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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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作为实现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主要手段,在实现个人所得税以税负公平和税收效率为现实意义的总体目标中占有核心地位,如何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个人所得税法具体实施的基础,也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前提。本文尝试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存在的征收管理问题研究为契机,就现行《税收征管法》和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间的不匹配加以阐述,为我国个税实际征管的问题解决寻找答案,就提升征管水平、改善个税征管立法地位、改进更符合立法实际的个税征管模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文第一章直接破题,先就个人所得税实施过程中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并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为视角论述。首先抛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主要问题,第一为《税收征管法》的不适应问题,分别从《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税征管的规定、《税收征管法》无法满足新个税法的征管、税制变化中个税征管文件不稳定三个方面阐述了现行《税收征管法》不适应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征收管理问题;第二为个税税收优惠问题,本文尝试就个人所得税优惠制定的方式和对个税优惠规范性文件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透明入手,就在新个税法实施后,仍有对个税税收优惠适用的不同理解以及在税制改革进程中不断变化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所引发的问题,即导致了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极其不稳定与不延续入手,分析个税征管中的优惠适用问题;第三就新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后的征管模式分析,就现有在《税收征管法》及其修正案中以法人为主的纳税人管理模式与现有纳税人双向申报制度建立后所面临的自然人征管模式无法适应的问题展开,将个税的征管问题悉数引出。
  第二章主要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理论研究展开分析。首先从税法原则入手,就个人所得税法征管条款的法定进行论述,对新个人所得税法中对个税纳税义务和纳税年度的确认、对个税纳税地点和纳税时间的确认、对个税税目和税率的确定三个方面展开,阐述税收法定原则在新个税法中对征管的作用;其次就个税税收优惠的信息透明做出论述,从提升个人所得税制的透明性以及加快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信息公开两方面阐述个税税制透明对于个税征管的重要作用;最后就公平高效的征管模式选择问题展开讨论,一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的纵向公平,二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的横向公平,三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的高效性,从以上三点就个税征管中的税收公平与经济性展开,试论征管模式的作用。
  第三章主要围绕借鉴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经验展开。因我国新个税法立法主要仿照对象为美国,故此处以美国为主要参照对象。此章主要从美国个税税制入手,分析美国对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界定和判断,从高度的纳税人税收遵从、健全完善的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手段丰富的纳税人征管模式、强有力的征管组织、解决各政府间由于信息不对称等方面论述可供我国借鉴的综合分类制个税征管模式。从对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借鉴,论述在多种个税申报制度并行、IRS税务在征管的作用个、完善综合分类制对征管的促进以及繁杂的个税申报造成巨量征收成本的角度得出供我国个税征管可参照的方面。
  最后一章是本文的核心,对我国新个税法实施后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提出必要性的建议,并且可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个税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行完善:一是要修订《税收征管法》以适应新个税法,主要采纳《个人所得税法》对税收征管的补充、《税收征管法》对个税征管的针对性规定、保障税个税征管法律制度的稳定等三点建议;二是缝弥个人所得税法税收优惠的问题,主要从提升个税税收优惠的透明度、对个税税收优惠适用的适当解释、保持个税税收优惠的延续性等三点建议;三是改进符合个税改革的征管模式,主要提出实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息共享、填补新个税法下申报制度的漏洞、简化个税申报制度降低征管成本、建立专门的个税征管部门等四点建议,在促进个税征管的同时,保障自然人纳税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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