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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中国面临巨大的养老压力。特别是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的农村,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并未纳入城镇社保范畴,这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目前就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同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研究农村养老问题为今后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建议,更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农村养老 家庭养老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同时也给各国的养老保障带来巨大的压力。养老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关注点。人口老龄化主要指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即老龄人口比重日益增长的过程。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对人口老龄化的研究不单单指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比重上升的简单问题,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人口老龄化后带来的一系列影响: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稳步增长等,所以我们要重视老龄化问题,避免因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趋势
在1998年后中国开始迈入老龄化国家阵营,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43%。
1.老年人口数量庞大,增速迅猛。中国是人口大国,老年人口数量自然庞大。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近1.8亿,占全国总人数13.32%。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将近1.2亿,占全国总人数8.92%。主要因为医疗水平的进步,老年人口的死亡率不断下降,老年人口寿命越来越高,造成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增多。中国老龄化起步较晚,但速度迅猛,发达国家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从7%提升到14%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而中国仅用了27年时间。所以中国面临着更为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
2.不同地区人口老龄化压力不均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在全国范围内,山东省老年人口数量最多,60岁以上老年人达1413万人占省总人口的14.75%;65岁以上老年人口943万人占比达到9.84%。紧随其后的是四川省和江苏省。与此相对的全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少的是西藏,60岁以上老年人只有23万,占西藏总人口7.67%。中國人口老龄化大致呈阶梯状,东部地区人口老龄化压力大于西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3.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应该是社会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高度,才呈现出的一种现象,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是由于计划生育作用的结果,短时间改变人口结构,而经济没有达到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程度。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代,人均GDP 只有1000美元,社会不能承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重压。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而言,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5919元,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难以承担快速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农村人口收入水平低,没有专门的退休金,一旦年老各种问题就会出现。而且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为人口老龄化提供服务的制度安排基本没有。所以农村出现的这种“未富先老”的局面不容乐观。
4.农村三化现象并存。三化指的是“少子化”、“高龄化”、“空巢化”,主要出现在农村地区,三种现象会带来更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在老年人口比重上升的同时,出生率不断下降,就会出现“少子化型老龄化”,在这两者共同作用下,会加速老龄化的进程。主要因为执行计划生育后,这一代人成为老年人口后,多子女现象将不存在,基本上子女只有一两个。高龄化是指8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不断增加。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未来高龄化的现象可能更加严重。到2010年我国农村8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200万占农村总人口的1.8%。在偏远的农村地区老年人口难以随子女迁往城镇,老人村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老年人长期与子女分开生活,空巢比例逐渐提高。三化积累起来的农村老龄问题,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农村养老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现行养老方式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目前在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不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意义。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以家庭为单位,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为其提供养老支持,主要包括:物质、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支持。家庭养老是一种自然选择,更是一种社会选择。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家庭养老有利于传承孝道,更能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有利于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在中国农村地区,农民收入较少,同时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保障水平较低,使得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子女的供养。据调查显示农村47.74%的60岁以上老年人经济主要由家庭成员提供,其中农村女性老年人依赖家庭供养占比达到59.93%。在农村老年人生活收入居第二位的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依靠土地养老,男性劳动收入达到总生活来源的50.53%,比女性要高出20个百分点。而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中,居第一位的是离退休金,比例达到66.3%。只有22.43%来源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经济支持。据调查,75%的农村老年人认为家庭养老比其他养老方式更好,目前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老年人首先的方式。
2.社会养老。社会养老主要是依靠国家、集体为老年人养老提供物质保障。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主要包括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养老保险、老年人社会福利等,社会救济主要是五保户制度。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广,所以基于此要增加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争取每一位老人都能老有所养。
3.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家庭养老是农村老年人最主要也是最喜欢的养老方式,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传统文化的流失导致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生育率不断下降,而且农村家庭不断趋向小型化,呈现出“4-2-1”或者是“6-2-1”模式,家庭子女数量减少增加了农村家庭养老的负担。为了增加家庭收入,促使许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导致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使得许多农村家庭呈现空巢化,只有老人与小孩。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是老年人家庭养老失去依托。在农村当农民受到现代物质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思想观念产生变化,传统孝道文化受到利己主义、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有的多子女家庭相互推脱责任,拒绝赡养老人;有的家庭只负担老人的费用,不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这些家庭伦理道德单薄严重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影响农村养老的质量。
三、应对老龄化的农村养老保障提出的政策建议
1.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虽然目前我国农村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但要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会养老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经济支持。家庭养老同样不可或缺,社会养老能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来源,但对于老年人心理以及精神上的关怀仍需要依靠家庭成员。所以不能单纯实行家庭养老,但也不能由社会养老代替家庭养老,依据目前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两者相结合。
2.生活服务与精神服务相结合。养老不仅仅关心老年人的物质需求,还要关注精神生活,这样才能在老有所养的同时做到老有所乐。但目前中国农村老年人很少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一方面因为子女的主观忽视,另一方面因为农村经济条件落后,公共服务滞后导致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得不到满足。所以对于农村养老,不能单单重视物质生活,还有注重提高精神服务,提高养老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1]杨清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2]张正军,刘玮.社会转型期的农村养老:家庭方式需要支持[J].西北大学学报,2012.05.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农村养老 家庭养老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同时也给各国的养老保障带来巨大的压力。养老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关注点。人口老龄化主要指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即老龄人口比重日益增长的过程。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对人口老龄化的研究不单单指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比重上升的简单问题,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人口老龄化后带来的一系列影响: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稳步增长等,所以我们要重视老龄化问题,避免因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趋势
在1998年后中国开始迈入老龄化国家阵营,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43%。
1.老年人口数量庞大,增速迅猛。中国是人口大国,老年人口数量自然庞大。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近1.8亿,占全国总人数13.32%。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将近1.2亿,占全国总人数8.92%。主要因为医疗水平的进步,老年人口的死亡率不断下降,老年人口寿命越来越高,造成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增多。中国老龄化起步较晚,但速度迅猛,发达国家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从7%提升到14%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而中国仅用了27年时间。所以中国面临着更为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
2.不同地区人口老龄化压力不均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在全国范围内,山东省老年人口数量最多,60岁以上老年人达1413万人占省总人口的14.75%;65岁以上老年人口943万人占比达到9.84%。紧随其后的是四川省和江苏省。与此相对的全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少的是西藏,60岁以上老年人只有23万,占西藏总人口7.67%。中國人口老龄化大致呈阶梯状,东部地区人口老龄化压力大于西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3.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应该是社会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高度,才呈现出的一种现象,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是由于计划生育作用的结果,短时间改变人口结构,而经济没有达到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程度。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代,人均GDP 只有1000美元,社会不能承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重压。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而言,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5919元,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难以承担快速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农村人口收入水平低,没有专门的退休金,一旦年老各种问题就会出现。而且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为人口老龄化提供服务的制度安排基本没有。所以农村出现的这种“未富先老”的局面不容乐观。
4.农村三化现象并存。三化指的是“少子化”、“高龄化”、“空巢化”,主要出现在农村地区,三种现象会带来更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在老年人口比重上升的同时,出生率不断下降,就会出现“少子化型老龄化”,在这两者共同作用下,会加速老龄化的进程。主要因为执行计划生育后,这一代人成为老年人口后,多子女现象将不存在,基本上子女只有一两个。高龄化是指8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不断增加。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未来高龄化的现象可能更加严重。到2010年我国农村8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200万占农村总人口的1.8%。在偏远的农村地区老年人口难以随子女迁往城镇,老人村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老年人长期与子女分开生活,空巢比例逐渐提高。三化积累起来的农村老龄问题,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农村养老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现行养老方式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目前在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不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意义。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以家庭为单位,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为其提供养老支持,主要包括:物质、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支持。家庭养老是一种自然选择,更是一种社会选择。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家庭养老有利于传承孝道,更能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有利于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在中国农村地区,农民收入较少,同时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保障水平较低,使得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子女的供养。据调查显示农村47.74%的60岁以上老年人经济主要由家庭成员提供,其中农村女性老年人依赖家庭供养占比达到59.93%。在农村老年人生活收入居第二位的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依靠土地养老,男性劳动收入达到总生活来源的50.53%,比女性要高出20个百分点。而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中,居第一位的是离退休金,比例达到66.3%。只有22.43%来源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经济支持。据调查,75%的农村老年人认为家庭养老比其他养老方式更好,目前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老年人首先的方式。
2.社会养老。社会养老主要是依靠国家、集体为老年人养老提供物质保障。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主要包括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养老保险、老年人社会福利等,社会救济主要是五保户制度。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广,所以基于此要增加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争取每一位老人都能老有所养。
3.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家庭养老是农村老年人最主要也是最喜欢的养老方式,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传统文化的流失导致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生育率不断下降,而且农村家庭不断趋向小型化,呈现出“4-2-1”或者是“6-2-1”模式,家庭子女数量减少增加了农村家庭养老的负担。为了增加家庭收入,促使许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导致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使得许多农村家庭呈现空巢化,只有老人与小孩。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是老年人家庭养老失去依托。在农村当农民受到现代物质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思想观念产生变化,传统孝道文化受到利己主义、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有的多子女家庭相互推脱责任,拒绝赡养老人;有的家庭只负担老人的费用,不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这些家庭伦理道德单薄严重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影响农村养老的质量。
三、应对老龄化的农村养老保障提出的政策建议
1.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虽然目前我国农村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但要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会养老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经济支持。家庭养老同样不可或缺,社会养老能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来源,但对于老年人心理以及精神上的关怀仍需要依靠家庭成员。所以不能单纯实行家庭养老,但也不能由社会养老代替家庭养老,依据目前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两者相结合。
2.生活服务与精神服务相结合。养老不仅仅关心老年人的物质需求,还要关注精神生活,这样才能在老有所养的同时做到老有所乐。但目前中国农村老年人很少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一方面因为子女的主观忽视,另一方面因为农村经济条件落后,公共服务滞后导致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得不到满足。所以对于农村养老,不能单单重视物质生活,还有注重提高精神服务,提高养老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1]杨清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2]张正军,刘玮.社会转型期的农村养老:家庭方式需要支持[J].西北大学学报,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