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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不能跟随在父母身边,接受父母照顾,而被留在户籍所在地由父母一方或者其他委托人代为监护,年龄在6-16岁之间的儿童。他们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人口的大量迁移及其我国城市农村户籍二元制限制所形成的现象。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村有14岁及以下儿童总量为29452.76万人,其中“留守儿童”数量为2230.45万。以往很多研究结果表明,这部分“留守儿童”在心理、行为、学习、安全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
本文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进行研究,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这个家庭教育中的重要因素一方或者双方同时的缺席,导致他们家庭教育出现了诸多问题。而父母委托的代理监护人类型的不同,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所表现出来的情况也有所区别。本文就从监护人的类型入手,将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做了详细划分:非父母类监护类型中,具体分为隔代监护、上代监护、同代监护以及自我监护;父母一方作为监护人中又具体区分类为由母亲一方作为监护人、由父亲一方作为监护人的两种情况,并着重分析了不同监护类型所出现的不同问题。在论文的第四章,笔者就研究结果,给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建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