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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四级名录体系以来,各地方政府热衷于非遗项目申报,希望有更多的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各级项目名录。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对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是保护单位的义务和责任。但一些地方政府将非遗申报作为自己的荣誉和政绩,侧重于申报工作,未切实履行相应的保护义务,导致“重申报、轻保护”和“边保护、边消失”的现象。对此学界一直关注,也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但对各地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一直缺少统一、规范的监督和评价标准。有鉴于此,本文主要从技术哲学的角度,围绕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评价体系的建立,将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探索非遗保护工作中的重要因素和关键环节。安徽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较为丰富,尤其是文房四宝相关的国家级非遗项目就有7项。因此,本文选取安徽省内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为个案进行实证调研,在文献整理、田野调查、专家访谈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初步构建安徽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评价体系。
本文研究过程主要分为四大步骤:第一步通过文献搜集和整理,结合当前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和传承工作中的普遍问题,提出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第二步进行田野调查,选取安徽省内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技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作为个案进行调研。进一步汇总在非遗保护和传承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作为构建保护效果评价体系的实证资料;第三步通过对相关专家、学者、传承人和非遗保护中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想法和见解,听取其对于保护效果评价体系建立的意见,同时为定量分析积累数据;第四步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和专家访谈反馈的意见,重点关注有助于保护效果提升的关键因素,进一步修改评价体系框架,从政策支持、记录保护、传承弘扬、社会美誉度四个方面构建保护效果评价体系。最后总结概括出4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并通过计算确定各级指标权重,完成安徽省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保护效果评价体系的建立。同时,本文对调研发现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实践中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促进安徽省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传承和保护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本文研究过程主要分为四大步骤:第一步通过文献搜集和整理,结合当前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和传承工作中的普遍问题,提出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第二步进行田野调查,选取安徽省内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技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作为个案进行调研。进一步汇总在非遗保护和传承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作为构建保护效果评价体系的实证资料;第三步通过对相关专家、学者、传承人和非遗保护中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想法和见解,听取其对于保护效果评价体系建立的意见,同时为定量分析积累数据;第四步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和专家访谈反馈的意见,重点关注有助于保护效果提升的关键因素,进一步修改评价体系框架,从政策支持、记录保护、传承弘扬、社会美誉度四个方面构建保护效果评价体系。最后总结概括出4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并通过计算确定各级指标权重,完成安徽省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保护效果评价体系的建立。同时,本文对调研发现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实践中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促进安徽省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传承和保护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