产品,进一步丰富艺术消费种类,提升艺术消费市场的品质;同时,还应积极借鉴先进的艺术消费市场营销推广模式,根据自身产品的独特性设计营销方案,做好消费者的深度开发和市场引导。 四、艺术消费保障机制的建设
完善的艺术消费体系离不开良好的保障机制,除艺术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市场秩序的主动维护外,政府也承担着重要的作用——不仅表现在政策导向、文化事业建设上,也表现为直接的经济促进。
政府可向西方借鉴艺术消费促进经验,加大政府购买艺术产品的力度,直接促进艺术产品的消费。同时,政府购买还可作为“文化惠民工程”的一部分,政府出部分资金用以购买文艺演出、会展类项目,剩余资金由消费者以较低价格购买,达到既普及和推动艺术消费,又丰富群众文化艺术生活的目的。
此外,应加大艺术设施建设。目前太原市艺术消费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直接限制了本地消费者的消费力和艺术消费体验,政府应在艺术基建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进行艺术活动和艺术欣赏的场馆,间接拉动艺术消费。
最后,政府应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和税收保障体系。在艺术消费培育期适当降低部分艺术产品的增值税,鼓励艺术企业落户太原,为其提供相应的政策辅助和补贴,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源头上丰富和活跃太原市艺术消费市场。
五、结束语
艺术消费作为文化艺术产业的终端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文化艺术产业化的总体水平,对区域文化艺术审美修养提升、经济效益拉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提升太原市艺术消费水平,挖掘艺术消费潜力,要积极引入优秀的艺术生产企业,鼓励其开发和引入优质的艺术消费产品,在提高消费者审美品位的基础上不断刺激其艺术消费动力,同时辅佐以完善的政府艺术消费保障机制,太原市艺术消费市场终将呈现出繁荣的新气象。
参考文献:
[1]Hirschman.1983, Aesthetics, Ideologies, and the Limits of Marketing Concepts, Journal of Marketing, Vol 47.
[2]弗朗索瓦·科爾伯特,林一等著,2017.12,《文化艺术营销管理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3]林一.中国文化艺术“走出国门”受众定位及战略建议[J].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06).
作者简介:庞亚婷(1988-),女,讲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文化传播系,主要从事艺术管理及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