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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不仅是中国伦理思想体系中的重要范畴,也是中国文化教导中国人应具有的重要美德之一,在传统道德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深远的影响。当代社会,“慎”面临着新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如何审视传统“慎德”?如何使传统“慎德”成为具有现代精神的美德?传统“慎德”是否具有超越时代的价值?本文欲对这些问题,以传统儒家思想为中心,进行研究。
“慎”,金文将其训为“眘”、“眘”,解释为小心在意,小篆以后写为“慎”字,郭店楚墓竹简中以“(新)”、“(新)”、“(錾)”、“(勰)”、“(蜇)”等来表示“慎”字,是指祭祀过程中应该具有的对神灵畏惧、敬重的心理,或是对危险事物的警觉、警惕而在行为上表现出的小心谨慎之义。传统文献中对“慎”的诠释可以归结为“警觉”、“收敛”、“持重”、“认真”四种含义。“谨”、“谦”、“勤”与“慎”义相近,过“慎”为“懦”、“忍”、“卑”,不及“慎”为“躁”、“轻”、“疏”,皆与“慎”义相反。作为一个德目,慎德既是心德又是行德,是心德与行德的统一。具体表现为明辨是非、权衡取舍,思而后行、言行合宜,持盈惧满、省察克治,敬事趋善、守分尽职,知人识人、修己安人几个方面。
慎德形成于西周时期,不仅是政治美德,更是宗族道德。其精神实质不仅要求君主畏天敬德、恪尽职守、治国安民,而且要求宗族内的成员检省自我、谨守祭礼、尊祖敬宗。春秋战国时期,慎德从“君德”、“政德”转化为“大众之德”。通过孔子、孟子、荀子的发展,慎德成为个人修养、家庭关系处理、人与人交往以及君王治政等方面普遍遵守的美德规范,并经过百家争鸣时期,慎德的理论内涵更加丰富。自汉以降,历经魏晋至唐,慎德思想经过了由神化到整合的时期。宋元明清,急剧动荡的社会时期,“慎德”被异化,成为消极避祸和争夺利益的手段。在理学的全盛期,人们在森严的社会氛围内唯唯诺诺、谨小慎微,明清时期,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为何慎”、“如何慎”的问题。可见,慎德在中国历史上长期被人们重视并讨论。
“慎德”的品德结构由“知”、“情”、“意”、“行”四个要素构成。“慎之知”是“德性之知”的认识过程,是警惕、认真、周密的理性智慧。“慎之情”是道德情感,是好善恶恶的价值认同感、真诚无欺的内心真实感、忧患敬畏的主体责任感。“慎之意”是理性的力量,是“坚忍”的心向之志,“自制”的心持之意、“冷静”的心定之力。“知”是理性基础,“情”是情感力量,“意”是意志保障,“行”是实践深化,四者在慎德品质的形成过程中缺一不可。“慎德”贯穿于人的日常道德生活中,表现为处己、处事、处人三个横向维度。处己之慎表现为独处、自省之慎,见闻、思考、言行之慎,渐染、积习之慎;处人之慎包括对待他人的态度要谨慎,针对他人的言语、行为要谨慎,选择交往对象要谨慎;处事之慎包括对待事物的性质要谨慎,对待事物的变化要谨慎,做事的方式要谨慎。由于个体对“慎德”的理解、认识、贯彻、实行的程度不同,依据其谨慎的最终目的又将其划分为“避祸保身之慎”、“敬德修持之慎”、“慎独至善之慎”三个纵向层次。“慎德”作为儒家所倡导的一个德目,不是孤立存在的,将其与传统的价值精神“孝”、“仁”、“勇”进行比较分析更有利于理解“慎德”的伦理意蕴。
“慎德”实现应该坚持“守德”原则,认同“善”的道德价值,遵守道德规范,在行为中自觉实践道德原则;更应该坚持“公义”原则,以道义为最高价值追求,以是否符合公利作为为与不为的标准,以行义为荣;还应该坚持“执中”的原则,做到恰当适宜、兼顾不偏,依据时间的改变在具体道德情境下有所变通、不拘泥,在日常行为中实践中庸之道。“守德”原则是成就“慎德”的根本原则,是“慎”之为德的决定因素。“公义”原则是对具有“慎德”品质的人提出的更高水平的道德要求,标示着“慎”作为美德所达到的道德水准和道德境界。“守德”和“公义”是处于两个不同层次具有实质的道德内容的原则,而“执中”原则却是形式上的或是思维上的,必须以“守德”、“公义”原则为根本。“慎德”通过个体的“为学”、“慎思”、“力行”的修养实践得以养成。“慎”作为传统美德的实践在政治领域有着突出的表现,通过政治主体修身、政治关系调节、政治活动施行等方面而加以实践。
反思传统是当代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方法,所以本文将传统慎德置于历史中去审视,其对中国人的个体人格塑造、人伦关系形成、政治道德培养的影响都是双重的。不能完全否定传统慎德的消极影响,更不能忽视其在当代社会环境下对于培养个体人格、和谐人际关系、推进社会文明的积极意义。时代的转换和变迁,使得传统慎德本身所蕴含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果要在今天继续提倡“慎德”,就必须赋予儒家“慎德”新的时代内容,重建其伦理精神、重新阐释其道德内涵、拓展其应用领域。更要在道德实践中不断寻找培养当代人谨慎美德的实践方法,不仅依赖于个体的道德自觉、更要诉诸社会教育和制度保障。
“慎”,金文将其训为“眘”、“眘”,解释为小心在意,小篆以后写为“慎”字,郭店楚墓竹简中以“(新)”、“(新)”、“(錾)”、“(勰)”、“(蜇)”等来表示“慎”字,是指祭祀过程中应该具有的对神灵畏惧、敬重的心理,或是对危险事物的警觉、警惕而在行为上表现出的小心谨慎之义。传统文献中对“慎”的诠释可以归结为“警觉”、“收敛”、“持重”、“认真”四种含义。“谨”、“谦”、“勤”与“慎”义相近,过“慎”为“懦”、“忍”、“卑”,不及“慎”为“躁”、“轻”、“疏”,皆与“慎”义相反。作为一个德目,慎德既是心德又是行德,是心德与行德的统一。具体表现为明辨是非、权衡取舍,思而后行、言行合宜,持盈惧满、省察克治,敬事趋善、守分尽职,知人识人、修己安人几个方面。
慎德形成于西周时期,不仅是政治美德,更是宗族道德。其精神实质不仅要求君主畏天敬德、恪尽职守、治国安民,而且要求宗族内的成员检省自我、谨守祭礼、尊祖敬宗。春秋战国时期,慎德从“君德”、“政德”转化为“大众之德”。通过孔子、孟子、荀子的发展,慎德成为个人修养、家庭关系处理、人与人交往以及君王治政等方面普遍遵守的美德规范,并经过百家争鸣时期,慎德的理论内涵更加丰富。自汉以降,历经魏晋至唐,慎德思想经过了由神化到整合的时期。宋元明清,急剧动荡的社会时期,“慎德”被异化,成为消极避祸和争夺利益的手段。在理学的全盛期,人们在森严的社会氛围内唯唯诺诺、谨小慎微,明清时期,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为何慎”、“如何慎”的问题。可见,慎德在中国历史上长期被人们重视并讨论。
“慎德”的品德结构由“知”、“情”、“意”、“行”四个要素构成。“慎之知”是“德性之知”的认识过程,是警惕、认真、周密的理性智慧。“慎之情”是道德情感,是好善恶恶的价值认同感、真诚无欺的内心真实感、忧患敬畏的主体责任感。“慎之意”是理性的力量,是“坚忍”的心向之志,“自制”的心持之意、“冷静”的心定之力。“知”是理性基础,“情”是情感力量,“意”是意志保障,“行”是实践深化,四者在慎德品质的形成过程中缺一不可。“慎德”贯穿于人的日常道德生活中,表现为处己、处事、处人三个横向维度。处己之慎表现为独处、自省之慎,见闻、思考、言行之慎,渐染、积习之慎;处人之慎包括对待他人的态度要谨慎,针对他人的言语、行为要谨慎,选择交往对象要谨慎;处事之慎包括对待事物的性质要谨慎,对待事物的变化要谨慎,做事的方式要谨慎。由于个体对“慎德”的理解、认识、贯彻、实行的程度不同,依据其谨慎的最终目的又将其划分为“避祸保身之慎”、“敬德修持之慎”、“慎独至善之慎”三个纵向层次。“慎德”作为儒家所倡导的一个德目,不是孤立存在的,将其与传统的价值精神“孝”、“仁”、“勇”进行比较分析更有利于理解“慎德”的伦理意蕴。
“慎德”实现应该坚持“守德”原则,认同“善”的道德价值,遵守道德规范,在行为中自觉实践道德原则;更应该坚持“公义”原则,以道义为最高价值追求,以是否符合公利作为为与不为的标准,以行义为荣;还应该坚持“执中”的原则,做到恰当适宜、兼顾不偏,依据时间的改变在具体道德情境下有所变通、不拘泥,在日常行为中实践中庸之道。“守德”原则是成就“慎德”的根本原则,是“慎”之为德的决定因素。“公义”原则是对具有“慎德”品质的人提出的更高水平的道德要求,标示着“慎”作为美德所达到的道德水准和道德境界。“守德”和“公义”是处于两个不同层次具有实质的道德内容的原则,而“执中”原则却是形式上的或是思维上的,必须以“守德”、“公义”原则为根本。“慎德”通过个体的“为学”、“慎思”、“力行”的修养实践得以养成。“慎”作为传统美德的实践在政治领域有着突出的表现,通过政治主体修身、政治关系调节、政治活动施行等方面而加以实践。
反思传统是当代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方法,所以本文将传统慎德置于历史中去审视,其对中国人的个体人格塑造、人伦关系形成、政治道德培养的影响都是双重的。不能完全否定传统慎德的消极影响,更不能忽视其在当代社会环境下对于培养个体人格、和谐人际关系、推进社会文明的积极意义。时代的转换和变迁,使得传统慎德本身所蕴含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果要在今天继续提倡“慎德”,就必须赋予儒家“慎德”新的时代内容,重建其伦理精神、重新阐释其道德内涵、拓展其应用领域。更要在道德实践中不断寻找培养当代人谨慎美德的实践方法,不仅依赖于个体的道德自觉、更要诉诸社会教育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