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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是最近几年来广州市热议的话题,对于该问题的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广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强市的实现。在完成我的导师王红教授组织的福特基金会课题《广州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供给保障机制研究》中发现,相对于广州市公办教师专业化的重视程度,广州市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专业化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广州市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专业化实现面临很多不能忽视的问题。而初级中学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的重要阶段,其教师专业化对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论文主要通过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实证的方法来完成。采用分层抽样法共选取调研学校7所,发放调查问卷247份,回收有效问卷225份。通过调研得知广州市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专业背景较差、专业能力较低、专业训练不足,远远没有达到教师专业化的基本要求。根据对调研结果数据因子分析结果,影响广州市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专业化的因子被分为:1、教育行政和学校因素2、个人因素3、社会因素4、体制因素。同时对调研结果的相关性分析得出的结论可知,经费保障与广州市农民工子校教师专业化的实现有着非常强的相关性。 通过对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s.贝克尔提出的人力资本继续教育理论,即一般培训与特殊培训的分析,农民工子弟学校作为培训利益的受用者,理应为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专业化承担经费保障,事实上农民工子弟学校并没有承担起应有的义务。而教师专业化具有较强的外部性,私人提供难以实现良好的效用,对于这种准公共产品,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政府有义务把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专业化经费保障纳入到政府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保障的范围。本论文从经费保障的角度进一步探讨了影响广州市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专业化的深层原因,讨论了美国经济学家D.B.约翰斯通提出的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并针对广州市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专业化经费保障的成本分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合因子分析的影响因子归类,提出了构建以政府、学校、个人、社会四位一体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专业化经费保障的成本分担机制,并基于D.B.约翰斯通“收益结构”原则和“能力结构”原则,建构了不同主题的成本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