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机关依法行政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证,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武装化的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肩负行政管理和刑事司法两大重任,其日常的行政执法既有权威性又有普遍的约束力。我国的公安机关从在执法人员的数量到执法权限的广度等各个方面都对我国的依法行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早日实现根本保证。 本文以理论为基础,详细阐述了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含义、具体内容、原则要求和特征。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内涵体现在权力法定、法律至上、权责合一、程序正当、责任原则和监督权力运行等六个方面。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内容包括治安行政许可、治安行政处罚和治安行政强制。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有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行政公正性和行政责任性四项主要原则,有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六项具体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有法定性、执行性、单方性、裁量性、特殊强制性和不可处分性等六个特征。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个方面:一是滥收罚款、趋利执法。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三是执法过程中轻程序、重实体。四是缺乏服务意识。五是执法透明度不高。本文还从法律法规因素、行政主体因素、行政监督因素、行政责任因素和行政体制因素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我国行政机关法制建设起步晚、基础薄,立法技术不成熟,法律资源欠缺,法律法规不完善。行政主体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公安队伍自身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存偏低,部分民警法律意识不强,人权观念淡漠。行政监督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意识淡漠,二是部分监督部门没有履行好监督职责,监督落实不到位,三是监督力量分散,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行政责任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执法追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行政体制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在当前实际情况中弊大于利。 本文介绍了发达国家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经验,为加强和完善我国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借鉴与参考。从美国的经验来看,美国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程序法和实体法一样重要,美国的执法程序规定详细,警察规范化执法意识强,注重服务大众、预防犯罪、公正执法和安全执法。美国警察依法行政的主要特点有三个方面:一是注重记载过程,严格程序规范。二是强化内外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三是开展质量认证、重视外部评价。从英国的经验来看,英国是最早的普通法系国家之一,法制历史悠久,法律法规完善。英国的执法特点有三个方面:一是警察执法相关制度的设计比较科学。在讯问嫌疑人有详细具体的操作规范,重视录音录像在在取证中的作用。犯人关押制度中为了防止超期羁押和非正常死亡等现象发生,设有多重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利用律师的介入,督促警察执法规范化。嫌疑人权利告知易懂、具体、醒目,对警察规范执法起到非常好的约束和监督效果。二是警力安排精细科学,从成本标准、岗位需求和作息需求的角度,保障警察有足够的时间和物质条件规范执法。三是非常注重对公民满意度和信心的提升,重视与新闻媒体合作来提高自身公信度。 通过对美国和英国警察依法行政的探究,可以得出以下六个方面的经验启示:一是要杜绝人治观念和官本位思想,树立现代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不断加强权限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自觉地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要实现管理模式由控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将控制型模式改变为服务型模式,使服务和管理相互协同,实现执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三是转变公安机关的职能定位。将公安机关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和防范上来,将非警察职能的工作按职权划定交给相关部门。四是完善执法制度。坚持程序规定和实体规定并重,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确保制度的科学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五是要规范执法考核机制。制定易于操作的、详细的考核标准,逐步实现透明、公正、公平的考核机制。六是要完善培训机制。实现培训的经常化、制度化和专业化,并把培训与晋升、晋职、录用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达到培训提高的目的。 本文从问题和原因入手,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当前我国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剖,进而从以下五个方面归纳总结了完善我国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对策和措施: 一是要更新执法理念。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转变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严守法纪、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和执法为民的思想,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提高职业认同感,从根源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要提升民警素质。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借助多种培训平台,利用多种培训方式,加强对公安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培养出合格的执法主体。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围绕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人员能够将所学运用到日常工作实践之中。编制日常行政执法手册,将各类执法程序和规范汇编成便于操作、通俗易懂和具体明确的执法手册,指导和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要求全体民警必须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不同岗位必须持有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证书,确保执法主体从法律知识到专业技能方面都能胜任。 三是要规范执法行为。制定操作性强的操作规程,为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提供具体、明确、严密的实体和程序规定,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使用的规定和控制,尽可能保证执法的公平和公正。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以此约束其执法行为。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网上办案,明确网上办案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规范网上办理治安及刑事案件工作规定,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执法指导,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要结合执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判和分析,给办案执法人员提供合法又解决性、可操作性的法律意见。 四是要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监督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形成协同监督合力。发挥各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切实发挥基层所队长和法制员对案件实时监督和审核把关的作用。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加强警民联系制度,完善特邀廉政监督员制度,为外部监督给执法机关提供合理积极建议意见创造条件。创新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把监督重点放在公安机关关键性的执法环节上,突出执法监督重点。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问题坚决追究承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各自的责任。 五是要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体系和相应的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各个执法环节、执法岗位、执法领域的执法制度,调整执法制度的适用性,细化量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执法告知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利用多种形式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权、参与权和知情权。建构和完善公安机关"大调解"工作体系,把调解作为行政第一手段,建立以调解为主的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公正廉洁执法、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