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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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是今年最后一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决定了有关重大事项,审议和讨论了各项工作报告稿,修改了地方性法规,通过了重要法规草案的提请议案,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标志着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顺利“收官”。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一线”的状态,认真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我觉得,这一年,我省人大工作真是大事多、亮点多。大事方面,举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纪念活动,张德江委员长来浙调研,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等;工作亮点方面,及时作出关于保障和促进“两美”浙江建设的决定,组织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活动,部署“五水共治”三级联动的专项监督,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可游泳河段的申报,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全覆盖,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活动,等等。这些大事和亮点充分说明,人大工作谋得准、抓得快、干得实,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贡献了人大的智慧、体现了人大的作为、发挥了人大的作用。省委对人大工作是满意的。
  初步打算,省委常委会在明年1月上旬专题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人大工作以及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等有关事项。这里,我主要强调一下近期要着力抓好的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12月初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要求,强调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大的“一线”作用,扎实推进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会上讨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意见》,已经以浙委文件印发。这个文件立足全省人大工作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许多规定是名符其实的“干货”、“实货”。各级人大要把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讲政治坚定清醒,抓落实一丝不苟,促成效稳扎稳打,切实使会议精神“落地”、“生根”。
  二是要抓紧修改完善各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征求对“一府两院”三个工作报告的意见,是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要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工作,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一经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就成为当年国家机关向社会公开作出的“政治承诺书”、“行动总纲领”。我们要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高度,认真对待国家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这件严肃的事情,切实把各项工作报告修改好、完善好。明天,省委将召开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明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各项工作报告要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衔接好。本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要抓紧将各项工作报告稿印发全体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人大及“一府两院”机关要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进行梳理研究,拿出高质量的工作报告“亮相”省人民代表大会。
  三是要认真筹备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根据本次会议作出的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大会将听取和审查各项工作报告,审议决定明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现在离大会召开不到一个月时间,常委会机关及各有关方面务必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开展代表会前视察和调研,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促进代表知情知政,为代表在大会期间履职奠定基础;要进一步改进大会组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要求,引导和保障代表集中精力审议好各项报告和议案,确保把大会开成一次统一思想、团结民主、务实鼓劲的大会。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还有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这是时隔多年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再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已通过代表联络站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了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作了多次修改完善。作为法规草案的提请主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大会期间,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代表共同把这件重要地方性法规审议好、制定好。
  再过一个星期,我们将迎来2015年元旦。在此,预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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