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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林省农民小额贷款开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6年末。全省农业贷款余额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亿元,增长33%。其中,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亿元,增长47%。农村信用社农民小额贷款基本有三种方式:一是小额信用贷款;二是农户联保贷款;三是保证担保贷款。2006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累放451.4亿元,其中农业贷款累放265.9亿元,占比58.9%,比上年同期增加70.4亿元,增幅36%。农业贷款中。累计投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52.5亿元、农户联保贷款152.3亿元、其他农户贷款36.2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占农业贷款投放量的77%。2006年。农村信用社支持粮食种植面积433万公顷。实现亩均贷款216.92元;支持畜牧业养殖专业户25万户,较2002年增加19万户。截至2006年末,全省共支持农户230万户,较2002年来增加169万户,户均贷款额达到1.2万元,较2002年增长0.87万元,增幅269.2%;农户贷款投放覆盖面达到73.4%。比2002年末提高45个百分点。
二、农村信用社采取措施加大农业贷款投放
2003年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服务意识增强,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对农业贷款的投放。
(一)严格资金的使用顺序,保证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农村信用社严控资金使用顺序,严格执行“先小额、后大额”,“先粮食、后其他”,“先基本、后高效”,“先稳定、后富裕”的贷款投放原则。一是优先支持农民粮食作物生产,稳定农民基本收入。2006年,全省当年累计发放粮食生产贷款141亿元,较2002年增长102.6亿元,增幅267.2%,年均递增38.4%,粮食生产贷款占农业贷款53%,较2002年提高25.4个百分点。二是重点支持畜牧业发展,支持“粮变肉”、“粮变乳”工程。2006年,全省当年累计发放畜牧业生产贷款65.6亿元。较2002年增长55.8亿元,增幅569.4%,年均递增60.8%,畜牧业生产贷款占农业贷款24.7%,较2002年提高17.7个百分点。三是大力支持园艺特产业,重点支持东部山区林下经济作物、中部平原的无公害经济作物、西部地区的小杂粮生产。2006年,全省当年累计发放园艺特产业贷款34.5亿元,较2002年增长19.8亿元。增幅134.7%。年均递增23.8%,园艺特产业贷款占农业贷款13%,较2002年提高2.4个百分点。四是针对外出务工农民自有资金不足的实际,适时开办了“劳务快车”贷款。2006年,全省累计投放劳务快车贷款2.8亿元,为2000多名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前期启动资金支持。
(二)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支农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的方式。对信用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对非信用农户,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采取3~5户联保方式发放农户联保贷款。二是遵循经济规律增加授信额度。根据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全面上调农户贷款授信额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一般农户由原有的0.5万元上调至2万元,农户联保贷款由原有的2万元上调至5万元,规模较大的农户提升至10万元。三是合理确定贷款约期。改变了一成不变的传统约期方法,从“生产周期+销售期”两方面确定贷款约期。粮食种植业贷款约期由约到年末改为次年3月份以前,普遍延长了3至4个月;养殖业、园艺特产业等特色经济根据实际,灵活合理地确定约期。最短3个月,最长3年。四是创新信贷品种,相继开发出劳务输出贷款“劳务快车”、农民消费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等信贷品种。
三、农村金融供给仍显不足,支农力量仍然薄弱
目前,吉林省“三农”资金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资金;二是农民扩大养殖业,发展精品畜牧业的资金;三是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资金:四是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建设有产业依托的小城镇、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资金:五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六是开发和推广农业新技术的资金。总体上看,近几年吉林省农业贷款投放增长较快,但是,与“三农”资金需求相比,差距较大。目前,信贷资金以支持种植业为主,对于种植业扩大再生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支持不足,更不能满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要。经过调查分析,制约吉林省“三农”贷款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总量不足。2006年,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投放高峰期10月份各项贷款余额为457.8亿元,存贷比为98.17%。据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测算,2007年全省“三农”领域新增资金需求在300亿元左右。农村信用社上年末收回到期贷款形成可用资金50亿元,能够借人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和从域外拆入资金50亿元,能够组织存款100亿元左右。资金缺口仍在100亿元左右。2006年10月末,松原市全辖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30.8亿元,贷款余额36亿元(全年最高点)。其中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发放贷款8亿元,用拆借资金投放10.7亿元,自筹资金投放19.0亿元;存贷比例高达115.33%。扣除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发放贷款因素后仍然高达96.8%。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投放较少。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机构网点和业务收缩,贷款投放减少。2006年末,农业银行农业贷款余额4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亿元。2006年末与2000年来相比,农业银行减少分理处134个,减少储蓄所801个。2006年末,松原市县及县以下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存款55.9亿元,用于当地贷款仅10.4亿元;其中,邮政储蓄机构各项存款10.2亿元,用于当地贷款仅0.02亿元。
三是农民贷款利率较高。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地域跨度大,经营费用高,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不足以发放贷款,靠大量拆借资金发放贷款,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因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得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130%,一年期贷款平均利率为11.091%,最高达到12.834%,增加了农民资金使用成本和生产成本。
四是农业信贷约期不合理。尽管农村信用社已经采取一些措施延长贷款约期,但是,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特别是自筹资金不足,靠借人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发放支农贷款,受再贷款最长期 限不得超过一年的约束,农户贷款期限也多数不超过一年,体现在当年年末前到期。而大部分农副产品上市交易一般在第二年1-2月份,春放秋收的信贷管理方式难以适应现阶段农村各产业生产周期的实际需要。
五是农村缺少信用担保体系。由于农村地区个体工商户、养殖专业户以及农户抵押能力较弱,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资金支持以发放“多户联保”贷款为主,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达不到信用等级要求又没有抵押物的客户也不发放贷款。据中小企业局统计,2006年末,吉林省只有23个县(市)建立24家担保公司,担保额只有7.1亿元。县域担保体系发展滞后,特别是没有服务于“三农”的专业担保机构,制约着金融机构对“三农”的资金支持。
六是农业保险覆盖程度低。农业生产面临市场风险和灾害风险,如果没有有效的风险保障制度,仅靠农户自身是难以抵抗农业风险,也就难免导致信贷风险。2006年,吉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751万元,赔款支付2138万元,涉及11种类保险品种,农业保险覆盖面低、保险规模小。
四、加强金融支持“三农”的建议
(一)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为“三农”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多种经营大户、个体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企业的支持,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利率水平。合理确定贷款约期。二是农业银行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充分利用其资金、网点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三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领域。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四是加快推进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开展对农户信贷业务。
(二)充分利用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的机遇,加快组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引导农民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形成集生产、购销、信用为一体的复合型合作组织,作为承载政策扶持、产业带动、资金融通的农业基础单元,通过商业金融对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融资支持,进一步提高农民贷款数量。加快推进村镇银行试点,积极引进省内外商业银行在吉林省设立村镇银行,拓展农村货款渠道。
(三)人民银行扩大支农再贷款规模。人民银行再贷款继续向“三农”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等支农金融机构再贷款支持力度,并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期限。
(四)建立和完善农业贷款的风险保障机制。一是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完善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代办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模式,推进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化组织体系开展农业保险。二是建议建立农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建立专项基金,为农业贷款提供保障,降低贷款风险。三是在县域和农村地区设立各类信用担保机构。适应农民分散、企业规模小、担保资产少,财会制度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利用农民的社区信用、产业化链条的商业信用,建立互助式、行业性、政策性的多层次农村信用担保机构。
(五)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信贷投放农业。一是各级政府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设立专项资金,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项目等贷款提供贴息支持;二是各级政府制定鼓励政策,对商业银行按支农贷款的金额减免营业税;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村信用社继续给予税收支持;对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政策。
责任编辑 云 馨
截止到2006年末。全省农业贷款余额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亿元,增长33%。其中,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亿元,增长47%。农村信用社农民小额贷款基本有三种方式:一是小额信用贷款;二是农户联保贷款;三是保证担保贷款。2006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累放451.4亿元,其中农业贷款累放265.9亿元,占比58.9%,比上年同期增加70.4亿元,增幅36%。农业贷款中。累计投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52.5亿元、农户联保贷款152.3亿元、其他农户贷款36.2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占农业贷款投放量的77%。2006年。农村信用社支持粮食种植面积433万公顷。实现亩均贷款216.92元;支持畜牧业养殖专业户25万户,较2002年增加19万户。截至2006年末,全省共支持农户230万户,较2002年来增加169万户,户均贷款额达到1.2万元,较2002年增长0.87万元,增幅269.2%;农户贷款投放覆盖面达到73.4%。比2002年末提高45个百分点。
二、农村信用社采取措施加大农业贷款投放
2003年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服务意识增强,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对农业贷款的投放。
(一)严格资金的使用顺序,保证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农村信用社严控资金使用顺序,严格执行“先小额、后大额”,“先粮食、后其他”,“先基本、后高效”,“先稳定、后富裕”的贷款投放原则。一是优先支持农民粮食作物生产,稳定农民基本收入。2006年,全省当年累计发放粮食生产贷款141亿元,较2002年增长102.6亿元,增幅267.2%,年均递增38.4%,粮食生产贷款占农业贷款53%,较2002年提高25.4个百分点。二是重点支持畜牧业发展,支持“粮变肉”、“粮变乳”工程。2006年,全省当年累计发放畜牧业生产贷款65.6亿元。较2002年增长55.8亿元,增幅569.4%,年均递增60.8%,畜牧业生产贷款占农业贷款24.7%,较2002年提高17.7个百分点。三是大力支持园艺特产业,重点支持东部山区林下经济作物、中部平原的无公害经济作物、西部地区的小杂粮生产。2006年,全省当年累计发放园艺特产业贷款34.5亿元,较2002年增长19.8亿元。增幅134.7%。年均递增23.8%,园艺特产业贷款占农业贷款13%,较2002年提高2.4个百分点。四是针对外出务工农民自有资金不足的实际,适时开办了“劳务快车”贷款。2006年,全省累计投放劳务快车贷款2.8亿元,为2000多名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前期启动资金支持。
(二)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支农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的方式。对信用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对非信用农户,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采取3~5户联保方式发放农户联保贷款。二是遵循经济规律增加授信额度。根据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全面上调农户贷款授信额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一般农户由原有的0.5万元上调至2万元,农户联保贷款由原有的2万元上调至5万元,规模较大的农户提升至10万元。三是合理确定贷款约期。改变了一成不变的传统约期方法,从“生产周期+销售期”两方面确定贷款约期。粮食种植业贷款约期由约到年末改为次年3月份以前,普遍延长了3至4个月;养殖业、园艺特产业等特色经济根据实际,灵活合理地确定约期。最短3个月,最长3年。四是创新信贷品种,相继开发出劳务输出贷款“劳务快车”、农民消费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等信贷品种。
三、农村金融供给仍显不足,支农力量仍然薄弱
目前,吉林省“三农”资金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资金;二是农民扩大养殖业,发展精品畜牧业的资金;三是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资金:四是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建设有产业依托的小城镇、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资金:五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六是开发和推广农业新技术的资金。总体上看,近几年吉林省农业贷款投放增长较快,但是,与“三农”资金需求相比,差距较大。目前,信贷资金以支持种植业为主,对于种植业扩大再生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支持不足,更不能满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要。经过调查分析,制约吉林省“三农”贷款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总量不足。2006年,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投放高峰期10月份各项贷款余额为457.8亿元,存贷比为98.17%。据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测算,2007年全省“三农”领域新增资金需求在300亿元左右。农村信用社上年末收回到期贷款形成可用资金50亿元,能够借人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和从域外拆入资金50亿元,能够组织存款100亿元左右。资金缺口仍在100亿元左右。2006年10月末,松原市全辖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30.8亿元,贷款余额36亿元(全年最高点)。其中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发放贷款8亿元,用拆借资金投放10.7亿元,自筹资金投放19.0亿元;存贷比例高达115.33%。扣除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发放贷款因素后仍然高达96.8%。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投放较少。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机构网点和业务收缩,贷款投放减少。2006年末,农业银行农业贷款余额4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亿元。2006年末与2000年来相比,农业银行减少分理处134个,减少储蓄所801个。2006年末,松原市县及县以下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存款55.9亿元,用于当地贷款仅10.4亿元;其中,邮政储蓄机构各项存款10.2亿元,用于当地贷款仅0.02亿元。
三是农民贷款利率较高。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地域跨度大,经营费用高,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不足以发放贷款,靠大量拆借资金发放贷款,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因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得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130%,一年期贷款平均利率为11.091%,最高达到12.834%,增加了农民资金使用成本和生产成本。
四是农业信贷约期不合理。尽管农村信用社已经采取一些措施延长贷款约期,但是,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特别是自筹资金不足,靠借人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发放支农贷款,受再贷款最长期 限不得超过一年的约束,农户贷款期限也多数不超过一年,体现在当年年末前到期。而大部分农副产品上市交易一般在第二年1-2月份,春放秋收的信贷管理方式难以适应现阶段农村各产业生产周期的实际需要。
五是农村缺少信用担保体系。由于农村地区个体工商户、养殖专业户以及农户抵押能力较弱,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资金支持以发放“多户联保”贷款为主,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达不到信用等级要求又没有抵押物的客户也不发放贷款。据中小企业局统计,2006年末,吉林省只有23个县(市)建立24家担保公司,担保额只有7.1亿元。县域担保体系发展滞后,特别是没有服务于“三农”的专业担保机构,制约着金融机构对“三农”的资金支持。
六是农业保险覆盖程度低。农业生产面临市场风险和灾害风险,如果没有有效的风险保障制度,仅靠农户自身是难以抵抗农业风险,也就难免导致信贷风险。2006年,吉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751万元,赔款支付2138万元,涉及11种类保险品种,农业保险覆盖面低、保险规模小。
四、加强金融支持“三农”的建议
(一)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为“三农”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多种经营大户、个体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企业的支持,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利率水平。合理确定贷款约期。二是农业银行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充分利用其资金、网点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三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领域。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四是加快推进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开展对农户信贷业务。
(二)充分利用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的机遇,加快组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引导农民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形成集生产、购销、信用为一体的复合型合作组织,作为承载政策扶持、产业带动、资金融通的农业基础单元,通过商业金融对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融资支持,进一步提高农民贷款数量。加快推进村镇银行试点,积极引进省内外商业银行在吉林省设立村镇银行,拓展农村货款渠道。
(三)人民银行扩大支农再贷款规模。人民银行再贷款继续向“三农”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等支农金融机构再贷款支持力度,并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期限。
(四)建立和完善农业贷款的风险保障机制。一是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完善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代办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模式,推进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化组织体系开展农业保险。二是建议建立农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建立专项基金,为农业贷款提供保障,降低贷款风险。三是在县域和农村地区设立各类信用担保机构。适应农民分散、企业规模小、担保资产少,财会制度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利用农民的社区信用、产业化链条的商业信用,建立互助式、行业性、政策性的多层次农村信用担保机构。
(五)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信贷投放农业。一是各级政府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设立专项资金,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项目等贷款提供贴息支持;二是各级政府制定鼓励政策,对商业银行按支农贷款的金额减免营业税;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村信用社继续给予税收支持;对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政策。
责任编辑 云 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