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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当生产力水平发展到能使人们生产除了自己生产、生活所需物品之外的其他物品时,分工和交换出现,用于交换的物品被称为商品。商品具有二重性,即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生产者须将使用价值让渡出去以实现价值,即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这一过程被马克思形象的称为商品的“惊险跳跃”,之所以“惊险”是因为商品的内部矛盾导致该“跳跃”并不容易实现。
为解决该矛盾,商品价值形式首先经历了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物物交换。在此阶段,买卖行为同时发生、同时结束,但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交易双方能在恰当时间、恰当地点交换符合各自需求物品的情况极少发生,通常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才能匹配交易实现条件。因此,将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以成功实现商品“惊现跳跃”的这一过程将会产生高额费用,即本文所研究的经济成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种类增多、交换范围扩大,交易双方所需花费的费用更高,经济成本更大。为了更好的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求,价值形式经历了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和一般价值形式的演变,最终停留在货币阶段。
在马克思逝世后的一百多年时间里,货币形式经历了金属货币向纸质货币的发展。20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科学技术水平日新月异,信息技术革命使商品经济发展到了更为成熟和复杂的阶段,交易活动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交易范围不断扩大、交易关系日益复杂,商品交易也逐步向非实物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实物货币形式已然不能满足当前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此背景下,电子货币应运而生,成为了货币电子化形式的开端。电子货币本质是纸质货币的电子化形式,与纸币之间存在固定等额兑换关系,能够降低纸质货币时期的信息成本,在降低载体成本和监督成本方面虽起一定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加大这两类成本的风险。2016年11月中央人民银行成立数字化货币研究院,宣布将发行法定的货币电子化形式——数字化货币。在2018年3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周小川指出:我国研究数字货币是为了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和低成本,提升安全性和保护隐私性。因此,本文论述的数字化货币是指由央行发行的、极具中国特色的货币电子化形式,代表着我国货币电子化形式即将步入更高级的阶段。
从货币发展历程来看,无论是商品货币形式向贵金属货币形式过渡,还是金属货币向纸币过渡,亦或是纸币向货币电子化形式过渡,其演变过程是社会需求(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人们为方便交易会对货币形式的要求发生变化)和技术供给(科学技术发展为货币形态的演变提供了可能)共同推动的结果。不同货币形式对应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商品经济运行的不同阶段,所产生的经济成本也相应有所差别。我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回答记者问时指出:数字化货币的发行要避免实质性、难以弥补的损失,应慎重一些。因此,在数字化货币这种更高级的货币电子化形式到来之际,为降低经济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有必要对当前货币电子化初期形式——电子货币的经济成本和不同货币形式下的市场主体成本变化进行分析,从而为货币电子化时期如何进一步降低经济成本、实现经济社会良好运行提供建议及对策。
关于货币电子化的现有研究大多是基于宏观层面,着重研究电子货币对国家宏观调控的干扰,认为货币作为交易媒介,为顺利实现交易,发挥货币职能,将产生各种费用,从而增加经济成本。而微观层面以及电子货币发行对经济成本的积极作用方面的分析还需加强。本文基于马克思商品货币理论,以研究货币电子化这一新型货币形式为初衷,从经济成本角度,具体从载体成本、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三个方面分析货币电子化对消费者、企业以及国家金融监管产生的影响,从而得出结论:电子货币能够降低信息成本,增加国家监督成本,对载体成本的影响较为复杂,一方面降低纸币时期的载体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安全维护和升级的载体成本;而数字货币将能降低信息成本、载体成本和监督成本。在此基础上对数字化货币时期如何进一步降低经济成本提供对策及建议。
本文的对策及建议主要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两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实现不同货币形式之间的顺利转换和实现普惠金融等方面来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实现全球协同效应等手段来防范金融风险。从而降低货币电子化形式下的载体成本和监督成本,实现经济成本最小化,社会运行效率最大化。
为解决该矛盾,商品价值形式首先经历了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物物交换。在此阶段,买卖行为同时发生、同时结束,但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交易双方能在恰当时间、恰当地点交换符合各自需求物品的情况极少发生,通常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才能匹配交易实现条件。因此,将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以成功实现商品“惊现跳跃”的这一过程将会产生高额费用,即本文所研究的经济成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种类增多、交换范围扩大,交易双方所需花费的费用更高,经济成本更大。为了更好的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求,价值形式经历了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和一般价值形式的演变,最终停留在货币阶段。
在马克思逝世后的一百多年时间里,货币形式经历了金属货币向纸质货币的发展。20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科学技术水平日新月异,信息技术革命使商品经济发展到了更为成熟和复杂的阶段,交易活动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交易范围不断扩大、交易关系日益复杂,商品交易也逐步向非实物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实物货币形式已然不能满足当前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此背景下,电子货币应运而生,成为了货币电子化形式的开端。电子货币本质是纸质货币的电子化形式,与纸币之间存在固定等额兑换关系,能够降低纸质货币时期的信息成本,在降低载体成本和监督成本方面虽起一定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加大这两类成本的风险。2016年11月中央人民银行成立数字化货币研究院,宣布将发行法定的货币电子化形式——数字化货币。在2018年3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周小川指出:我国研究数字货币是为了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和低成本,提升安全性和保护隐私性。因此,本文论述的数字化货币是指由央行发行的、极具中国特色的货币电子化形式,代表着我国货币电子化形式即将步入更高级的阶段。
从货币发展历程来看,无论是商品货币形式向贵金属货币形式过渡,还是金属货币向纸币过渡,亦或是纸币向货币电子化形式过渡,其演变过程是社会需求(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人们为方便交易会对货币形式的要求发生变化)和技术供给(科学技术发展为货币形态的演变提供了可能)共同推动的结果。不同货币形式对应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商品经济运行的不同阶段,所产生的经济成本也相应有所差别。我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回答记者问时指出:数字化货币的发行要避免实质性、难以弥补的损失,应慎重一些。因此,在数字化货币这种更高级的货币电子化形式到来之际,为降低经济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有必要对当前货币电子化初期形式——电子货币的经济成本和不同货币形式下的市场主体成本变化进行分析,从而为货币电子化时期如何进一步降低经济成本、实现经济社会良好运行提供建议及对策。
关于货币电子化的现有研究大多是基于宏观层面,着重研究电子货币对国家宏观调控的干扰,认为货币作为交易媒介,为顺利实现交易,发挥货币职能,将产生各种费用,从而增加经济成本。而微观层面以及电子货币发行对经济成本的积极作用方面的分析还需加强。本文基于马克思商品货币理论,以研究货币电子化这一新型货币形式为初衷,从经济成本角度,具体从载体成本、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三个方面分析货币电子化对消费者、企业以及国家金融监管产生的影响,从而得出结论:电子货币能够降低信息成本,增加国家监督成本,对载体成本的影响较为复杂,一方面降低纸币时期的载体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安全维护和升级的载体成本;而数字货币将能降低信息成本、载体成本和监督成本。在此基础上对数字化货币时期如何进一步降低经济成本提供对策及建议。
本文的对策及建议主要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两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实现不同货币形式之间的顺利转换和实现普惠金融等方面来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实现全球协同效应等手段来防范金融风险。从而降低货币电子化形式下的载体成本和监督成本,实现经济成本最小化,社会运行效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