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绿建楼引发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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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娄底市,因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建临时售楼部引发了当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质询。质询的提出和之后对政府答复的投票表决,体现了人大监督的“硬度”。
  4月29日上午8时30分,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严肃而紧张的气氛中开幕。30名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30名列席会议的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前来到会场。20名市人大代表、公民和新闻媒体记者应邀旁听。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质询案答复情况的报告。这是娄底市人大常委会成立7年来首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质询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质询:人行道上建起临时售楼部
  
  娄底,位于湖南中部。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功能的完善,娄底的房地产业也日益升温。高档次的商业街、步行街和高品位的住宅小区建设如火如荼。然而,在这种“热闹”、“繁华”的背后,一些开发商重私利轻公益,置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在绿化用地上建起临时售楼部,损害城市的形象。尤其醒目的是,作为商业繁华地段的长青街与石马路交叉口、春园路口等处的临时售楼部,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出行,引起了市民的强烈不满。
  有的市民以打电话、写信的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有的直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上访,要求人大加强监督,维护市民的利益和城市的形象。一些市民说:“人行道、绿化带是为市民服务的,体现城市形象,不能因为个别老板的利益而牺牲市民的利益。”还有的市民非常气愤地责问政府职能部门:“人行道上建临时建筑,于法无据。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必须依据法律,不能由部门权力说了算!”
  接到市民的来信来访后,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在不同场合听取了市民的建议和意见。3月22日,周安根等7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了《关于城区几处售楼部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问题的质询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市人大城环委进一步调查和核实售楼部的审批及占道毁绿等情况。
  随后,市人大城环委组织提出质询案的委员进一步调查几处售楼部占道毁绿的情况。调查发现,中心城区主要存在4处占用人行道和绿化用地建设临时售楼部的开发项目,共占用人行道700平方米、绿化用地200平方米,有的“先上车、后买票”,没有经过城市规划部门许可先行施工;有的擅自改变规划许可范围;有的强行封闭人行道,且建设和使用时间都需要两年以上。
  根据调查情况,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常委会7名委员提出的质询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主任会议认为,质询案提出的问题客观实在,反映了市民的心声;人行道上建临时售楼部,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损害了市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常委会,有责任予以关注和监督。会议决定将该质询案正式列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要求市政府及规划、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里做出严肃认真的答复。
  
  问责: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何在
  
  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市政府及建设、规划、城管、市政、园林等部门负责人正襟危坐,会议气氛严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在绿化带和人行道上建设售楼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属于乱作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售楼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属于失职和不作为。”“当开发商和公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应该首先顾及的是公众的利益而不应该只为开发商着想。”周安根委员直言不讳。
  “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过程中,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好像就是政府让利、政策让步、法律让路,就可以允许乱批、乱搭、乱建了。”刘建中委员的发言更是不留情面。
  在座的不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脸色变得不太好看。但委员们的发言照样尖锐。“一些临时建筑之所以能违法上马,就在于有些业主不按程序办事,‘隔山打炮’,先直接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再奉指令办理许可手续;而有的领导明知越级报批程序违法,却视而不见、逆法而行。这种违反正常程序许可的做法,是导致监管部门监管失控、失真、失职的重要根源。”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彭咸度继续发言。
  的确,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许可同意占用绿化带和人行道建设临时售楼部缺乏法律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需要或特殊原因”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许可城区临时建筑。临时售楼部不在此列。湖南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更是明确规定:“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不得挤占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用地,不得占压管线。”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知其不该为而纵之,这不是政府监管部门的失职失责,又是什么?”一位旁听公民的会后感言虽然尖锐,却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民意对政府职能部门责任的追问。
  
  答复: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有理有据的质询,副市长罗德才代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负责的答复,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剖析问题时,罗德才副市长作了坦诚的自我批评:在中心城区出现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建设临时售楼部的现象,说明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公众利益重视不够,考虑问题不周全、不细致,一味迁就项目业主,忽视和损害了公众利益;同时也说明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对一些售楼部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在检查中发现了,却未能有效制止和处罚到位,属于失职和不作为。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和不足,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认真总结教训,防止再度出现类似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无疑是整改结果。罗德才副市长代表政府提出了严肃认真的整改方案。对春园商业步行街临时售楼部,要求临时期限到期后,按规划要求建设入口广场。对鹏泰(国际)财富中心临时售楼部在建设过程中擅自移位、扩大面积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进行经济处罚,并限期拆除186平方米,腾出人行道面积96平方米;对已到期的九龙环球广场临时售楼部,由市规划局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对东方豪苑临时售楼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报建手续,并依法做出处理。
  为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市政府于4月27日发出《关于加强娄底中心城市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管理的通知》,今后禁止审批占用人行道和绿化带等公共设施用地建设售楼部、工地办公室等临时建筑;对施工安全围栏确需临时占用公共用地的,从严从紧审批,不准毁绿;由市建设局筹建统一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禁止开发商单独建设临时售楼部。
  
  表决:政府答复最终获得通过
  
  对政府的答复和整改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旁听的市人大代表纷纷发言,表达自己的意见。
  多数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待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质询案,态度是诚恳的,答复是负责的,整改是积极的。在收悉质询案后,市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迅速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检讨前段工作的不足,制订具体的整改措施。同时,还主动与提出质询案的人大常委会委员沟通,听取搞好整改的建议和意见。在常委会会议上的答复,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没有遮掩问题,没有推卸责任,提出的和已实施的整改措施,是积极可行的。
  然而,也有少数组成人员对答复表示不满意。他们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答复中强调客观原因多、检讨主观原因少,承担责任的勇气不够,问题的整改还不彻底。对于临时售楼部,不管它有什么背景,不管它花费了多少钱,违法了就应当依法拆除。通过政府审批的项目就应该由政府依法赔偿,开发商自己擅自建设的由其自己承担责任。
  为了充分尊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会议决定对市人民政府的答复进行投票表决。经过表决,到会的26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11人投了满意票,13人投了基本满意票,2人投了不满意票。市政府的答复最终获得了通过。
  “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的次数很多,但是对政府关于质询案的答复是否满意进行投票表决,还是第一次。我感到这一票分量很重,因为这是代表人民对政府的责任心和公信力进行公正评判。投这一票,我很慎重。”吴合群委员坦言。
  虽然自己不是被质询对象,但作为列席会议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水利局局长李梦贤在答复现场一样看得脸红心跳:“这样的监督,动真格,有力度,很有刚性。虽然自己不是被质询对象,但同样感受到民意不可违!”
  “不管是满意票,还是不满意票,都是一种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体现。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进行质询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质询案的认真审议和办理,充分体现了人大对人民负责的根本理念。”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长根如此看待表决结果。
  质询虽然结束,但监督并没有结束。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在今年年底再次听取市政府关于质询案整改情况的汇报,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群众利益无小事。”透过这起临时售楼部引发的质询案,我们所能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人大监督的“硬度”,更有一种“民本、务实、较真”的新监督理念正在渐行渐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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