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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国企“混改”进入了深水区,这对于国有建筑企业的多元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机遇。本文通过深度剖析国有建筑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的内在原因、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不足,对国有建筑企业如何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实现产融结合、融融结合,真正发挥“1+1>2”的协同效应,促进主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探析,并提出了基本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国有建筑企业 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 探析
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增长阶段,一大批国有企业陆续参股或控股了大量的金融企业,成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力助推了企业发展。相比较而言,国有建筑企业进入金融行业的行动比较迟缓,目前尚未形成产融之间、融融之间的有效协同,未来的发展空间十分巨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要求,为国有建筑企业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提供了新机遇。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国有建筑企业应该加快对金融产业的布局,通过产融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含义及形成过程
1.1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含义
所谓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是指实体企业通过自己设立或以入股等方式进入金融领域,并对相关的投资成员加以控股的企业集团。此类企业是产融结合的产物,涉及的业务领域多为证券、信托、保险、基金、保险经纪、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管理、股权管理等,业务的基本投向以企业内部成员单位为主,并逐步向外部企业进行拓展。
1.2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特点
一是具有明显的范围经济特点,能够有效实现金融业与建筑业各类资源的有效对接,可以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把相关的金融产品和实体产品进行交叉销售。
二是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点,能够采用已有的企业架构和市场占有率,分摊固定成本、降低边际成本、调整财务结构以及利用企业的信誉的外溢效应,实现更大规模的经营管理。
三是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特点,能够通过金融业务的内部化,有效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企业整体收益;通过整合资源、客户和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是具有明显的分散风险特点,可以通过收购、兼并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进行优势组合利用,增加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降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和系统风险,实现规模经济、协同效应。
2国有建筑企业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内在原因
2.1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内在需要
当前,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进入了关键期,中央提出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具体要求。传统产业转型难、新兴行业融资难的现实情况,使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从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板块的盈利能力非常强,2000-2017年我国银行业上市公司平均ROE为18.15%,明显高于非金融业的9.97%。建筑企业只有通过多元化发展,借助创建金融控股集团等方式,才能充分发挥其内外部资源整合优势,有效实现转型升级。
2.2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内在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要求,随着国企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金融作为高收益高杠杆性的核心资产,可以有效反哺实体经济,支持传统建筑业的发展。通过创建金融控股集团,进一步完善金融产业链,建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联系,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和管理成本,才能有效改善建筑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资产质量,聚焦核心业务,降低企业负债率,有力提升国有建筑企业的竞争实力。
2.3企业提升盈利能力的内在需要
创建金融控股集团,可以将金融产业内部化,实现产业与金融在建筑企业内部的一体化格局。并且通过金融业务的内部化,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企业整体收益;通过金融业务的内部化,可以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创建金融控股集团,可以使建筑业与金融业在集团共同的产权约束下,互通信息,稳定交易,既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实现“双赢”目标。特别是建筑企业作为传统实体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沉没成本数额巨大,企业发展的风险性过高、经济包袱沉重,创建金融控股集团可以有效避免与减少上述各类成本,大幅提升盈利水平。
2.4助推企业主业发展的内在需要
创建金融控股集团能够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反哺作用,实现以金融资本为手段,推动建筑产业资本的发展。成立金融控股集团后,可以利用自身原有的市场品牌与资源优势,迅速占有更多优质资源,创造更大的协同价值;可以利用已有的市场地位,提升金融信用级别、降低融资成本;可以利用丰富的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相关金融业务;可以将部分外部费用内部利润化、体外循环的资金体内循环化,并对资金集中管理,有效降低负债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可以有效打通产业与金融之间的直接通道,减少中间环节,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3国有建筑企业发展金融业务的现状
3.1国内大型金融控股集團的发展现状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资委所属的96家中央企业中,有超过70家企业都已经在整体战略的布局下,积极发展了金融业务,总资产达到了149.2万亿元。其中部分企业已经实现了牌照和业务的全覆盖和大部分覆盖(见表1) 。
3.2 国有建筑企业金融板块与其他金融控股集团的对比
目前,国有建筑企业所拥有的金融资源相对不足、控股企业比较单一,金融产业链条和市场布局尚未形成,产融结合、融融结合的协同性还不够充分。与金融业务开展较好的大型国有企业(央企)相比,国有建筑企业的金融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见表2)。 从以上两份统计表中可以看出,当前的国有建筑企业在产融结合、融融结合方面的发展空间还很大。特别是近两年国内各大金融控股集团纷纷上市,如中油资本、中粮资本、五矿资本、中航资本等均已在A股登陆,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势头迅猛。这对国有建筑企业走向资本市场提供了经验借鉴,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紧迫感。
4 国有建筑企业在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1对金融控股集团的战略意义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陆续有一批国有建筑企业根据各自的多元化经营发展需求,分别设立或入股了不少的金融机构,并逐步取得了相关的金融业务牌照。但是,从战略层面来看,国有建筑企业对于产融结合的重要作用认识还远远不够,没有真正把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效率推进和高收益回报与金融的作用发挥相结合;没有充分发挥出金融控股集团对于企业降本增效、风险防控、资金支持和提升效益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4.2受到监管政策影响金融牌照资源不充足
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国家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由于国家层面对于金融机构采取严格监管政策,加之牌照资源的稀缺,使牌照取得难度不断增加。目前,各大国有建筑企业所持有的金融牌照都不齐全,基本上都是以集中资金管理、服务主业发展为主设立的私募基金、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等,真正涉及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方面的牌照并不多,这也造成了企业融资面不够广,对社会资本的作用发挥远远不够。
4.3管理模式不够成熟内部协作效果不突出
从现状来看,已成立金融控股集团的国有建筑企业,理模式不尽相同,各企业都是在探索中前进,不断总结提高。当前,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大致可分为四种模式,第一种是“银企合作”,依托产业集团的存贷款、结算、信托、债券发行、股票上市、并购重组、财产及员工保险等,实施长期产融合作;第二种是产业集团内设的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围绕集团主业,面向成员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第三种是产业集团对外部金融机构进行“获利投资”,不控股,也不主导;第四种是由产业集团新设或收购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并可主导其经营。这几种模式各有优缺点,不同模式的相互交叉,易造成企业内部协作不流畅,资源配置难以达到最优化。
4.4金融人才缺乏造成了风险控制能力不强
由于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横跨多个金融行业,与纯粹的分业经营金融企业相比,有着十分不同的风险特性。与银行系和金融系的控股集团相比,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所涉及的行业更多,交易的不确定性更大;内部股权关系复杂,易在关联交易等方面产生风险。虽然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不少,但与真正的金融业人才相比,财务人员在战略视野、创新意识、专业知识等方面相差较多,特别是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方面差距较大。
5国有建筑企业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努力方向
5.1要从服务主业发展的角度,加快金融控股集团建设
金融要回归本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在创建金融控股集团工作中,国有建筑企业必须首先立足于建筑产业的发展,将社会资金进行汇集,进而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考虑设立产业基金、海外投融资平台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并积极获取牌照,不断做强做大。
5.2要从加强企业融资的角度,加快金融控股集团建设
经济发展要有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走活体制机制创新这着棋,推动金融改革迈出新步伐”。国有建筑企业的资产体量一般比较大,但是固定成本和沉没成本较高,资本的活力明显不足。因此,要通过创建金融控股集团,提升资本的活力,加快资金流转,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降低企业交易费用,提升资本效益。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考虑设立内部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理公司等,并根据监管要求,规范经营。
5.3要从实现多元发展的角度,加快金融控股集团建设
企业发展要基业长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关键是要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国有建筑企业肩负着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的社会责任。因此,要从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角度,在保证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坚持走产业为本、金融为用的产融结合之路,积极与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混业经营实现企业发展的多元化,不断提升企业资产质量和效益。要抓住国家层面即将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管理新规的机会,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主动设立或参股、控股相关金融企业,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考虑设立银行、期货、证券、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趨势下,国有建筑企业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大力推进产融结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国企深化改革的要求,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方式,更是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持续做大做强做优的内在需求。
参考文献:
[1]余嘉明、刘洁.2011.论中央能源企业产融结合之路[J].能源技术经济, Vol.22,No.8;
[2]姚德权、王帅.2010.中国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模式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 Vol.31,No.168;
关键词:国有建筑企业 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 探析
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增长阶段,一大批国有企业陆续参股或控股了大量的金融企业,成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力助推了企业发展。相比较而言,国有建筑企业进入金融行业的行动比较迟缓,目前尚未形成产融之间、融融之间的有效协同,未来的发展空间十分巨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要求,为国有建筑企业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提供了新机遇。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国有建筑企业应该加快对金融产业的布局,通过产融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含义及形成过程
1.1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含义
所谓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是指实体企业通过自己设立或以入股等方式进入金融领域,并对相关的投资成员加以控股的企业集团。此类企业是产融结合的产物,涉及的业务领域多为证券、信托、保险、基金、保险经纪、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管理、股权管理等,业务的基本投向以企业内部成员单位为主,并逐步向外部企业进行拓展。
1.2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特点
一是具有明显的范围经济特点,能够有效实现金融业与建筑业各类资源的有效对接,可以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把相关的金融产品和实体产品进行交叉销售。
二是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点,能够采用已有的企业架构和市场占有率,分摊固定成本、降低边际成本、调整财务结构以及利用企业的信誉的外溢效应,实现更大规模的经营管理。
三是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特点,能够通过金融业务的内部化,有效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企业整体收益;通过整合资源、客户和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是具有明显的分散风险特点,可以通过收购、兼并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进行优势组合利用,增加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降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和系统风险,实现规模经济、协同效应。
2国有建筑企业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内在原因
2.1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内在需要
当前,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进入了关键期,中央提出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具体要求。传统产业转型难、新兴行业融资难的现实情况,使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从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板块的盈利能力非常强,2000-2017年我国银行业上市公司平均ROE为18.15%,明显高于非金融业的9.97%。建筑企业只有通过多元化发展,借助创建金融控股集团等方式,才能充分发挥其内外部资源整合优势,有效实现转型升级。
2.2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内在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要求,随着国企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金融作为高收益高杠杆性的核心资产,可以有效反哺实体经济,支持传统建筑业的发展。通过创建金融控股集团,进一步完善金融产业链,建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联系,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和管理成本,才能有效改善建筑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资产质量,聚焦核心业务,降低企业负债率,有力提升国有建筑企业的竞争实力。
2.3企业提升盈利能力的内在需要
创建金融控股集团,可以将金融产业内部化,实现产业与金融在建筑企业内部的一体化格局。并且通过金融业务的内部化,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企业整体收益;通过金融业务的内部化,可以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创建金融控股集团,可以使建筑业与金融业在集团共同的产权约束下,互通信息,稳定交易,既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实现“双赢”目标。特别是建筑企业作为传统实体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沉没成本数额巨大,企业发展的风险性过高、经济包袱沉重,创建金融控股集团可以有效避免与减少上述各类成本,大幅提升盈利水平。
2.4助推企业主业发展的内在需要
创建金融控股集团能够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反哺作用,实现以金融资本为手段,推动建筑产业资本的发展。成立金融控股集团后,可以利用自身原有的市场品牌与资源优势,迅速占有更多优质资源,创造更大的协同价值;可以利用已有的市场地位,提升金融信用级别、降低融资成本;可以利用丰富的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相关金融业务;可以将部分外部费用内部利润化、体外循环的资金体内循环化,并对资金集中管理,有效降低负债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可以有效打通产业与金融之间的直接通道,减少中间环节,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3国有建筑企业发展金融业务的现状
3.1国内大型金融控股集團的发展现状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资委所属的96家中央企业中,有超过70家企业都已经在整体战略的布局下,积极发展了金融业务,总资产达到了149.2万亿元。其中部分企业已经实现了牌照和业务的全覆盖和大部分覆盖(见表1) 。
3.2 国有建筑企业金融板块与其他金融控股集团的对比
目前,国有建筑企业所拥有的金融资源相对不足、控股企业比较单一,金融产业链条和市场布局尚未形成,产融结合、融融结合的协同性还不够充分。与金融业务开展较好的大型国有企业(央企)相比,国有建筑企业的金融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见表2)。 从以上两份统计表中可以看出,当前的国有建筑企业在产融结合、融融结合方面的发展空间还很大。特别是近两年国内各大金融控股集团纷纷上市,如中油资本、中粮资本、五矿资本、中航资本等均已在A股登陆,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势头迅猛。这对国有建筑企业走向资本市场提供了经验借鉴,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紧迫感。
4 国有建筑企业在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1对金融控股集团的战略意义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陆续有一批国有建筑企业根据各自的多元化经营发展需求,分别设立或入股了不少的金融机构,并逐步取得了相关的金融业务牌照。但是,从战略层面来看,国有建筑企业对于产融结合的重要作用认识还远远不够,没有真正把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效率推进和高收益回报与金融的作用发挥相结合;没有充分发挥出金融控股集团对于企业降本增效、风险防控、资金支持和提升效益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4.2受到监管政策影响金融牌照资源不充足
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国家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由于国家层面对于金融机构采取严格监管政策,加之牌照资源的稀缺,使牌照取得难度不断增加。目前,各大国有建筑企业所持有的金融牌照都不齐全,基本上都是以集中资金管理、服务主业发展为主设立的私募基金、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等,真正涉及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方面的牌照并不多,这也造成了企业融资面不够广,对社会资本的作用发挥远远不够。
4.3管理模式不够成熟内部协作效果不突出
从现状来看,已成立金融控股集团的国有建筑企业,理模式不尽相同,各企业都是在探索中前进,不断总结提高。当前,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大致可分为四种模式,第一种是“银企合作”,依托产业集团的存贷款、结算、信托、债券发行、股票上市、并购重组、财产及员工保险等,实施长期产融合作;第二种是产业集团内设的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围绕集团主业,面向成员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第三种是产业集团对外部金融机构进行“获利投资”,不控股,也不主导;第四种是由产业集团新设或收购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并可主导其经营。这几种模式各有优缺点,不同模式的相互交叉,易造成企业内部协作不流畅,资源配置难以达到最优化。
4.4金融人才缺乏造成了风险控制能力不强
由于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横跨多个金融行业,与纯粹的分业经营金融企业相比,有着十分不同的风险特性。与银行系和金融系的控股集团相比,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所涉及的行业更多,交易的不确定性更大;内部股权关系复杂,易在关联交易等方面产生风险。虽然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不少,但与真正的金融业人才相比,财务人员在战略视野、创新意识、专业知识等方面相差较多,特别是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方面差距较大。
5国有建筑企业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努力方向
5.1要从服务主业发展的角度,加快金融控股集团建设
金融要回归本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在创建金融控股集团工作中,国有建筑企业必须首先立足于建筑产业的发展,将社会资金进行汇集,进而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考虑设立产业基金、海外投融资平台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并积极获取牌照,不断做强做大。
5.2要从加强企业融资的角度,加快金融控股集团建设
经济发展要有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走活体制机制创新这着棋,推动金融改革迈出新步伐”。国有建筑企业的资产体量一般比较大,但是固定成本和沉没成本较高,资本的活力明显不足。因此,要通过创建金融控股集团,提升资本的活力,加快资金流转,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降低企业交易费用,提升资本效益。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考虑设立内部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理公司等,并根据监管要求,规范经营。
5.3要从实现多元发展的角度,加快金融控股集团建设
企业发展要基业长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关键是要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国有建筑企业肩负着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的社会责任。因此,要从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角度,在保证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坚持走产业为本、金融为用的产融结合之路,积极与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混业经营实现企业发展的多元化,不断提升企业资产质量和效益。要抓住国家层面即将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管理新规的机会,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主动设立或参股、控股相关金融企业,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考虑设立银行、期货、证券、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趨势下,国有建筑企业创建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大力推进产融结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国企深化改革的要求,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方式,更是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持续做大做强做优的内在需求。
参考文献:
[1]余嘉明、刘洁.2011.论中央能源企业产融结合之路[J].能源技术经济, Vol.22,No.8;
[2]姚德权、王帅.2010.中国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模式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 Vol.31,No.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