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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极其重要而独特的作用,通过音乐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必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本文将分别从音乐教学方法的创新与音乐教育对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开发、促进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关键词:音乐教育;创新能力;音乐实践;音乐创造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进入新世纪,包括音乐教育在内的基础教育体系必须适应素质教育与新的人才观的需求,培养造就出具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绝不应该是只会机械学习、唯师命是从、没有自己独特想法、千篇一律的“好学生”,而应该是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新一代学生。因此,有创新能力成为了衡量人才的必要标准,在开发与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方面,音乐教育责无旁贷。
一、音乐教学方法的创新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根本前提
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并且极富创造性。音乐教育首先是人的教育,因而作为音乐教育实施者的音乐教师应该把主动权交给学生,把培养学生的兴趣作为首要任务。兴趣是学习的动力,有了兴趣学生才能自主学习音乐、热爱音乐,否则,培养创新能力就会流于表面,成为一句空谈。要培养学生的兴趣,音乐课堂就要有所创新,大胆改革。
首先要转变教学形式。这就要求音乐教师转变自身观念,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改变以往的音乐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本、学生为辅的局面,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使学生的主体意识得到体现。这种数学形式中教师不再是唯一的权威,而学生才是学习的指导者、促进者与组织者。正如梅纽因所说:“教师永远也不要忘记学生的进步不完全是他的功劳,在他面前的是有着主观能动性的孩子,一旦他们找到了正确的道路,他们自己会进行试验,寻找出改进自己演奏的办法。”在音乐课堂上,学生的情感体验应该受到特别注重,而不是像以往音乐教学中单纯偏重于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这是因为音乐是以声传情、以情感人的艺术。音乐教学必须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提供多角度、多渠道的情感体验,真正贴近学生的情感需要,使学生体验学习音乐的快乐,获得感受美、创造美的能力和审美情趣,发挥音乐教育的功能。音乐教师应为学生创造和谐民主的教学氛围,为学生创设高度自由的想象空间与环境,一旦忽视音乐教学中学生的情感体验,就不能真正打动学生,也就不能使他们真正理解和热爱音乐。学生只有亲身体验、感受音乐的魅力,才能受到美的感染和熏陶,从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真正置身于学习的主体地位。
其次,教师对作品的正确理解、对教材的良好驾驭以及自身经验的日积月累都是顺利实施音乐教育的重要保证。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教育手段、教学方法的艺术性与科学性,并要注重体现创新的思想。创新能力不是一种单一的能力,而是由多种能力构成的。在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要敢于打破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对学生能力提高的束缚,努力为学生创设条件,提供机会,发挥音乐学科教学在听觉、感受、联想、表现、创造等方面的学科优势,充分利用音乐教学这一主渠道,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创新并不意味着要求每个学生都能创作出高水平的音乐作品,也不是要求每个同学都能较好地进行歌曲的二度创作,毕竟音乐教育首先要成为一种大众化的普及教育,而不是进行少数专业专门人才的培养。音乐课堂上讲的创新是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并培养一种创新精神。音乐教师应该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大胆参与,并结合多媒体信息的使用,采用律动、歌唱、伴舞等形式,从节奏教学与简单的节奏创作,到尝试给歌曲填词,最后到简单旋律的创作,由浅入深,开发学生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
二、音乐教育对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开发与促进
《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强调了“创造性发展价值”,指出:“创造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造因其强烈、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在音乐课中,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也提出了“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等基本理念。
音乐艺术是听觉的艺术,是流动的艺术,它具有不确定性与非概念性, 是不能简单地用语言和文字来翻译的,也不能像套公式一样照抄照搬。审美意识的差异性导致了人们对于同样一首作品的感受和理解往往是千差万别的。因而只有积极地投入其中才能获得深入的感受,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才能领悟音乐的真谛。《标准》提出:“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音乐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在音乐实践的过程中,首先,教师切记要以正确、专业的理论去引导学生,但不要长篇累牍,把音乐课变成空洞的说教课与理论课,要给学生大量的时间去想、去听、去唱、去感受;其次,音乐实践并不是盲目的“追星”或者随波逐流,不讲求音乐质量和艺术水准,哼哼呀呀、无病呻吟根本谈不上音乐实践。没有这两个前提,音乐实践就难以朝着健康的方向顺利发展。在这个问题上,音乐教师任重而道远。音乐教师应该通过各种艺术实践活动,如齐唱、合唱、独唱、对唱以及综合表演等,通过长期的艺术实践来锻炼与提高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
在加强音乐实践的基础之上,还应该提倡与鼓励的就是音乐创造。《标准》指出:“创造是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设定具有创造性特征的活动情境和形式,使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增强创造意识,开发创造性潜质。创造性活动有多种形式,首先,要激发学生参与音乐表演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对于音乐活动的兴趣。其次,要引导学生掌握各种必要的音乐技能技巧,学生掌握的技能越丰富,技巧越娴熟,自信心也就越强,表现音乐的艺术水平也就越高。音乐教师应该注意将创造力的培养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各个领域。同一道习题,可能有多种答案;同一首歌曲,可能有多种演唱及处理方法;同一首乐曲,可能有多种理解,可以用不同乐器去演奏。教师在音乐课堂上要锻炼学生对短小旋律加以简单的变奏,或为特定旋律配以乐器伴奏等,还可以在讲授基本作曲知识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学习创作简单的旋律,只要是学生自己完成的创作,哪怕只是几小节,教师都要给予充分的鼓励与肯定。切记创造意识的培养应依赖平时点滴的积累。
在关注对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同时,音乐教师还要注意:音乐创作教学一定要从学生的能力和实际水平出发,尽量减低创作的难度。创作活动的设计一定要适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水平,让他们感到音乐创作活动是轻松、愉快、力所能及的,使他们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和满足感,这样才能实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的最终目标。
综上所述,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极其重要而独特的作用。通过音乐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必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当然,创新能力的培养并非一日之功,需要音乐教育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大胆实践。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重以学生为本,发挥音乐学科的特点,用音乐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使学生在积极主动的学习活动中发挥创造潜能,促使创新人格的形成,以适应21世纪对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朱则平,廖应文.音乐课程标准解读[Z].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2.5.
[2]肖川.教师:与新课程共成长[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8.
[3]沈颖.谈谈音乐教学创新[J].科教文汇,2007,(12):156.
编辑/张铁辉
关键词:音乐教育;创新能力;音乐实践;音乐创造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进入新世纪,包括音乐教育在内的基础教育体系必须适应素质教育与新的人才观的需求,培养造就出具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绝不应该是只会机械学习、唯师命是从、没有自己独特想法、千篇一律的“好学生”,而应该是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新一代学生。因此,有创新能力成为了衡量人才的必要标准,在开发与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方面,音乐教育责无旁贷。
一、音乐教学方法的创新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根本前提
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并且极富创造性。音乐教育首先是人的教育,因而作为音乐教育实施者的音乐教师应该把主动权交给学生,把培养学生的兴趣作为首要任务。兴趣是学习的动力,有了兴趣学生才能自主学习音乐、热爱音乐,否则,培养创新能力就会流于表面,成为一句空谈。要培养学生的兴趣,音乐课堂就要有所创新,大胆改革。
首先要转变教学形式。这就要求音乐教师转变自身观念,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改变以往的音乐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本、学生为辅的局面,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使学生的主体意识得到体现。这种数学形式中教师不再是唯一的权威,而学生才是学习的指导者、促进者与组织者。正如梅纽因所说:“教师永远也不要忘记学生的进步不完全是他的功劳,在他面前的是有着主观能动性的孩子,一旦他们找到了正确的道路,他们自己会进行试验,寻找出改进自己演奏的办法。”在音乐课堂上,学生的情感体验应该受到特别注重,而不是像以往音乐教学中单纯偏重于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这是因为音乐是以声传情、以情感人的艺术。音乐教学必须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提供多角度、多渠道的情感体验,真正贴近学生的情感需要,使学生体验学习音乐的快乐,获得感受美、创造美的能力和审美情趣,发挥音乐教育的功能。音乐教师应为学生创造和谐民主的教学氛围,为学生创设高度自由的想象空间与环境,一旦忽视音乐教学中学生的情感体验,就不能真正打动学生,也就不能使他们真正理解和热爱音乐。学生只有亲身体验、感受音乐的魅力,才能受到美的感染和熏陶,从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真正置身于学习的主体地位。
其次,教师对作品的正确理解、对教材的良好驾驭以及自身经验的日积月累都是顺利实施音乐教育的重要保证。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教育手段、教学方法的艺术性与科学性,并要注重体现创新的思想。创新能力不是一种单一的能力,而是由多种能力构成的。在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要敢于打破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对学生能力提高的束缚,努力为学生创设条件,提供机会,发挥音乐学科教学在听觉、感受、联想、表现、创造等方面的学科优势,充分利用音乐教学这一主渠道,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创新并不意味着要求每个学生都能创作出高水平的音乐作品,也不是要求每个同学都能较好地进行歌曲的二度创作,毕竟音乐教育首先要成为一种大众化的普及教育,而不是进行少数专业专门人才的培养。音乐课堂上讲的创新是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并培养一种创新精神。音乐教师应该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大胆参与,并结合多媒体信息的使用,采用律动、歌唱、伴舞等形式,从节奏教学与简单的节奏创作,到尝试给歌曲填词,最后到简单旋律的创作,由浅入深,开发学生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
二、音乐教育对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开发与促进
《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强调了“创造性发展价值”,指出:“创造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造因其强烈、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在音乐课中,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也提出了“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等基本理念。
音乐艺术是听觉的艺术,是流动的艺术,它具有不确定性与非概念性, 是不能简单地用语言和文字来翻译的,也不能像套公式一样照抄照搬。审美意识的差异性导致了人们对于同样一首作品的感受和理解往往是千差万别的。因而只有积极地投入其中才能获得深入的感受,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才能领悟音乐的真谛。《标准》提出:“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音乐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在音乐实践的过程中,首先,教师切记要以正确、专业的理论去引导学生,但不要长篇累牍,把音乐课变成空洞的说教课与理论课,要给学生大量的时间去想、去听、去唱、去感受;其次,音乐实践并不是盲目的“追星”或者随波逐流,不讲求音乐质量和艺术水准,哼哼呀呀、无病呻吟根本谈不上音乐实践。没有这两个前提,音乐实践就难以朝着健康的方向顺利发展。在这个问题上,音乐教师任重而道远。音乐教师应该通过各种艺术实践活动,如齐唱、合唱、独唱、对唱以及综合表演等,通过长期的艺术实践来锻炼与提高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
在加强音乐实践的基础之上,还应该提倡与鼓励的就是音乐创造。《标准》指出:“创造是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设定具有创造性特征的活动情境和形式,使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增强创造意识,开发创造性潜质。创造性活动有多种形式,首先,要激发学生参与音乐表演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对于音乐活动的兴趣。其次,要引导学生掌握各种必要的音乐技能技巧,学生掌握的技能越丰富,技巧越娴熟,自信心也就越强,表现音乐的艺术水平也就越高。音乐教师应该注意将创造力的培养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各个领域。同一道习题,可能有多种答案;同一首歌曲,可能有多种演唱及处理方法;同一首乐曲,可能有多种理解,可以用不同乐器去演奏。教师在音乐课堂上要锻炼学生对短小旋律加以简单的变奏,或为特定旋律配以乐器伴奏等,还可以在讲授基本作曲知识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学习创作简单的旋律,只要是学生自己完成的创作,哪怕只是几小节,教师都要给予充分的鼓励与肯定。切记创造意识的培养应依赖平时点滴的积累。
在关注对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同时,音乐教师还要注意:音乐创作教学一定要从学生的能力和实际水平出发,尽量减低创作的难度。创作活动的设计一定要适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水平,让他们感到音乐创作活动是轻松、愉快、力所能及的,使他们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和满足感,这样才能实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的最终目标。
综上所述,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极其重要而独特的作用。通过音乐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必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当然,创新能力的培养并非一日之功,需要音乐教育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大胆实践。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重以学生为本,发挥音乐学科的特点,用音乐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使学生在积极主动的学习活动中发挥创造潜能,促使创新人格的形成,以适应21世纪对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朱则平,廖应文.音乐课程标准解读[Z].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2.5.
[2]肖川.教师:与新课程共成长[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8.
[3]沈颖.谈谈音乐教学创新[J].科教文汇,2007,(12):156.
编辑/张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