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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天真烂漫、最牵动人心的,恰是那群孱弱的孩子。毫无自护能力的他们,本该得到最周全的照管,本该嬉戏在离危险最远的地方。但,一辆肆意超载的校车,打破了种种美愿。
近年来,在湖南衡南、吉林公主岭、广西武鸣等地,因为百分之几十到几倍不等的超载率引发交通事故,不少幼小的生命受到摧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坦陈,目前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最主要“杀手”。
从这些校车超载事件的发生地来看,多集中于中西部、农村地区、城市外来人口聚集区。除了普遍存在的教育投入不足问题之外,教育发展不平衡、公共资源不均衡、交通服务不完善,恐怕是更为现实的原因。比如迁安的幼儿园校车超载,其实凸显了在目前教育格局中,幼教处于义务教育范畴之外,幼儿园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加强,大肆改装、塞了又塞的“黑校车”,只不过是各类低水平幼教机构为了追逐利益、“野蛮生长”而打出的一张牌。
現象
超载校车“步步惊心”向谁求解
近日,河北省迁安市交警拦截了一部严重超载的幼儿园校车。原本荷载8人的面包车里密密麻麻塞下了64名小孩。但由于“严重超载”尚构不成拘留条件,私改车辆者一般只是被罚款500元并扣分。
先讲另一个超载校车里发生的故事。据《扬子晚报》报道,2010年2月26日,江苏省如皋市一幼儿园的校车送孩子回家,7座的微型面包车内被塞进了二三十个孩子。其中一名4岁女童因车厢内拥挤发生呼吸困难,不治身亡。对比河北这辆超载700%的面包车,车内孩子们的危险系数不可低估。
为孩子们的安全考虑,查处这辆严重超载的幼儿园校车,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司机进行罚款与扣分的处罚,是交管部门的责任所在。然而,当被问及处罚完毕之后如何规范校车管理时,相关部门却没有了多少底气:“严重超载”尚构不成拘留的条件……问题是,查处非法改装或超载的校车容易,帮助各学校购置安全合格的校车却很难。
这也就留下两个问题:其一,查处了非法改装的校车之后,当地的孩子如何到幼儿园上学呢?其二,什么样的校车是合格的,各幼儿园学校到哪购置合格的校车?政府有没有资助?
校车之痛,其实是社会之痛。对于校车的规定,我国其实是有明文可查的。2010年2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中国首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标识强制性国标,但是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没有看到校车制度的普遍建立,甚至校车超载或发生各类事故的新闻仍不时见诸报端。
缺乏“校车传统”的语境下,类似的“超载车”、“高危车”不在少数。对“校车”的忽视是多重的:立法层面,并未将校车数量、配置等指标,作为办学资质的要件;执法层面,多将对校车的管理,置于一般交管体系之下,而专门的、针对性检验程序几同虚设。因为各种制约,校车标准化一直步履蹒跚,久而久之劣质校车难免鱼跃而出。
审视一起校车超载案,那些不谙世事的童稚笑脸,驱使着人们将反思更深一步。在无比重视“教育”的口号下,连学生上下学安全都保障乏力,岂不有些遗憾?事实上,建立一套完善的校车制度,并不缺认知层面的共识。唯一的纠结,恐怕还是最现实的“成本分配”。无论家长、学校,还是管理部门,都对“标准化校车”的投入有所忌惮。可以说,成人们僵持的利益博弈,直接导致了超载校车。
解读
发生事故的多为“山寨校车”
“其实大家都混淆了概念,目前出事故的校车,基本是一般巴士客车,甚至更加不规范,有相当大的安全隐患。这和正式的校车有很大的区别。”我国《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第一起草人、国家客车检测中心碰撞试验室主任李弢说。
目前,我国使用专用校车的地区还是少数,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广东省顺德市、山东省青岛市等。其他大部分地区还是“山寨校车”和标准校车混杂运营,包括微客(封闭的厢式货车——记者注)、普通公路客车、公交车等。而李弢说:“普通车是针对成年人设计的,少年儿童是很特殊的乘客,所以真正的校车必须有加强保护的配置。”
如果是一辆专业的校车,在设施配备方面能尽量避免悲剧发生吗?专家的答案是肯定的。
“在车内视野上,普通客车只需要几个固定位置设监控,但因为少年儿童好动,可能会躲藏、车内打斗,驾驶员作为车上的监护员,要求视野能够监控到车上的每个角落。同时,校车标准里也专设监护员座位。”李弢说。
校车悲剧常常与老师等照管人员的人为责任有关,但在专用小学生校车上,就必须特设至少一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照管人员座位的布置应靠近通道,分别位于车辆前部、中部或后部。照管人员座位应有永久性标志。”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是校车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该公司校车部经理张强说:“遇到危险时,成年人使用安全锤敲砸玻璃,小学生没有这种自救能力,遇险时丧失了自我保护意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研制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对窗户玻璃有特殊设计,到时候就可以不用敲打,直接一推,整个玻璃就自动脱落了。”
真正的专用校车,逃离通道也比通常客车多。“因为通常客车上成年人逃离和救援是双向的,既有乘客要出去,也有救援人员要进来。但是校车里的孩子遇到翻车等危险情况,很可能躲在车里、不敢往外逃,这就需要双倍的人力进去救援。”张强说。
反思
请像重视“官员轿车”那样重视“孩子校车”
一幕幕惨剧犹在眼前,面对这样不怕死的司机和老师,我们已经出离了愤怒。而正当全社会为校车安全担忧的时候,前不久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联合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等七个部门负责修订的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已基本会签完毕。该修订方案中规定:正部级官员用车排气量不高于2.5升、35万元,副部级官员用车排气量不高于2.5升、30万元,而一般公务用车则被限定在1.8升排气量及16万元以内。
尽管在新方案中,一些领导的购车价格每辆下降多达10万元,但与“8座校车塞进64名儿童”相比,仍然相当豪华,相当安全。一直以来,“官员的轿车”越来越高档,而“孩子的校车”却仍然很“俭朴”,甚至危险系数变得越来越高。
从某种意义上讲,校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而现实中,很多地方都抛弃其“公益”的属性,把校车简单地推向市场,无形中加大了校车的管理难度,加剧了校车的危险系数。据了解,在河北迁安并没有合法的、在交警部门注册校车,这些运送孩子上学的车辆都是学校或私人安排的。
反观国外,不少国家将校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中之重。在美国,法律详细规定了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刹车装置等34个方面的要求。在这种高标准下,美国校车由专业厂商制造,质量高,造价昂贵,有“客车的设施、卡车的骨架”之称。更令人佩服的是美国校车的“特权”——只要校车停在路边上下乘客,它身后、身边、甚至对面车道上的车辆就必须停驶,而且保持距离;校车不动,其他所有车辆就不能移动;赶超学校校车,违章处罚很重。
如何对待妇女、儿童、动物等弱者是判断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孩子的校车”载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要想保障校车安全,首先应像国外那样,给校车一定“特权”,比如,规定特殊线路,不准恣意赶超校车等。与此同时,也应像“官员的轿车”那样,需要政府公共资金的全力倾斜,以保持校车“公益属性”。毕竟,在国内现有经济条件下,校车赢利还不大现实,急需给予财政支持。最后,还要从校车制造、管理及经营模式上,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切实保证校车安全。(据《京华时报》《华西都市报》《武汉晚报》《法制日报》、红网整理)
(责任编校: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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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届中国校车发展研讨会将举办
日前,由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国家安全总局等主办的首届中国校车发展研讨会暨国际校车展览会新闻发布会在京举办。中国校车研讨会及展览会将于2012年2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将以“中国校车未来发展之路”为主题,并就国际国内校车研发、生产、销售、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
湖北:实行校车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
2011年9月18日,湖北省荆州市召开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实行校车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根据安排,全市将重点整治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办理粘贴校车统一标志、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搭载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荆州市规定,学校和幼儿园是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校车必须做到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检、定线路、定时间。校车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的照管人员,负责学生的接送和人数清点交接;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校车资质,严查校车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查各类非法营运的校车。
近年来,在湖南衡南、吉林公主岭、广西武鸣等地,因为百分之几十到几倍不等的超载率引发交通事故,不少幼小的生命受到摧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坦陈,目前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最主要“杀手”。
从这些校车超载事件的发生地来看,多集中于中西部、农村地区、城市外来人口聚集区。除了普遍存在的教育投入不足问题之外,教育发展不平衡、公共资源不均衡、交通服务不完善,恐怕是更为现实的原因。比如迁安的幼儿园校车超载,其实凸显了在目前教育格局中,幼教处于义务教育范畴之外,幼儿园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加强,大肆改装、塞了又塞的“黑校车”,只不过是各类低水平幼教机构为了追逐利益、“野蛮生长”而打出的一张牌。
現象
超载校车“步步惊心”向谁求解
近日,河北省迁安市交警拦截了一部严重超载的幼儿园校车。原本荷载8人的面包车里密密麻麻塞下了64名小孩。但由于“严重超载”尚构不成拘留条件,私改车辆者一般只是被罚款500元并扣分。
先讲另一个超载校车里发生的故事。据《扬子晚报》报道,2010年2月26日,江苏省如皋市一幼儿园的校车送孩子回家,7座的微型面包车内被塞进了二三十个孩子。其中一名4岁女童因车厢内拥挤发生呼吸困难,不治身亡。对比河北这辆超载700%的面包车,车内孩子们的危险系数不可低估。
为孩子们的安全考虑,查处这辆严重超载的幼儿园校车,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司机进行罚款与扣分的处罚,是交管部门的责任所在。然而,当被问及处罚完毕之后如何规范校车管理时,相关部门却没有了多少底气:“严重超载”尚构不成拘留的条件……问题是,查处非法改装或超载的校车容易,帮助各学校购置安全合格的校车却很难。
这也就留下两个问题:其一,查处了非法改装的校车之后,当地的孩子如何到幼儿园上学呢?其二,什么样的校车是合格的,各幼儿园学校到哪购置合格的校车?政府有没有资助?
校车之痛,其实是社会之痛。对于校车的规定,我国其实是有明文可查的。2010年2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中国首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标识强制性国标,但是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没有看到校车制度的普遍建立,甚至校车超载或发生各类事故的新闻仍不时见诸报端。
缺乏“校车传统”的语境下,类似的“超载车”、“高危车”不在少数。对“校车”的忽视是多重的:立法层面,并未将校车数量、配置等指标,作为办学资质的要件;执法层面,多将对校车的管理,置于一般交管体系之下,而专门的、针对性检验程序几同虚设。因为各种制约,校车标准化一直步履蹒跚,久而久之劣质校车难免鱼跃而出。
审视一起校车超载案,那些不谙世事的童稚笑脸,驱使着人们将反思更深一步。在无比重视“教育”的口号下,连学生上下学安全都保障乏力,岂不有些遗憾?事实上,建立一套完善的校车制度,并不缺认知层面的共识。唯一的纠结,恐怕还是最现实的“成本分配”。无论家长、学校,还是管理部门,都对“标准化校车”的投入有所忌惮。可以说,成人们僵持的利益博弈,直接导致了超载校车。
解读
发生事故的多为“山寨校车”
“其实大家都混淆了概念,目前出事故的校车,基本是一般巴士客车,甚至更加不规范,有相当大的安全隐患。这和正式的校车有很大的区别。”我国《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第一起草人、国家客车检测中心碰撞试验室主任李弢说。
目前,我国使用专用校车的地区还是少数,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广东省顺德市、山东省青岛市等。其他大部分地区还是“山寨校车”和标准校车混杂运营,包括微客(封闭的厢式货车——记者注)、普通公路客车、公交车等。而李弢说:“普通车是针对成年人设计的,少年儿童是很特殊的乘客,所以真正的校车必须有加强保护的配置。”
如果是一辆专业的校车,在设施配备方面能尽量避免悲剧发生吗?专家的答案是肯定的。
“在车内视野上,普通客车只需要几个固定位置设监控,但因为少年儿童好动,可能会躲藏、车内打斗,驾驶员作为车上的监护员,要求视野能够监控到车上的每个角落。同时,校车标准里也专设监护员座位。”李弢说。
校车悲剧常常与老师等照管人员的人为责任有关,但在专用小学生校车上,就必须特设至少一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照管人员座位的布置应靠近通道,分别位于车辆前部、中部或后部。照管人员座位应有永久性标志。”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是校车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该公司校车部经理张强说:“遇到危险时,成年人使用安全锤敲砸玻璃,小学生没有这种自救能力,遇险时丧失了自我保护意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研制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对窗户玻璃有特殊设计,到时候就可以不用敲打,直接一推,整个玻璃就自动脱落了。”
真正的专用校车,逃离通道也比通常客车多。“因为通常客车上成年人逃离和救援是双向的,既有乘客要出去,也有救援人员要进来。但是校车里的孩子遇到翻车等危险情况,很可能躲在车里、不敢往外逃,这就需要双倍的人力进去救援。”张强说。
反思
请像重视“官员轿车”那样重视“孩子校车”
一幕幕惨剧犹在眼前,面对这样不怕死的司机和老师,我们已经出离了愤怒。而正当全社会为校车安全担忧的时候,前不久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联合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等七个部门负责修订的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已基本会签完毕。该修订方案中规定:正部级官员用车排气量不高于2.5升、35万元,副部级官员用车排气量不高于2.5升、30万元,而一般公务用车则被限定在1.8升排气量及16万元以内。
尽管在新方案中,一些领导的购车价格每辆下降多达10万元,但与“8座校车塞进64名儿童”相比,仍然相当豪华,相当安全。一直以来,“官员的轿车”越来越高档,而“孩子的校车”却仍然很“俭朴”,甚至危险系数变得越来越高。
从某种意义上讲,校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而现实中,很多地方都抛弃其“公益”的属性,把校车简单地推向市场,无形中加大了校车的管理难度,加剧了校车的危险系数。据了解,在河北迁安并没有合法的、在交警部门注册校车,这些运送孩子上学的车辆都是学校或私人安排的。
反观国外,不少国家将校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中之重。在美国,法律详细规定了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刹车装置等34个方面的要求。在这种高标准下,美国校车由专业厂商制造,质量高,造价昂贵,有“客车的设施、卡车的骨架”之称。更令人佩服的是美国校车的“特权”——只要校车停在路边上下乘客,它身后、身边、甚至对面车道上的车辆就必须停驶,而且保持距离;校车不动,其他所有车辆就不能移动;赶超学校校车,违章处罚很重。
如何对待妇女、儿童、动物等弱者是判断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孩子的校车”载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要想保障校车安全,首先应像国外那样,给校车一定“特权”,比如,规定特殊线路,不准恣意赶超校车等。与此同时,也应像“官员的轿车”那样,需要政府公共资金的全力倾斜,以保持校车“公益属性”。毕竟,在国内现有经济条件下,校车赢利还不大现实,急需给予财政支持。最后,还要从校车制造、管理及经营模式上,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切实保证校车安全。(据《京华时报》《华西都市报》《武汉晚报》《法制日报》、红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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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届中国校车发展研讨会将举办
日前,由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国家安全总局等主办的首届中国校车发展研讨会暨国际校车展览会新闻发布会在京举办。中国校车研讨会及展览会将于2012年2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将以“中国校车未来发展之路”为主题,并就国际国内校车研发、生产、销售、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
湖北:实行校车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
2011年9月18日,湖北省荆州市召开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实行校车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根据安排,全市将重点整治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办理粘贴校车统一标志、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搭载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荆州市规定,学校和幼儿园是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校车必须做到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检、定线路、定时间。校车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的照管人员,负责学生的接送和人数清点交接;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校车资质,严查校车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查各类非法营运的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