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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前中消协的一项数据统计,去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了电子类产品投诉15万件左右,其中家电方面的投诉位列第一,占到投诉总数的78%,共计10.2万件,如果分成四个席位,分别是照相(摄像)器材、电脑、电视机、手机等。
作为韩资家电的主打品牌——“三星电器”,占据着中国市场的一定份额,但随着售后服务投诉的增多,近年来频频受到消费者质疑,“如何保障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不被忽悠,应当是三星公司当前最需要考虑的。”
三星究竟哪些方面“得罪”了人?经过整理,记者发现,主要表现为:处理售后工作拖沓、回复速度极慢、服务态度欠佳,再就是维修费用高得惊人。
盼解决 消费者一等再等 近日,家住双榆树路的读者范先生发来一封电子邮件,讲述了他的维修经历:06年的电视机,使用不到半年就出现了故障,送到维修中心就不下5次,甚至还找了消协,但就这样三番五次地折腾,问题也没有最终得到解决……范先生不禁感叹,买台三星简直就是对精神上的“磨练”;无独有偶,家住回龙观附近的张先生也在为家中的电视机搓火,并对三星售后服务态度深感不满,他说,“我与他们交流不下20次了!”
2004年初,张先生花了2万7千元买了一台“三星46英寸等离子背投电视”,一年后屏幕开始发暗,并伴有经常性的自动关机现象,“有时一天内会出现几次开机没有声音,只能关机后多次重新启动才能恢复”张先生说。
见到维修人员已经是一年以后的事儿了。张先生回忆道,2005年底,三星派了一名维修人员来到他家,既没有打开电视机用任何仪器进行测量,也没有询问发现故障的经过和原因,就说是部分组件坏了,改天换一个,说完就走了,以后再无音讯。
2006年春节刚过,张先生再次打电话反映问题,三星说,过几天派人来修,但也没和张先生联系过。眼看拖到年底,张先生发现电视开始频繁地跳台,不但一跳就是两三个台,而且自动关机现象越发频繁……再次联系三星,得到的回复是,主板坏了,当然,还是承诺:过几天一定派人检修,事后还是没有踪影。
维修费用贵得惊人
对方终于回复了:该电视的保修期为1年,因为已过保修时间,需要支付15000元才能修好,张先生认为这是“天价”,并再三告知三星,“错误”不在自己!经过无数次交涉,直到2007年元月4日,一位姓刘的负责人才答应可以折旧更换,并告诉张先生,领导已经同意了更换,再耐心等待几天。而当张先生再次拨打三星公司电话时,对方又说,领导根本就不知道换机器的事儿,也没交待具体应该怎么换……
内部价格不便公开
记者拨通了三星公司客服热线,对方技术人员表示,三星电器的零配件都是公司自己研制的,液晶背投三星公司推出得比较早,技术含量较高,涉及到质量问题,他说“应该说每台电器都有一定的返修率,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当记者问及目前三星背投的返修率时,对方含糊的告知,返修率是“动态”的,没有一个稳定的情况,由于主要领导联系不上,因此他说,自己的话不具说服力。至于维修价格,对方认为,液晶背投本来就是高档消费品,它的零配件价格是根据总公司报价定的,属于内部价格,不便公开。
没有明确规定
也该三年保修
对于等离子和液晶电视保修期的问题,网络上也一直争论着。有专家表示,由于国家对等离子和液晶电视没有一个统一的三包规定,一些厂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自定规矩,如液晶显示屏或等离子显示器的保修期是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出现了问题,厂家就会以超过三包期为由要求收取费用,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块。
专家认为,在国家正式的规定没有出台前,厂家自定的“规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出现问题应该比照国家现有的,关于彩电显示器质量方面的规定,按三年保修期来执行。
记者点评——
许多买卖之间的纠纷,若不是消费者执意坚持到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通过张先生这件事,记者又发现了两处盲区:如果厂家、商家,明明可以很快解决消费者的反馈,但就是进行推诿,是否应该存在第三方的监督,这个机构在哪儿?具体到谁来责令其加速解决问题?
另外,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退货、换货时需要缴纳一定的折旧费,那么,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的产品,以及退换货过程中时间上的浪费、精神上的折磨、运输、交通等费用,又该由谁来承担?是不是消费者没有权力或是说没有资格弄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