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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設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本文分析了三明市美丽乡村建设面临的挑战,探讨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乡村
建设美丽中国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顺应和深化对自然客观规律、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遵循。
一、三明市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市美丽乡村工作按照“抓龙头、铸链条、强招商、扩基地”的思路,统筹推进农村产业、社会管理、民生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与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建设农业强市的若干意见》、《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等一系列绿色生态发展相关政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促进“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在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率先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重点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一)规划的引领作用发挥不足。一是美丽乡村规划设计统筹不足。大多强调农村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忽略乡村管理实施体系,产业发展支撑体系;二是规划特色性有待加强。乡村规划没有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元素,照搬城市规划,缺乏乡村特色性;三是执行规划不严肃。有的地方有规划却不按规划实施,变更规划频繁,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没有充分有效发挥,甚至存在“边干边看”的现象;四是村民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规划建设内容与村民的意愿不一致,一些乡村的规划与村民需求有较大的差距,造成规划实施起来困难较多。
(二)乡村增收基础没有根本改观。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根本基础。当前我市农村产业规模过小,产业化优势有待加强。一是传统的分散经营模式难以改变农民增收渠道不宽,收入不稳的现状;二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兴产业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三是绝大多数村庄集体经济薄弱,农业专业合作社松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发展动力不足;四是农村缺乏创业创新人才,农民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三)农民的主体作用不强。由于农村青壮年基本外出务工,留守的大多为老人、儿童和妇女,他们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知度低,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行为,因此存在“政府热,农民冷”、“干部干,农民看”的现象。美丽乡村建设中主体的“缺位”,极大地影响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
(四)美丽乡村建设的协调和参与不足。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共同参与和投入。但目前各职能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投入项目资金各自为阵,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没有实现效益最大化。一是职能协调难。涉及职能部门较多,力量难以集中整合一致、同时发力。二是项目衔接难。由于各部门涉农项目标准、要求、渠道不同,很多项目难以及时有效衔接。
(五)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期性认识不够。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完成,但相当部分乡镇、村领导急功近利,追求眼前短期的政绩,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一项阶段性工作任务随意规划,随意建设,致使部分乡村建设得古不象古,新不象新,浪费了资金人力,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二、三明市美丽乡村建设路径探讨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必须综合考虑人文、地理、民俗、发展水平和农民关切,科学制定本地区建没目标任务,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让乡村美起来、活起来,真正让广大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一)以规划为先导,突出乡村特色。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的引领。制定美丽乡村规划要把“是不是科学合理、有没有地方特色、受不受群众欢迎”作为衡量标准,促进规划的科学性,保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规划要突出区位条件、经济基础、自然生态、人文环境等特色要素,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力求创造性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急需的现实问题。
(二)抓中心村效应,强化引领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如果完全靠政府投入,难度将会很大。不同地区要有不同的发展目标,确定不同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大包大揽、包办代替。要根据“三农”发展大规划的目标,实行任务倒逼推进,下决心抓好中心村、行政村集市和乡(镇)集市建设来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以群众生产生活就近、就地、方便为前提,开展民意调查,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村企结对共建、金融资本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社会捐资等方式,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保证资金使用规划有序,实现做一个、成一个的目标。
(三)科学发展产业,实现村强民富。要充分利用我市山区生态环境优美、农林发达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精品农业、生态农业、花卉和农家乐等特色产业,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把扶贫解困工作与美丽乡村相结合,实现扶贫解困和美丽乡村建设在政策上相互融合、在资金上相互补充、在工作上相互促进,走出一条符合欠发达地区实际的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乡村,在生态保护中培育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小镇建设、基地园区建设、田园综合体、旅游综合体等乡村旅游项目,守住绿水青山就是守住金山银山。
(四)努力增加收入,确保正常运行。建立集体经济薄弱村财政补助制度和挂钩帮扶制度,从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小额贷款贴息力度,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建立健全完善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五)夯实基层组织,提升自治水平。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主体,也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参与主体。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现象。一是建立自治组织,健全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成立以“老党员、老干部、退休干部、德高望重能人”为主体,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参加村民理事会,通过建立健全理事会章程等自治制度,加强新农村的日常公共管理,形成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二是抓好党员示范,带动村民自治。要加大对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运用自治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强农民按制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三是要广泛宣传教育,开展文明创建。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有美丽乡村,才有美丽中国。唯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才能守住绿水青山,才能绘就新时代美丽乡村新画卷,真正让群众从“要我美丽”向“我要美丽”转变。
关键词: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乡村
建设美丽中国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顺应和深化对自然客观规律、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遵循。
一、三明市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市美丽乡村工作按照“抓龙头、铸链条、强招商、扩基地”的思路,统筹推进农村产业、社会管理、民生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与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建设农业强市的若干意见》、《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等一系列绿色生态发展相关政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促进“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在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率先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重点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一)规划的引领作用发挥不足。一是美丽乡村规划设计统筹不足。大多强调农村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忽略乡村管理实施体系,产业发展支撑体系;二是规划特色性有待加强。乡村规划没有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元素,照搬城市规划,缺乏乡村特色性;三是执行规划不严肃。有的地方有规划却不按规划实施,变更规划频繁,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没有充分有效发挥,甚至存在“边干边看”的现象;四是村民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规划建设内容与村民的意愿不一致,一些乡村的规划与村民需求有较大的差距,造成规划实施起来困难较多。
(二)乡村增收基础没有根本改观。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根本基础。当前我市农村产业规模过小,产业化优势有待加强。一是传统的分散经营模式难以改变农民增收渠道不宽,收入不稳的现状;二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兴产业的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三是绝大多数村庄集体经济薄弱,农业专业合作社松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发展动力不足;四是农村缺乏创业创新人才,农民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三)农民的主体作用不强。由于农村青壮年基本外出务工,留守的大多为老人、儿童和妇女,他们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知度低,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行为,因此存在“政府热,农民冷”、“干部干,农民看”的现象。美丽乡村建设中主体的“缺位”,极大地影响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
(四)美丽乡村建设的协调和参与不足。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共同参与和投入。但目前各职能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投入项目资金各自为阵,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没有实现效益最大化。一是职能协调难。涉及职能部门较多,力量难以集中整合一致、同时发力。二是项目衔接难。由于各部门涉农项目标准、要求、渠道不同,很多项目难以及时有效衔接。
(五)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期性认识不够。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完成,但相当部分乡镇、村领导急功近利,追求眼前短期的政绩,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一项阶段性工作任务随意规划,随意建设,致使部分乡村建设得古不象古,新不象新,浪费了资金人力,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二、三明市美丽乡村建设路径探讨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必须综合考虑人文、地理、民俗、发展水平和农民关切,科学制定本地区建没目标任务,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让乡村美起来、活起来,真正让广大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一)以规划为先导,突出乡村特色。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的引领。制定美丽乡村规划要把“是不是科学合理、有没有地方特色、受不受群众欢迎”作为衡量标准,促进规划的科学性,保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规划要突出区位条件、经济基础、自然生态、人文环境等特色要素,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力求创造性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急需的现实问题。
(二)抓中心村效应,强化引领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如果完全靠政府投入,难度将会很大。不同地区要有不同的发展目标,确定不同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大包大揽、包办代替。要根据“三农”发展大规划的目标,实行任务倒逼推进,下决心抓好中心村、行政村集市和乡(镇)集市建设来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以群众生产生活就近、就地、方便为前提,开展民意调查,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村企结对共建、金融资本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社会捐资等方式,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保证资金使用规划有序,实现做一个、成一个的目标。
(三)科学发展产业,实现村强民富。要充分利用我市山区生态环境优美、农林发达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精品农业、生态农业、花卉和农家乐等特色产业,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把扶贫解困工作与美丽乡村相结合,实现扶贫解困和美丽乡村建设在政策上相互融合、在资金上相互补充、在工作上相互促进,走出一条符合欠发达地区实际的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乡村,在生态保护中培育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小镇建设、基地园区建设、田园综合体、旅游综合体等乡村旅游项目,守住绿水青山就是守住金山银山。
(四)努力增加收入,确保正常运行。建立集体经济薄弱村财政补助制度和挂钩帮扶制度,从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小额贷款贴息力度,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建立健全完善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五)夯实基层组织,提升自治水平。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主体,也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参与主体。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现象。一是建立自治组织,健全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成立以“老党员、老干部、退休干部、德高望重能人”为主体,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参加村民理事会,通过建立健全理事会章程等自治制度,加强新农村的日常公共管理,形成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二是抓好党员示范,带动村民自治。要加大对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运用自治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强农民按制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三是要广泛宣传教育,开展文明创建。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有美丽乡村,才有美丽中国。唯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才能守住绿水青山,才能绘就新时代美丽乡村新画卷,真正让群众从“要我美丽”向“我要美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