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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绩效评估在当前发达和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已颇见成效,其对我国当前政府建设亦具有现实意义。本文试对国内若干城市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实践作了初步分析,希望对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估
我国政府绩效考评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汉唐时期,我们的前人就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绩效考评制度。而在当代,现代意义上的政府绩效评估,虽然概念还相当模糊,但我国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如深圳、武汉、福建厦门、莆田等城市已经在此方面进行了若干积极的尝试。
进行政府绩效评估,通常涉及评估动因、评估主体、评估体系(包括评估指标的设计和评价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运用四个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而这四方面内容也基本构成了政府绩效评估的循环流程。分析政府绩效评估在此四个方面的实践,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推行、推广政府绩效评估。
一、政府绩效评估动因
即“为什么要评估?”需要明确绩效评估的宗旨、目的和要求。政府绩效评估应当从明确政府及其公务员的宗旨入手,在战略上为自己定位,然后层层递进,自上而下分解目标,建立起完整的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宗旨界定了政府及其公务员的努力方向,分解目标明确了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职能和定位,。此外,通过绩效评估揭示影响政府绩效的主要因素,提出创新绩效的对策建议也是现今不容忽视的一个绩效评估的重要动因。深圳市是率先在全国进行政府绩效评估的试点之一,其市政府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了市政府绩效评估的目标:“加快建设‘政府绩效评估系统’……在健全行政责任体系的基础上,实行更加严格的目标管理、更加严格的绩效评估……建设一个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政府。”武汉市市委、市政府在2003年以来,从实际出发,全面推行目标管理,抓住四个主要内容(落实重大发展战略及发展难点;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强市富民;为企业、基层服务),体现三大管理内涵(培育机关干部执行文化;科学评价干部的考评机制;以机制推动工作的运转格局),在管理创新中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政府绩效评估主体
即解决“由谁来评估?”的问题。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存在着单一化、片面化的弊端。评估基本上在政府内部进行,由上级部门、直接领导等得出评估结论,而把政府的服务对象——公众及社会完全抛置起来。完整的评估主体系统除政府内部评估主体以外,还须包括更重要的另外两方:社会评价主体(公民、行政相对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和独立、中立的评价主体(社会中介组织、高校政府绩效评价组织等)。三管齐下,进行全方位评估。武汉市2006年在政府绩效评估中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的事例堪称典范。其当年几乎全面采用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设计的方案,以此排除国内官场生态和社会潜规则的影响,使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尽可能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另一例是福建省莆田市,其在关于2005年度县区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规定采取“自我评估、考核评估、社会评估、察访核验四种方法”。其中,“自我评估”和“考核评估”属于政府内部评估的范围,“社会评估”则基本是指政府以外的主体的评估。
三、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即回答“参照什么指标、运用什么方法来评估?”的问题。评估体系主要包括主题、维度和指标三方面的内容。评估的主题规定评估的战略理念;评估的维度侧重评估的策略,关注组织内的职能结构;具体指标则是绩效评估的考核点。指标设计要充分考虑评估主体、被评估单位和个人、内外在环境等一系列因素,努力做到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内部指标与外部指标相结合、肯定性指标与否定性指标相结合、个体指标与团体指标相结合。此外,评估方法的制定也须慎重,提防钻制度和程序的空子。绩效评估应该采用多种评价方法,设置合理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指标的权重并适时调整。以武汉市政府为例,其目标管理办公室为全市108家单位依各自特色分别设定了绩效评估指标:以“改革、发展、稳定”为指导原则,设置一级指标三个“经济发展”、“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谐社会构建”,权重各占40%、20%、40%;二级指标分别设置“常规性绩效考核指标” 和“阶段性绩效考核目标”两大门类,又按照“少而精”的指导原则下设具体评价指标,并依当前发展重点分别给以不同权重。具体评估绩效时,分定性指标(主要是满意度指标)和定量指标(连续性指标和达标类指标),并分别设置合格值和挑战值,以激励具体单位和个人。武汉市绩效评估颇具特色的一项在于其考核过程中的“加减分”规定,被评估单位若取得了若干成绩并受到了嘉奖,年终评估时会有相应的附加分数,但如果某单位触到“高压线”(计划生育、廉政建设、食品安全等),则会遭到相对于加分更大幅度的减分惩罚。
四、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
即针对“评估完了怎么办”提出的疑问。政府绩效评估的程序循环不是周而复始的、“没记性”的简单循环,而是在学习借鉴前次评估经验基础上的螺旋式上升进程。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既是政府绩效评估程序中关乎全局的一枚棋子,也是经常会被忽略的一个环节。此外,也要纠正“为评估而评估,评与不评一个样”的错误想法,努力营造正确对待绩效评估的政府环境,使政府评估能够真正发挥激励、促使进步的作用。具体来讲,绩效评估结果可以用来改进财政预算、部内合作、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公共责任、发展规划及人员管理。“不奖励成功就等于奖励失败”,这就要求配套的奖惩措施。以武汉市为例,其奖励主要体现在加薪上,并伴有一定的晋升机会,以此激励单位和个人再创高绩效。
参考文献:
[1] 卓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初探[J].中国行政管理,2004,(2).
[2] 彭国甫.基于绩效评价的地方政府公共事业治理研究纲要[J].公共行政,2007,(3).
[3] 祁光华、张定安.我国公共部门绩效管理问题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5,(8).
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估
我国政府绩效考评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汉唐时期,我们的前人就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绩效考评制度。而在当代,现代意义上的政府绩效评估,虽然概念还相当模糊,但我国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如深圳、武汉、福建厦门、莆田等城市已经在此方面进行了若干积极的尝试。
进行政府绩效评估,通常涉及评估动因、评估主体、评估体系(包括评估指标的设计和评价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运用四个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而这四方面内容也基本构成了政府绩效评估的循环流程。分析政府绩效评估在此四个方面的实践,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推行、推广政府绩效评估。
一、政府绩效评估动因
即“为什么要评估?”需要明确绩效评估的宗旨、目的和要求。政府绩效评估应当从明确政府及其公务员的宗旨入手,在战略上为自己定位,然后层层递进,自上而下分解目标,建立起完整的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宗旨界定了政府及其公务员的努力方向,分解目标明确了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职能和定位,。此外,通过绩效评估揭示影响政府绩效的主要因素,提出创新绩效的对策建议也是现今不容忽视的一个绩效评估的重要动因。深圳市是率先在全国进行政府绩效评估的试点之一,其市政府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了市政府绩效评估的目标:“加快建设‘政府绩效评估系统’……在健全行政责任体系的基础上,实行更加严格的目标管理、更加严格的绩效评估……建设一个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政府。”武汉市市委、市政府在2003年以来,从实际出发,全面推行目标管理,抓住四个主要内容(落实重大发展战略及发展难点;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强市富民;为企业、基层服务),体现三大管理内涵(培育机关干部执行文化;科学评价干部的考评机制;以机制推动工作的运转格局),在管理创新中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政府绩效评估主体
即解决“由谁来评估?”的问题。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存在着单一化、片面化的弊端。评估基本上在政府内部进行,由上级部门、直接领导等得出评估结论,而把政府的服务对象——公众及社会完全抛置起来。完整的评估主体系统除政府内部评估主体以外,还须包括更重要的另外两方:社会评价主体(公民、行政相对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和独立、中立的评价主体(社会中介组织、高校政府绩效评价组织等)。三管齐下,进行全方位评估。武汉市2006年在政府绩效评估中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的事例堪称典范。其当年几乎全面采用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设计的方案,以此排除国内官场生态和社会潜规则的影响,使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尽可能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另一例是福建省莆田市,其在关于2005年度县区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规定采取“自我评估、考核评估、社会评估、察访核验四种方法”。其中,“自我评估”和“考核评估”属于政府内部评估的范围,“社会评估”则基本是指政府以外的主体的评估。
三、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即回答“参照什么指标、运用什么方法来评估?”的问题。评估体系主要包括主题、维度和指标三方面的内容。评估的主题规定评估的战略理念;评估的维度侧重评估的策略,关注组织内的职能结构;具体指标则是绩效评估的考核点。指标设计要充分考虑评估主体、被评估单位和个人、内外在环境等一系列因素,努力做到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内部指标与外部指标相结合、肯定性指标与否定性指标相结合、个体指标与团体指标相结合。此外,评估方法的制定也须慎重,提防钻制度和程序的空子。绩效评估应该采用多种评价方法,设置合理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指标的权重并适时调整。以武汉市政府为例,其目标管理办公室为全市108家单位依各自特色分别设定了绩效评估指标:以“改革、发展、稳定”为指导原则,设置一级指标三个“经济发展”、“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谐社会构建”,权重各占40%、20%、40%;二级指标分别设置“常规性绩效考核指标” 和“阶段性绩效考核目标”两大门类,又按照“少而精”的指导原则下设具体评价指标,并依当前发展重点分别给以不同权重。具体评估绩效时,分定性指标(主要是满意度指标)和定量指标(连续性指标和达标类指标),并分别设置合格值和挑战值,以激励具体单位和个人。武汉市绩效评估颇具特色的一项在于其考核过程中的“加减分”规定,被评估单位若取得了若干成绩并受到了嘉奖,年终评估时会有相应的附加分数,但如果某单位触到“高压线”(计划生育、廉政建设、食品安全等),则会遭到相对于加分更大幅度的减分惩罚。
四、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
即针对“评估完了怎么办”提出的疑问。政府绩效评估的程序循环不是周而复始的、“没记性”的简单循环,而是在学习借鉴前次评估经验基础上的螺旋式上升进程。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既是政府绩效评估程序中关乎全局的一枚棋子,也是经常会被忽略的一个环节。此外,也要纠正“为评估而评估,评与不评一个样”的错误想法,努力营造正确对待绩效评估的政府环境,使政府评估能够真正发挥激励、促使进步的作用。具体来讲,绩效评估结果可以用来改进财政预算、部内合作、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公共责任、发展规划及人员管理。“不奖励成功就等于奖励失败”,这就要求配套的奖惩措施。以武汉市为例,其奖励主要体现在加薪上,并伴有一定的晋升机会,以此激励单位和个人再创高绩效。
参考文献:
[1] 卓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初探[J].中国行政管理,2004,(2).
[2] 彭国甫.基于绩效评价的地方政府公共事业治理研究纲要[J].公共行政,2007,(3).
[3] 祁光华、张定安.我国公共部门绩效管理问题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