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曾处处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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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本】


  有人弄乱了玫瑰花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今天是星期天,雨停了,我想选几朵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花带到我的墓地去,这些玫瑰花是她为祭坛做花环而种的。今年冬天沉闷得令人害怕,雨后的早晨充满了凄凉的情景,我不禁想起镇上埋死尸的那座山头。那是片光秃秃的坡地,看不见树木,一阵风过后,偶尔会飘来几朵树绒。雨停后,晌午的太阳肯定会把山坡上泥泞的土地晒干,不仅如此,它还会一直钻进我的墓穴里,使我幼小的躯体腐烂,与昆虫壳和草根混杂在一起。
  我曾想飞上祭坛摘下几朵最鲜艳的玫瑰花,但是我失败了。她跪在神像前,从我第一次遭遇到失败后,她就一直全神贯注地跪在那里。也许今天我能成功。但是灯光一闪一闪的,她从沉思中惊醒,抬起头来看了看墙角,椅子就在那儿。她肯定在想:“又刮风了。”因为这时祭坛上发出“吱吱”的响声,房子也晃动了一下,仿佛多少时间以来,已经沉淀在她脑中的记忆又翻腾起来。这时我明白了,摘玫瑰花得另选时机,因为她依然警觉地看着椅子,我的手从她脸边经过时,她会察觉到的。我应该再等一会,她会离开这里,到隔壁房间去睡午觉。每到星期天,这午觉她是必睡无疑的。只有那时,我才有可能带着玫瑰花出去,并且在她回到房间里看着椅子之前回来。
  上星期天的情况特别糟糕,我几乎等了两个小时,她才定下心来。她似乎有点急躁不安,疑虑重重,为自己在家里的寂寞即将被打破的念头,搞得心烦意乱。她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还没放到祭坛上,在屋里转来转去。接着,她来到走廊上,又转身进了隔壁房间,我知道她在找灯。过了一会,她朝门外走去。借着走廊上的亮光,我看见她穿着深色外衣和粉红色的袜子,我觉得她还是四十年前那个在这间屋里扑倒在我床上的小姑娘。当时她对我说:“已经在你的眼中放了小棍,看,你的眼睛真大,真圆。”一切都没有变,从那个遥远的八月的一天下午起,时间仿佛凝固了。那天下午,那些女人把她带进房间,让她看了看尸体,对她说:“哭吧!他就是你的哥哥!”她扑在墙上,顺从地哭成一个泪人儿。
  约有三四个星期天了,我都想拿些玫瑰花,但是,她很警觉地站在祭坛前专心致志地守护着,她在家住的二十年中,我从未见她那么专心过。上星期天,趁她出去找灯时,我用最好看的玫瑰花做了一个花束,于是感到比以往更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但是,当我准备回到椅子那里时,忽然听到走廊上传来了脚步声,我赶紧又把花插回祭坛上。这时,我看见门口出现了她举着灯的身影。
  她穿着深色外套和粉色袜子,在她脸上有一道类似曝光时的亮光。亮光下她不像在花园里种了二十年玫瑰的妇人,而依然像八月的那一天下午被人领到隔壁房间去换衣服的小姑娘。现在,二十年之后,她拿着灯回来了,胖了一些也苍老了一些。
  我的鞋已在不曾生火的炉子边烤了二十年,但是,那天下午黏上的泥块却还没有脱落。那天我去找鞋,大门已经关闭,挂在门框上的面包和芦苇条也已取下,家具都已搬走了,全都搬走了,只留下墙角的那把让我终日坐在上面消磨时光的椅子。我知道在烤鞋子,他们离家的时候都忘了拿鞋,所以我得回去找。
  过了许多年,她回来了。时间久了,房间里的麝香味和尘埃味以及一股昆虫的刺鼻的臭味搅在一起。房间里只剩我一人,坐在那里等待着。我能听到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以及在房门紧闭的卧室里变得日益陈旧的空气的振动声。她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她出现在门口,手里提着一只箱子,头戴一顶绿色的帽子,身穿一件从那时起就不曾脱下来的布外衣。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还没有发胖,腿肚子也不像现在那样显得如此臃肿。她推开门进来时,我身上布满尘埃和蜘蛛网,曾经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唱了二十年的蟋蟀,忽然也哑然无声了。尽管如此,尽管我身上满是尘土和蜘蛛网,尽管蟋蟀突然停止了歌唱,尽管来人的年龄已经增长,我还是认出了她,那个在八月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陪我去马厩掏鸟窝的小姑娘。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箱子,头戴绿色小帽。这副模样仿佛她马上就会叫出声来,要把那天下午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那天下午,当他们赶来时,我手里抓着折断的梯子,已经仰面躺在马厩里的草地上了。她把门完全推开,门上的合页咯吱响了一声。像有人在屋顶敲了一下似的,天花板上的尘埃扑通扑通往下掉。她在门口犹豫了一下,随即探进半个身子看了看房间,像是要叫醒睡梦中的人那样叫了两声:“孩子,孩子!”我仍旧安然地坐在椅子里,两条腿伸得笔直。我原以为她是回来看房子的,但是,她在家里住下了。她把房间的门窗打开,房间里又充满了麝香味,就像箱子打开后那样。原来的家具和衣箱里的衣服都被搬走了,她也带走了房间里的气味。二十年后,她又把气味带了回来。她按照原来的样子修复了祭坛。只要她回来,哪怕只是一个人,也足以修复这被无情的时间打破的世界。从此后,她除了在隔壁房间吃饭睡觉外,其他时间都在这里,默默地和圣神交谈。下午她靠着门坐在椅子上,边做针线边卖花。她缝衣服时总是在椅子上摇呀摇,当有人来买玫瑰花时,她总是把钱放进腰带上的小布包里,她总是用同样的话说道:“从右边拿吧,左边的花是给圣神准备的。”
  她就这样在摇椅里坐了二十年,摇摇晃晃,缝缝补补,间或瞧一瞧墙角的椅子,好像她现在照看的不是和她一起度过童年的兄长,而是一个身体残废了的、比奶奶还要年长的始终坐在墙角椅子上的小孙子。
  我低下头想到,这次也许能碰到玫瑰花。如果我能拿到花,就将它拿到山坡上去,插到自己的坟头上,然后再回到我的椅子里,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来这里,隔壁房间也不再有声音。
  当这一天来到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会变的。我必须再次跑出去,告诉人们,那个卖玫瑰花的女人,那个住在破屋里的女人,需要几条汉子将她抬到山坡上,到那时我将永远地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不过,她会感到满意的,因为她将知道,每个星期天到她的祭坛上弄乱玫瑰花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看不见的风。

【解读笔记】


  作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和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文学创作可谓独树一帜,尤其他对时间的卓越处理能力,在《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等长篇小说中都有淋漓尽致的体现。這篇短篇小说虽然只有两千多字,但同样展示出马尔克斯独一无二的时间处理能力。一个有着四十年跨度的故事,被浓缩在半天中呈现——由星期天午后采花一事,引出了亡灵对四十年前的死亡过程和二十年前与妹妹在房间“重逢”的两段回忆。   标题“有人弄乱了玫瑰花”交代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其中“弄乱玫瑰花”正是贯穿故事的一条重要线索,而“有人”这一不定代词的运用,既赋予了“弄乱玫瑰花”这一行为主体不确定的悬念,也与小说中主人公亡灵身份之间形成某种特殊呼应。从故事的结尾来看,“弄花”除了是故事的情节和线索,也是亡灵表达自我或者试图与生者“交流”的某种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标题还暗含了叙述者的某种情感和语气。如果结合故事的叙事视角来看这个标题,除了悬念的营造,第一人称的儿童亡灵视角也使得“有人弄乱了玫瑰花”这一表述具有了几分狡黠的童趣,不仅制造出一种作品人物间“对话”的独特效果,也流露出作者试图与读者对话的意图。以弄花之举来展示死者与生者间的交流,可以说,作者是以一种“轻盈”的方式写出了一个沉重的故事。
  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里评价马尔克斯时提到, “这位作家通过作品所流露出的感伤情绪,在令人毛骨悚然并感到生动与真实的同时,却表现出一种生命力” ,他的这一创作特点,在这个短小的故事里似乎也得到了印证。

[结构梳理]


  要在有限的篇幅内讲清楚一个大跨度的故事,对于时间的处理至关重要。厘清时间线是梳理作品结构的一个基本方法。“星期天”“四十年前”和 “二十年后”是这篇小说最主要的时间标志词,故事叙述的容量是围绕着这三个时间点一层层扩充起来的:从“今天是星期天”讲到“上星期天的情况”,又从“上星期天”说到“四十年前”的“那个遥远的八月的一天下午”,随后再次回到“上星期天”,此后又写到遥远的八月的那天下午之后的“二十年后”的情形。概括一下,小说的1-2段从当下起笔,中间的3-8段主要是插叙的内容,最后的9-10两段再次回到当下。其中第一层插叙是在“我”今天试图摘玫瑰花的过程中插入了最近“三四个星期天”采花而不得的片段,而第二层插叙则是在第一层插叙中又插入了四十年前“我”摔死的情形以及二十年前妹妹归來的场景和她近二十年的生活。四十年前和二十年前的两段回忆交替对照呈现,展示出“我”的视角之下对人物变与不变的观察。原本顺序推进的时间线因为双重插叙的运用被打乱,在跳跃、穿插和来回往复的第一人称叙述中,人物的心理时空被真实地再现;另一方面,从“今天”回溯至四十年前以及最近二十年的“过去”,再展望至“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来这里”的未来,人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也在这被打乱的叙述中最终实现了贯通。
  属于“我”的时间因为四十年前的意外死亡而“仿佛凝固”,妹妹则经历了由外而内的巨大变化:从一个“陪我去马厩掏鸟窝”并为“我”的摔死而“哭成一个泪人”的小姑娘,到二十年后回来时“还是个小姑娘”的样子,再到留在家里种花卖花守护着“祭坛”二十年,直至变成“发胖”而“臃肿”的老妇人。在第一人称的叙述之下,小说虽未直接写妹妹的心理,但从“我”的回忆和观察中,妹妹在孩童时失去兄长时的痛哭伤心,二十年前回归时呼唤“孩子,孩子”的平静,近二十年间像“照看”“小孙子”一般的耐心和守护祭坛的“专心致志”,各年龄段的状态变化都得到了充分的呈现。叙述的顺序虽然显得有些错乱,作者留下的悬念也颇多,但把故事按时间线还原来看,人物的经历及心理变化还是清晰连贯的。
  从时空的连接来看,生者与死者虽同处一室却无法“交流对话”,但作者巧妙地借助“椅子”和“玫瑰花”两个意象,写出了兄妹两人彼此守护和怀念的错位,也让这个兄妹在生死两端彼此依恋守望的美好故事笼罩上淡淡的感伤。小说中多次提到的房间里的“椅子”是四十年前家人搬家时唯一留下的东西。一方面,“我”终日坐在上面消磨时光,目睹了妹妹的归来以及她“在摇椅里坐了二十年”的这段经历;另一方面,“她”归来后的二十年来缝补之余总是习惯性地“间或瞧一瞧墙角的椅子”,有时甚至是“警觉地看着椅子”,对这把“椅子”的特别关注,成为她“照看”“和她一起度过童年的兄长”的特殊方式。“我”对妹妹的陪伴和妹妹对“我”的守护,在这把“椅子”上形成了“交集”。如果说“椅子”还只是家庭环境的一部分,那“摘玫瑰花”则是整个故事的情节框架,对过往的回忆是以插叙的方式填充其中的。故事从“我”因为“今年冬天沉闷得令人害怕”而决定摘花带到“我的墓地”去开始,但由于妹妹始终在祭坛“专心致志地守护”,“我”连续几个星期的尝试都没有成功。摘花的情节既衬托出妹妹对祭坛守护的虔诚与专注,更引出了妹妹为此受到的影响——她“急躁不安”“疑虑重重”“心烦意乱”,祭坛的“响声”和房子的“晃动”更是使她沉淀的记忆“又翻腾起来”……这些都表明,隐藏在她的寂寞平淡生活背后的,是对过往的无法忘怀。而在插叙部分,写到妹妹归来后“按照原来的样子修复了祭坛”时,一句“只要她回来,哪怕只是一个人,也足以修复这被无情的时间打破的世界”的心理描写,则充分流露出妹妹的归来对长留于此的兄长亡灵带来的巨大影响。故事以“我”对摘得玫瑰花之后的想象作结,语气显得平淡而不失狡黠的童真,但却触动人心。当“她不再来这里,隔壁房间也不再有声音”的“那样一天”到来,“我将永远地一个人留在房间里”,这应该是对妹妹生命终结的另一种表述。一句“不过,她会感到满意”的调侃和自我宽慰则让人不觉垂泪——妹妹一旦死去而成为跟“我”一样的亡灵,自然就会理解“我”的弄花之举。生之孤独与守候和死之凝固与释然,哪一个更让人满意?马尔克斯举重若轻的高明之处,大概就在于此吧。

[感悟]


  这个故事如果按照时间顺序讲述,或者是以第三人称全知视角讲述,大概都很难触动人心。马尔克斯对叙述方式的独特处理,赋予了这个故事以独特的张力。生与死之间,彼此守望的美好和无法交流的哀伤同步,祭坛上鲜艳的玫瑰花与山头凄凉的坟墓始终保持着距离,童心可以永驻但岁月却无法回头,只有摸不着看不见的风在不厌其烦地来回吹拂。这个虚构的故事让人感觉无比真切。“与昆虫壳和草根混杂在一起”的幼小躯体早已腐烂,深色的外套、粉色的袜子仍在眼前,房间里的麝香味和尘埃味以及昆虫的刺鼻臭味扑面而来,烤了二十年的鞋子上黏的泥块还未脱落,一把消磨时光的椅子还在自顾自地摇啊摇……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让人感觉像是置身其中呢?死亡的味道,也许是温暖的。生命,处处都曾经留下过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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