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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出现过的一些问题,本文将从管理角度和监测角度两个方面经行归纳和总结,同时从这些问题的根本入手,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问题;对策
1环保验收管理
要检验项目整个建设期、试运行期是否按照最初项目建设环保报批时所拟定的环保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建设,是否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要求执行,是否从建设、管理方面保证项目环保验收的有效进行,是否符合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需要通过检查项目設施建设、运行情况和管理情况来体现。但目前还存在如下问题:
1.1环保监管力度不够
自2008年开始,环保工程监理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不断的发展。届时,为了更加充分的体现整个工作流程以及试运行过程中环保隐蔽工程和非隐蔽建设状况,国家特别赞成各个地区依照自己独特的优势开展环保工程监理的工作,并以此作为工程最终竣工时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有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常常将环保工程监理和工程监理混为一谈,更为严重的是,有的项目在上报项目情况时,竟然把上报材料中工程监理的内容当做了环保监理的内容,对环保工程监理只是捎带一提,缺少足够的依据和支撑材料,无法全面的体现出环保工程建设和试运行中的情况。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环保监理体系还有待完善,国家对此也没有出台统一的监管准则;另一方面是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不严;再有就是建设单位对环保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解决这些问题,从国家层面来说,首先要有一个具体的指示性文件,来规范环境工程监理工作;从管理部门角度来说,要对项目单位施行定期考核制度;对于建设单位,则需要增设环保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力度,规范环保监察管理。
1.2没能有效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
所谓“三同时”没有有效执行,指的是在设计时、在施工时、在调试运行的不同时。致使这些现象发生的原因有一下三个:一是因为建设单位会解决一些由于污染造成的问题,使得项目建设不能按预期经行,进而导致环保设施建设不能在主体工程建设期间同时经行;二是因预设的资金不足,使得项目无法建设相搭配的环保工程;三是一些建设单位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污染之后再处理或者直接不处理,越是偏僻的地方这些现象就越明显。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早在几十年前,国家就出台相关政策,将环境保护做为我国发展的基本国策,但是我们国家的国情决定了经济与环境依旧是一种矛盾对立的关系,如果要发展经济,仍然需要环境保护工作为其开路,但从长远的眼光来看,污染后再来治理的方法是错误的已得到全社会的认同。那么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认为应该将环保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建设,并在各个方面对环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比如国家政策、项目立项、项目投资概算、销售等;此外,建设单位要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环保工作进展情况,让环保工作的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1.3建设单位环保制度、组织机构不完善
有很多的建设单位关注的重点只有生产,而忘记了环境问题,他们常常在项目组建、实施以及运行过程中,对环境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的一系列环保制度形如摆设,有点甚至直接不设,从而出现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来解决。
2环保设施运行效率、污染物相关的监测
按照正常程序,项目在投入试生产之日起的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该向负责审批这个项目的环保部门提交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申请与所建项目的主体工程所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在监测污染物达标情况时,需要由建设单位委托与环保审批部门处于同一级别的环境监测站,对建设完成的项目做实地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经过实地测量得出的数据,将会公正地反映出环保设施发挥了多大作用,项目建设中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这些污染物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等情况。。
但就目前验收监测工作来说,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2. 1部分环保设施在试生产期间还没有建成或运行
依照“三同时”的规范,在试生产过程中,项目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是需要同步进行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经过现场检验可以看出,有的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处于正常运作状态,而相应的环保设施却没有按照要求正常运作,因此导致无法正常经行工程环保监测工作。关于这样的状况,从管理方面来说,需要环境保护相关的监察部门与监测部门一起参与到环保监测中来,一方面体现出项目中环境保护和监测这两个问题是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保证了能够认真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有效解决项目建设完成验收时出现的污染问题;从验收监测方面来说,在实时监测过后,要把出现的问题如实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对此向建设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2. 2建设项目生产负荷及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不符合验收条件
监测过程中,如果出现项目的生产运作有异常,生产负荷是不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将会被视为验收不合格,因为这两项内容也是体现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重要指标。所以,项目进行验收时需要同时满足生产无异常、生产负荷超过设计生产能力的75%这两个条件之后才能开展,但这一数据并不是针对所有行业,对于不同的工作,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对于水泥行业运行负荷要求达到80%以上,而对于窑炉行业则要求在最大热负荷的状态下进行监测。然而在真正的验收监测时结果并非如此,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要么是企业生产量有异常,要么是处理水量不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这是因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原辅料供应、生产季节以及资金不足等将会对行业产生影响,对于水处理设施,没有正确把控设计和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最终造成负荷不达标。对于这样一类情况,首先是根据实际情况敲定出合理的验收方案,分析各工序应该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够算达标,同时深入了解企业的相关情况,如果不满足验收条件,应当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样本进行多次抽样检测,直到符合条件后才验收。
2. 3验收监测标准的体系有待完善
项目在验收时监测、采样分析出污染物样本数据的标准有很多,而国标方法是最为普遍也是最常见的评价标准,如果用非标方法对样本进行验收监测,得出的数据只能当成一个参考范围,而不是标准数值;虽然采样和分析都有各自的标准方法,但国家没有就这种情况发布相应的数据分析标准,同样也不能用测量的数据来分析污染物是否达标。这一些列的情况多年来都一直被列为全国验收监测会议中最为关注的问题。想要解决这类问题,首先由国家统一颁布合理的评价标准,其次各个省(自治区)制定符合本地区情况的污染物监控标准,同时各级检测部门要不断开发更好的监测技术,并对此做相应的认证。
3结论
在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会出现很多无法预料的问题,这些问题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也变得尤为困难,对此,我们把项目与当下的环保监管水平相结合,秉承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证项目验收时环境治理不出现纰漏,从监测的角度,切实反映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方面的情况,反映设施运作效率和污染物排放的一些列情况以及检查过程中需改善的地方,以充分的准备为验收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2001)13 号),2001.
[2]周佩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内涵、缺陷及对策. 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31(9)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问题;对策
1环保验收管理
要检验项目整个建设期、试运行期是否按照最初项目建设环保报批时所拟定的环保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建设,是否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要求执行,是否从建设、管理方面保证项目环保验收的有效进行,是否符合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需要通过检查项目設施建设、运行情况和管理情况来体现。但目前还存在如下问题:
1.1环保监管力度不够
自2008年开始,环保工程监理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不断的发展。届时,为了更加充分的体现整个工作流程以及试运行过程中环保隐蔽工程和非隐蔽建设状况,国家特别赞成各个地区依照自己独特的优势开展环保工程监理的工作,并以此作为工程最终竣工时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有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常常将环保工程监理和工程监理混为一谈,更为严重的是,有的项目在上报项目情况时,竟然把上报材料中工程监理的内容当做了环保监理的内容,对环保工程监理只是捎带一提,缺少足够的依据和支撑材料,无法全面的体现出环保工程建设和试运行中的情况。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环保监理体系还有待完善,国家对此也没有出台统一的监管准则;另一方面是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不严;再有就是建设单位对环保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解决这些问题,从国家层面来说,首先要有一个具体的指示性文件,来规范环境工程监理工作;从管理部门角度来说,要对项目单位施行定期考核制度;对于建设单位,则需要增设环保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力度,规范环保监察管理。
1.2没能有效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
所谓“三同时”没有有效执行,指的是在设计时、在施工时、在调试运行的不同时。致使这些现象发生的原因有一下三个:一是因为建设单位会解决一些由于污染造成的问题,使得项目建设不能按预期经行,进而导致环保设施建设不能在主体工程建设期间同时经行;二是因预设的资金不足,使得项目无法建设相搭配的环保工程;三是一些建设单位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污染之后再处理或者直接不处理,越是偏僻的地方这些现象就越明显。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早在几十年前,国家就出台相关政策,将环境保护做为我国发展的基本国策,但是我们国家的国情决定了经济与环境依旧是一种矛盾对立的关系,如果要发展经济,仍然需要环境保护工作为其开路,但从长远的眼光来看,污染后再来治理的方法是错误的已得到全社会的认同。那么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认为应该将环保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建设,并在各个方面对环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比如国家政策、项目立项、项目投资概算、销售等;此外,建设单位要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环保工作进展情况,让环保工作的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1.3建设单位环保制度、组织机构不完善
有很多的建设单位关注的重点只有生产,而忘记了环境问题,他们常常在项目组建、实施以及运行过程中,对环境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的一系列环保制度形如摆设,有点甚至直接不设,从而出现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来解决。
2环保设施运行效率、污染物相关的监测
按照正常程序,项目在投入试生产之日起的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该向负责审批这个项目的环保部门提交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申请与所建项目的主体工程所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在监测污染物达标情况时,需要由建设单位委托与环保审批部门处于同一级别的环境监测站,对建设完成的项目做实地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经过实地测量得出的数据,将会公正地反映出环保设施发挥了多大作用,项目建设中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这些污染物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等情况。。
但就目前验收监测工作来说,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2. 1部分环保设施在试生产期间还没有建成或运行
依照“三同时”的规范,在试生产过程中,项目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是需要同步进行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经过现场检验可以看出,有的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处于正常运作状态,而相应的环保设施却没有按照要求正常运作,因此导致无法正常经行工程环保监测工作。关于这样的状况,从管理方面来说,需要环境保护相关的监察部门与监测部门一起参与到环保监测中来,一方面体现出项目中环境保护和监测这两个问题是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保证了能够认真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有效解决项目建设完成验收时出现的污染问题;从验收监测方面来说,在实时监测过后,要把出现的问题如实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对此向建设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2. 2建设项目生产负荷及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不符合验收条件
监测过程中,如果出现项目的生产运作有异常,生产负荷是不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将会被视为验收不合格,因为这两项内容也是体现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重要指标。所以,项目进行验收时需要同时满足生产无异常、生产负荷超过设计生产能力的75%这两个条件之后才能开展,但这一数据并不是针对所有行业,对于不同的工作,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对于水泥行业运行负荷要求达到80%以上,而对于窑炉行业则要求在最大热负荷的状态下进行监测。然而在真正的验收监测时结果并非如此,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要么是企业生产量有异常,要么是处理水量不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这是因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原辅料供应、生产季节以及资金不足等将会对行业产生影响,对于水处理设施,没有正确把控设计和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最终造成负荷不达标。对于这样一类情况,首先是根据实际情况敲定出合理的验收方案,分析各工序应该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够算达标,同时深入了解企业的相关情况,如果不满足验收条件,应当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样本进行多次抽样检测,直到符合条件后才验收。
2. 3验收监测标准的体系有待完善
项目在验收时监测、采样分析出污染物样本数据的标准有很多,而国标方法是最为普遍也是最常见的评价标准,如果用非标方法对样本进行验收监测,得出的数据只能当成一个参考范围,而不是标准数值;虽然采样和分析都有各自的标准方法,但国家没有就这种情况发布相应的数据分析标准,同样也不能用测量的数据来分析污染物是否达标。这一些列的情况多年来都一直被列为全国验收监测会议中最为关注的问题。想要解决这类问题,首先由国家统一颁布合理的评价标准,其次各个省(自治区)制定符合本地区情况的污染物监控标准,同时各级检测部门要不断开发更好的监测技术,并对此做相应的认证。
3结论
在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会出现很多无法预料的问题,这些问题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也变得尤为困难,对此,我们把项目与当下的环保监管水平相结合,秉承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证项目验收时环境治理不出现纰漏,从监测的角度,切实反映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方面的情况,反映设施运作效率和污染物排放的一些列情况以及检查过程中需改善的地方,以充分的准备为验收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2001)13 号),2001.
[2]周佩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内涵、缺陷及对策. 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3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