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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522.74 文献标识码:A
摘要: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起步较晚,目前,非营利组织一般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这三种非营利性组织各有不同的特点。社会团体自治性较差,而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自治性相对较强,但是盈利色彩比较浓厚。教育类非营利组织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非营利组织范畴,并且,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是,民办教育的非营利性仍然受到广泛的质疑。公众认为,很多民办学校借着服务社会的幌子牟取暴利。本文通过对沭阳县的XY民办学校的研究来了解当今我国民办学校的一些现实情况。
关键词:XY民办学校;非营利组织;办学宗旨;统筹管理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急剧变革,教育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原先由政府包揽一切的办学格局被打破,各类民办学校得到迅猛发展。随着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民办教育得以更加规范、更加迅猛地发展。
XY民办中学创建于2001年,共有2个校区,占地174亩,是全日制民办完全中学。现有81个教学班,288名教职工,在校学生4200多人。2008年1月,江苏省教育厅确认该校为“省三星级普通高中”,2009年4月,省教育学会评定该校为“省模范民办学校”,2010年3月,宿迁市民办协会确定XY校为“市诚信民办学校”。XY学校以“实施精品战略,创建名牌学校”为办学目标,把“学生拥护,家长满意,社会认可”作为评价标准,形成“以人性哺育人性,靠人心换取人心,凭人格塑造人格,用人才培养人才”的人才培养模式。XY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念先进,机制灵活。同时,校风严谨、务实,教风科学、民主,学风认真、扎实。
笔者曾在该校就学,对该校的一些办学理念与组织管理也有一定的了解。在沭阳县像XY这样的民办学校非常多,但是,XY是发展的相对比较好的一所民办中学。
二、XY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分析
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应从三个方面来体现宗旨和目的、财产分配体制、资产属性。从组织的宗旨和目的上看,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从财产分配体制上看,组织的利润不能在成员间分配从资产属性上看,组织的资产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
(一)办学宗旨
根据笔者对XY学校的校长进行的实地访谈中了解到,该校的办学宗旨是服务社会、发展教育事业。同时,从该校的《学校章程》中也可以看到学校的办学目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为祖国培养合格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工必须以“育人子弟,培养人才”为己任,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通过这些表面制度可以确定XY学校体现了一个非营利组织应有的本意,学校的性质是非营利性的。
(二)财务制度
组织的资金运作与财务信息公开程度是判断一个组织非营利性的重要方面。专家认为,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最大差别在于非营利组织是为了完成使命而存在,行政开支过大的组织显然是缺乏非营利性的。XY学校建校时是完全有个人出资建立的,办学过程中没有得到过外界的捐赠,收入只能依靠学生的学费。XY学校的收支基本平衡,收入仅仅能够维持学校的日常运转。XY学校行政费用占比相对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组织的非营利性。同时,从财务公开的角度分析,XY学校校长认为,该校属于盈亏自负型组织,财务是否公开无关紧要财务信息不能够充分透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校的非营利性。
(三)资产管理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通过笔者的调查发现,XY学校的资产并没有与该校长的个人资产相分离。虽然,学校的章程中说明该校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学校资产不能任意侵吞,但是,从该校的实际运作根本没有做到这一点。资产所有权上存在很严重的模糊性,使侵占学校资产提供了可能性。
(四)监督机制
非营利组织存在的法律依据是服务社会、增进社会福利。公众监督是非营利组织得到公众信任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督才能防止组织内部人员滥用权力危害公共利益。目前对于XY学校的监督还是很不到位的。首先,政府在执行监督权力时没有做到规范化,政府监督多是形式主义,走过场而已。其次,公众对于XY学校的监督缺乏应有的意识。公众普遍认为学校是校长个人的和企业一样,盈利是其最终目标,不认为自己具有监督的权力与义务。最后,该校的理事会是完全由校长控制,不具有监督该校运作的能力。所以不管是政府、公众还是理事会都难以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难以保障非营利性。
三、XY民办学校营利性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于民办教育的性质以及民办非企业单的性质有了严格的规定,包括服务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可私自侵占组织资产等。在我国,民办学校属于非营利组织的范畴,所以XY民办学校为了获得合法性,必须以非盈利为宗旨。此外,为了从政府和社会获得办校所必须的资源,比如土地、建校经费、审批材料等等,XY学校也不得不假借非营利组织的名义来尽可能多的获得这些资源。虽然,各种规章制度符合非营利组织的要求,但是,实际运作与表象的制度却有很大差别,再加上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XY民办学校营利性也是切实可行的。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高质量的教育需求增加,再加上,我国教育资源分配结构不合理,教育不公平现象严重。民办教育在我国具有很广泛的市场需求。民营资本在投入教育行业本身具有寻利性,民办学校这样的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具有盈利的市场空间。此外,我国缺乏慈善捐赠的社会环境,民办学校缺乏捐赠的资产,所有运营资产都有投资人个人支出,因而,获得合理回报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我国目前对于民办学校的产权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界定。虽然,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在学校存续期间学校财产属于学校不再属于投资人,投资人可以从学校盈利中获得合理回报。但是,对于学校终止以后剩余财产的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界定。只要学校存续,投资人就具有控制权,投资人可以利用控制权获得比投资成本更多的财产。目前民办学校还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投资人利用学校的土地建设房屋以出售来获取利益。投资人通过拥有民办学校的控制权能够很轻易的获得公共领域的资源,建立一种排他性的控制权,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
四、总结
民办学校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关于其非营利性研究是我国目前非营利组织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XY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与营利的现实可能性进行分析,来了解目前我国民办教育的现状。非营利性主要从办学宗旨与目的、治理结构、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和监督机制来分析其内在的非营利性。而营利性则从我国当前的教育环境以及民办学校的产权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其营利的现实可行性。所以,笔者认为,对于处在发展中的非营利组织不应该过分强调其非营利性,而是应该通过规范化制度以及监督机制来规范其行为。可以逐步取消机械性的法律条款,给予民办教育更多支持性的政策促进其良性发展。
作者简介:
李玉珠(1988.08-),民族:汉,籍贯:江苏,学历:硕士,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王瑞琳(1988.10-),性别:女,民族:汉,籍贯:河南,学历:研究生,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行政管理专业,市场经济与政府职能研究方向。
摘要: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起步较晚,目前,非营利组织一般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这三种非营利性组织各有不同的特点。社会团体自治性较差,而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自治性相对较强,但是盈利色彩比较浓厚。教育类非营利组织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非营利组织范畴,并且,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是,民办教育的非营利性仍然受到广泛的质疑。公众认为,很多民办学校借着服务社会的幌子牟取暴利。本文通过对沭阳县的XY民办学校的研究来了解当今我国民办学校的一些现实情况。
关键词:XY民办学校;非营利组织;办学宗旨;统筹管理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急剧变革,教育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原先由政府包揽一切的办学格局被打破,各类民办学校得到迅猛发展。随着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民办教育得以更加规范、更加迅猛地发展。
XY民办中学创建于2001年,共有2个校区,占地174亩,是全日制民办完全中学。现有81个教学班,288名教职工,在校学生4200多人。2008年1月,江苏省教育厅确认该校为“省三星级普通高中”,2009年4月,省教育学会评定该校为“省模范民办学校”,2010年3月,宿迁市民办协会确定XY校为“市诚信民办学校”。XY学校以“实施精品战略,创建名牌学校”为办学目标,把“学生拥护,家长满意,社会认可”作为评价标准,形成“以人性哺育人性,靠人心换取人心,凭人格塑造人格,用人才培养人才”的人才培养模式。XY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念先进,机制灵活。同时,校风严谨、务实,教风科学、民主,学风认真、扎实。
笔者曾在该校就学,对该校的一些办学理念与组织管理也有一定的了解。在沭阳县像XY这样的民办学校非常多,但是,XY是发展的相对比较好的一所民办中学。
二、XY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分析
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应从三个方面来体现宗旨和目的、财产分配体制、资产属性。从组织的宗旨和目的上看,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从财产分配体制上看,组织的利润不能在成员间分配从资产属性上看,组织的资产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
(一)办学宗旨
根据笔者对XY学校的校长进行的实地访谈中了解到,该校的办学宗旨是服务社会、发展教育事业。同时,从该校的《学校章程》中也可以看到学校的办学目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为祖国培养合格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工必须以“育人子弟,培养人才”为己任,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通过这些表面制度可以确定XY学校体现了一个非营利组织应有的本意,学校的性质是非营利性的。
(二)财务制度
组织的资金运作与财务信息公开程度是判断一个组织非营利性的重要方面。专家认为,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最大差别在于非营利组织是为了完成使命而存在,行政开支过大的组织显然是缺乏非营利性的。XY学校建校时是完全有个人出资建立的,办学过程中没有得到过外界的捐赠,收入只能依靠学生的学费。XY学校的收支基本平衡,收入仅仅能够维持学校的日常运转。XY学校行政费用占比相对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组织的非营利性。同时,从财务公开的角度分析,XY学校校长认为,该校属于盈亏自负型组织,财务是否公开无关紧要财务信息不能够充分透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校的非营利性。
(三)资产管理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通过笔者的调查发现,XY学校的资产并没有与该校长的个人资产相分离。虽然,学校的章程中说明该校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学校资产不能任意侵吞,但是,从该校的实际运作根本没有做到这一点。资产所有权上存在很严重的模糊性,使侵占学校资产提供了可能性。
(四)监督机制
非营利组织存在的法律依据是服务社会、增进社会福利。公众监督是非营利组织得到公众信任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督才能防止组织内部人员滥用权力危害公共利益。目前对于XY学校的监督还是很不到位的。首先,政府在执行监督权力时没有做到规范化,政府监督多是形式主义,走过场而已。其次,公众对于XY学校的监督缺乏应有的意识。公众普遍认为学校是校长个人的和企业一样,盈利是其最终目标,不认为自己具有监督的权力与义务。最后,该校的理事会是完全由校长控制,不具有监督该校运作的能力。所以不管是政府、公众还是理事会都难以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难以保障非营利性。
三、XY民办学校营利性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于民办教育的性质以及民办非企业单的性质有了严格的规定,包括服务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可私自侵占组织资产等。在我国,民办学校属于非营利组织的范畴,所以XY民办学校为了获得合法性,必须以非盈利为宗旨。此外,为了从政府和社会获得办校所必须的资源,比如土地、建校经费、审批材料等等,XY学校也不得不假借非营利组织的名义来尽可能多的获得这些资源。虽然,各种规章制度符合非营利组织的要求,但是,实际运作与表象的制度却有很大差别,再加上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XY民办学校营利性也是切实可行的。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高质量的教育需求增加,再加上,我国教育资源分配结构不合理,教育不公平现象严重。民办教育在我国具有很广泛的市场需求。民营资本在投入教育行业本身具有寻利性,民办学校这样的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具有盈利的市场空间。此外,我国缺乏慈善捐赠的社会环境,民办学校缺乏捐赠的资产,所有运营资产都有投资人个人支出,因而,获得合理回报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我国目前对于民办学校的产权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界定。虽然,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在学校存续期间学校财产属于学校不再属于投资人,投资人可以从学校盈利中获得合理回报。但是,对于学校终止以后剩余财产的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界定。只要学校存续,投资人就具有控制权,投资人可以利用控制权获得比投资成本更多的财产。目前民办学校还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投资人利用学校的土地建设房屋以出售来获取利益。投资人通过拥有民办学校的控制权能够很轻易的获得公共领域的资源,建立一种排他性的控制权,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
四、总结
民办学校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关于其非营利性研究是我国目前非营利组织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XY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与营利的现实可能性进行分析,来了解目前我国民办教育的现状。非营利性主要从办学宗旨与目的、治理结构、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和监督机制来分析其内在的非营利性。而营利性则从我国当前的教育环境以及民办学校的产权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其营利的现实可行性。所以,笔者认为,对于处在发展中的非营利组织不应该过分强调其非营利性,而是应该通过规范化制度以及监督机制来规范其行为。可以逐步取消机械性的法律条款,给予民办教育更多支持性的政策促进其良性发展。
作者简介:
李玉珠(1988.08-),民族:汉,籍贯:江苏,学历:硕士,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王瑞琳(1988.10-),性别:女,民族:汉,籍贯:河南,学历:研究生,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行政管理专业,市场经济与政府职能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