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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都明确提出要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那么为什么要确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军事法律顾问主要的职能定位是什么?我军的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如何建立和运行?文章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对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理论分析,以期能够运用于实践。
[关键词]军事法律顾问;法治军队;依法治军
中图分类号:TU6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2-0346-01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军事法律顾问是法治军队建设的先行者、主力军,在依法治军的征程中必须要建立有我军特色的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一支始终紧贴战场、始终聚焦打赢的军事法律顾问队伍。
1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现实性
1.1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军,建设法治军队的迫切要求
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法治军队是全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的内容之一。军事法律顾问队伍是实施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法治军队的重要力量。军事法律顾问在加强和实现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明确指出:健全完善军队法治工作机制,强化军队法治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在新形式、新任务下,与之相适应的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应当得到建立和发展。军事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部队训练、教育、管理各领域、各环节,有利于部队各级党委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更好地促进部队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切实把法治思想和精神贯穿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全过程。
1.2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是世界主要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
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军队都十分重视发挥军事法律顾问的作用,都建立了相对独立和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和机构。美军是最早建立军事法律顾问的军队之一,美军的军事法律顾问也称军队律师、军法官。美军在国防部设总法律顾问处和国防法律勤务局,编有总法律顾问、副总顾问和若干助理总顾问和普通法律顾问。在国防部主要直属单位和陆军部、海军部、空军部设有总法律顾问处和军法署,编有军种法律总顾问、副总顾问和若干负责具体法律事务的助理总顾问和法律顾问。在各地区司令部和军种司令部、集团军司令部、一线作战师、旅、团司令部都编有军事法律顾问处或专职法律顾问。美军军事法律顾问在军事行动中享有四项独有的权力:随时可以请示补充或修改交战规则;在军事行动前参与修订交战规则;负责交战规则的整合工作;指导和协助交战规则的教育训练。
1.3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是信息化战争形态下对军队建设的时代要求
法律要素作为信息化战争诸多要素之一,是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任何一支军队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化战争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军事行动的合法性、正义性问题。依法出兵、依法用兵是实现作战意图的基本保证和先决条件。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在军中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让军事法律顾问参与军事行动决策,评估和论证行动方案,为各级战场指挥员寻找法律支持、提供法律建议。信息化战争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战场范围无限扩大,前方和后方的界限模糊,军队与地方、我军与友军的联系空前紧密,战争涉及的人员、装备、信息等作战要素呈几何倍速增长。如何调整和规范这些问题,就是要在军中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让军事法律顾问参与战场环境管理,用法律手段来调整和规范军事行动中的各种要素和关系。
2 军事法律顾问的职能定位
2.1 法律咨询
凡部队军事作战、训练、教育、管理活动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都应当向法律顾问咨询,并听取其意见。这种咨询主要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1)为党委和首长机关决策提供咨询。在部队日常训练、教育、管理中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都需要党委和首长机关及时作出决策,而决策的內容、决策的范围、实施的程序,不但涉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方面的问题,更大量涉及法律问题。在我军当前领导干部体系中,不论是军事干部还是政治干部,都不可能掌握较为全面、专业的法律知识,这就需要军事法律顾问在决策时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意见,尤其是涉及作战和动用武器装备等问题上,以避免党委和首长机关作出违法的决策。
2)军事法律顾问还应积极为军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对于国家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和内容相冲突的军事立法提出修改意见。《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指出:改进立法研究论证方法。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制度要征求机关和部队的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法规制度要组织专家学者论证。军事法律顾问应当就这些立法方面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咨询意见,增强军事法规的精细化和可操作性,确保法规准确反应军事活动规律和部队实际。
2.2 处理法律事务
当前部队除了大量的作战、训练、活动以外,还会遇到很多法律纠纷。如部队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以法人资格参与的民事纠纷,在部分案件中产生的各种行政纠纷,在部队地产、房产租用等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这些问题的处理都应当南军事法律顾问承担,由军事法律顾问代表军队参加以上诉讼活动。此外,对于广大官兵个人存在的大量涉法问题。由于目前政治机关没有编配专门的法律人员来负责处理此类问题,经常会导致处理效率太低或处理结果不当。有些政治机关干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案件无从下手,或推凑扯皮,或久拖不办。有些则由于处理不当而引起新的矛盾。如果这些法律事务由专门的军事法律顾问来负责处理,那么既可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又可以从法律上保证问题处理的正确性、适法性。
2.3 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
各级军事法律顾问除了担负以上两大职责外,还应当经常性深入部队和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对部队和官兵个人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经验性总结和归纳,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案例,对广大官兵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教育。
3 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运行与要求
3.1 确立制度规则,解决“有没有”的问题
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军事法律顾问工作条例》,完善军事法律顾问的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军事法律顾问在法治军队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3.2 强化队伍建设,解决“强不强”的问题
军队有关部门加强军事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对相关法律顾问的专业培训和业务管理,不断提高军事法律顾问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尤其是要突出要贴近战场、聚焦打赢,建设一支讲政治、懂军事、精业务、能打仗的军事法律顾问队伍。
3.3 加强任务锻炼,解决“行不行”的问题
我们要求军事法律顾问要贴近战场、聚焦打赢,就要把军事法律顾问放到护航、联合演习、海上维权等重大任务中,才能真正使军事法律顾问的“作战保障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才能真正为部队作战、训练来提供优质高效、实用管用的军事法律服务保障。
参考文献
[1] 张启军.中美军队律师制度比较及启示[J]政工学刊,2014(8):16-17.
[2] 刘帅.信息化战场凸显军队律师作用[J].中国社会科学学报,2014(4):33-34.
[关键词]军事法律顾问;法治军队;依法治军
中图分类号:TU6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2-0346-01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军事法律顾问是法治军队建设的先行者、主力军,在依法治军的征程中必须要建立有我军特色的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一支始终紧贴战场、始终聚焦打赢的军事法律顾问队伍。
1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现实性
1.1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军,建设法治军队的迫切要求
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法治军队是全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的内容之一。军事法律顾问队伍是实施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法治军队的重要力量。军事法律顾问在加强和实现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明确指出:健全完善军队法治工作机制,强化军队法治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在新形式、新任务下,与之相适应的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应当得到建立和发展。军事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部队训练、教育、管理各领域、各环节,有利于部队各级党委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更好地促进部队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切实把法治思想和精神贯穿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全过程。
1.2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是世界主要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
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军队都十分重视发挥军事法律顾问的作用,都建立了相对独立和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和机构。美军是最早建立军事法律顾问的军队之一,美军的军事法律顾问也称军队律师、军法官。美军在国防部设总法律顾问处和国防法律勤务局,编有总法律顾问、副总顾问和若干助理总顾问和普通法律顾问。在国防部主要直属单位和陆军部、海军部、空军部设有总法律顾问处和军法署,编有军种法律总顾问、副总顾问和若干负责具体法律事务的助理总顾问和法律顾问。在各地区司令部和军种司令部、集团军司令部、一线作战师、旅、团司令部都编有军事法律顾问处或专职法律顾问。美军军事法律顾问在军事行动中享有四项独有的权力:随时可以请示补充或修改交战规则;在军事行动前参与修订交战规则;负责交战规则的整合工作;指导和协助交战规则的教育训练。
1.3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是信息化战争形态下对军队建设的时代要求
法律要素作为信息化战争诸多要素之一,是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任何一支军队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化战争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军事行动的合法性、正义性问题。依法出兵、依法用兵是实现作战意图的基本保证和先决条件。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在军中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让军事法律顾问参与军事行动决策,评估和论证行动方案,为各级战场指挥员寻找法律支持、提供法律建议。信息化战争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战场范围无限扩大,前方和后方的界限模糊,军队与地方、我军与友军的联系空前紧密,战争涉及的人员、装备、信息等作战要素呈几何倍速增长。如何调整和规范这些问题,就是要在军中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让军事法律顾问参与战场环境管理,用法律手段来调整和规范军事行动中的各种要素和关系。
2 军事法律顾问的职能定位
2.1 法律咨询
凡部队军事作战、训练、教育、管理活动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都应当向法律顾问咨询,并听取其意见。这种咨询主要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1)为党委和首长机关决策提供咨询。在部队日常训练、教育、管理中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都需要党委和首长机关及时作出决策,而决策的內容、决策的范围、实施的程序,不但涉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方面的问题,更大量涉及法律问题。在我军当前领导干部体系中,不论是军事干部还是政治干部,都不可能掌握较为全面、专业的法律知识,这就需要军事法律顾问在决策时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意见,尤其是涉及作战和动用武器装备等问题上,以避免党委和首长机关作出违法的决策。
2)军事法律顾问还应积极为军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对于国家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和内容相冲突的军事立法提出修改意见。《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指出:改进立法研究论证方法。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制度要征求机关和部队的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法规制度要组织专家学者论证。军事法律顾问应当就这些立法方面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咨询意见,增强军事法规的精细化和可操作性,确保法规准确反应军事活动规律和部队实际。
2.2 处理法律事务
当前部队除了大量的作战、训练、活动以外,还会遇到很多法律纠纷。如部队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以法人资格参与的民事纠纷,在部分案件中产生的各种行政纠纷,在部队地产、房产租用等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这些问题的处理都应当南军事法律顾问承担,由军事法律顾问代表军队参加以上诉讼活动。此外,对于广大官兵个人存在的大量涉法问题。由于目前政治机关没有编配专门的法律人员来负责处理此类问题,经常会导致处理效率太低或处理结果不当。有些政治机关干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案件无从下手,或推凑扯皮,或久拖不办。有些则由于处理不当而引起新的矛盾。如果这些法律事务由专门的军事法律顾问来负责处理,那么既可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又可以从法律上保证问题处理的正确性、适法性。
2.3 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
各级军事法律顾问除了担负以上两大职责外,还应当经常性深入部队和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对部队和官兵个人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经验性总结和归纳,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案例,对广大官兵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教育。
3 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运行与要求
3.1 确立制度规则,解决“有没有”的问题
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军事法律顾问工作条例》,完善军事法律顾问的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军事法律顾问在法治军队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3.2 强化队伍建设,解决“强不强”的问题
军队有关部门加强军事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对相关法律顾问的专业培训和业务管理,不断提高军事法律顾问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尤其是要突出要贴近战场、聚焦打赢,建设一支讲政治、懂军事、精业务、能打仗的军事法律顾问队伍。
3.3 加强任务锻炼,解决“行不行”的问题
我们要求军事法律顾问要贴近战场、聚焦打赢,就要把军事法律顾问放到护航、联合演习、海上维权等重大任务中,才能真正使军事法律顾问的“作战保障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才能真正为部队作战、训练来提供优质高效、实用管用的军事法律服务保障。
参考文献
[1] 张启军.中美军队律师制度比较及启示[J]政工学刊,2014(8):16-17.
[2] 刘帅.信息化战场凸显军队律师作用[J].中国社会科学学报,2014(4):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