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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的“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人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只是政府的权宜之计,有人将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楼房建设,有人理解新农村只是政府的事……我们究竟该如何正确理解新农村?
农民,这个带着鲜明阶级或阶层烙印的名词,似乎注定要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之一。
新农村建设,权宜之计?
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杀头”的危险,摁血手印签“生死契约”,大胆“单干”,从而拉开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中国农村建设也由此进入了联产承包的时代,农民的收入大幅提高。然而走过辉煌的20世纪80年代头几年之后,在市场经济建设的大浪中,农民又一次迷失了发展的航标,在大力兴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战略指引下,农业遭遇了徘徊不前甚至是倒退的困境,城乡差距被逐渐拉大。
据有关数据统计,全国城乡差距在1985年至2003年的18年间快速扩大,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3%,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7%。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2?誜1,加上各种福利差距,实际达到6?誜1。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
浙江农民连续20年占据全国农民收入第一位,也依然无法摆脱被城市拉开的命运。1999年,浙江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13倍,但到2003年差距已扩大到2.43倍。
长期从事农村问题研究的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顾益康告诉记者:“上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率先推进,农民率先尝到了改革的甜头。然而到了90年代,一些地方在抓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唯GDP’论盛行,只看重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三农’建设甚至牺牲‘三农’利益,导致了城乡差距不断拉大,造成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农村面貌山河依旧。”
据有关报道,在工业化建设中涉及农民土地的征用、房屋的拆迁、污染企业的引进等,都存在着程度不一的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再加上农民工、农村教育、农村贫困等等问题,使得“三农”处于十分严峻的境地。
近些年来,党中央将“三农”问题放在了工作的重中之重。顾益康认为,中央连续几年将解决“三农”问题列为一号文件,体现了新一届领导人对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表示,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强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思路,是必要和及时的,更是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也有人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又是一场“口号革命”,是政府面对日益严峻的“三农”问题而采取的权宜之计,目的是为了平息当前农民的各种不满情绪,让他们尝些甜头,等这股风刮过后,一切都会恢复原状。
顾益康对此表示:“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中国经济建设战略性转向的标志,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之下,对城乡建设的重大方面的调整,是对‘三农’问题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而非政府的权宜之计。”
众所周知,拉动经济发展的三架马车之一的消费,其关键在于拉动内需。许多学者指出,现在农民的收入没有提高,农村的市场就无法开拓,那么在通货紧缩的形势下,企业产品过剩,进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温铁军表示,“通过农业的发展来拉动内需,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韩国新村运动,正是达到了这个效果。”
因此,“我们要跳出‘三农’抓‘三农’,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必须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农民要主动参与其中。靠‘三化’带动‘三农’,让农业农村的发展再来促进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从而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 顾益康说。
新农村=新房子?
当前,与城市的高楼大厦和整齐划一的现代化居民小区相比,农村的破旧而零散的土房则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张乃剑认为,我国农民居住的分散性、随意性,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显著特征。新农村建设必须以集约化为突破口,既节约土地,同时也可以降低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
到2005年底,宁波鄞州区借助于强大的经济实力建成新村住宅78.5万平方米,拆除农村旧房74万平方米,形成了一批功能全、环境优的农民住宅区,解决了部分农民的住房问题。义乌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大量的农村实现了“旧貌换新颜”。原是贫困村的大陈二村到2003年底,就有272户农户住进了新房,占全村农户的76%,共建成条型房25户,连体别墅115幢户,单体别墅7幢,套间80户,拆除旧房235间,一个现代化的小康示范村初具规模。不少农民感言:“旧屋换新房是城乡一体化中我们获得的最大实惠。”
然而,目前一些地区则将新农村建设简单化地理解为拆旧屋造新房的建设,认为只要“门面阔了”就是小康。在一些地方,这种“立竿见影”的“民心工程”一次次地被复制。一些条件不成熟的农村也“打肿了脸充胖子”,民房公寓被认为“没新意”,硬要改为别墅,大搞政绩工程,劳民伤财,造成了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损失,结果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今年3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以《示范给谁看?》为题报道了吉林省桦甸市八道河子镇小康示范村,农民虽然住着政府修建的欧式豪华别墅,可80%的户主在信用社都有2万至4万元的贷款。由于负担不起物业和取暖费用,有些农民住户纷纷搬了出去,为一日三餐而发愁。据悉,这种负债别墅工程仍在继续。
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从农民最关心的事情做起。有人大代表表示,“家家户户盖别墅”、“扛着锄头坐电梯”这种“摆花瓶、栽盆景”的做法是不符合农村具体实际的,应该提高警惕。
浙江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展望村支部书记唐利民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新农村建设要不得冒进,不能“刮风”,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需要学会顺应民意,引导群众,决不能搞一些农民不愿意的事情,强制去做只会适得其反。
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从推进新农村建设入手,强化对“三农”领域的全方位支持,更是“以人为本”地从乡风村容、社会文化事业以及民主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全面求解,并进一步提出了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
顾益康指出:“当前各级政府需要认真领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这样才能保证新农村建设取得切实的成效,而不是大张旗鼓地搞各类形象工程。”浙江省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农村康庄工程”等都是惠及千万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再来一次“村村点火,户户冒烟”?
“人家说,浙江富,富在于农民,开始我也是半信半疑。经过两年的接触,我见识了,浙江农民企业家确实了不得。” 浙江的农民给在浙江大学进修的宁夏大学行政管理系的教师张斐松留下了深刻印象。
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浙江农民就率先“洗脚上岸”,务工经商,经过2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统计数字表明,平均25个浙江人中就有一个老板,在温州和台州地区,平均每4个家庭就办有一家企业。2003年,全省农民创办的乡镇企业有108万家,实现产值20000亿元,上缴税金620亿元,吸纳农民就业1100万人,支付劳动者报酬1180亿元,个体工商户有156.3万户。全省2220万农村劳动力中已有61%在二三产业就业。
浙江的经验更多地被总结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模式。近年来,一些地区开始学习和模仿浙江,搞起了“村村点火、户户办厂”的低级工业化建设,试图通过复制浙江的模式,来实现经济的发展。
“这样做实际上是很危险的。” 顾益康告诉记者,现在有些省份打着新农村建设、富裕农民等旗号,大力兴办家庭作坊,“低、小、散”和高污染的工业,“这是一条错误的路子。”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浙江虽然以前也有一段“不太如人意”的发展历程。但是自从省委、省政府开展“八八战略”以来,全省各地实行了大刀阔斧的经济整顿,提出要“腾笼换鸟”、“新笼新鸟”,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农村产业和人口集聚,培育中心镇,从而引领浙江经济向新型工业化时代迈进。
“我们这样做是‘亡羊补牢’,不能再倒退回去,重复上世纪80年代的那种做法了。” 顾益康感叹,“关键是要把现有的企业做大做强,把中心镇做大做强,以‘创大业、创新业’的理念,依靠科技进步来推动企业的发展,通过第三产业的发展,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
创大业、创新业,需要一批懂技术、素质高的新型农民。
据统计,近两年来,全省以“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为载体,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315.5万,培训后转移就业83万。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率已经从2000年的52%提高到2005年的67%。更让人欣喜的是,一大批经过技能培训获得技能证书的农民正在成为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生力军。
“百万农民创业,千万农民就业”。顾益康表示,“要富裕农民关键在于‘新型农民’的培育,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建设。”
“这是保障农民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顾益康强调。
新农村建设仅仅是政府的事?
新农村建设,这个在各级政府机关耳熟能详的名词,在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农民身上,又会作何理解呢?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一些农民对新农村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但是至于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他们的理解是:“建设是政府的事儿,希望政府能多为我们做点实事。”
但是,新农村建设难道仅仅是政府的事吗?
绍兴杨汛桥镇展望村党委书记唐利民坦言:“农民一家一户拿钱搞农村公益化建设,根本不可能,而一味指望政府掏钱也是不现实。”
唐利民的话流露了基层工作者的难处,同时也道出了政府在农村建设方面的“力不从心”。因此,除了政府和农民之外,还需要第三方力量的参与。唐利民指出,他们的实践是“积极地争取‘生于斯、长于斯’的乡村企业支持,从而来共同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据省农办的同志介绍,在宁波、台州等地区也纷纷开展了“千企联千村”工作。“通过借助社会的力量来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
桐乡市石门镇三位眼光敏锐的企业主在“桂花村”投资150多万元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当年即吸引游客12万多人次,使这个百年老村的桂花香飘到了更远的地方,“桂花村”的牌子给公司和农户带来双赢。桐乡市农办副主任汪明富谈到,“民营企业,正成为桐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力量。”
浙江省委副书记周国富指出,目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格局,充分体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导向和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的客观要求,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水平全面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
毫无疑问,新农村建设也将带来大量的工程建设,其中蕴涵商机。记者了解到,在义乌、江山等地,商人们早已“嗅”到了这个商机,并在局部地区已经开始上演企业“争”村的场面。
有人提出,这里头既然有商机,就意味着有“腐败”和决策失误的风险。如果我们都让政府包办,那么会不会出现政府“寻租”问题。
“这就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顾益康指出,“‘政府规划引导,农民自主决策’的模式,要求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让农民群众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让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使得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农民群众的真正参与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各种形象工程,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决策失误,防止腐败问题的出现。”
政府注定无法充当“天使”角色,包办一切。新农村建设必须引入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新农村建设成为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顾益康说。
农民,这个带着鲜明阶级或阶层烙印的名词,似乎注定要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之一。
新农村建设,权宜之计?
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杀头”的危险,摁血手印签“生死契约”,大胆“单干”,从而拉开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中国农村建设也由此进入了联产承包的时代,农民的收入大幅提高。然而走过辉煌的20世纪80年代头几年之后,在市场经济建设的大浪中,农民又一次迷失了发展的航标,在大力兴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战略指引下,农业遭遇了徘徊不前甚至是倒退的困境,城乡差距被逐渐拉大。
据有关数据统计,全国城乡差距在1985年至2003年的18年间快速扩大,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3%,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7%。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2?誜1,加上各种福利差距,实际达到6?誜1。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
浙江农民连续20年占据全国农民收入第一位,也依然无法摆脱被城市拉开的命运。1999年,浙江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13倍,但到2003年差距已扩大到2.43倍。
长期从事农村问题研究的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顾益康告诉记者:“上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率先推进,农民率先尝到了改革的甜头。然而到了90年代,一些地方在抓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唯GDP’论盛行,只看重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三农’建设甚至牺牲‘三农’利益,导致了城乡差距不断拉大,造成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农村面貌山河依旧。”
据有关报道,在工业化建设中涉及农民土地的征用、房屋的拆迁、污染企业的引进等,都存在着程度不一的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再加上农民工、农村教育、农村贫困等等问题,使得“三农”处于十分严峻的境地。
近些年来,党中央将“三农”问题放在了工作的重中之重。顾益康认为,中央连续几年将解决“三农”问题列为一号文件,体现了新一届领导人对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表示,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强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思路,是必要和及时的,更是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也有人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又是一场“口号革命”,是政府面对日益严峻的“三农”问题而采取的权宜之计,目的是为了平息当前农民的各种不满情绪,让他们尝些甜头,等这股风刮过后,一切都会恢复原状。
顾益康对此表示:“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中国经济建设战略性转向的标志,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之下,对城乡建设的重大方面的调整,是对‘三农’问题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而非政府的权宜之计。”
众所周知,拉动经济发展的三架马车之一的消费,其关键在于拉动内需。许多学者指出,现在农民的收入没有提高,农村的市场就无法开拓,那么在通货紧缩的形势下,企业产品过剩,进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温铁军表示,“通过农业的发展来拉动内需,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韩国新村运动,正是达到了这个效果。”
因此,“我们要跳出‘三农’抓‘三农’,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必须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农民要主动参与其中。靠‘三化’带动‘三农’,让农业农村的发展再来促进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从而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 顾益康说。
新农村=新房子?
当前,与城市的高楼大厦和整齐划一的现代化居民小区相比,农村的破旧而零散的土房则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张乃剑认为,我国农民居住的分散性、随意性,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显著特征。新农村建设必须以集约化为突破口,既节约土地,同时也可以降低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
到2005年底,宁波鄞州区借助于强大的经济实力建成新村住宅78.5万平方米,拆除农村旧房74万平方米,形成了一批功能全、环境优的农民住宅区,解决了部分农民的住房问题。义乌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大量的农村实现了“旧貌换新颜”。原是贫困村的大陈二村到2003年底,就有272户农户住进了新房,占全村农户的76%,共建成条型房25户,连体别墅115幢户,单体别墅7幢,套间80户,拆除旧房235间,一个现代化的小康示范村初具规模。不少农民感言:“旧屋换新房是城乡一体化中我们获得的最大实惠。”
然而,目前一些地区则将新农村建设简单化地理解为拆旧屋造新房的建设,认为只要“门面阔了”就是小康。在一些地方,这种“立竿见影”的“民心工程”一次次地被复制。一些条件不成熟的农村也“打肿了脸充胖子”,民房公寓被认为“没新意”,硬要改为别墅,大搞政绩工程,劳民伤财,造成了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损失,结果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今年3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以《示范给谁看?》为题报道了吉林省桦甸市八道河子镇小康示范村,农民虽然住着政府修建的欧式豪华别墅,可80%的户主在信用社都有2万至4万元的贷款。由于负担不起物业和取暖费用,有些农民住户纷纷搬了出去,为一日三餐而发愁。据悉,这种负债别墅工程仍在继续。
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从农民最关心的事情做起。有人大代表表示,“家家户户盖别墅”、“扛着锄头坐电梯”这种“摆花瓶、栽盆景”的做法是不符合农村具体实际的,应该提高警惕。
浙江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展望村支部书记唐利民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新农村建设要不得冒进,不能“刮风”,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需要学会顺应民意,引导群众,决不能搞一些农民不愿意的事情,强制去做只会适得其反。
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从推进新农村建设入手,强化对“三农”领域的全方位支持,更是“以人为本”地从乡风村容、社会文化事业以及民主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全面求解,并进一步提出了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
顾益康指出:“当前各级政府需要认真领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这样才能保证新农村建设取得切实的成效,而不是大张旗鼓地搞各类形象工程。”浙江省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农村康庄工程”等都是惠及千万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再来一次“村村点火,户户冒烟”?
“人家说,浙江富,富在于农民,开始我也是半信半疑。经过两年的接触,我见识了,浙江农民企业家确实了不得。” 浙江的农民给在浙江大学进修的宁夏大学行政管理系的教师张斐松留下了深刻印象。
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浙江农民就率先“洗脚上岸”,务工经商,经过2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统计数字表明,平均25个浙江人中就有一个老板,在温州和台州地区,平均每4个家庭就办有一家企业。2003年,全省农民创办的乡镇企业有108万家,实现产值20000亿元,上缴税金620亿元,吸纳农民就业1100万人,支付劳动者报酬1180亿元,个体工商户有156.3万户。全省2220万农村劳动力中已有61%在二三产业就业。
浙江的经验更多地被总结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模式。近年来,一些地区开始学习和模仿浙江,搞起了“村村点火、户户办厂”的低级工业化建设,试图通过复制浙江的模式,来实现经济的发展。
“这样做实际上是很危险的。” 顾益康告诉记者,现在有些省份打着新农村建设、富裕农民等旗号,大力兴办家庭作坊,“低、小、散”和高污染的工业,“这是一条错误的路子。”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浙江虽然以前也有一段“不太如人意”的发展历程。但是自从省委、省政府开展“八八战略”以来,全省各地实行了大刀阔斧的经济整顿,提出要“腾笼换鸟”、“新笼新鸟”,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农村产业和人口集聚,培育中心镇,从而引领浙江经济向新型工业化时代迈进。
“我们这样做是‘亡羊补牢’,不能再倒退回去,重复上世纪80年代的那种做法了。” 顾益康感叹,“关键是要把现有的企业做大做强,把中心镇做大做强,以‘创大业、创新业’的理念,依靠科技进步来推动企业的发展,通过第三产业的发展,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
创大业、创新业,需要一批懂技术、素质高的新型农民。
据统计,近两年来,全省以“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为载体,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315.5万,培训后转移就业83万。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率已经从2000年的52%提高到2005年的67%。更让人欣喜的是,一大批经过技能培训获得技能证书的农民正在成为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生力军。
“百万农民创业,千万农民就业”。顾益康表示,“要富裕农民关键在于‘新型农民’的培育,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建设。”
“这是保障农民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顾益康强调。
新农村建设仅仅是政府的事?
新农村建设,这个在各级政府机关耳熟能详的名词,在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农民身上,又会作何理解呢?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一些农民对新农村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但是至于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他们的理解是:“建设是政府的事儿,希望政府能多为我们做点实事。”
但是,新农村建设难道仅仅是政府的事吗?
绍兴杨汛桥镇展望村党委书记唐利民坦言:“农民一家一户拿钱搞农村公益化建设,根本不可能,而一味指望政府掏钱也是不现实。”
唐利民的话流露了基层工作者的难处,同时也道出了政府在农村建设方面的“力不从心”。因此,除了政府和农民之外,还需要第三方力量的参与。唐利民指出,他们的实践是“积极地争取‘生于斯、长于斯’的乡村企业支持,从而来共同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据省农办的同志介绍,在宁波、台州等地区也纷纷开展了“千企联千村”工作。“通过借助社会的力量来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
桐乡市石门镇三位眼光敏锐的企业主在“桂花村”投资150多万元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当年即吸引游客12万多人次,使这个百年老村的桂花香飘到了更远的地方,“桂花村”的牌子给公司和农户带来双赢。桐乡市农办副主任汪明富谈到,“民营企业,正成为桐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力量。”
浙江省委副书记周国富指出,目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格局,充分体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导向和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的客观要求,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水平全面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
毫无疑问,新农村建设也将带来大量的工程建设,其中蕴涵商机。记者了解到,在义乌、江山等地,商人们早已“嗅”到了这个商机,并在局部地区已经开始上演企业“争”村的场面。
有人提出,这里头既然有商机,就意味着有“腐败”和决策失误的风险。如果我们都让政府包办,那么会不会出现政府“寻租”问题。
“这就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顾益康指出,“‘政府规划引导,农民自主决策’的模式,要求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让农民群众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让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使得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农民群众的真正参与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各种形象工程,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决策失误,防止腐败问题的出现。”
政府注定无法充当“天使”角色,包办一切。新农村建设必须引入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新农村建设成为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顾益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