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阶段城市群已成为我国城市化的主体形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日益深入,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体制转变步伐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如何破解由于行政区划等因素造成的制度障碍,打破群内分割,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共建共享,以一体化发展形成的整个群体,主动融入更大范围的城市经济体系,广泛参与更深层次的对外竞争与合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是推进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浙中城市群是以地处浙江省中部的金华市行政地域范围为主,由金华市区、义乌、永康、东阳、兰溪五个中等城市以及浦江、武义、磐安等若干小城市和中心镇组成的城市组团。浙中城市组群发展顺应城市化发展规律,且有着良好的现实基础和发展前景,尽管制约浙中城市协调发展的因素很多,但制度性障碍是最根本的制约。从经济学主要是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浙中城市群制度创新进行实证研究,有助于拓展城市群研究领域,丰富城市群基础数据库,为探索浙中城市群发展路径提供新视野。
本文以城市群一般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理论为依据,以研究浙中城市群内部机理的演化规律为框架,以制度创新为切入点,努力揭示浙中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内涵与制度障碍,并在借鉴国外城市群制度安排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促进浙中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制度创新要点。研究方法主要运用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和管理学、制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采取比较、类比、系统分析、博弈论等基本研究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研究重点是针对浙中城市群发展中存在的各自为政、无序竞争、向心力偏弱等矛盾和问题,指出制度性矛盾和问题是最根本的障碍,分析其表象是政府行为不规范、市场机制不健全等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和摩擦成本过高,揭示其根源是行政管理、城市规划、要素配置、绩效考核、区域协调等制度缺陷和制度导向的偏差。而制度安排又是利益群体博弈的结果,反映出的是地方利益最大化的症结。在相关理论指导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相对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变迁原则,本文提出浙中城市群协调发展需要形成“确立一个理念、坚持三条原则、构建五项制度框架”的制度体系,即确立“双赢”理念,坚持“平等互利、公平开放,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原则,构建“合作互信、规划统一、产业整合、生态补偿、利益分享”等五项制度框架,使浙中城市群的制度体系更符合区域一体化进程的需求,不断提升浙中城市群的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