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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教育(Cooperative Education)是指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相结合,学工交替的一种教育模式。
本文分别从宏观——联邦政府、中观——州政府、微观——大学三个层面的视角,以及历史和空间的维度,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教育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比较研究法、个案分析法、文献资料法及访谈法的研究方法,展示和分析了美国合作教育法规,探讨了法规的内在特点,并结合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现状提出可行性建议。
考察美国合作教育发展的历史(始于1906年),可以发现美国在合作教育领域积累了颇多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在合作教育法规建设方面,学习和借鉴其先进的做法对于历史短、底子薄、法规政策环境缺乏的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
参照美国合作教育法规,结合目前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应以追求和确保教育公平性为根本出发点之一,构建产学研合作教育法规;同时鼓励和调动各级政府、学校、企业实旌产学合作教育的积极性,应用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来提高我国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因此,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法规,使之形成一定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成为当务之急。并且在制定法规时,应确保和提高产学研合作教育法规内容的明晰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