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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展旅游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旅游产品是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旅游发展能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有利于自然生态保护,旅游还是增进人们友谊的主要途径。因此,政府应从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树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观,继续推进旅游扶贫国家工程,科学开发旅游项目,有效规范监督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提高旅游供给能力,实施国民旅游教育工程,创立助游阳光基金,让旅游在和谐社会构建中释放应有的光价。
【关键词】和谐社会;旅游发展;政府行为;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G423.04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0)03-0039-04
一、问题的提出
发展经济学告诉我们,经济增长不等于发展,增长主要停留在商品产量的增加,而发展则是在增长的过程中,带来了产业结构的最优化、生产成本的最小化,带来人与自然的协调、全面、和谐发展。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是刚跨进人均GDP1000美元的国家。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1000到3000美元的国家处于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纷起,将会出现许多不和谐的因素与现象。所以,与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相伴的是,财富积累过程中产生了严重的“马太效应”,少部分人拥有社会绝大多数财富,我国的“基尼系数”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进入分配“差距偏大”的不公平区间,地区差距、城乡差别、贫富分化不断扩大,贫困问题、失业问题、环境问题突出。财富与机会的不均,国民生活水平的严重分层,遭致群体事件不时而起,产生了诸多不和谐的现象。
鉴于此,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战略任务,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作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2005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其实质即为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这也就是马克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共产主义所追求的“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
和谐社会是由多要素有序构成的宏大系统,它涉及到各种社会经济文化事象,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在矛盾运动中的均衡态势。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各行各业的添砖加瓦。旅游业即是其中之一。随着我国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活动的健康开展,旅游企业的规范经营,旅游产业的科学发展,无论是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还是与国民文化素质、精神生活,均有着非同一般的积极意义,旅游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宏观上、微观上都将助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旅游发展与和谐社会关系的理论认识
1、和谐社会倡导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旅游提供健康丰富的文化产品,是提升国民文化素质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要有积极向上、健康的文化生活作支撑。每个人在社会中具有多维特征,他既可能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先锋者,也有可能是阻滞社会发展的落后者。造成这种结果的因素很多,文化修养则是其中最根本的因素之一,它决定了一个人的观念信仰、价值取向,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对自然、对生命的态度。具有较高文化修养者,能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取向,其理想信念、为人处世、生活方式等皆会保持健康向上的态势,成为自然与社会中的和谐分子。旅游是项文化学习活动,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们徜徉于名胜古迹之中,吸纳传统菁华,拓展见识视野,文化素养不断提高,因此确立了对社会、对人类、对自然的正确认识。
2、和谐社会注重公平均衡,旅游发展较好地体现了公平社会的法则,使得权利与机会在广泛的地区为更多的人群体所享有。
公平均衡是和谐社会的轴心原则,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等,它是在平等、公正的规则下,使人人享有预期的同等生存权利与发展机会,最终实现利益均衡与和谐共处。
公平的权利,包括公平的消费权、劳动权。现代大众旅游与历史时期享乐活动根本区别在于,人人都享有旅游的权利。旅游资源是公共资源,旅游场所是公共场所,无有贵贱之分,消费面前人人平等;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它有着较强的劳动力需求,从而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部分社会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权。
公平的机会,指的是在同一社会制度下不同地区、不同社区、不同人群体都应得到相同的发展机会。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十分明显,中西部深山区、荒漠区、高原区的社会经济水平相当低。发展旅游,能给这些落后地区快速的发展机会。这是世界贫穷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改变我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面貌的一项有效举措。利用这些地区所拥有大量的各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及文物等优美山水风景、浓郁民俗风情开发旅游产品,可为当地居民带来莫大的实惠。如饭店(农家乐)、导游、交通、商店、绿化、环卫、歌舞表演及土特产品制作等能提供给当地居民就业岗位;旅游者的饮食需求,将直接带动特色粮食经济作物的栽植与绿色产品的生产。如此,落后或欠发达地区在社会财富再分配中获得丰厚的利润,赢得公平的机会,社会经济将得到整体推进。
3、和谐社会要求合理利用资源,讲究自然、文化的生态平衡,旅游业依靠优良资源环境而生,因而能主动而有效地保护自然文化资源。
和谐社会追求的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前,我国处在外延式扩张的粗放型生产大发展阶段,消耗大、污染重、效率低,经济增长对自然环境、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这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来的经济增长方式,激化了人与自然的矛盾,进而威胁到人们的生存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针,为我国社会经济提出了科学的发展方向。旅游业属于低耗费、低污染的低碳型产业,它是出售资源环境而获取收益的产业,因而必然以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以资源的循环利用为核心,按照循环经济学3R原则,微能耗,再使用,可循环。所以现代旅游虽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它几乎是不损耗山水资源的有限度利用,这与以林业、矿山为代表的传统资源型产业有着本质的区分。旅游产业改变了传统资源型产品附加价值低、回流利润少、破坏生态环境的困局,产业规模增长对拉动国民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等成正相关关系,这就是旅游产业所具有的生态特性。
旅游产业的生态性,还体现在旅游开发对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的反哺作用上。长期以来,我国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经费不足,许多处于无效管理状态,加上当地居民传统生存方法,刀耕火种,乱砍乱挖,生态环境遭致严重破坏。而因保护环境、发展旅游的退耕、禁伐、禁牧、禁猎政策与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当地居民掠夺式的靠消耗自然资源为生的传统生活、生产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然资源的生态平衡;我国有灿烂的物质文化遗存,然而囿于国力,目前还难做到对全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许多古城镇、古村落,给排水设施缺乏,消防设施不配套,火灾隐患重重。发展旅游,在光大文化遗产文化功能的同时,能主动用旅游收入来弥补政府保护资金的不足。所以,世界遗产组织鼓励开展遗产旅游,就是认为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提供遗产保护的全部费用,发展旅游可以提供保护经费的来源,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测、保护、科研提供充裕的资金,使得自然与文化财富能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4、和谐社会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旅游是一项社会交际活动,因旅游而建立起来人们之间的亲和关系,消除了隔阂,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与友谊。
人是社会的最小细胞。社会和谐必须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包括家庭成员之间、单位同事之间、社会人群之间的和谐。然而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不理解、不合作,甚至相互猜忌等,成了当今社会的一大顽症,从而严重影响了和谐单位、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立。为此,亟需通过合理途径消除这一顽症,建立“人和”的人际关系。旅游是达到“人和”效果的良好途径与方法。旅游属于交际行为,无论是旅游者之间,旅游者与旅游工作者之间,还是旅游者与旅游地居民之间,他们因短暂旅游而相识交往,增进了了解与友谊。如在企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奖励旅游中,员工通过旅游分享企业发展成果,感悟到企业是大家的家,只有依靠大家努力,才能创造丰厚家业。同时,集体旅游途中的彼此关照、倾诉,则更为合作伙伴关系打下扎实的心理基础与情感基础。在国际跨文化交流中,旅游的这种作用更为明显。由于空间的阻隔,社会制度的差异,不同国家人民、不同文明之间的隔阂尤甚。要化解这种隔阂,任何政治说教、武力手段,都达不到理想效果,唯有以旅游等民间交往接触的形式,通过眼见耳闻言语交谈,潜移默化中以真情实意影响甚至感动对方,才能达到彼此的信任,建立新的友谊。
三、发挥旅游建设和谐社会作用的政府行为选择
理论上旅游发展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在现实中并未能得到充分彰显。一些地区在以经济效益为最大目标的功利主义旅游发展观驱使下,旅游资源与产品开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旅游服务与经营管理诸方面与和谐社会建设还存在较大的偏差,自然人工化、文化庸俗化、景区城镇化、环境恶劣化等污染环境、曲解历史文化的不谐和现象比比皆是。同时,一味追求产业规模效益也对旅游活动本身及旅游地社会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为尽快扭转旅游业的“亚健康”状态,充分释放旅游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代价,政府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的规章制度,实现旅游与社会、旅游与经济、旅游与文化、旅游与环境的统筹协调、共同发展。
1、继续推进旅游扶贫国家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以旅游带动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的区域关系、城乡关系。
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发展旅游产业、推动贫困地区社会发展的实践。英国国际发展局(DFID)就提出了“有利于贫困人口发展的旅游(Pro—Poor Tourism,简称PPT)”新理念,并建立PPT旅游发展基金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的旅游扶贫项目。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1997年推出“土著人旅游业发展战略”,两年中土著人就业率上升了5%,生活水平也随之攀升。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旅游扶贫这种“授人以渔”的造血型扶贫模式,在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得到了较广泛的推行,取得了较大成就,实现了部分地区的脱贫致富。今后应巩固旅游扶贫成果,在旅游扶贫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尤其加强对旅游扶贫工程的制度化建设,更加注重对贫困地区旅游开发的观念扶贫、智力扶贫,对贫困地区干群进行旅游开发观念、市场观念、经营观念、管理观念的教育;另一方面,则由政府出资,为贫困地区规划、策划旅游项目;同时,实施旅游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的面对面、点对点的扶持帮助,促使贫困地区旅游业尽快走上科学发展之路。
乡村旅游业是农业、林业、畜牧业等传统乡村产业的延伸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帮助农村尽快走上小康生活。故应加大乡村旅游开发力度,继续推进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完善乡村交通、供水、排污、供电等基础设施,从政策、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乡村旅游以更大的支持,使乡村旅游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以此带动乡村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
2、坚持旅游项目的科学开发观,正确处理开发项目与社区居民、旅游者,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关系,并以此作为考核评审旅游项目的重要指标之一。
马克思指出: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追求利益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企业的“天条”就是“利益最大化”。处于财富积累的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也纷纷将发展旅游促进地方财政收入作为政绩工程之一,环境保护、文化建设往往被轻忽。因此,当务之急是要重视旅游项目的科学开发,强调旅游开发应兼顾经济、文化、自然的全面发展,将科学开发观贯彻开发始终:
在旅游项目开发之初,采用国外的“建设性参与规划法”,通过调查、座谈、培训、研讨等形式,广泛征询当地居民、游客的意见,使各相关利益体广泛参与其中;成立权威性的旅游项目审批机构,由相关专家与政府官员共同严格把关,对不能促进旅游开发与自然文化保护良性互动的项目坚决说“不”。
在旅游项目开发过程中,强调绿色开发,包括饭店、餐馆等旅游设施的绿色化配置、低碳化经营,旅游公路、游步道、厕所的生态化建设等,以保护旅游地、旅游景区内外植被、河流及动物栖息地。
在旅游项目开发之后,重视对项目效应的监测。政府应加强对旅游项目经营的日常跟踪测评,通过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中环境、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定性及定量指标,考评项目运转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引导企业调整或整改经营方式。
3、增强旅游供给能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满足旅游消费者的多样性需求,实现旅游需求与供给的和谐平衡。
旅游是综合性很强的行业,据统计,共涉及29个部门108个行业,牵涉到旅游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一个旅游地旅游供给能力,决非仅仅是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考量,而是对旅游地全社会软硬条件的综合评价。
从旅游供给方来说,除了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单位,还包括交通、商业、银行、保险、医院、公安、行政等公共性机构。因而需要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统筹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服务项目齐全、友善安全的旅游目的地。
从旅游供给力来说,硬件方面,既要视旅游需求主体的新变化,提供更多具有个性化特征的设施场所,又要针对旅游旺季、大型综合活动对旅游供给的突发性、短时性超大规模需求,由政府出面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一地供给资源的潜能,满足市场的非常态需求;软件方面,要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也需要政府向全社会推广“全员服务”、“星级服务”理念,使旅游地每一个公民都有参与旅游服务的意识与能力,提高旅游地整体服务质量。
4、以法治旅,规范并监督旅游企业生产经营,使旅游企业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
以法治旅是构建和谐旅游的重要前提。政府应针对旅游企业经营和游客行为的新变化,在制订相关旅游法规基础上,对旅游企业生产经营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
首先,规范旅游企业经营秩序,提高企业商业道德,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监督企业有序竞争,鼓励企业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公平竞争,反对恶性相争,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规定旅游产品质量,出台旅游产品质量相关标准,实行健康旅游产品的定制化生产,鼓励企业多开发文化品位高、教育意义大的旅游产品、活动项目,杜绝不健康旅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第三,引导企业绿色运营,要求企业执行《绿色旅游饭店》等国家相关绿色标准,制订企业绿色运营制度(如超负荷景区点的分区封山轮休制、日游客限数制),安装绿色设施设备,坚持绿色生产,提供绿色服务。
第四,指导企业遵照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原理,制订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制度,积极规划在岗职工的职业生涯,制定合理的员工福利与薪酬制度,建立和谐的企业员工关系。
5、实施国民旅游教育工程,对全体公民进行旅游观念、旅游行为、旅游道德教育,培育国民旅游消费意识,树立高尚旅游道德,消除“闲暇危机”。
近年来,由于闲暇时间剧增,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少数人单方面追求生理享受、感官快乐,人欲滋长,物欲横流,社会性的“闲暇危机”已现端倪。大力提倡旅游生活,是消除“闲暇危机”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实施国民旅游教育工程,培养国民旅游消费观念,提高国民对旅游行为的选择和价值判断能力,尤其是选择旅游目的物的能力、旅游景物鉴赏能力,帮助他们养成旅游习惯,学会旅游,促使他们摒弃颓废腐朽生活,用健康的旅游生活充实闲暇。
倡导文明旅游也是国民旅游教育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公民在国内外旅游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和谐的旅游环境与“礼仪之邦”形象。为此,应抓紧落实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颁布的《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大力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提升国民文明旅游素质,帮助国民树立健康的消费心态,自觉抵制“黄、赌、毒”项目;促使国民在环境友好理念下进行绿色消费;培养国民正确的旅游道德观: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旅游地的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尊重旅游地居民与民风民俗,尊重旅游服务人员劳动,礼貌接受他人服务。
6、创设助游阳光基金,通过这项公共福利性机制,帮助部分弱势群体实现旅游愿望,为社会增添和谐音符。
英国牛津大学纳菲尔德学院(Nuffield)院长托尼•阿特金森(Tony Atkinson)指出,消费生活中存在大量的社会排斥现象,“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无法获得耐用品、食品(营养品),以及娱乐、文化和闲暇等相关商品。其中,与娱乐、文化和闲暇相关的商品尤其对有孩子的家庭产生影响”。为弱化这种社会排斥现象,西方国家广泛采用了税赋调节、慈善捐赠和基金会制度等对社会财富进行对称性宏观调控、以获求相对公平的三大法宝。从2005年4月起,韩国政府实施面向低收入阶层的旅游补贴政策,该项政策规定,公民月薪不足1700美元的中小企业员工,国内旅游时可享受60%的旅游费用补贴。其中,政府补贴30%(上限为150美元),企业补贴30%。此项福利每年受惠2万人,优先考虑残疾人、老年人及携同父母的旅游者。旅游在韩国成为一种惠及国民的公共福利。
马克思主义一直关注社会资源、社会机会在不同人群中的均衡分配。为此,我国应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设立助游阳光基金,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原则下,推行政府、社区、集体、个人共同参与的基金积累制,帮助部分没有出游能力的人实现旅游愿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鳏寡孤独废疾者”能享受普通人所享有的旅游生活,使他们也能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融入到和谐社会的大家庭之中,这也是体现旅游社会福利特性的一个重要表征。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关键词】和谐社会;旅游发展;政府行为;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G423.04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0)03-0039-04
一、问题的提出
发展经济学告诉我们,经济增长不等于发展,增长主要停留在商品产量的增加,而发展则是在增长的过程中,带来了产业结构的最优化、生产成本的最小化,带来人与自然的协调、全面、和谐发展。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是刚跨进人均GDP1000美元的国家。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1000到3000美元的国家处于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纷起,将会出现许多不和谐的因素与现象。所以,与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相伴的是,财富积累过程中产生了严重的“马太效应”,少部分人拥有社会绝大多数财富,我国的“基尼系数”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进入分配“差距偏大”的不公平区间,地区差距、城乡差别、贫富分化不断扩大,贫困问题、失业问题、环境问题突出。财富与机会的不均,国民生活水平的严重分层,遭致群体事件不时而起,产生了诸多不和谐的现象。
鉴于此,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战略任务,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作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2005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其实质即为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这也就是马克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共产主义所追求的“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
和谐社会是由多要素有序构成的宏大系统,它涉及到各种社会经济文化事象,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在矛盾运动中的均衡态势。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各行各业的添砖加瓦。旅游业即是其中之一。随着我国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活动的健康开展,旅游企业的规范经营,旅游产业的科学发展,无论是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还是与国民文化素质、精神生活,均有着非同一般的积极意义,旅游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宏观上、微观上都将助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旅游发展与和谐社会关系的理论认识
1、和谐社会倡导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旅游提供健康丰富的文化产品,是提升国民文化素质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要有积极向上、健康的文化生活作支撑。每个人在社会中具有多维特征,他既可能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先锋者,也有可能是阻滞社会发展的落后者。造成这种结果的因素很多,文化修养则是其中最根本的因素之一,它决定了一个人的观念信仰、价值取向,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对自然、对生命的态度。具有较高文化修养者,能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取向,其理想信念、为人处世、生活方式等皆会保持健康向上的态势,成为自然与社会中的和谐分子。旅游是项文化学习活动,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们徜徉于名胜古迹之中,吸纳传统菁华,拓展见识视野,文化素养不断提高,因此确立了对社会、对人类、对自然的正确认识。
2、和谐社会注重公平均衡,旅游发展较好地体现了公平社会的法则,使得权利与机会在广泛的地区为更多的人群体所享有。
公平均衡是和谐社会的轴心原则,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等,它是在平等、公正的规则下,使人人享有预期的同等生存权利与发展机会,最终实现利益均衡与和谐共处。
公平的权利,包括公平的消费权、劳动权。现代大众旅游与历史时期享乐活动根本区别在于,人人都享有旅游的权利。旅游资源是公共资源,旅游场所是公共场所,无有贵贱之分,消费面前人人平等;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它有着较强的劳动力需求,从而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部分社会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权。
公平的机会,指的是在同一社会制度下不同地区、不同社区、不同人群体都应得到相同的发展机会。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十分明显,中西部深山区、荒漠区、高原区的社会经济水平相当低。发展旅游,能给这些落后地区快速的发展机会。这是世界贫穷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改变我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面貌的一项有效举措。利用这些地区所拥有大量的各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及文物等优美山水风景、浓郁民俗风情开发旅游产品,可为当地居民带来莫大的实惠。如饭店(农家乐)、导游、交通、商店、绿化、环卫、歌舞表演及土特产品制作等能提供给当地居民就业岗位;旅游者的饮食需求,将直接带动特色粮食经济作物的栽植与绿色产品的生产。如此,落后或欠发达地区在社会财富再分配中获得丰厚的利润,赢得公平的机会,社会经济将得到整体推进。
3、和谐社会要求合理利用资源,讲究自然、文化的生态平衡,旅游业依靠优良资源环境而生,因而能主动而有效地保护自然文化资源。
和谐社会追求的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前,我国处在外延式扩张的粗放型生产大发展阶段,消耗大、污染重、效率低,经济增长对自然环境、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这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来的经济增长方式,激化了人与自然的矛盾,进而威胁到人们的生存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针,为我国社会经济提出了科学的发展方向。旅游业属于低耗费、低污染的低碳型产业,它是出售资源环境而获取收益的产业,因而必然以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以资源的循环利用为核心,按照循环经济学3R原则,微能耗,再使用,可循环。所以现代旅游虽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它几乎是不损耗山水资源的有限度利用,这与以林业、矿山为代表的传统资源型产业有着本质的区分。旅游产业改变了传统资源型产品附加价值低、回流利润少、破坏生态环境的困局,产业规模增长对拉动国民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等成正相关关系,这就是旅游产业所具有的生态特性。
旅游产业的生态性,还体现在旅游开发对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的反哺作用上。长期以来,我国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经费不足,许多处于无效管理状态,加上当地居民传统生存方法,刀耕火种,乱砍乱挖,生态环境遭致严重破坏。而因保护环境、发展旅游的退耕、禁伐、禁牧、禁猎政策与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当地居民掠夺式的靠消耗自然资源为生的传统生活、生产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然资源的生态平衡;我国有灿烂的物质文化遗存,然而囿于国力,目前还难做到对全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许多古城镇、古村落,给排水设施缺乏,消防设施不配套,火灾隐患重重。发展旅游,在光大文化遗产文化功能的同时,能主动用旅游收入来弥补政府保护资金的不足。所以,世界遗产组织鼓励开展遗产旅游,就是认为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提供遗产保护的全部费用,发展旅游可以提供保护经费的来源,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测、保护、科研提供充裕的资金,使得自然与文化财富能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4、和谐社会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旅游是一项社会交际活动,因旅游而建立起来人们之间的亲和关系,消除了隔阂,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与友谊。
人是社会的最小细胞。社会和谐必须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包括家庭成员之间、单位同事之间、社会人群之间的和谐。然而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不理解、不合作,甚至相互猜忌等,成了当今社会的一大顽症,从而严重影响了和谐单位、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立。为此,亟需通过合理途径消除这一顽症,建立“人和”的人际关系。旅游是达到“人和”效果的良好途径与方法。旅游属于交际行为,无论是旅游者之间,旅游者与旅游工作者之间,还是旅游者与旅游地居民之间,他们因短暂旅游而相识交往,增进了了解与友谊。如在企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奖励旅游中,员工通过旅游分享企业发展成果,感悟到企业是大家的家,只有依靠大家努力,才能创造丰厚家业。同时,集体旅游途中的彼此关照、倾诉,则更为合作伙伴关系打下扎实的心理基础与情感基础。在国际跨文化交流中,旅游的这种作用更为明显。由于空间的阻隔,社会制度的差异,不同国家人民、不同文明之间的隔阂尤甚。要化解这种隔阂,任何政治说教、武力手段,都达不到理想效果,唯有以旅游等民间交往接触的形式,通过眼见耳闻言语交谈,潜移默化中以真情实意影响甚至感动对方,才能达到彼此的信任,建立新的友谊。
三、发挥旅游建设和谐社会作用的政府行为选择
理论上旅游发展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在现实中并未能得到充分彰显。一些地区在以经济效益为最大目标的功利主义旅游发展观驱使下,旅游资源与产品开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旅游服务与经营管理诸方面与和谐社会建设还存在较大的偏差,自然人工化、文化庸俗化、景区城镇化、环境恶劣化等污染环境、曲解历史文化的不谐和现象比比皆是。同时,一味追求产业规模效益也对旅游活动本身及旅游地社会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为尽快扭转旅游业的“亚健康”状态,充分释放旅游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代价,政府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的规章制度,实现旅游与社会、旅游与经济、旅游与文化、旅游与环境的统筹协调、共同发展。
1、继续推进旅游扶贫国家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以旅游带动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的区域关系、城乡关系。
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发展旅游产业、推动贫困地区社会发展的实践。英国国际发展局(DFID)就提出了“有利于贫困人口发展的旅游(Pro—Poor Tourism,简称PPT)”新理念,并建立PPT旅游发展基金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的旅游扶贫项目。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1997年推出“土著人旅游业发展战略”,两年中土著人就业率上升了5%,生活水平也随之攀升。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旅游扶贫这种“授人以渔”的造血型扶贫模式,在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得到了较广泛的推行,取得了较大成就,实现了部分地区的脱贫致富。今后应巩固旅游扶贫成果,在旅游扶贫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尤其加强对旅游扶贫工程的制度化建设,更加注重对贫困地区旅游开发的观念扶贫、智力扶贫,对贫困地区干群进行旅游开发观念、市场观念、经营观念、管理观念的教育;另一方面,则由政府出资,为贫困地区规划、策划旅游项目;同时,实施旅游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的面对面、点对点的扶持帮助,促使贫困地区旅游业尽快走上科学发展之路。
乡村旅游业是农业、林业、畜牧业等传统乡村产业的延伸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帮助农村尽快走上小康生活。故应加大乡村旅游开发力度,继续推进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完善乡村交通、供水、排污、供电等基础设施,从政策、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乡村旅游以更大的支持,使乡村旅游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以此带动乡村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
2、坚持旅游项目的科学开发观,正确处理开发项目与社区居民、旅游者,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关系,并以此作为考核评审旅游项目的重要指标之一。
马克思指出: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追求利益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企业的“天条”就是“利益最大化”。处于财富积累的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也纷纷将发展旅游促进地方财政收入作为政绩工程之一,环境保护、文化建设往往被轻忽。因此,当务之急是要重视旅游项目的科学开发,强调旅游开发应兼顾经济、文化、自然的全面发展,将科学开发观贯彻开发始终:
在旅游项目开发之初,采用国外的“建设性参与规划法”,通过调查、座谈、培训、研讨等形式,广泛征询当地居民、游客的意见,使各相关利益体广泛参与其中;成立权威性的旅游项目审批机构,由相关专家与政府官员共同严格把关,对不能促进旅游开发与自然文化保护良性互动的项目坚决说“不”。
在旅游项目开发过程中,强调绿色开发,包括饭店、餐馆等旅游设施的绿色化配置、低碳化经营,旅游公路、游步道、厕所的生态化建设等,以保护旅游地、旅游景区内外植被、河流及动物栖息地。
在旅游项目开发之后,重视对项目效应的监测。政府应加强对旅游项目经营的日常跟踪测评,通过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中环境、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定性及定量指标,考评项目运转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引导企业调整或整改经营方式。
3、增强旅游供给能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满足旅游消费者的多样性需求,实现旅游需求与供给的和谐平衡。
旅游是综合性很强的行业,据统计,共涉及29个部门108个行业,牵涉到旅游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一个旅游地旅游供给能力,决非仅仅是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考量,而是对旅游地全社会软硬条件的综合评价。
从旅游供给方来说,除了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单位,还包括交通、商业、银行、保险、医院、公安、行政等公共性机构。因而需要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统筹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服务项目齐全、友善安全的旅游目的地。
从旅游供给力来说,硬件方面,既要视旅游需求主体的新变化,提供更多具有个性化特征的设施场所,又要针对旅游旺季、大型综合活动对旅游供给的突发性、短时性超大规模需求,由政府出面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一地供给资源的潜能,满足市场的非常态需求;软件方面,要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也需要政府向全社会推广“全员服务”、“星级服务”理念,使旅游地每一个公民都有参与旅游服务的意识与能力,提高旅游地整体服务质量。
4、以法治旅,规范并监督旅游企业生产经营,使旅游企业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
以法治旅是构建和谐旅游的重要前提。政府应针对旅游企业经营和游客行为的新变化,在制订相关旅游法规基础上,对旅游企业生产经营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
首先,规范旅游企业经营秩序,提高企业商业道德,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监督企业有序竞争,鼓励企业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公平竞争,反对恶性相争,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规定旅游产品质量,出台旅游产品质量相关标准,实行健康旅游产品的定制化生产,鼓励企业多开发文化品位高、教育意义大的旅游产品、活动项目,杜绝不健康旅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第三,引导企业绿色运营,要求企业执行《绿色旅游饭店》等国家相关绿色标准,制订企业绿色运营制度(如超负荷景区点的分区封山轮休制、日游客限数制),安装绿色设施设备,坚持绿色生产,提供绿色服务。
第四,指导企业遵照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原理,制订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制度,积极规划在岗职工的职业生涯,制定合理的员工福利与薪酬制度,建立和谐的企业员工关系。
5、实施国民旅游教育工程,对全体公民进行旅游观念、旅游行为、旅游道德教育,培育国民旅游消费意识,树立高尚旅游道德,消除“闲暇危机”。
近年来,由于闲暇时间剧增,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少数人单方面追求生理享受、感官快乐,人欲滋长,物欲横流,社会性的“闲暇危机”已现端倪。大力提倡旅游生活,是消除“闲暇危机”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实施国民旅游教育工程,培养国民旅游消费观念,提高国民对旅游行为的选择和价值判断能力,尤其是选择旅游目的物的能力、旅游景物鉴赏能力,帮助他们养成旅游习惯,学会旅游,促使他们摒弃颓废腐朽生活,用健康的旅游生活充实闲暇。
倡导文明旅游也是国民旅游教育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公民在国内外旅游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和谐的旅游环境与“礼仪之邦”形象。为此,应抓紧落实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颁布的《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大力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提升国民文明旅游素质,帮助国民树立健康的消费心态,自觉抵制“黄、赌、毒”项目;促使国民在环境友好理念下进行绿色消费;培养国民正确的旅游道德观: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旅游地的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尊重旅游地居民与民风民俗,尊重旅游服务人员劳动,礼貌接受他人服务。
6、创设助游阳光基金,通过这项公共福利性机制,帮助部分弱势群体实现旅游愿望,为社会增添和谐音符。
英国牛津大学纳菲尔德学院(Nuffield)院长托尼•阿特金森(Tony Atkinson)指出,消费生活中存在大量的社会排斥现象,“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无法获得耐用品、食品(营养品),以及娱乐、文化和闲暇等相关商品。其中,与娱乐、文化和闲暇相关的商品尤其对有孩子的家庭产生影响”。为弱化这种社会排斥现象,西方国家广泛采用了税赋调节、慈善捐赠和基金会制度等对社会财富进行对称性宏观调控、以获求相对公平的三大法宝。从2005年4月起,韩国政府实施面向低收入阶层的旅游补贴政策,该项政策规定,公民月薪不足1700美元的中小企业员工,国内旅游时可享受60%的旅游费用补贴。其中,政府补贴30%(上限为150美元),企业补贴30%。此项福利每年受惠2万人,优先考虑残疾人、老年人及携同父母的旅游者。旅游在韩国成为一种惠及国民的公共福利。
马克思主义一直关注社会资源、社会机会在不同人群中的均衡分配。为此,我国应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设立助游阳光基金,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原则下,推行政府、社区、集体、个人共同参与的基金积累制,帮助部分没有出游能力的人实现旅游愿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鳏寡孤独废疾者”能享受普通人所享有的旅游生活,使他们也能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融入到和谐社会的大家庭之中,这也是体现旅游社会福利特性的一个重要表征。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