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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面对全面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和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新任务,检察工作总的要求,是要履行法律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是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以来,法学界和司法部门在检察改革上,在具体的机制架构不缺乏理性思考和实际动作,然而步履艰难的检察体制改革背后,仍然积淀下来的检察体制的弊端,检察制约的缺失。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但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归于检察理论改革较多的聚焦于检察机关的定位,检察机关与外部关系,检察机关内部工作的开展等等,而忽视了检察机关内部的管理,尤其是对检察机关案件的管理。
检察机关目前的案件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二)各业务部门的办案细则;(三)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把关;(四)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检查;(五)执法专项检查;(六)上级检察机关不定期检查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案件质量的保障和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管理方式和内容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检察机关的管理体系上看,检察业务管理比较分散,存在着脱节、空档的现象,容易形成法律监督的盲区。各部门之间彼此大多重视纵向联系轻横向沟通,自成一体,独立运作,管理监督部门人员能以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全部业务情况。
2、从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上看,目前对案件程序方面的监督大多是重结果轻过程,程序监督主要来自于领导监督和下一检察环节的监督,并且都是事后监督,容易造成案件超期羁押和久拖不决,甚至国家赔偿。随着主办官办案责任制的推行和部分权力的下放,这一矛盾会日益凸现出来,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对案件程序实施事前监督的专门机构,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只有程序的合法,才能确保实体的正确和案件质量。
3、从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考评机制上看,尚未形成统一的检查评定标准,案件质量反馈少,质量延伸工作薄弱。
如何加强案件管理,是依托现行体制对管理规则进一步细化,强化责任,还是建立全新的案件管理机制将集中管理贯穿于检察业务的始终,对此存在不同认识。有人认为应由政治部和纪检监察部门为案件管理主体,有人认为应由法律政策研究室为案件管理主体,有人认为应由业务部门自行管理,有人认为应该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中心。笔者认为,在现在的管理机制下,以网络办案的方式,通过网络监督能够最大的提高案件管理的质效。
目前的办公自动化及检察内网已经正常使用多年了,对检察业务的大力帮助有目共睹,也得到了广大检察干部的首肯。检察信息技术应该说是检察工作的第一战斗力,技术含量在办案中的提升,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履行法律监督智能,提高案件质量,必然要求形成更系统的技术规模,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配置更精良的技术装备,培养更专业的技术人才,对在整个自侦、诉讼中涉及到的证据材料,文书档案,进行专门的审查,对自动办案、办公操作系统和软件使用进行流程管理,为案件质量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平台。
使用网络办案,利用网络办案管理系统的目的在于改变目前案件单一的线性管理方式,尤其是业务管理混乱、办案信息失真的状况,加强对案件的有效管理,使我们的管理水平跟上工作发展要求,案件质量得到保证。案件情报信息系统则是梳理案件线索、疏通线索来源、建立情报信息交流渠道,直接服务案件侦查的软件系统。对于加快案件侦查速度,快速而高效地侦查终结案件直至批捕起诉都起着直接的作用。这些都依赖于网络信息技术。检察业务的质量考评系统、法庭证据展示系统仍有待建立,将所有的工作都纳入数字化管理使检察工作更加透明阳光是走向公正的有效路径,是一个趋势,一个会很快实现的目标。
如何在检察业务具体工作中实现用检察信息技术提高案件管理质量呢?
一、推行智能化的案件质量考核系统,创新案件管理机制
以自治区、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考核办法为依托,在各业务系统推行网上案件质量考核。考核系统以业务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为依据,包括自动考核、自评考核、部门考核、本院考核和市院考核、考核反馈等环节,显著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实现在原有纸面考核模式下难以做到的个案考核,达到案案考、人人考的目标,为加强案件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依托检察业务数据库和动态业务软件,实现信息资源深入利用
可以以现在网络办公办案系统进行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基础,建立了规范的检察业务数据库,通过提供丰富全面的统计分析功能和方便快捷的案件查询功能,实现了从宏观的统计分析到微观具体案件的监控和管理,方便了院领导进行案件管理和决策分析。
三、改变数据采集方式,实现案件办理和信息提取同步进行
案件信息数据的采集是案件管理系统的关键环节,以往的业务软件基本上采用的是表单、表格录入为主的方式,案件承办人往往形成了在案件办理过程或结束后,再按固定要求填报案件信息的习惯做法,影响及时、准确地采集案件信息,也使案件承办人造成了“计算机没能为我服务,反而要为其填报数据服务”的感觉,认为增加了工作量,导致应用推动难,抵触情绪大。为改变表单式录入方式,可以研发了从规范的法律文书中提取案件数据的新方式,关键信息可由系统直接、自动从承办人制作的法律文书中提取,减轻了录入信息工作量,实现了案件办理和信息提取的同步进行,提高了效率和规范化程序。
四、破除信息资源部门所有,根据业务需求全面实行信息共享
可以统一规划信息资源,在院内不同办案部门之间、上下级院之间、检察院与其他单位之间三个层次上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后一办案环节在案件受理时即可共享前一办案环节的所有信息,前一办案环节在后面办案环节案件办结后,即可共享后一办案环节的所有信息,为案件不同环节之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监督制约能力提供了便利;备案审查、个案指导、案件报上级院审批、线索流转与评估、案件协查等实现了网络化,改变了上下级院和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模式;与法院、各公安看守所实现信息共享,拓展诉讼监督渠道,降低工作成本。
五、建立检察人员网上的执法档案,推行网上学习,创新队伍专业化建设机制
充分利用业务管理系统中案件办理工作信息和案件质量考核系统中的信息,实现检察执法人员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作风、执法纪律等信息的汇总,记录其职业成长轨迹,实现对个人客观、综合的绩效评价。同时,可以面向全院干警提供在线学习系统,在自己的电脑终端前就可以登录系统,针对自身需求开展学习、考试、培训,大大提高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六、注重检务保障信息化,创新行政事务管理机制
为规范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工作,可以开通了扣押冻结款物管理系统,实现业务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同工作,避免以往出现的案结物不清的现象。也可以建设警备车辆导航信息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保证警备车辆的安全及规范使用。
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技术的运用,特别是效率将会大幅度提高,检察业务将会如虎添翼。向技术要质量和效率是捷径中的捷径。技术中,电脑、网络、信息化是实现准确高效一步到位的唯一办法,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使办案更加准确和快捷成为一条必然的途径。在大力开展反贪污贿赂犯罪和职务犯罪、强化业务水平和管理的今天,随着各个业务部门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精化,在准确和快捷的要求下,目光和呼喊会一致对准检察技术,对技术的要求和依赖会日益严格和增强。将科学技术充分融入检察业务发展及检察队伍管理、充分应用于案件侦查和证据核实过程,真正具体地将技术和办案捆绑起来,提高侦查水平、办案质量和效率是当今检察技术工作新形势的最显著特点和强烈要求,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将此作为检察技术工作的基本指导思。
(作者通讯地址: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崇左532200)
检察机关目前的案件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二)各业务部门的办案细则;(三)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把关;(四)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检查;(五)执法专项检查;(六)上级检察机关不定期检查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案件质量的保障和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管理方式和内容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检察机关的管理体系上看,检察业务管理比较分散,存在着脱节、空档的现象,容易形成法律监督的盲区。各部门之间彼此大多重视纵向联系轻横向沟通,自成一体,独立运作,管理监督部门人员能以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全部业务情况。
2、从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上看,目前对案件程序方面的监督大多是重结果轻过程,程序监督主要来自于领导监督和下一检察环节的监督,并且都是事后监督,容易造成案件超期羁押和久拖不决,甚至国家赔偿。随着主办官办案责任制的推行和部分权力的下放,这一矛盾会日益凸现出来,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对案件程序实施事前监督的专门机构,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只有程序的合法,才能确保实体的正确和案件质量。
3、从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考评机制上看,尚未形成统一的检查评定标准,案件质量反馈少,质量延伸工作薄弱。
如何加强案件管理,是依托现行体制对管理规则进一步细化,强化责任,还是建立全新的案件管理机制将集中管理贯穿于检察业务的始终,对此存在不同认识。有人认为应由政治部和纪检监察部门为案件管理主体,有人认为应由法律政策研究室为案件管理主体,有人认为应由业务部门自行管理,有人认为应该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中心。笔者认为,在现在的管理机制下,以网络办案的方式,通过网络监督能够最大的提高案件管理的质效。
目前的办公自动化及检察内网已经正常使用多年了,对检察业务的大力帮助有目共睹,也得到了广大检察干部的首肯。检察信息技术应该说是检察工作的第一战斗力,技术含量在办案中的提升,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履行法律监督智能,提高案件质量,必然要求形成更系统的技术规模,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配置更精良的技术装备,培养更专业的技术人才,对在整个自侦、诉讼中涉及到的证据材料,文书档案,进行专门的审查,对自动办案、办公操作系统和软件使用进行流程管理,为案件质量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平台。
使用网络办案,利用网络办案管理系统的目的在于改变目前案件单一的线性管理方式,尤其是业务管理混乱、办案信息失真的状况,加强对案件的有效管理,使我们的管理水平跟上工作发展要求,案件质量得到保证。案件情报信息系统则是梳理案件线索、疏通线索来源、建立情报信息交流渠道,直接服务案件侦查的软件系统。对于加快案件侦查速度,快速而高效地侦查终结案件直至批捕起诉都起着直接的作用。这些都依赖于网络信息技术。检察业务的质量考评系统、法庭证据展示系统仍有待建立,将所有的工作都纳入数字化管理使检察工作更加透明阳光是走向公正的有效路径,是一个趋势,一个会很快实现的目标。
如何在检察业务具体工作中实现用检察信息技术提高案件管理质量呢?
一、推行智能化的案件质量考核系统,创新案件管理机制
以自治区、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考核办法为依托,在各业务系统推行网上案件质量考核。考核系统以业务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为依据,包括自动考核、自评考核、部门考核、本院考核和市院考核、考核反馈等环节,显著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实现在原有纸面考核模式下难以做到的个案考核,达到案案考、人人考的目标,为加强案件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依托检察业务数据库和动态业务软件,实现信息资源深入利用
可以以现在网络办公办案系统进行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基础,建立了规范的检察业务数据库,通过提供丰富全面的统计分析功能和方便快捷的案件查询功能,实现了从宏观的统计分析到微观具体案件的监控和管理,方便了院领导进行案件管理和决策分析。
三、改变数据采集方式,实现案件办理和信息提取同步进行
案件信息数据的采集是案件管理系统的关键环节,以往的业务软件基本上采用的是表单、表格录入为主的方式,案件承办人往往形成了在案件办理过程或结束后,再按固定要求填报案件信息的习惯做法,影响及时、准确地采集案件信息,也使案件承办人造成了“计算机没能为我服务,反而要为其填报数据服务”的感觉,认为增加了工作量,导致应用推动难,抵触情绪大。为改变表单式录入方式,可以研发了从规范的法律文书中提取案件数据的新方式,关键信息可由系统直接、自动从承办人制作的法律文书中提取,减轻了录入信息工作量,实现了案件办理和信息提取的同步进行,提高了效率和规范化程序。
四、破除信息资源部门所有,根据业务需求全面实行信息共享
可以统一规划信息资源,在院内不同办案部门之间、上下级院之间、检察院与其他单位之间三个层次上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后一办案环节在案件受理时即可共享前一办案环节的所有信息,前一办案环节在后面办案环节案件办结后,即可共享后一办案环节的所有信息,为案件不同环节之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监督制约能力提供了便利;备案审查、个案指导、案件报上级院审批、线索流转与评估、案件协查等实现了网络化,改变了上下级院和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模式;与法院、各公安看守所实现信息共享,拓展诉讼监督渠道,降低工作成本。
五、建立检察人员网上的执法档案,推行网上学习,创新队伍专业化建设机制
充分利用业务管理系统中案件办理工作信息和案件质量考核系统中的信息,实现检察执法人员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作风、执法纪律等信息的汇总,记录其职业成长轨迹,实现对个人客观、综合的绩效评价。同时,可以面向全院干警提供在线学习系统,在自己的电脑终端前就可以登录系统,针对自身需求开展学习、考试、培训,大大提高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六、注重检务保障信息化,创新行政事务管理机制
为规范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工作,可以开通了扣押冻结款物管理系统,实现业务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同工作,避免以往出现的案结物不清的现象。也可以建设警备车辆导航信息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保证警备车辆的安全及规范使用。
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技术的运用,特别是效率将会大幅度提高,检察业务将会如虎添翼。向技术要质量和效率是捷径中的捷径。技术中,电脑、网络、信息化是实现准确高效一步到位的唯一办法,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使办案更加准确和快捷成为一条必然的途径。在大力开展反贪污贿赂犯罪和职务犯罪、强化业务水平和管理的今天,随着各个业务部门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精化,在准确和快捷的要求下,目光和呼喊会一致对准检察技术,对技术的要求和依赖会日益严格和增强。将科学技术充分融入检察业务发展及检察队伍管理、充分应用于案件侦查和证据核实过程,真正具体地将技术和办案捆绑起来,提高侦查水平、办案质量和效率是当今检察技术工作新形势的最显著特点和强烈要求,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将此作为检察技术工作的基本指导思。
(作者通讯地址: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崇左53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